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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小小说主题的多义性!

2015/12/15 16:35:22 来源:网络 阅读:3794 发布者:

                          申平

 

美国的一位作家曾经说过:“一篇真正的小小说,应当是一个令人百读不厌的故事。不过无论我们阅读多少次,都依然不能彻底理解它。”中国的一位作家也曾经说过:“小小说的最高境界是言之不明”。这两位作家远隔重洋,但却“英雄所见略同”,他们讲的其实都是小小说主题的多义性问题。

 

的的确确,一篇好的小小说,决不能像一碗清水,让人一眼望穿。这碗水首先应该是五光十色的,让你看了第一眼还想看第二眼,看了第二眼仍然没有看透,随后还想看第三眼、第四眼;其次,这碗水还应该是五味俱全的,张三喝一口说甜,李四喝一口说苦,王五喝一口说酸,各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和结论,这就是所谓主题的多义性,这样的小小说才可称为小小说中的上品。

 

有人说,这可玄了,拢共千把字的篇幅,能做到这一点吗。实践证明不但能做到,而且有人做得很好。最早的小小说高手白小易,曾有一篇作品叫《客厅里的爆炸》,我以为就是这方面的精品。《客厅里的爆炸》说的是父女俩去别人家作客,主人不在时,客厅里的暖水瓶自我倒地爆炸。孩子想向主人解释,但是父亲不让,父亲干脆就承认暖水瓶是他不小心碰倒的。出来孩子问父亲,为什么要这样做。父亲说:越解释就越像是假的,世上的许多事情只好这样。读罢这篇小说,你好像一下子就懂得了什么,但细细一想,又好像没有完全明白。你仔细再读一遍,似乎又有什么新东西跃上心头;而且这新东西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一篇好的小小说就是这样,它的主题往往是不能用一句话两句话说清楚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就是小小说主题多义性的妙处。

 

本人不才,也曾经在这方面进行过尝试。《大仙姑》、《通灵》两篇东西,似乎多少有那么点意思。《大仙姑》是说庙里有个仙姑神像,“文革”时人们用牛都拉不倒,一时哗然。若干年后,神像被雨水冲坏,秘密才显露出来,原来神像塑在一根树桩上。有关领导不让泄露这个秘密,却在树桩上重塑神像,一时香火大盛,该地成为旅游贸易中心。这篇小小说的第一主题肯定是利用迷信做成事,但是好像又不仅仅是这些。还有什么呢,每个读者都会有不同的理解。《通灵》说的是黄鼠狼听音乐,录音机放在高桌上,它每次都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爬上高桌去按键。音乐家发现自己这些被冷落的作品竟然受到动物的喜爱,非常高兴,就在桌腿上帮它钉了木块便于它攀爬,但是黄鼠狼看到这些木块,却转身离去,从此再也不肯来了。才思枯竭的音乐家突然灵感大发。这篇小小说的主题应该是什么呢,一些读者不完全明白,我也不能完全说个明白。

 

我们讲小小说主题的多义性,讲言之不明是最高境界,并不等于提倡故意把小说主题神秘化,有意识地去布迷魂阵,让读者去猜谜。那叫故作高深,是小小说创作的大忌。同时主题多义的小小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并不是每篇作品都可以做到这一点,这和你遇上的题材有很大关系。你如果遇上了这样的好东西,你就要好好经营,千万别浪费了;但是你遇上的题材不具备产生多义性的基础,你也不必费尽心机,该怎么写就怎么写也就是了。

 

小小说创作技巧:细节藏故事  紫书

 

先来温习一下我的小说方程式──

 

小说≠故事;

 

小说≧故事;

 

好小说>故事

 

小说大于故事,故事必有情节,情节里或许还有细节。

 

但“小说细节”可以大于“故事情节”,甚至可以用小说细节去承载故事情节。

 

我最常想到的例子是画题“踏花归去马蹄香”:一般人都画有人策马行于花田,独有一人画中无花,却画了只蝴蝶绕马蹄飞舞──他用了一个细节去承载(马蹄曾踏花的)情节。

 

于是那些“一般人”的作品有花无香,而唯独此人仅仅用了一只蝴蝶,便使得画中无花却有花,无香却有香。

 

我崇尚如此的小小说。只是我不确定今天有多少读者有这样的常识与逻辑思维,能意识到蝴蝶所蕴含的情节。

 

◆这么说或许抽象了些,文友们即便能意会恐怕也不容易想像。紫书決定献个丑,拿拙作一篇当范例讲解一下:

 

春满乾坤

 

要开饭了,老二一家还没到。惯了的,往年都这样,但饭桌上仍不免有人鼓噪,有人掏出手机来,被她阻扰了。别,老二和他媳妇的脾气你们不是不知道。

 

好容易等到老二一家三口坐下,这才总算到齐,完完整整的一家。三代人呢,老中青,谁的个头都不小,顿时把小饭厅撐饱。房子里忽然人声鼎沸,像一锅刚煮开的水,加上一室春景,年花簇拥,还有电视机溢出的流光与声浪。过节就该这样,团圆饭是该在家里吃的。

 

于是她开始奔忙,拖鞋在厨房与饭厅之间吧嗒吧嗒地响。菜肴一盘接一盘上桌,空气中蒸腾着油气和饭香。老大开了一瓶酒。有人喊她,妈你坐下吧,每年都这样弄一桌子,你不累我们看着都累了。谁又跟着起哄,对啊去年不是已经说好,今年团圆饭到福满门吃的嘛。

 

老大的女儿即时嚷起来:“我知道我知道!奶奶那天看见电视上有个专家说啊,味道是人类最后的记忆。我说奶奶一定是怕我们吃了別处的就会忘掉她。”

 

众人失笑,笑得像电视上的罐装笑声那样齐整。她也笑着端上最后一道菜。这下连素来矜持的二媳妇也认出来。鲈鱼啊,妈的拿手好戏。鱼才放下,许多筷子便伸过去各取所需。有的说好啊妈这私房菜,这么多年就是百吃不厌,有的说你沒尝过呢人家褔满门的更有特色。

 

她坐下来,才发觉沒有胃口。于是静静地端详围着饭桌的一家人。除了身旁的老头子和老二那生性腼腆的儿子在默默扒饭以外,其他人都兴致高昂,说话声量大了,尤其谈到股市和房价的事。话题扯到这旧楼房,兄弟三人各有看法,很快话不投机,嗓子便粗了,酒嗝中透着戾气,又有高吭的女声硬生生地加入。气氛有点糊,像快要烧出焦味来的半锅残羹。

 

“啪”,有人摔下筷子。

 

老头子发作,大伙儿马上噤声。其时已杯盘狼藉。老二一家先走,老大一家随后,媳妇们一个劲儿堆着笑脸打圆场。妈辛苦了,菜做得真好,哪家饭馆都比不上。明年吧明年得把功夫传给我们。

 

等人都走了,老三与媳妇无声地窜到睡房。听到拴门的声音。依然一室春景,年花俗艳,电视机还在倾出欢腾之声。她去收拾,老头子在身后煮水沏茶,一边喃喃嘀咕。

 

“什么人类最后的记忆,这下你输得甘心了。亏你还花这些钱。刚才那鲈鱼做得真一般。哪家饭馆点的菜啊?”

 

她开始洗碗,沒回头。

 

“福满门。”

 

*******************

 

分析:

 

这是个乍看“无故事”也没有故事情节的小说。

 

全篇只写一个顿团圆饭,或者说,是一个饭局。由“等老二一家”开始至吃完饭后大家离开为止。全篇写的是饭局中的一些细节。这些细节包括情景,人物,饭菜,还有一些零碎而看来既不集中也没有连贯性的对白。

 

表面看来,这顿饭著重的是氛围的营造,也稍为勾勒了家中各成员的状况,但显然没有带出任何“故事”。也就是它不具备任何可以“推动小说发展”,或有演进意义的情节。读者在这一顿饭里看到的唯“小说细节”而已。

 

只有当小说读到最后,“鲈鱼不是母亲做的菜”这一细节被带出,埋伏(蕴含?)在小说里的“故事”才被掀开。故事是:老妇人听电视上的专家说“味道是人类最后的记忆”,因而突发奇想,要在团圆饭中测试孩子们对其最拿手的一道菜的记忆。妇人十分自信,甚至敢于跟丈夫打赌,相信儿子媳妇们必然可以尝出那道“拿手菜”的味道不同寻常。然而这顿团圆饭最终只得一场虚假的热闹,家人各怀心思,也可能食不知味,竟无人察觉饭菜有异。母亲不但打赌输了,在感情上也肯定受到沉重的打击。

 

这个“故事”(如果你承认这是个故事)是隐性的。小说里完全没有作出半点有关的叙述。只有把小说读到最后,这个隐性的故事才会被读者“领会”出来,也就在这个时候,前面看似铺垫的部分,里头的“小说细节”(比如老大的女儿提起“味道是人类最后的记忆”,比如今年到福满门吃团圆饭的提议,以及“福满门的更有特色”等等)才会发生作用,帮助读者完成他们对“故事”的领会与想像;甚至是热闹氛围的营造,在这时候也才出现了讽刺的意味。于是,这些细节也就因此显出其真正的存在意义和价值。

 

这就是我说的“用小说细节去承载故事与故事情节”了。我自己觉得这是个很典型的范例呢。

 

关于这作品,紫书还想提一提的是:它非但无故事,而且还是个“无人物小说”。读者对小说里的人物背景,身份,姓名和性格等一概不知,小说里有的只是“人际”。然而小说的人物与人际又是另一个话题了,还是等以后再探讨吧。

 

附一篇申平的小说《通灵》:

 

他去山上寻找灵感回来,又听见他住的老屋里传出乐曲声:见鬼了!

 

门明明白白的锁着,窗子清清楚楚地关着,可桌子上的录音机却在吱吱哇哇地唱着,播放着他的天才作品——那些在一次音乐大赛中被无辜冷落的高雅乐章。

 

这一次是他特意留了心的,不会象前两次那样记不清临走是不是关了录音机。可录音机还是响了!

 

他开门进去,屋里空空如也。录音机兀自在唱。鬼耶?神耶?他竟有点毛骨悚然。

 

他不由自主地记起《聊斋》里面的一些故事来了。

 

他的眼睛仔仔细细地在各个角落里搜索,希望能发现一点蛛丝马迹。现在他觉得倒有趣儿,人世间冷落我的作品,冥冥之中却有“知音”。不要怕,应该和它交个朋友……然而屋里什么也没有。

 

第二天,他又按时出去了,但他没有上山。他先是躲在屋后,又慢慢溜到窗前窥测。

 

屋里到处散发着古旧气,里面除了那张破高桌,就没什么家具。且莫小看了那破高桌,当年他被下放时就是在那上面奋笔疾书,从而一举成名的。后来他又在高楼里的大写字台前创作了,却无人买帐了,他便又到这荒山野岭的水闸房来乞灵于破高桌了。

 

屋里的什么地方响了一下,他再看时,高桌下面已经出现了一个黄黄的小东西!啊,竟是黄鼠狼。

 

他不知为什么感到一阵失望。

 

黄鼠狼开始爬高桌了,它用爪子抱住高桌腿,人爬树一样往上蹿,刚爬了一半,“哼”地一声,又滑落下去,再重爬……一直折腾了十几次,黄鼠狼终于爬上了高桌。象人一样站着走到录音机前,把键按了下去……

 

黄鼠狼先是站着歪着头听,渐渐便扭呀扭呀舞蹈起来。他在窗外无声地笑了,继而心中又涌上了一种委曲的情绪,谁说我的音乐晦涩难懂,洋味太浓?请到这里来看看吧。

 

他竟由衷地感谢起这小东西来了。

 

一直等到录音机带子到头,黄鼠狼才兴犹未尽地溜下桌去。

 

他进了屋,不假思索地找了几块小木头,在那高桌腿上钉了几个小跐凳。

 

又到了那时侯,他的“知音”又至,它在钉跐凳的桌腿前转了几圈,往上爬了几步,不知为什么又退下来,奔到另一条高桌腿。反复十几次,才爬了上去。他在外面直替它着急。

 

第二天,他又把另一条高桌腿钉上了跐凳。

 

然而,小东西仍不肯走捷径,又去爬第三条腿。

 

他实在不忍心它的知音费那么多力气,一鼓作气把另外两条腿也钉上了。

 

黄鼠狼又来了,它绕着桌腿跑着,跳下一个有上另外一个,四条腿转完了,它显出焦躁的样子,往后退、退,用力往桌上蹿了几下,上不去,竟转身溜出门去。

 

从此黄鼠狼在也没有来。

 

他不解地望着那四条腿发怔,蓦地,霹雳在耳畔炸响,闪电撕开浓黑的夜空,狂风吹动巨石,在山崖上撞得火光闪闪……杂乱无章但雄壮有力的乐曲滚滚而来!他全身颤栗了!

 

啊,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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