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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
《革命文物论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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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文物通讯 2026年1月19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和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国家文物局有关要求,切实发挥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作为国家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平台的重要作用,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西南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于2025年正式创办《革命文物论丛》,旨在深化革命文物基础理论和应用实践研究,探索革命文物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推动革命文物征集保护与活化利用,促进革命文物和革命纪念馆的咨政育人,构建多学科交叉、跨领域融合、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革命文物研究新格局,不断丰富和发展革命文物的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本论丛每年2辑。现就本刊稿件征集相关事宜,函告如下,敬请悉知:
一、投稿邮箱gmwwlc2024@163.com
二、常设栏目
(一)中国共产党历史与理论
(二)革命文物理论与学科建设
(三)革命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
(四)革命文物与红色文化资源
(五)革命文物与思想政治工作
(六)革命文物鉴赏与考论
三、稿件要求
(一)用稿标准:本论丛以学术水平为稿件取舍的唯一标准,来稿一般不少于10000字。来稿必须是未刊稿,即未曾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含内部资料)及网站上发表过的稿件。
(二)学术规范
1. 严守学术道德,严禁抄袭他人或自我抄袭。
2. 尊重前人成果,须有相关研究的既有成果介绍。
3. 尊重知识产权,凡有引用,须有注释。
(三)技术规范
1. 稿件须完整,有标题、作者信息、摘要、关键词等要素。
2. 注释须规范,核对准确。注释为脚注,每页重新编号,序号格式为①②③……。专著请详注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等;期刊请详注作者、文章标题、刊物名、刊期等;报纸请注明作者、文章标题、报纸名、日期、版次等。
(四)稿件评审
1. 评审原则:本论丛实行双向匿名评审,为便于审稿,稿件正文请勿出现透露作者信息的相关表述。
2. 评审时间:凡向本论丛投递的稿件,三个月内未收到录用通知者,作者可自行处理。
(五)稿酬与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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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通讯方式
1.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
2. 邮编:400715。
《革命文物论丛》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