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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

2023/6/26 14:20:36  阅读:94 发布者:

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

各申报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艺术学申报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申报期为2023年7月15日至20日,最终受理期限以7月20日材料寄出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封面和内页必须匿名;成果需达到专著体量字数要求。

3.艺术学单列学科申报材料纸质件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一号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10-87930753。(不用通过中级单位,申报单位直接申报。)

4.所有材料电子版,请统一发送至邮箱qgyskxghb@163.com。

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docx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

2023年5月30日

来源:艺术科技研究所

转自:“艺术与学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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