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官宣!这类大学老师,涨工资!
2023/2/6 8:41:38 阅读:265 发布者: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出台《山东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并明确,到2035年,高技能教师人才地位待遇大幅提升,职业教育教师吸引力明显增强。
在全面提高教师地位待遇部分,文件强调:
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在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过程中,全面落实和依法保障教师的管理学生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按规定保障职业学校教师工资待遇,公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所在行政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充分考虑职业院校承担培训任务等情况。学校通过校企合作、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取得的收支结余,可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作为绩效工资的资金来源。
落实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职业院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实施绩效考核、自主搞活绩效分配。学校可结合特色发展、人才培养、人员结构和岗位类别等因素,按照规定程序自主确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自主确定具体项目、标准(省统一规定的除外)。其中,教师个人外出参加培训的学时(学分)、参与企业人员双向交流(实践、实训、培训工作)等应核定工作量,作为学校的绩效考核、分配的参考因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际分配额度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一般不低于70%。
此外,文件规定,各地各校要将依法依规落实教师待遇保障作为底线要求,出台教师激励支持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文件还要求,适时提高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重点用于提高教师待遇、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中等职业学校应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高等职业院校应按照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发展经费。
转自:“学术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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