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发了用稿通知以后,未正式发表之前期刊是否可以无正当理由直接通知作者撤稿?
提问者:匿名用户 | 分类:投稿|浏览1881次 0 0 |2022/8/26 1:41:05
如题。小硕近期遇到这种烦心事。
期刊在给我发了用稿通知书(盖公章)后,在没经过返修的前提下,文章在即将正式发表前几
天杂志社突然联系我说“终身不过,撤稿”,一封邮件正文全文不超过20字,甚至没有一篇文
章的标题长,在产生无力感的同时,也感觉到了一股子傲慢的气息。
现在期刊基本都要求作者不可一稿多投,但是又有谁来约束期刊肆无忌惮的学术权力。因此特
来请假诸位学界的前辈:
1.用稿通知书是否具备法律效?
2.已经发了用稿通知书的文章,杂志社是否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进行撤稿?
3.此种行为是否侵犯了作者本人的权利,后续需要通过何种渠道进行维权?
劳请各位学术界的教授、专家、老师和前辈们不吝赐教,小硕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