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6 10:28:32 阅读:233 发布者:
“学”“做”“研究生”
作者:姚建宗,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全文转载自公众号“咸鱼法学”。
2018年的世界哲学大会主题是“学以成人”,我觉得很好,受其启发,我想跟各位同学谈谈“学”“做”“研究生”这个主题。我从人文社会科学特别是法学的角度,谈谈“学做研究生”,主要谈三个问题。
一是成为“学生”
“学做研究生”首先要知道怎么样成为“学生”?也就是我们的研究生要有恰当的自我认知与定位,要明白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有什么不同。就法学专业来说,本科生主要是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律思维的训练。硕士生就要注意训练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和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博士生就是在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思维和方法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培养独立进行知识生产和知识创造的能力。
在这个过程当中,研究生要特别注重研究型学习,注重独立思考,而独立思考一方面要有这样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形成习惯,假如没有独立思考的习惯还是会存在很多问题的。
对于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我特别强调三个方面的心境,一个是快乐地学习;二是自主地学习;三是处处留心皆学问。一留心很多问题就出来了,我发表的那些比较好的文章其实都是读本科时产生的疑问,几十年来一直考虑,最后就会有一点收获。
快乐学习非常重要。如果学习很痛苦,不利于身心健康,尤其是博士生,快乐地学习最重要。
二是成为“专家”
研究生成为学生是基础也是理所当然的,同时研究生还必须成为“专家”,这才是你在专家的专业领域所具有的能力的体现。而要成为专家,你起码应该做到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方面,要牢固地掌握专业领域的“概念”系统。概念不仅是学术思维的基础,也是整个专业知识中最基础的知识单元。理论就是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各种“概念”系统,理论研究就是要提出并论证合理的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相关概念系统。列宁曾说过,概念、范畴是人类认识的“阶梯”和“支撑点”。
专业研究者与业余爱好者的区别就在于,业余爱好者并不具有一套本领域公认从而彼此可以沟通和理解的概念系统,业余爱好者不懂“概念”只知道“名称”,即只是在“名称”的意义上使用这些“概念”和“概念系统”。
第二方面,需要有储备丰富的专业学科领域的背景知识。背景知识不仅包括当前的“新知识”还包括历史上延续下来的 “旧知识(共识)”,专业与学科的“背景知识”是从事学术研究的“起点”。
第三方面,要有敏锐的问题意识与发现问题的能力。“问题意识”与“问题发现”是学术研究最重要的工作。研究生要学会观察与思考,要注意实验与实践。如果说理工科领域真实的实验对于科学发现和技术创造非常重要,那么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思想实验”也同样非常重要,如果没有“思想实验”这一个过程,我们的很多观点、见解可能就仅仅只是“感想”而不称其为“思想”。其实,人文社会科学与理工科在思维方式方面有很多相通甚至相似的地方,我建议文科的研究生同学可以读一下意大利物理学家卡洛·罗韦利的基本科普书,如《现实不似你所见:量子引力之旅》《极简科学起源课》《七堂极简物理课》等,我觉得非常有意思,我自己当年高中物理课程虽然学的不好,但是读这些书对我的思想启发很大,他告诉你学术研究必须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素质,那就是想象力。从事理工科研究需要有想象力,从事文科研究工作也需要想象力。
第四方面,要形成自己独特的“研究思路”。“感想”可以随时随地随意发表,而产生“思想”的“研究”则需有一套自觉而独特的研究思路。形成研究思路有很多方式,大体上包括三个渠道:一是丰富的文献收集和阅读,学会收集和阅读文献资料;二是把握社会现实、了解现实社会,对社会现实保持一种批判性,这当然就要有怀疑的精神、反思的自觉和批判的勇气,有了这三个方面你才有可能具有创造的能力;三是要有常人情感和平民情怀,这是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研究必须真实地面对研究者自身,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及“之所欲,乃荐于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要体现出研究者对生活的领悟,要渗透研究者的生活理想,也要渗透研究者的生活情感。
第五方面,要做出独立的科学发现和学术创建,我特别赞同吉林大学的哲学家孙正聿教授关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创见及其评价标准的意见,他认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创见层次从高到低可以分为五个方面,即“解释原则的创新”“概念框架的构建”“背景知识的转换”“提问方式的更新”“逻辑关系的重组”。最难、最高水准的学术创建是“解释原则的创新”,这里的“解释原则”也就是库恩的“范式”、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
三是“学”以成“人”
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提出法学教育要“立德树人”和“德法兼修”。我觉得这对于我国高等教育都是适用的。
“学”“做”“研究生”的根本是“做”成“人”。其基本要求是提升德性修养,研究生要有学养与教养,这就是“学”以成“人”的目标和境界。
袁世凯曾在《山东省城试办大学堂暂行章程》中提出了这样的“办学宗旨”:“公家设立学堂,是为天下储人材,非为诸生谋进取;诸生来堂肄业,是为国家图富强,非为一己利身家。”我想北京大学钱理群教授所说的,大学不是培养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场所,其本义亦在于此吧。这确实值得我们的研究生同学深思。
“学”以成“人”的前提是善待自己,善待自己就是把自己当成“人”,千万不要把自己当成“人物”,尤其要把自己的名字真的只作为一个“人名”来看,别以为自己是“名人”——尽管你考上了研究生,可能在你家乡你确实是“名人”,但你也千万不要特别当真。
“学”以成“人”就是要涵养一种精神与气度,这就是“开放的眼界,民主的气度,包容的胸怀,谦虚的自信”。
“学”以成“人”就是要形成一种态度与立场,这就是“敬畏高贵的生命,正视真实的人性,尊重平等的人格,守护共同的尊严”。
“学”以成“人”就是要获得一种素质与能力,这就是“全面认知多元事实,坚持自由独立思考,养成自觉反思习惯,冷静慎思理性判断。”
我所谈的这些仅仅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不一定正确,希望大家以批判的眼光来看待。我希望以此与各位同学共勉。
(本文转自“海南大学”微信公众号)
转自:“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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