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难题!学生成长增值评价,高校这样做
2023/5/16 18:21:51 阅读:109 发布者:
文章原标题:《教育强国背景下的增值评价探索》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明确指明了教育评价综合改革的目标和方向。相比另外三种评价模式,增值评价备受关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也在审核重点中提出“探索学生成长增值评价”,增值评价已经从聚焦于基础教育领域逐渐向高等教育领域探索。如何从院校的视角进行增值评价?如何利用学生的成长体现院校培养的“净效应”?本文的实践探索或可为管理者提供参考。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并将教育放在“高质量发展”之后的突出位置进行部署。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应该优先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教育强国建设,才能发挥支撑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的基石作用。在此背景下,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更加关注高校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及运行情况,尤其对于第一类参评高校,提升质量保障能力、塑造质量文化的要求更为凸显。增值评价作为教育评价综合改革的新方向,其对于质量评价的作用,对于衡量高校人才培养“净效应”的作用越来越得到重视。
主客观数据 综合评价学生增值结果
从学生的视角来看,增值评价用来描述学生在学习上进步或发展的增量,增值即学生在整个大学就读期间或某个阶段的学习结果,如知识、能力、素养方面的提升情况。从院校的视角来看,学生大学期间学习和发展的变化越大,那么学校对学生发展的影响也就越大,因而学校的教学培养质量就越高。
根据评价信息来源的不同,增值结果的测量方式分为直接增值评估法和间接增值评估法。
直接评估法,即采用直接对比的方式,如在大学入学时对学生进行标准化或其他相关测试,以确定学生增值的起点,在就读的某一节点(如毕业时),进行类似测试以确定增值的结果,两个得分的差异即可视为增量。对于衡量大学生的增值,国际上使用较多的直接评估法工具有美国大学学术能力测评(CAAP)、学术能力与进步测试(MAPP)、大学学习结果评估(CLA),以及OECD实施的高等教育学生学业成就跨国评估项目(AHELO)。
间接评估法,即通过学生的自我汇报确定增值的程度,又称自我评价法或自我汇报法,如美国大学生学习经历调查(NSSE)、大学生就读经验调查(CSEQ)等就属于此类评价方法的问卷调查项目。从增值评价的数据源角度来看,直接评估法使用的是学生成绩、获奖等客观数据,间接评估法使用的是学生自我评价的主观数据,单独使用一方面的数据均会造成增值评价的偏差。
以一所本科高校的学生增值评价方法为例,为了更加全面、真实地反应学生“五育”增值结果,进行校际之间的比较,这里探索从院校层面将学生自评的通用能力及德育素养增值(主观数据)结合学科竞赛获奖、体质合格率等指标(客观数据)综合分析高校学生的增值情况(图1)。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各个高校的课程考核不具有统一性,校际之间不可比,所以这里的客观数据不包含学生考试成绩。
通过将本校的增值结果与同类院校常模进行对比,发现学生自评的主观数据——能力、素养增值结果具有优势,客观数据中的文体竞赛获奖、体质合格率方面也相对较好,学生发表论文数、获专利数与同类院校基本持平,然而在学科竞赛获奖方面相对较差。结合在校生调查反馈的其他指标,发现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比例较低,积极性相对较差,同时也可进一步采用标杆分析的方式,从学生增值的角度找到自身的优劣势。
利用模型 挖掘影响增值的育人要素
增值评价的另一价值体现在,可以通过模型将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育人要素与学生学习增值结果进行关联分析,挖掘影响学生成长的关键因素,找到院校教育质量的改进方向。
以上述学校为例,综合考虑科学性及可操作性,这里选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影响学生通用能力增值的因素(表1),可以从模型拟合结果看出本校课程的应用性以及专业课教师采用的教学方法是影响本学年学生通用能力增值的显著因素(P值<.001),且其系数相对较大,均为正值,表明从全校整体来看,这两项育人要素对在校生通用能力的增值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进一步,可以再从院系层面观测课程应用性、专业课教学方法评价较低的学院甚至专业,找到更加具体的改进抓手。此外,根据培养方案的设计,每个年级的育人侧重点有所差异,学校还可以分不同年级进行学生增值结果与育人要素的关联分析,细化学生成果的影响机制。
增值评价以学为中心,明确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后的成长变化,其评价结果也可作为检验院校培养质量的参考依据。当前国内高等教育在增值评价领域尚处于探索阶段,希望本文的实践研究可以为我国高等教育增值评价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参考。
转自:“麦可思研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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