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心科 | 关于汉字“四会”的学习札记
2023/7/26 18:04:19 阅读:117 发布者:
笔者在《汉字“四会”的百年历程及其利弊探析》中根据张志公先生的说法,将汉字学习归纳为“会认、会讲、会写、会用”,即“四会”。“会认”就是见到字形就能念出字音,有时要求领会字义。“会讲”即能对字形、字音、字义作出口头解释,其中字形涉及结构、部首等,字音涉及声韵、音调等,字义涉及基本义、引申义等。“会写”即书写端正,笔画正确。“会用”即运用文字进行组词、造句、作文等。“四会”分别指向识字、阅读、写字、写作等领域。最近笔者在阅读史料的过程中,发现关于“四会”的提法出现的时间可能要提前,而且讨论者对其相关内容的界定也并不一致。
一、接近“四会”的命名
张田若先生在《中国当代汉字认读与书写》中认为:“‘四会’提法是老解放区在识字教学中总结清末民初的识字方法而形成的。”(《中国当代汉字认读与书写》,张田若、陈良璜、李卫民著,四川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1948年由东方明等编写、晋绥边区行政公署民教处审定、新华书店出版发行的初级小学适用《国语课本》的编辑大意要求:“各地教师于进行教学时,每授完一课或数课即可根据儿童接受程度及疑问反复练习,务使儿童做到会念、会写、会讲、会用。”同年,由德俯等编写、华北人民政府教育部审定、新华书店出版发行的初级小学适用《国语课本》第二册第三课《学国语》中写道:“大家到课堂,上课学国语,学了就要用。认一字,写一字。念一句,记一句。看谁学得好,大家比一比。”课后练习题中还有几组词语及句子:
上课 下课
写字 写账
当长工 当学生
学垫圈 学翻土
个儿大 个儿小
一同在课堂上写字
先生说 学生记
爹说:“学的字,都要会念、会讲、会写、会用,才算学会。”
可见,“四会”的做法清末民初就已开始,只不过其提法出现在1940年代的老解放区,其所指为“会念、会讲、会写、会用”。
与“四会”最接近的命名是1944年陈鹤琴先生在分析教科书用字时提到的“四到”“四能”。他说:“所有生字一定要小孩子认识记得,这种见解,我以为是错的。学习一个字要经过‘四到’:(1)耳朵———就是要听到一个字,就能了解它的意义。(2)眼睛———就是要看到一个字,就能知道它的意义。(3)嘴巴———就是要听到看到或想到一个字,就能说得出说得对。(4)手———就是要听到看到或想到一个字,就能写得出来。学习一个字,经过这四个步骤就是普通所谓‘四到’。这四个学习步骤是有一定的程序的,初学的儿童,可以先教他们用耳朵听,其次用眼睛看,再次用嘴巴说,最后用手写。初学的儿童对于课文的生字不必都要达到这四个目标,比如某课中有十个生字,我们不必要求儿童每个字都会认得出,都会听得懂,都会说得来,都会写得好。假如十个字之中他能认识五个、写得两个,就足够了。”[《陈鹤琴全集(第四卷)》,陈鹤琴著,江苏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在他看来,“四到”是汉字学习的主要手段和基本步骤:耳到、眼到、嘴到、手到。“四能”是目标和结果:“能了解它的意义”“能知道它的意义”,意思是能根据字音、字形判断字义。“能说得出说得对”意味着能念、能讲、能用,即根据字形念出字音,根据字音及字义说出字形。“能写得出来”意思是能写出字形。他认为“四到”可以分进而不应并进,“四能”不必全部实现,只要部分达到即可。
二、“四会”的三种说法
如果我们将上述“能”换成“会”,就会发现掌握一个汉字其实要做到五点:会认、会念、会讲、会写、会用。在不同时代,当人们讨论“四会”时,对会认、会念这两种不同的名称和所指会有所取舍,对会讲、会用一般袭用其名称但赋予其不同的内涵,只有对会写没有异议。目前所见,关于“四会”,有以下三种说法。
第一种是“会念、会讲、会写、会用”。如上述1948年老解放区出版的《国语课本》就采用了这种说法,并要求“四会”齐头并进。
第二种是“会认、会讲、会写、会用”。《人民教育》1952年第2期发表《介绍“速成识字法”》一文,宣传祁建华先生创见的“速成识字法”,文中写道:“祁建华同志主张改变那种每教一字便立即要求同时占有字音、字义、字形,并能应用的做法。”“‘速成识字法’则不同,它首先使学员大量地学会了‘认’,并初步学会了‘讲’,就为进一步地提高阅读和写作能力开辟了宽广的道路。在初步会认、会讲的基础上,达到‘四会’的目的,正可以加速‘四会’的进度。把音、义、形等学习文字的难点分散开来,各个击破,逐步占有。即:先行依靠注音、拼音和简单的讲解字义,重点使学员达到会读,并初步地会讲与熟悉字形;然后在教学语文课本和广泛地组织阅读、写作中更巩固地占有字音,更丰富地了解字义,并进一步地做到会写,逐渐提高应用的能力,达到‘四会’的要求。祁建华同志说:‘学生字,首先以认为主,讲、写为次。好比一次给你介绍十几个人,你可能都记不住,但多见几次面就全熟悉了。许多字会认会讲以后,这些字在自己眼里已看多少遍,这时来写也就容易了。’”张志公先生在分析古代识字教育时说:“为什么有那么一段时间,要各走各的路呢?因为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规律、步调。一切从客观事物的实际出发,当分则分,当合则合,别看都是‘字’,认、讲、用、写可并不是一回事。”(《传统语文教育教材论》,张志公著,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两者都强调“四会”要分进合击。
第三种是“会读、会讲、会写、会用”。1949年,来自解放区的平生先生在《写话教学法》中提到:学习一个字,首先要会“三样东西”———“会读(音)、会写(形)、会讲(义)”,此外还要“会用”,就是会根据不同的语境选择不同的文字来表达。(《写话教学法》,平生著,上海新华书店1949年版)《人民教育》1952年第9期发表刘御先生的《介绍小学课本语文第一册形式方面的五个特点》,其中谈到教科书用字时则对第三种“四会”有独特的理解:“我们想指出语文学习中一种故步自封的偏向,那就是所谓‘四会’。持这种主张的人,他们要求小学生把每一个学过的字都做到会读、会讲、会写和会用。这种主张,看起来好像是很实际很应该的,其实是既不实际又不合理。最浅显的例子,就是那些主张‘四会’的人也未必做到了‘四会’,他们所认识的字不一定个个都能写出来。这也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因为,‘四会’当中,会写较难,会读和会讲就比较容易些,会用也分口头上的会用和书面上的会用两方面:口头上的会用就是说话,当然比较容易;书面上的会用就是写话,当然比较困难。读、讲、写、用之间既然有着这样的差别,它们当然不可能平衡发展了。如果从这个实际出发,我们对于读、讲、写、用的要求也应该有所区别。具体地说,关于本书的生字,读的方面,要求百分之百地能读出来。讲的方面,只要求能够理解这个字所构成的词在某一课文和某一句子中的具体意思,不要求会讲该词在其他场合的其他意思;写的方面,只要求会写比较常用比较容易写的半数左右,那些比较难写比较不常用的,可以等到在以后的课文中重复出现时再去写它;用的方面,我们要求先在口头上能够正确应用,至于书面上的应用,只能在写字的基础上少量进行。一句话,我们不强求读、讲、写、用的平衡发展,我们不主张个个字同时‘四会’。”
以上三种见解,第一种说法中的“会念”和第三种说法中的“会读”所指相同,都是看到字形发出字音。可见,“四会”说法不同,不在“会讲”“会写”“会用”,而在到底是要看见字形就会发出字音(在形、音之间建立联系)还是就会了解字义(在形、义之间建立联系)上。
在传统语文教学中,一直提倡识、写分开,多识少写,先识后写,先写后用。近现代以来,一些学者照搬拼音文字的学习办法,完全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出发,不顾汉字及其学习的规律,要求每个字同时“四会”的做法值得商榷。通过以上引述可以发现,老解放区要求汉字学习达到“四会”且“四会”齐头并进,陈鹤琴、祁建华、刘御、张志公等人从汉字形、音、义特殊的联系方式以及学生学习汉字的心理特点和学习认知规律(写、用较难,读、讲较易)出发,主张“四会”不应齐头并进而应分进合击。
中国汉字数量庞大、形体独特,“四会”应齐头并进还是应分进合击?从是否常用于读、写与掌握形、音、义难易程度两方面来看汉字学习,对于那些常用的、较易掌握的字,应该要求同时“四会”;对于极少用于读、写的字,根本不应要求“四会”;对于常用于读、少用于写的字,只要求会读即可,不要求会写;对于常用但字形较难书写的字,应先认字形后学书写;对于常用但字音不易记住的字,应先记字音再学书写。后两者即上述论者所说的分进合击式的“四会”。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声明:本文刊发于《小学教学》(语文版)2022年第5期
转自:“小学教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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