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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发布2专项项目,1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指南,1重大项目领域建议

2023/9/21 8:45:00  阅读:123 发布者:

高分子流变学在当前一些国家重大需求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基础作用,如在用于惯性约束可控核聚变点火工程中厚度均匀的高强高分子超薄膜的制备,航空轮胎胎面胶的高强高耐磨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制备,以及在高性能印制电路板和集成电路载板中金属与低介电常数高分子基体的界面复合技术的应用等。然而,这些重大需求亟需解决如下共性关键科学问题:一是在快速大形变条件下高分子体系出现的应变局域化现象;二是尚缺跨尺度一体化的精准高效的数值方法。为此,基于分子链水平,建立超越单链平均场的分子流变学新模型和新理论,构建高分子体系的本构方程和发展新的数值方法,不仅能够推动我国高分子流变学的基础理论源头创新,而且为解决与高分子材料相关的国家重大需求提供新的科学基础。

一、科学目标

建立超越单链平均场的分子流变学、分子图像清晰的结构流变学和快速注入与流动的受限流变学新模型;提出能够描述应变局域化的分子流变学新理论和新数值方法;开发适用于高分子体系的、跨尺度一体化结构设计与仿真计算的、具有底层技术的工业软件。

二、研究方向和关键科学问题

(一)高分子流体的分子流变学。

1.缠结高分子流体应变局域化机理和本构方程构建。

2.快速大形变条件下缠结演化的分析方法及其规律。

3.高分子超薄膜拉伸动力学与稳定的分子机制。

(二)高分子复合体系的结构流变学。

1.快速大形变条件下高分子-粒子复合体系多层次结构及界面效应与动力学的关联。

2.高浓度粒子填充复合体系中Jamming-Unjamming转变的规律。

3.高分子-粒子复合体系的应变局域化机理与调控机制。

(三)高分子体系的受限流变学。

1.受限高分子体系中链结构与缠结演化的规律。

2.孔道结构、链结构、缠结结构、流体构成与流变性能的关联。

3.受限流场调控的界面多尺度结构与界面强度的关联。

(四)高分子及其复合体系的多尺度可计算建模与数值分析。

1.可描述高分子及高分子-粒子复合体系中应变局域化的多尺度计算建模与数值分析。

2.人工智能辅助新型本构方程的构建。

3.基于底层技术自主开发的跨尺度一体化结构设计与计算软件。

三、资助计划

拟资助项目4-5项,计划资助平均资助强度为230万元/项左右,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11日-20271231日”。

四、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3.其他限项申请要求按照《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限项申请规定”执行。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231016日-102316时。

2.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申请须知、本项目指南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专项项目倡导原始创新,鼓励具有化学、数学、物理等研究背景的人员开展深度合作,促进跨学科交叉与融合,为国家重大需求提供科学基础。旨在紧密围绕“高分子及其复合体系的分子流变学与调控机制”,集中国内优势研究团队进行研究,成为一个专项项目群。申请人应根据本专项项目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关键科学问题、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应根据“二、研究方向和关键科学问题”的要求选择化学科学部B03下属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5)请按照“专项项目-研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注明“高分子及其复合体系的分子流变学与调控机制:XXX(填写拟资助的4个研究方向之一)”。

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3.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4.本专项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申请接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申请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项目申请清单。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

5.本专项项目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

联系人:沈祥建

联系电话:010-62327167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关注与本专项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之间的学术交流,本专项项目群将设专项项目管理协调组,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本领域国际(地区)合作交流和人才培养,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3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一)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

(二)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学术交流类”项目)。

(三)针对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科学基金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前沿知识、创新思想和方法等,发挥正向宣传作用或与研究相结合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限项规定及申请资格。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本期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承担1项专项项目。

4.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5.本期“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主要包括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以下简称“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学科发展战略研究”申请人应对相应学科发展规律与态势有较清楚的了解,建议申报前与对应申请代码学科(处)进行咨询。对前期已在相应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结题绩效评估优秀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申请,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6.“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中的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或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与主讲教师。

7.“科学传播类”科技活动项目鼓励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参与申请。

上述条件不满足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书填写。

1.本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E开头的申请代码)。

2)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格式。

3)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一般应当在活动开展前3个月提出申请。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为202411日-20241231日。

未按照以上要求填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经费一般约为10万元。

3.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

1)“战略与管理研究类”科技活动项目应包括:学科发展的现状、态势、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战略研究目标、内容、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

2)“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组成情况、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重要报告或课程名称及其主讲人介绍、境外拟参会人员名单、预期成果等。

3)“科学传播类”科技活动项目应包括:举办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的背景和意义、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前期工作基础等。

4.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活动总结;若申请获得资助,调研报告/活动总结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材料。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材料集中接收时间为20231017日-2023101916时,在集中接收时间之外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审批文件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5.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6.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须在项目集中接收截止时间前(20231019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须在集中接收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2023102016时前)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依托单位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或者未在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提交项目清单的申请将不予受理。2023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咨询联系方式

1.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学科发展战略研究类”与“学术交流类”项目申请有关问题可咨询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相关学科(处),“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有关问题可咨询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3.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电话:010-62326884;电子信箱:doeminfo@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202392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和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重要战略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生命科学部拟资助“细胞生物学研究中的新发现与新技术”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原创项目),旨在推动生命科学研究的原始创新与范式变革及学科深度融合。

一、 总体科学目标

发现细胞特别是在体细胞的新现象揭示其机制,建立“定量、动态、系统”研究的新方法和新范式,孕育生命科学研究前沿的新方向,更好地推动我国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发展。

二、 核心科学问题

1.细胞生物学研究中的新发现及新机制。

2.细胞生物学研究新范式的技术、方法与体系。

三、主要资助方向

围绕上述科学目标,拟资助开展以下方向的研究:

1. 细胞生物学研究中的新发现及新机制:从独特和全新的视角,聚焦细胞中的新组份、新结构、新行为,以及新的组织原则(如phase separation)和新的互作方式(如trogocytosis),对现有细胞生物学理论进行探索性、勘正性、颠覆性研究。

资助方向举例(包括但不限于):

1)细胞内的“暗物质”与“新物质”及其生物学功能;

2)新型亚细胞结构及其衍生物的发生机制与生理病理功能;

3)新型细胞间协调互作及通信机制,细胞间物质交换的新规律与细胞命运决定;

4)环境与细胞命运状态的交互影响及生理病理机制,感知细胞内外环境变化(如微环境、机械力、病原体入侵等)并诱导细胞应激反应的新型感受器、细胞亚结构重塑的分子机制及病理作用。

2. 细胞生物学研究新范式的技术、方法与体系:拓展现有思维模式,突破传统细胞生物学的研究范式,利用多学科交叉手段,开发细胞生物学研究中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实现“从定性到定量,从单一到系统,从体外、静态到在体、动态”的范式变革。

资助方向举例(包括但不限于):

1)基于在体、实时、动态的细胞生物学研究新技术、新方法;

2)亚细胞结构与信号通路的互作网络、信息整合与干预调控;

3)全细胞建模、虚拟数字细胞、人工细胞等;

4)新功能、新赋能细胞的设计、构建与应用。

四、资助计划

本原创项目资助期限为13年,资助强度每年不超过100万元/项。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选择资助期限和提出资金需求。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411日-202 *1231日”。

五、申请要求

(一)申请资格。

依托单位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课题)或其他基础研究经历的科学技术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原创项目(含预申请)。

2. 原创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项目除外)。

六、申请程序

(一)预申请。

1.预申请提交时间为20231018-102016时。

2.请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撰写预申请。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在信息系统“申请与受理”菜单下,点击“原创项目预申请”,进入预申请填写页面,选择“指南引导类”,附注说明选择“细胞生物学研究中的新发现与新技术”,申请代码1选择C07,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资助。

3.预申请主要阐述所提学术思想的原创性、科学性和潜在影响力,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申请人按照信息系统中的有关提示填写预申请相关内容后直接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另外,申请人还须在预申请中注明申请所对应的本指南所列的核心科学问题,并明确阐述“新发现中的重要线索与可行性计划”或“新技术中的范式创新与实现路径”。

4.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预申请并组织审查。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申请人。预申请正文中不得填写任何申请人的个人或单位信息,否则将无法通过预申请审查。

(二)正式申请。

1.预申请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应按照“专项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正式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填写正式申请书。正式申请的核心研究内容应与预申请一致,并要求在正式申请书正文的第一句明确写明申请项目所对应的本指南所列资助方向。申请人应在申请书正文中明确阐述该项目对领域的促进作用和贡献。

2.除特别说明外,每个原创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超过2个。

3.原创项目资金管理采用预算制。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编制预算表。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5.原创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方式,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并及时提交正式申请项目清单、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与之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七、注意事项

(一)资助项目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官方网站公布资助原创项目基本信息。

(二)项目实施保障。

原创项目负责人应将主要精力投入原创项目的研究中;依托单位应加强对原创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减轻项目负责人不必要的负担,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制度和条件保障。

(三)其他。

原创项目申请与资助不设复审环节。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把相关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情况和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计入信誉档案。

(四)咨询方式。

自然科学基金委生命科学部生物学二处细胞生物学学科

联系人:田伟

联系电话:010-62327213

根据科学基金深化改革要求,为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领域建议。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重大项目资助强度(直接费用)一般不超过1500万元。

二、领域建议的要求

1.所建议的重大项目领域应具有组织实施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注重从工程应用实践中提炼科学问题并提出基础研究内容,科学目标明确、集中,学科交叉性强;

3.国内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研究队伍优势明显,且优秀中青年人才储备充足;

4.经过较高强度的支持,有望在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方面取得较大突破,推动产生更多原创性重大成果。

三、领域建议的主要内容

1.重大项目领域建议依据。论述与建议领域相关的科学前沿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重阐述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及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科学目标简洁明确,核心科学问题要高度凝练并具前瞻性;围绕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研究内容须有机联系、相互支撑,体现学科交叉性。

3.在相关领域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说明我国研究队伍现状及国际地位,着重论述我国是否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并取得突破的基础和条件。

四、建议人资格

1.第一建议人应是一线科研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总数不超过5人;

3.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重大项目领域建议。

五、立项流程及管理办法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在广泛征求科研人员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和优先发展领域,择优推荐进入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议汇报并讨论,经投票表决,遴选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并制定年度重大项目指南。

相关规定及办法请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70234.htm

六、重大项目领域建议提交方式

请于1019日前(以电邮发出时间和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各1份。

纸质材料中所有建议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第一建议人依托单位公章。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收),010-62326884,邮编:100085

电子材料通过Email将“重大项目领域建议书”电子版(pdf格式,模板详见附件)发至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doeminfo@nsfc.gov.cn)并抄送至各相关学科(相应联系信息如下):

金属材料(E01):chenkx@nsfc.gov.cn010-62327144

无机非金属材料(E02):wuji418@nsfc.gov.cn,010-62327100

有机高分子材料(E03):orgpoly@nsfc.gov.cn,010-62328337

矿业与冶金工程(E04):E4m@nsfc.gov.cn,010-62327136

机械设计与制造(E05):mech@nsfc.gov.cn010-62327084

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E06):ete@nsfc.gov.cn010-62327131

电气科学与工程(E07):ee@nsfc.gov.cn,010-62328301

建筑与土木工程(E08):jijun@nsfc.gov.cn, 010-62328359

水利工程(E09):lidp@nsfc.gov.cn010-62328362

环境工程(E10):gongyonge10@nsfc.gov.cn,010-62327092

海洋工程(E11):liujp@nsfc.gov.cn,010-62327137

交通与运载工程(E12):e12_nsfc@nsfc.gov.cn,010-62327142

新概念材料与材料共性科学(E13):ncm@nsfc.gov.cn010-62327074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重大项目领域建议征集将遵循回避制度,现任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不得作为领域建议人提出立项建议;参与重大项目指南论证和编制的专家,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该重大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20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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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转自:“科奖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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