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如何发表论文(全面攻略)
2024/4/29 8:36:59 阅读:117 发布者:
法学院的学生是研究、学习法律的。无论是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还是博士研究生,凡是学习法律和研究法律,都离不开写作论文。尤其是在毕业的时候,每一个法学院的学生都要写作毕业论文,都存在一个怎样写作毕业论文的问题。下面以“法学硕士如何发表论文”为例,给大家带来相关知识阅读,欢迎指正。
一、法学硕士如何发表论文
法学硕士发表论文和其他论文发表流程一样,都要经历:撰写稿件→投稿→审核→答复通过(不通过)→办理版面费(修改稿件或换文章)→安排版面→出刊→邮递样刊这个流程。但在写作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论证过程方面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包括论点、论据、论证三个要素构成。其中,出现逻辑问题最多是论证。第一,违反同一律,犯了“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①如果前部分的内容与论题相关,后半部分内容则是在论述另一个论题,前后不一致,会犯“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第二,违反矛盾律,犯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自相矛盾”在毕业论文中主要表现为在一段论述中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同时都予以肯定。第三,违反充足理由律,犯了“推论失当”的逻辑错误。论据是真实可靠的,但论据的真实性与论点的真实性不相干,当然不能从论据的真实性推出论点的真实性。这种情况无论在论文中还是在答辩中都不难见到。
2.写作格式方面
论文强调序号体例的统一。如果把不同的格式混用在同一篇论文中,就会出现写作格式的逻辑问题。各个学校对于本校硕士毕业论文写作的体例都做了统一的要求,并进行示例,但学生在写作过程中还是常常把不同的体例混在一起使用。关于论文体例,虽然各学校有不同的要求,但是不外乎两类:一类是汉字格式,如一级标题为“一”,二级标题为“(一)”,三级标题为“1”。另一类是数字格式,一级标题为“1”,二级标题为“1.1”,三级标题为“1.1.1”。部分学生混合使用这两种序号,导致混乱。如在“1.1”下的内容中出现“(一)”或者“一”。有的同学在使用一种体例时,出会出现混乱,如“1.1”下的内容中出现“1”、“2”、“3”,导致标题级别的混乱。
3.语言表达方面
出现语言表达方面的逻辑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学生对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不明确。第一,内涵的逻辑问题。内涵的逻辑问题表现为用语含糊,似是而非,含义不确切。例如,一篇论文中提到“我国缔约过失责任的完善”,混淆了“缔约过失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界限,应当修改为“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完善”。第二,外延的逻辑问题。外延的逻辑问题表现为使用小标题时违反划分的规则,导致逻辑错误的发生。譬如,在一篇毕业论文中,一级标题为“我国法律解释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二级标题为“法律解释主体多元化引起的问题”、“法律解释内容的冲突”、“法律解释形式的混乱”和“法律解释具体操作制度的欠缺”,其中的“法律解释主体多元化引起的问题”和“法律解释具体操作制度的欠缺”违反“划分的子项必须互相排斥”的逻辑规则,犯了“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
二、法学硕士发表论文的选题技巧
1.将司法改革热点与审判实践相结合作为论题,既可以探讨既有司法措施如何在中基层法院中具体化落实,也可以探讨如何结合司法改革新方向,做好某一方面的实践工作。
2.寻找热点中的冷问题,从此前的获奖论文选题中挖掘新的写作角度,比如前文探讨的制度的构建,选题时则可考虑写制度的运行或效果的可视化评估方法。
3.小题大做,先从小角度切入,再得出对实践具有普适意义的方法。比如写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最好不要只解决某种具体的争议问题,而必须上升到同类型甚至是同领域案件的审判思维发展、审判机制的创新层面。在写具体题目时,可以采用主标题加副标题的模式, 主标题是研究的方向,副标题为研究的样本或对象,例如,“裁判文书上网制度下隐私权的界定与保护——以450份离婚案件裁判文书及200份调查问卷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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