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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这类教师,可全省互聘!

2023/3/28 15:12:34  阅读:106 发布者:

近日,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甘肃省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教学互评、资源互享、学位互授”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提出,课程互选范围为甘肃省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甘肃省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提供的其他优质课程资源,各高校自主推荐的优质课程和特色课程。互选课程包括线上教学课程和线下教学课程。

教师互聘范围为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端正。各高校要建立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和教学管理制度互通共享机制;教师跨校互聘由各高校统一管理,教师互聘应避免与本校的教学任务发生冲突;教师跨校授课工作量,应计入教师所属学校本科教学业务档案,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务晋升、评选表彰等的依据,教师授课薪酬由聘入高校发放,具体根据双方协议执行。

来源:每日甘肃网,有删减。

转自:“麦可思研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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