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致力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与提升,是高职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义。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是由治理主体、治理共识、治理工具和治理成效等构成的治理系统,其运行以人才培养目标的识别、理解及定位为起点,以此统领治理共识、指引治理主体、规约治理工具,治理主体开发并运用治理工具取得预期治理成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最终实现高职院校与外部环境的互动。剖析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现实,发现在治理主体的良性互动、治理共识的有效达成、治理工具的科学供给、治理成效的持续改进等方面仍面临不少挑战。为此,应着力构建治理主体良性互动长效机制、发挥治理共识激发内源动力作用、优化治理工具多元互补供给结构、提供治理成效持续改进动力源泉,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提升提供行动路径。
关键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一、问题的提出
人才培养质量是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体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是高职院校恒久的价值追求。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提升是高职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目标和核心价值。人才培养质量治理事关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国家高度重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制度建设、推出系列政策文件、实施多项国家项目以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取得实效。在此背景下,如何将国家对职业教育质量治理的系列要求转化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具体行动,促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已成为高职院校推动高质量发展亟待解答的现实问题。目前,已有学者就此展开了探讨和分析:一是认识层面,指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就是提高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程度、提高与培养目标的符合程度;二是实践层面,从推动“三教”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等方面讨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对策。已有研究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概念、影响因素及相应策略等方面展开讨论与分析。但已有研究较少从现代治理这一视角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展开理论分析和实践反思。事实上,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提升,而科学的人才培养质量目标和系统的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则是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提升的关键。目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存在着主体间协同性差、缺乏质量共识、治理工具科学性不足、质量可持续改进机制缺乏等问题。有鉴于此,本研究以现代治理理论为视角,从学理层面探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内涵实质、构成要素和运行机理,从实践层面分析实然状况及不足之处,并基于未来发展的需要提出可能的优化路径。
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内涵意蕴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是现代治理理论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的综合运用,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基础工程。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内涵实质、构成要素、运行机理的深入认识与准确理解,并将其有效转化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的系列质量治理行动,是有效推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基础和前提。
(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内涵实质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是现代治理理论在高职院校的运用和高职院校现代治理转型的交叉融合,是高职院校治理的核心任务,根本目标在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从而提升高职院校的竞争力和社会适应性。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不仅是“基于个体、院校和国家的价值观、文化与传统的多维概念”,还折射出“国家的期待”“政府传导的外部压力”“一所大学持续追求的一种内在品质”等内外多重利益诉求。人才培养质量的理解和认知具有多元性和复杂性,这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多重意涵和多元利益主体密切相关。综合现代治理的理论框架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可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界定为: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依据,以人才培养质量利益相关者为主体,以人才培养质量共识为基础,以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工具为载体,以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为目标的系列治理活动。从具体运行看,以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出的质量需求信息为起点,这些信息以社会传导或高职院校感知等方式输入高职院校内部;高职院校对外部质量需求信息加以识别和转化,并将其整合到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系统之中,形成多元丰富的治理工具组合;借助组织化的治理行动加以推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取得预期治理成效,最终输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以满足社会需求。其运行动力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是实现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内驱力”;另一方面是满足社会人才需求的“外拉力”。这两方面的力量通常有效整合了国家需求、社会需求和个体需求,彼此互相交融,共同推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改革发展,取得治理成效并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运行机理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实质上是高职院校与外部环境的互动,是外部不断变化的需求输入高职院校及高职院校动员资源力量回应需求的过程,是内外部之间的双向互动,并以此形成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系统。(见图1)内外互动较为顺畅时,社会需求往往受到重视和有效满足,高职院校办学处于较为开放的状态,学校获得较好的发展,学生也能较快地融入社会。反之,当内外部互动受阻时,社会需求较少得到重视和回应,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处于较为封闭的状态、学校发展较为缓慢,学生融入社会也会较为困难。这也是职业教育倡导跨界整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放办学的根本原因。需要强调的是,高职院校与外部环境的互动专注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即治理主体基于协商凝聚治理共识、基于开发和应用治理工具将治理共识转化为具体治理行动,最终取得治理成效和实现治理目标。这一互动机理外化为高职院校有效整合治理系统各要素,以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为起点,以需求信息的输入与转化、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实施为重点,以输出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为目标。
为促进内外部之间良性互动的常态化,需要科学稳定的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系统。从构成要素看,该系统至少应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治理主体,指与人才培养质量关系较为密切的相关主体。具体可分为三类:①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者,如高职院校;②人才培养质量的受益者,如企事业单位、学生及家长等;③人才培养质量的监督者,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质量评价机构等。二是治理共识,以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力要素的结构、层次和素养标准为依据,基于治理主体间的协商而形成,是统一治理主体思想认识和平衡不同主体利益的根本。三是治理工具,体现为高职院校实施的系列与人才培养质量相关的项目、政策和制度,涵盖人才培养全过程和各环节。四是治理成效,即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目标的实现程度,表征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一系列指标。以上四要素围绕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内外关联并有效互动。
从系统内部运行过程看,治理主体间并非基于行政权力的运行逻辑而层层传导或相互依附,而是不同主体间基于平等地位和相互协商形成治理共识。治理共识则来源于各治理主体对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共同的认识、共同的理解和共同的确认,得到治理主体的普遍认可,以治理共识凝聚治理主体力量;治理主体依据治理共识,开发治理工具,形成治理的方法路径;治理主体运用治理工具实施治理,以此将治理理念转化为治理的成效,即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最终输出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以此满足国家、社会和个体的需求,形成治理主体多赢共赢的发展格局。需要强调的是,在治理系统中,治理主体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其功能发挥如何,将直接影响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和办学体制看,在人才培养质量治理中,高职院校承担着“教育治理者、教育服务者、自主性治理者、质量责任者”等多重角色,是质量治理的主导者。为此,其治理运行的过程表现为以高职院校为主导,调动内部相关部门和师生员工、协调外部教育行政部门、质量评价机构、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者,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目标为依据,设计和形成符合高职院校发展环境和自身实际的系列制度,依托系列治理活动,实现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的预期治理目标。
三、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实践反思
政策的引导和促进是高职教育实现历史性发展的基本动力,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治理中,国家启动了以“双高”建设为代表的多项综合项目、实施了以“教学诊断与改进”为代表的多个专项项目,力图提供职业教育质量治理的范本。在强有力的外部政策推动下,高职院校展开了系列实践与探索。
(一)治理主体权责愈益清晰,但互动性不够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主要涉及三类利益相关者,即责任主体、受益主体和监管主体。这三类主体构成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主体。在人才培养质量治理中,政府和质量评价机构等监管主体的主要职责在于质量标准确定、质量评价制度制定、质量评价组织及评价结果反馈等。然而,现实中,监管主体往往既是质量标准的制定者、又是质量成效的评判者,易引发职能泛化和权限越界问题,影响质量监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高职院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和治理统筹者,主要职责在于质量标准学习、治理主体协调、质量治理实施及质量标准改进。从现实看,高职院校面临质量治理意识还不够强、质量标准理解认识还不够到位、治理主体协调乏力、师生质量共识不高、治理实施精细度不够等困难,加之与质量监管主体互动不足,外部评价与内部改进相促进的局面没有形成。企业、师生、家长等质量受益主体的主要职责在于通过参与治理活动,表达自身诉求、提出质量改进相关建议等。从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实际看,企业更多参与和自身密切相关的人才培养项目,如在学徒培养、订单培养、定向培养项目中有较多的参与意愿,而在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及具体培养过程参与较少;师生更多是教学环节的参与,如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面临问题的反馈等;家长则较少参与或象征性参与。总之,各治理主体积极履行各自权责、形成良性互动、共同致力于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的理想状态并未呈现。其主要原因:一是治理主体的质量话语权失衡,主要表现为受计划体制的惯性影响,政府掌握质量标准和质量评价的决定权,学校依赖政府质量标准,缺少应有的反思、改进和超越。二是治理主体内源性动力不足,行业企业等质量受益方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意愿不强、动力不足。由于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制约规范,行业企业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地位不高、角色边缘化严重,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容易产生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行业企业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重要性尚未充分体现。三是治理主体间互动悬置,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开发及教学过程较少,师生诉求和利益被忽视多为被动性参与。当前行业企业缺乏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过程的实质性参与,更多是以专家咨询指导的方式参与人才培养前期的论证过程,而且当前学校过于重视人才培养质量的象征价值,将较多的组织资源聚焦到项目获取和竞赛获奖上,而较为忽视教师、学生对质量的利益诉求表达。
(二)治理共识基础明显提升,但引领性不足
治理共识的基本依据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及以此为基础而形成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治理共识反映的是治理各方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期待,具有凝聚治理主体力量、引导治理工具开发、规范治理实践活动的功能,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良好的治理共识表现为治理主体对治理理念和治理目标的普遍认同,对治理工具、治理流程及自身所承担责任的自觉遵循,是治理预期成效实现和持续改进的关键因素。《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3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等,构建起职业教育质量治理的基本框架,提供了根本遵循。需要强调的是,以上质量治理的相关要求归根到底要通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活动来实现,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适应性。然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共识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外部质量治理实践中面临不同程度的指标化、标签化、同质化和被异化等风险,内部不同利益相关者对质量的理解和认知也有分歧,政府层面将学校是否能够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作为质量评价的核心,行业企业希望学校能够及时满足其人才需求,学生家长则期望通过学校学习谋得好的职业发展,不同主体间的利益诉求不存在完全的契合。以上状况与以下因素密切相关:一方面,客观地看,部分高职院校面临办学定位不清、发展方向漂移、培养目标模糊等问题,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缺乏类型特征和自身特色;另一方面,办学实践中,产教深度融合、校企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形成,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中,在履行质量标准制定、行业标准转化、育人作用发挥等环节上主体责任缺失,人才质量标准中行业企业需求没有受到应有重视和体现,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缺乏行业企业的元素,难以有效转化为高职院校办学实践。此外,由于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存在不同程度的“精英化”价值取向,忽视了服务师生成长成才的价值志趣,实际运行中表现为师生参与意愿和主动性不强,被动参与多主动参与少、形式参与多实质参与少。概言之,质量治理主体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共同理解和认识不多,没有形成共同的行动准则,治理共识难以发挥引领作用,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处于主体松散、浅层互动、内源力量薄弱等低效运行状态。
(三)治理工具供给推陈出新,但科学性不高
治理工具是达成治理目标的手段和方法。科学的治理工具是治理主体推动治理共识、取得治理成效、实现治理目标的载体。治理工具的科学性始于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准确理解,以为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适合的方法和路径。人才培养质量治理是高职院校治理的核心,对治理工具的科学性有较高要求,具体表现为治理工具的适切性、多元性和稳定性。适切性强调,治理工具所蕴含的理念是基于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准确理解,是对治理工具的基础性要求;多元性强调,以不同层级标准的治理工具适应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现实多样性,是对治理工具的现实性要求;稳定性强调,治理工具的应用是基于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周期性运行特征,是对治理工具的稳定性要求。反观我国职业教育治理现实,国家先后对高职院校开展的“示范校”“骨干校”和“双高计划”等建设工程,这集中体现了国家对高职院校的项目治理逻辑,教育项目制下的政策集中化也带来了诸如高职院校组织策略的向上聚焦、人才培养目标逐渐偏离市场、高职精英校和一般校的分化及教育资源分配的马太效应等一些“意外后果”。囿于对项目治理的过度依赖,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工具呈现出外部供给主导而内部生成不足、国家标准主导而地方创新不足、周期性调整较多而稳定性不足等结构性问题,致使治理工具科学水准不高。如当前我国产业人才数据治理平台建设缓慢,这直接决定了政府专业布局优化调整政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此外,项目治理实施中行政性力量过强、强调质量的统一标准,难以兼顾不同区域、不同院校、不同行业的区域属性、院校实际和行业特色。缺乏内生的、科学的、稳定的治理工具,这已成为制约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工具科学水准不可忽视的因素。
(四)治理成效改进初步显现,但持续性不强
治理成效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活动的价值所在,治理成效的持续改进则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长远目标。从短期看,治理成效表现为高职院校培养出来的人才适应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融入社会劳动分工之中、具备持续发展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从长远看,成效的持续改进表现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目标得到实时更新,以保持对行业企业、学生及家长等利益主体需求变化的敏感性,这也是增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适应性的内在需要。由于社会的人才需求随技术、经济、业态发展而变化,为与社会需求保持动态平衡,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成效也是不断更新的。反观现实,一方面,一些优质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能较好地整合行业企业、学生及家长的需求,表现为人才培养从面向就业逐渐转变为面向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呈现出人才质量的定位随技术环境和学生家长需求变化而持续改进的状态;另一方面,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又滞后于现实需求的快速变化。一是治理理念更新相对缓慢,如人才培养质量治理中,较为注重外部提供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较少基于院校实际和地方需求加以转化以增强自身特色。近年来高职院校发展及办学日益受到外部各种“排行榜”评价指标的裹挟,这些排行榜评价往往依据一些标志性成果获得数量为依据对不同体制、不同类型及不同发展阶段采用统一的评价标准进行评价,极易造成高职院校发展的同质化。二是治理主体的阶段性参与难以支撑治理成效持续改进的需要,集中表现为企业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时的阶段性参与和选择性参与。在当前国家政策制度未能对企业利益进行保障的基础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只能“浅尝辄止”。三是治理工具持续改进面临外部供给多而内部生成少的结构困境,集中表现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工具多由外部治理项目而确定,高职院校结合自身实际加以开发或创新的力度不够。
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路径优化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中存在的以上问题,是内外部和主客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持续推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相关工作,应立足现实,突出系统治理思维,构建治理主体良性互动长效机制、发挥治理共识激发内源动力作用、优化治理工具多元共生供给结构、提供治理成效持续改进动力源泉,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与提升提供行动路径。
(一)权责匹配与利益均衡:构建治理主体良性互动长效机制
高职院校治理主体间有效互动通常取决于两个因素,即共同的利益基础和确保共同利益实现的机制。前者是基础、后者是保障。没有共同的利益基础,机制难以发挥作用;没有保障机制,利益无法得到保证。治理主体间能否有效互动,既与国家职业教育质量的治理环境相关,也受职业院校内部质量治理现实影响。针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主体互动面临的现实难题,结合我国职业教育治理的现实环境,有效构建治理主体间良性互动长效机制,关键是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明确治理主体各自权责,确保权责匹配。明确质量监管主体制定人才培养质量的标准、出台评价制度、确定评价组织的主责,将具体评价交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实施,形成明确的分工,确保评价客观公正;增强高职院校统筹质量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整合外部评价标准和自身办学实际,突出质量标准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增强企业在人才培养质量治理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将企业需求和职业标准视为重要元素。二是协调治理主体利益分歧,权衡利益诉求。以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力结构和素养要求为依据,优化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目标,以此统领各方利益。将促进体面就业、促进创新创业、适应企业需求视为优先要点,突出“稳定持久的高就业率”“入职后的高胜任力”“高雇主满意度”“高薪资待遇”“高社会地位”等高职教育核心竞争力,以融合个体、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利益诉求,将各方利益诉求统一到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之下。三是构建良性互动长效机制,服务长远发展。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目标为核心,明确治理各方职责边界、夯实共同利益基础、激发互动活力,以此构建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为人才培养治理提供强有力的主体力量。
(二)质量导向与目标牵引:发挥治理共识激发内源动力作用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持续展开,与治理主体能否达成高度一致的治理共识密切相关。教育治理的核心内容在于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根本目标在于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增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共识基础,就是围绕监管者、责任者和受益者的共同利益诉求,坚持以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以提升治理共识的牵引力为核心、以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为目标,激活各主体的内源动力。首先,增进人才培养质量共识,统一各方质量意识。一是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健全职业学校评价”相关要求为指引,探索符合我国高职院校办学实际、符合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融合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过程、成效“三位一体”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模式。二是整合已有的教学诊断与改进、质量年度报告、专业认证等质量保障制度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改进功能,拓展高职院校校本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并逐步构建内外结合、互相促进的运行机制。三是坚持质量治理的导向性以消解质量评价的指标化风险,坚持质量治理的科学性以消解质量评价的标签化风险,坚持质量治理的多样性以消解质量评价的同质化风险。其次,坚守人才培养质量特色,平衡各方利益诉求。一方面,以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以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为指引,坚持立足区域和服务地方导向,形成与地方经济体系结构、产业发展水平、产业人才链条相适应的人才培养质量框架,以此引导和平衡各方利益;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要以人才培养质量框架为统领,展开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处理好共同质量追求与自身质量取向之间的关系。再次,彰显人才培养质量品质,激活各方内源动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最终目标是寻找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发展方向,这种成长和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导向,即面向社会、面向实践、面向职业、面向能力,服务于高质量就业创业。以此为质量遵循,既能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之需,又能满足企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人力资源需求,还可以提升教师成就感获得感、扩大高职院校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在各方均可获益的过程中,生成内源发展动力。
(三)内外结合与同向发力:优化治理工具多元共生供给结构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与治理工具的设计与选择是否科学密切相关。从我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现实看:一方面,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工具面临地方创新不足、内部生成乏力、稳定性偏低等困境;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发展面临外部项目不断推陈出新、各自环境差异较大、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等挑战。客观上要求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在工具设计与选择上,应内外结合、同向发力,形成多元共生、功能互补的治理生态,提升治理工具科学效能。首先,借助外部治理工具,提升内部治理工具开发与应用能力。准确理解和运用外部治理工具,既可以有效发挥国家层面职业教育质量治理政策的红利和优势,以此带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又可以有效提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的工具开发、应用及改进能力。其次,立足学校发展所需,开发校本治理工具。客观地看,外部治理工具设计的逻辑起点是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提供一般的操作原则,难以兼顾区域和院校个体的差异,在实际运行中,较为统一化的外部治理工具在应对差异较大的院校时往往面临适应性不足的情况。将外部治理工具结合院校人才培养实际加以转化,以服务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这一过程实际上也是校本治理工具设计与形成的过程,以此提升高职院校内部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工具设计开发的能力。再次,内外互促,形成多元共生的治理生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既要围绕外部尤其是国家质量标准展开,更要结合高职院校自身实际而创新。前者是上位工具,具有指导和引领价值,应将其视为努力方向;后者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切入点。两相结合,不仅可以丰富治理工具的形态和结构,还有利于提升治理工具的科学效能。
(四)面向区域与产教融合:提供治理成效持续改进动力源泉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治理要求跨越教育和产业、学校和企业相互独立的组织边界,在产业和教育、企业和学校之间建立互动和合作机制。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过程,实质上是整合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资源优势,形成产教融合生态、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治理动力源泉的内在需要。首先,面向区域产业企业,推动产教深度融合。高职院校地处特定区域且多由地方财政支持,面对特定区域产业体系、行业发展水平及企业人力需求,意味着人才培养质量应坚持面向区域实际需求,突出立足区域、面向区域、服务区域的地方性,既可以激发区域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动力,又能明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方向,最终优化反映区域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框架。其次,围绕人才培养过程,拓展校企合作空间。以反映地方需求、富有地方特色的人才培养质量框架为依据,以校企双方全方位、全流程参与为保障,将人才培养质量框架转化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融入课程教学内容、体现于专业实践性教学设计上,并随形势发展而调整和完善,形成人才培养质量治理路径持续优化机制。再次,着眼治理成效持续改进,形成质量成效循环提升机制,在人才培养质量框架和治理工具的双重引导下,探索加强高职院校质量治理路径创新和制度创新,形成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和改进长效制度支撑体系,促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常态化。
【梁克东,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校长、研究员,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23年第2期
转自:“中国高教研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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