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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汝 | 经济—政治关系: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文献梳理与分析

2023/3/24 9:58:03  阅读:120 发布者: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

作者简介

王中汝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经济—政治关系: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文献梳理与分析

【编者按】为提高学术成果的传播效率,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录用的文章,将在本刊知网首页和公众号网络首发。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经济与政治呈现出显著的一体化特征,政治在实际生活中起着主导作用。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经济、政治等从人类活动的整体中显著分化出来,经济的决定性作用与政治的反作用这一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才由隐而显,得到普遍性显现。由经济和政治浑然而一到经济和政治显著分离,政治由生产的内在要素演变为生产的外部条件,是人类历史的进步。在经济与政治基本分离的前提下,现代社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生产政治化现象。马克思恩格斯在《资本论》等著作中的分析、列宁晚年的探索以及中国的实践,为正确理解并处理经济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理论框架。

关键词

       经济;政治;超经济;纯粹经济;生产政治化

经济与政治,是现代社会人类活动的最重要的两个领域。经济关乎物质财富的生产和分配,政治关乎公共权力的运作与公共秩序的维护。在当代中国,经济与政治的关系,不仅涉及对改革开放以来所走的道路的评价,特别是对所谓的“中国模式”的评价,例如,有学者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之所以成功,是政府主导、市场配合所致,“中国模式”的优点就在于政府主导;二者关系还涉及当今及未来中国的改革问题,包括市场机制的完善、政府改革等等。现代社会的经济与政治,紧密交织在一起。任何一个成员,不管对身外的万事万物持有什么样的看法,都没有办法把自己与经济或政治割裂开来,无不处在经济与政治交织的网络之中。当代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与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与政治,一方面要正常发挥功能与作用,另一方面自身也是变革的对象。探索与把握经济与政治互动的内在规律,理顺经济与政治的关系,对于协调经济与政治的变革步伐,在有序中推动现代化转型,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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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为人类社会物质基础的经济

在《资本论》及马克思恩格斯的其他著作中,“经济”是一个基本概念。经济,首先意味着物质生产。马克思指出:“希腊人和罗马人看来也要有某种生产过程,从而有某种经济,这种经济构成他们的世界的物质基础,就像资产阶级经济构成现今世界的物质基础一样。”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强调,生产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东西”。马克思直接将“经济”界定为“生产过程本身”,甚至不包括“交易方式”,他指出,“因为人们在货币经济和信用经济这两个范畴上强调的并且作为特征提出的,不是经济,即生产过程本身,而是不同生产当事人或生产者之间的同经济相适应的交易方式”。总的来说,经济只与生产有关,“经济范畴只不过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即其抽象”。

“经济结构”是在“经济”概念基础上衍生出的另一个概念。什么是经济结构?它在人类生活与历史进程中发挥什么作用?马克思谈道:“我要简短地回答一下美国一家德文报纸在我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出版时(1859年)对我的指责。在那本书中我曾经说过,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简言之,‘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可是据上述报纸说,这一切提法固然适用于物质利益占统治地位的现今世界,但却不适用于天主教占统治地位的中世纪,也不适用于政治占统治地位的雅典和罗马。首先,居然有人以为这些关于中世纪和古代世界的人所共知的老生常谈还会有人不知道,这真是令人惊奇。但有一点很清楚,中世纪不能靠天主教生活,古代世界不能靠政治生活。相反,这两个时代谋生的方式和方法表明,为什么在古代世界政治起着主要作用,而在中世纪天主教起着主要作用。”这段话包含着非常丰富的理论与历史信息。

依照《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观点,社会是一个大系统,由经济、政治法律、社会意识等多种要素和多个领域构成。其中,经济结构,即“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整个社会的“现实基础”。相对于这个“基础”,政治法律、社会意识是矗立其上的“上层建筑”。“基础”与“上层建筑”,无疑都是借用的比喻性说法。经济的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体现在对“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的“制约”上。这是马克思的总基调,也是历史唯物主义或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这里所说的是“基础”和“制约”,而非通常理解的“决定”与“被决定”。更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的是有人批评上述观点“适用于物质利益占统治地位的现今世界”即资本主义世界,“但却不适用于天主教占统治地位的中世纪,也不适用于政治占统治地位的雅典和罗马”。马克思的回应是,这种批评所提及的,是“关于中世纪和古代世界的人所共知的老生常谈”。“老生常谈”一语表明,在中世纪的欧洲和古代世界,宗教和政治而不是经济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统治地位,是不需要从理论上进行论证的众所周知的事实。

从词义上说,与“基础”“制约”等用语相比,用“占统治地位”来表述某种事物或现象相对于他者的作用要明确得多。这体现在,一方面是经济相对于政治、宗教等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是“占统治地位”的政治、宗教。怎么从理论上理解这种历史事实?经济与政治之间的“基础”与“制约”关系,是否适用于“中世纪和古代世界”?如果不适用,“中世纪和古代世界”的经济与政治又是什么关系?马克思没有直接回答,但他指出,政治和宗教“起着主要作用”的现象,要由“谋生的方式和方法”来说明。“主要作用”与“统治地位”,所表达的意思是相同的。“谋生”是什么性质的活动?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或兼而有之?怎么通过复杂的历史事实精准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与回答,以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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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政治关系

经济,或者说物质生产,是人类生存的第一要素,存在于任何社会。围绕着经济这个概念,马克思恩格斯在《资本论》及相关著作中还使用过“超经济”“纯经济”或“纯粹经济”的概念。

“超经济”,是马克思在谈到资本主义生产的特点时提出的概念:“超经济的直接的暴力固然还在使用,但只是例外地使用。在通常的情况下,可以让工人由‘生产的自然规律’去支配,即由他对资本的从属性去支配,这种从属性由生产条件本身产生,得到这些条件的保证并由它们永久维持下去。”这个“例外”,在“资本主义生产在历史上刚刚产生的时期”曾经存在:“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规定’工资,即把工资强制地限制在有利于赚钱的界限内,为了延长工作日并使工人本身处于正常程度的从属状态,就需要并运用国家权力。这是所谓原始积累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是此时的“国家权力”,还是封建性质而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国家权力。“超经济的直接的暴力”,《资本论》英文版原文是“Direct force, outside economic conditions”。“outside”是个多义词,有名词、形容词、副词、介词等用法。在此,显然是副词,用来修饰“economic”的。据朗文辞典,“outside”有两个含义:一是“to or on the outside ofsomething solid)到……的外边,在……的外边”;二是“beyond the limits ofnot in超出……界限,不在……之内”。很明显,此处的“outside”取“超出……界限,不在……之内”之意。按照我们对“经济”即“物质生产”的理解,“超经济”,即“超出”经济即物质生产本身的“界限”,“不在”经济即物质生产“之内”。这种非物质生产自身必需但又成为物质生产内在要素的“超经济”状况,构成了前资本主义社会物质生产的鲜明特征。

“超经济的直接的暴力”的作用,首先体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其导致的剩余劳动榨取的方式上。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提出了两种情形。一是封建主是“各种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劳动者是“他自己的生存资料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和劳动条件的‘占有者’”。在这种情况下,“财产关系必然同时表现为直接的统治和从属的关系,因而直接生产者是作为不自由的人出现的”。“要从小农身上为名义上的地主榨取剩余劳动,只能通过超经济的强制,而不管这种强制采取什么形式。”二是“同直接生产者直接相对立的,如果不是私有土地的所有者,而是像在亚洲那样,是既作为土地所有者同时又作为主权者的国家,那么,……对于依附关系来说,无论从政治上或从经济上说,除了面对这种国家的一切臣属关系所共有的形式以外,不需要更严酷的形式。在这里,国家就是最高的地主。在这里,主权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没有私有土地的所有权,虽然存在着对土地的私人的和共同的占有权和用益权”。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土地所有权)与政治(主权)是一体的、合一的,或者说是互嵌的。基于此,可以说“旧剥削者的剥削或多或少带有家长制的性质,因为这主要是政治权力的手段”。

“超经济的直接的暴力”存在的条件下,不存在无条件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或法律意义上的私人财产权。“在整个封建时代,任何人都很少提及所有权问题,包括地产或某一职位的所有权;……当事人所要求的几乎一律是‘依法占有权’(seisin,德文是Gewere)。”因此,“‘所有权’这个词用于地产时差不多一直是毫无意义的”,“任何权利都不意味着那种属于罗马法所有权概念的固定的专有排他性”。这种对生产资料所有权的限制,被马克思称之为“政治的和社会的装饰物和混杂物”。土地如此,手工业也不例外。“在中世纪的行会制度中,无论资本还是劳动都不是不受束缚的。相反,它们的关系由公会制度,由各种与这一制度相联系的关系,各种与这些关系相适应的关于职业义务、师徒制度等等的观念所决定。”

“超经济的直接的暴力”的作用,还体现在劳动或物质生产的强制性上。“古代世界的基础是直接的强制劳动;当时共同体就建立在这种强制劳动的现成基础上;作为中世纪的基础的劳动,本身是一种特权……。[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劳动既不是强制劳动,也不是中世纪那种要听命于作为上级机构的共同组织(同业公会)的劳动。”因此,“与直接的强制劳动相对立的财富不是资本,而是统治关系。因而在直接的强制劳动的基础上再生产出来的也只是这种统治关系”。可以说,作为“财富”的统治关系导致了“直接的强制劳动”,“直接的强制劳动”本身就是以“直接的强制”为前提的。

“政治占统治地位”或“起主要作用”,准确展现了政治支配包括物质生产在内的整个社会生活的情形。恩格斯指出,古罗马“以罗马国家的名义进行压榨。……居民逐渐分裂为三个由极复杂的成分和民族凑合起来的阶级:富人,其中不少是被释放的奴隶(……)、大地主、高利贷者、或大地主兼高利贷者……;没有财产的自由民,他们在罗马靠国家吃喝玩乐,在各行省只能自找生路;最后是广大的群众——奴隶。前两个阶级对于国家即对于皇帝,几乎同奴隶对于奴隶主一样没有权利。特别是从提比里乌斯到尼禄这一时期,判处有钱的罗马人死刑以没收他们的财产,是一种常见的现象。政府的物质支柱是军队,……建立在军事统治上的帝政(不是指这个或那个皇帝)是无法改变的必然性”。甚至到了19世纪初,在资本主义因素有所发展但专制制度还十分稳固的奥地利,还存在下列情形:“银行家、证券投机商、政府的承包商虽然总是设法从专制君主制那里获得大宗利润,但这是以政府对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具有几乎是无限的支配权作为交换条件的,因此,不能期待这一部分人会对政府持任何反对态度。”这种政治支配所有社会生活的状况,很难用经济与政治之间的决定与被决定、作用与反作用的公式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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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纯粹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政治关系

马克思在使用“超经济的直接的暴力”“超经济的强制”等概念的同时,还使用了“纯粹经济”概念。他指出,人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土地所有权就取得了纯粹经济的形式,因为它摆脱了它以前的一切政治的和社会的装饰物和混杂物,简单地说,就是摆脱了一切传统的附属物”。“纯粹经济的形式”,英文原文为“purely economic form”。其中,“purely”的词根“pure”,含义是“not mixed with anything else”,即纯(粹)的、无其他任何事物掺杂于其中的。所谓的“纯粹经济”,主要指限于物质生产内在要求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而无外力作用其中的状态。马克思使用“纯粹经济”概念来论述资本主义生产的自我运行,是对资本主义生产特征的理论表述。

资本主义生产的“纯粹经济”性,首先表现在生产者的身份上。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人特别是劳动者,是以等级成员的身份存在的。“所谓等级是指历史意义上的封建国家的等级,这些等级有一定的和有限的特权。”等级不只是封建社会现象,也是奴隶社会人群划分的根本依据。“创造这种‘自由’和‘平等’的人们,正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主要工作之一。”资本主义消灭了等级,使得“工业和商业、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交换”,而不是“特权”等政治权力,成为阶级形成的“共同生存条件”。因此可以说,“资产阶级革命消灭了这些等级及其特权。资产阶级社会只有阶级,因此,谁把无产阶级称为‘第四等级’,他就完全违背了历史”。当然,劳动者对于资本的从属,乃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特征。然而这种从属,主要来自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特别是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导致的饥饿纪律,而非资本之外的任何强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任何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都是具有一切实际与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因而马克思恩格斯称资本主义所有制为“现代私有制”,以区别于前资本主义所有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多次谈到过这一点。“土地的自由私有权”,是“一种十分现代的产物”,“土地所有者可以像每个商品占有者处理自己的商品一样去处理土地”,“这种关于土地自由私有权的法律观念,在古代世界只是在有机的社会秩序解体的时期才出现;在现代世界只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才出现”。恩格斯在《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一文中进一步提出,“中世纪的市民阶级所有制还同封建的限制密切交织在一起,例如,这种所有制主要由特权构成。……市民阶级所有制在历史上的进一步发展,只能使这种所有制变成纯粹的私有制,而实际情况也正是如此”。这段论述所表述的,正是欧洲社会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演进的所有制变化。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无论是生产还是剩余劳动的榨取,都是以“纯粹经济”的方式进行的。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用了大量篇幅来阐述“暴力”即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杜林的观点是,“政治状态是经济状况的决定性的原因”,“政治关系的形式是历史上基础性的东西,而经济的依存不过是一种结果或特殊情形,因而总是次等的事实。……本原的东西必须从直接的政治暴力中去寻找,而不是从间接的经济力量中去寻找”。恩格斯回顾了私有财产的产生,分析了一般商品生产转变为资本主义生产的过程,而后指出,“全部过程都由纯经济的原因来说明,而根本不需要用掠夺、暴力、国家或任何政治干预来说明”。整个资产阶级的发展史也证明,“它不是用任何暴力的戏法,而是以纯经济的方法,实现了它自己的地位的变革,并造成了新的阶级,即无产阶级”。资本主义的剥削,也是如此:“每一个社会主义的工人,不论是哪一个国家的,都很清楚地知道:暴力仅仅保护剥削,但是并不造成剥削;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才是他受剥削的基础,这种关系是通过纯经济的途径而决不是通过暴力的途径产生的。”恩格斯在这里表述的,正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纯粹经济”的方式,还体现在资产阶级在生产中的权威上。马克思指出:“资本家作为资本的人格化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取得的权威,他作为生产的领导者和统治者而担任的社会职能,同建立在奴隶生产、农奴生产等等基础上的权威,有重大的区别。”所谓的“重大的区别”体现在什么地方?“这种权威的承担者,只是作为同劳动相对立的劳动条件的人格化,而不是像在以前的各种生产形式中那样,是作为政治的统治者或神权政体的统治者得到这种权威的,——但是,在这种权威的承担者中间,在只是作为商品占有者互相对立的资本家本身中间,占统治地位的却是极端无政府状态,在这种状态中,生产的社会联系只是表现为对于个人随意性起压倒作用的自然规律。”也就是说,资本家的权威,源于物质生产的内在要求及其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而非统治者的政治统治地位。相应地,奴隶制、封建制下的统治者的“个人随意性”,也被资本主义社会“占统治地位的” “极端无政府状态”这个“对于个人随意性起压倒作用的自然规律”所取代。

“纯粹经济”状态下,经济与政治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这是1890年《恩格斯致康拉德·施米特》中提出的经济决定政治、政治反作用于经济的基本原理的事实依据。恩格斯强调,“生产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东西”,国家作为履行社会“某些共同职能”的“新的独立的力量总的说来固然应当尾随生产的运动,……它又对生产的条件和进程发生反作用。这是两种不相等的力量的相互作用……。总的说来,经济运动会为自己开辟道路”。恩格斯分析了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三种反作用:“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它可以沿着相反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像现在每个大民族的情况那样,它经过一定的时期都要崩溃;或者是它可以阻止经济发展沿着某些方向走,而给它规定另外的方向——这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但是很明显,在第二和第三种情况下,政治权力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害,并造成大量人力和物力的浪费。”通常所说的经济的“决定性”作用,就是恩格斯所讲的“生 产”的决定性作用。

国家权力或政治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无疑是以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的相对分离为前提的,适用于所有存在“纯粹经济”或政治与经济相对分离的社会。在这个问题上,恩格斯最大的不足是,没有对《资本论》《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闪耀出的思想火花,进行系统的梳理和理论上的提炼。他把在《反杜林论》等论战性著作中阐发的经济与政治关系,推行于原始社会解体以后的一切时代:“第一,一切政治权力起先都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的职能为基础的,随着社会成员由于原始公社的瓦解而变为私人生产者,因而和社会公共职能的执行者更加疏远,这种权力不断得到加强。第二,政治权力在对社会独立起来并且从公仆变为主人以后,可以朝两个方向起作用。或者它按照合乎规律的经济发展的精神和方向发生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和经济发展之间没有任何冲突,经济发展加快速度。或者它违反经济发展而发生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除去少数例外,它照例总是在经济发展的压力下陷于崩溃。”显然,把只适用于“纯粹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与政治关系,推及至人类发展的所有阶段,特别是政治与经济尚未分离的前资本主义社会,是不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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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于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政治

在马克思恩格斯时代,资本主义处在自由竞争阶段。亚当·斯密的“大社会、小政府”或者说“看不见的手”与“守夜人”经济社会模式,马克思恩格斯的“纯粹经济”概念,就是对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的理论概括。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垄断阶段。垄断资本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政治权力开始系统地、深入地干预经济社会进程,包括国家直接垄断、实施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政策、掀起瓜分殖民地的战争等等。哈贝马斯恰当地把这种“经济系统与政治系统的重新结合”,称作“生产关系重新政治化”。所谓重新政治化,或者说再政治化,是相对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经济与政治相对分离而言的,也是针对自然经济状态下经济与政治没有明显分化而言的。尽管如此,垄断阶段的资本主义,也没有完全以国家权力取代市场体制,生产资料私有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依然是最基本的经济特征。

按照列宁的观点,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政治化,既预示着资本主义行将灭亡,又是社会主义胜利的鲜明征兆。列宁把取代市场的国家干预,如“粮食垄断、面包配给制和普遍劳动义务制”等,视为资本主义内部孕育的社会主义萌芽:它们“不是我们而是资本主义在军事帝国主义阶段创造出来的新的监督方法”,“无产阶级在这方面,也和它整个历史创造活动一样,是从资本主义那里获得自己的武器,而不是‘臆造’和‘凭空创造’这种武器”。他以德国为例,认为“那里有达到‘最新成就’的现代大资本主义技术和服从于容克资产阶级帝国主义的有计划的组织。如果把这些黑体字删掉,不要军阀的、容克的、资产阶级的、帝国主义的国家,同样用国家,然而是另一种社会类型、另一种阶级内容的国家,苏维埃国家,即无产阶级国家来代替,那你们就会得到实现社会主义所需要的全部条件”。他认为,与美国相比,德国“在技术和生产方面”“在政治方面”落后于美国,但“在金融资本主义的组织程度方面,在变垄断资本主义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方面”则“超过了美国”。更重要的是,他提出俄国在“组织”方面的落后,“需要向‘德国人’‘学习’,需要组织性、纪律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他强调,“没有建筑在现代科学最新成就基础上的大资本主义技术,没有一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这里的关键,是通过“有计划的组织”特别是“有计划的国家组织”而不是市场,来组织社会主义生产与交换。

客观上看,国家取代市场组织生产与交换的体制,与战争有直接关系。但在主观上,却被列宁等人视为从垄断资本主义中必然产生的社会主义因素。“旧的俄国经济将直接过渡到国家按共产主义原则进行生产和分配”,“这种设想也许不是每次都公开讲出来,但始终是心照不宣的”,“我们差不多就是根据这种精神行事的”,“当时根本没有提出我们的经济同市场、同商业的关系问题”。政治经济不分,政治支配经济,成为1917年到1921年苏维埃俄国实行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核心特征。当和平来临之时,“战时共产主义”政策遭到人民群众的强烈反对。列宁反思道:“我们计划(说我们计划欠周地设想也许较确切)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错了。”人类历史已经证明,“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不适用于任何处于和平状态的国家,更不是“共产主义原则”的体现。取代“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新经济政策,废止“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为市场在生产、交换与分配中发挥作用留下了一席之地。

列宁晚年对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1920年底,托洛茨基提出“工会国家化”和“劳动军事化”的主张,认为不能“把‘军事’方法(命令、惩罚)和工会方法(解释、宣传、主动精神)单纯地对立起来”,应该“逐渐吸收和溶合最严厉的强制方法和措施”,来恢复被战争严重破坏的经济。列宁反对这种主张,认为工会“不是国家组织,不是实行强制的组织”,且“只有当我们善于先把强制建立在说服的基础上的时候,我们才能正确而有效地实行强制”。托洛茨基及为其辩护的布哈林回击说,列宁是“从政治上”看问题,他们则是“从经济上”看问题的。列宁强调,“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起码的常识”。“问题只在于(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也只能在于):一个阶级如果不从政治上正确地看问题,就不能维持它的统治,因而也就不能完成它的生产任务”。从“纯粹生产的即经济的问题方面,在怎样增加生产的问题方面”看,托洛茨基的“整刷政策”是“政治错误”。“我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希望我们少搞些政治,多搞些经济。但是不难理解,要实现这种愿望,就必须不发生政治上的危险和政治上的错误”。为托洛茨基辩护的布哈林的理论立场,即“既是这个,又是那个”“一方面,另一方面”,实质上是“用折中主义偷换了政治和经济之间的辩证的关系”,“辩证法要求从相互关系的具体的发展中来全面地估计这种关系,而不是东抽一点,西抽一点”。这里蕴含着两个宝贵思想:一是从“纯粹生产的即经济的”角度看,政治为生产提供保障,政治的“首位”也要通过促进生产体现出来;二是要“从相互关系的具体的发展中”来认识具体的经济与政治关系。

正是因为精准掌握了“马克思主义中有决定意义的东西,即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辩证法”,列宁才领导俄国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列宁承认,俄国“还没有实行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前提”,“俄国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实行社会主义的高度”,这些当然是“无可争辩的论点”,但并不是评价俄国革命的“有决定意义的论点”。有利的革命形势给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主体能动性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契机,“用与西欧其他一切国家不同的方法来创造发展文明的根本前提”。“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呢?”如果教条地理解经济的决定性作用与政治的反作用,俄国的确缺乏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条件。然而历史的发展并不是刻板地依照决定性作用与反作用的推演。在特定条件下,政治的作用也是“决定性” 的。只不过,政治的“决定性”作用要符合以物质生产为核心的现实条件,才能发挥出来。这也是一个“限度”问题。“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失败,就在于“在商业国有化和工业国有化方面,在禁止地方流转方面走得太远了”,“超过了理论上和政治上所必要的限度”。俄国是一个小农国家,“小农只要还是小农,他们就必须有同他们的经济基础即个体小经济相适应的刺激、动力和动因”。在推行新经济政策之后,有人提出,新经济政策下繁荣起来的小商小贩,是否会成为一种政治力量?列宁回答说,“小商贩人多,他们的活动极为活跃,还丝毫不能证明他们是阶级的强大的经济力量,而只有这种经济力量才可以而且应该断定会成为一种‘政治力量’”。“继经济力量之后必定出现政治力量”,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简单化”,“大错而特错”。列宁关于经济力量与政治力量的分析与结论,也是辩证地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典范。

然而,列宁晚年缺乏深化认识、创新理论的必要时间与实践。在他去世后不久,在斯大林领导之下形成的政治经济不分、政治凌驾于经济之上的苏联模式,成为苏联解体的重要原因之一。邓小平认为这种模式是“一种僵化的方式,实际上是把整个社会和人民的手脚都捆起来了”。直接的结果是抑制了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创造自己幸福生活的积极性、创造性,扼杀了社会财富创造的活力与动力,教训极为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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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语

经济与政治,都是攸关人类生存的重要活动。经济决定着人类的物质生存,核心是物质财富的创造与供给。政治关系到公共权力的运行与作用。在探讨经济与政治的关系时,需要区分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处在什么阶段,实行什么样的经济体制。不同的阶段、不同的资源配置机制下,经济与政治的关系是不同的,有着各种具体的内涵与特征。

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或者说在人类发展的前资本主义阶段,经济与政治尚未从人类活动中明确地区分出来,都是人类“谋生”的重要内容:经济与政治,或呈现出显著的一体化特征,或政治支配经济。在这种情况下,政治在实际生活中“起着主要作用”或“占统治地位”。如果硬要谈及“决定”,那么起决定性作用或最根本的,只能是马克思所说的“谋生的方式和方法”。“谋生”,是人类谋取生存的活动,既是经济的(主要涉及物质生产),又是政治的(主要涉及物质生产的形式),同时又不是单纯的经济或政治,而是一种包括两者在内的社会存在状态。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资本主义是商品经济主导的第一个经济社会形态,经济、政治等从人类活动的整体中显著分化出来。由经济与政治不分或政治支配经济,演进到经济与政治明显分离开来;由政治是生产的内在要素,演进到政治是生产的外部条件;由作为生产外部条件的政治,再到遵照经济规律前提下的社会生产的适度再政治化,整个经济与政治关系的演进史,也是一部人类进步的大历史。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脱胎于1949年前的自然经济与1949年后的政府计划经济体制,正如党的十三大所指出的那样,正处在“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经济与政治的关系经历了并继续发生着极为复杂的变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更加准确地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经济与政治关系的思想,创造性地指导中国的伟大实践。一方面,要深化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消除行政强制等对市场经济的不当干扰与不时泛起的“超经济”强制残存,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另一方面,要重视政府在社会事业、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国家安全等非经济领域和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等经济领域的积极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我们要坚持辩证法、两点论,继续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把两方面优势都发挥好,既要‘有效的市场’,也要‘有为的政府’,努力在实践中破解这道经济学上的世界性难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已经给出了明确答案。

总的来说,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要求明确政治服务于经济的根本职能,尊重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把物质财富的生产成果及其公平分配作为衡量政治领导的根本标准。“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同时又反作用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在一个国家的各种制度中,政治制度处于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尤其是政治制度“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和“政治制度处于关键环节”,为我们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经济与政治关系提供了难得的独特视角。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则为研究整个人类历史演变中的经济与政治关系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通过艰苦的实践探索,在广泛吸取全人类实践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真正形成市场和政府合理分工、推动发展新模式”,“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是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中国人的光荣使命。

参考文献略

本文刊登于2023年第1

转自:“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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