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法治周末报 ,作者法治周末报
弦歌不辍
——读《我们走在大路上——江兴国大学及研究生日记摘录》
作者:陈新宇,清华大学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法治周末》2023年2月23日第12版。
2022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之际,江兴国教授的法大日记《我们走在大路上——江兴国大学及研究生日记摘录》出版,有着特殊的意义。
作者出生于1943年,1962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1966年毕业,由于“文革”,推迟一年(1967年)分配,他被分配到广西的法院工作;1978年国家恢复研究生招生考试,他于1979年重新考回母校攻读中国法制史专业研究生,1982年毕业并留校工作;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党总支副书记兼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处长,2003年退休,是一位资深、典型的法大人。
江兴国教授对历史情有独钟且勤于记述,从1958年9月1日起开始写日记,并内化为日常生活的习惯,即便准备高考和研究生考试期间,亦未中断,迄今已经坚持60多年。《我们走在大路上》摘录了其大学本科阶段(1962年-1968年)和研究生阶段(1978年-1985年)两个时期日记(凡169万字)的一部分,以上下两册、图(照片)文并茂的方式,如实地记录了那个时代年青人的学习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这种个人视角的高校校史记述,别具一格,从我个人掌握的情况看,法学界中似乎仅此一家,该成果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与现实借鉴意义。
出版的日记命名曰“我们走在大路上”,出自1963年李劫夫创作的一首著名的爱国歌曲名。日记虽然是个人记述,但作者用其学生时代最喜欢唱的歌曲之一表达了他们这代人的特质:集体主义、爱党爱国、奋斗精神。正如其在《后记》中指出:“我的日记记录了我与我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工作和成长的过程,用‘我们’更能体现出我的成长不是孤立的,是在党的教育下,老师们的教诲下和同学们的帮助下取得的成果……(《我们走在大路上》)一唱起来就激发我们年轻时代的激情,就回忆起那火红的岁月和我们付出的艰辛努力。”
一
彼时的北京政法学院(即今天中国政法大学的学院路校区),是一座小而美丽的校园。在本科期间日记里,出现频率最多的一处地方是小滇池。“在联合楼的对面、教学楼的背后(西边)就是学校最优美的地方——小滇池及湖中岛。小滇池面积很小,四周环绕着垂柳”(上册,第51页)、“小滇池四周垂柳青青,水面不时泛起涟漪,别有一番风光”(上册,第113页)。园不在大,有水则灵,这里是学生们赏月(上册,第16页)、合影(上册,第47页)、晨读(上册,第44页)、集会(上册,第145页)的佳地。我曾于1999年-2002年在这里读研三年,可惜余生也晚,教学楼、联合楼尚在,小滇池却不见踪影,只能悠然神往,从日记中去感受其当年的风光和风采。
作者认真刻苦的学习态度是我阅读日记最直观的印象,几乎在每一天的日记里,都有其学习方面的记载,内容包括上课和听讲座/报告、阅读书籍和文章、考试题目和答题情况、师生交流和研讨问题等。例如在1962年10月17日的日记里,刚进入大学不久(报到时间为9月2日)的他就记下:
“课后去资料批发室买了一本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中国人民大学与北京大学合编的《辨证唯物主义讲义(讨论稿)》上、下两册。这都是二年级学习哲学用的课本。我想事前抓紧时间自习一遍,若实在没有时间,可以留待明年暑假再看了。必须抓紧时间‘开’下去,力争走在老师的前面,为以后积累时间,好搜集资料,准备毕业论文。”(上册,第29页)
这则日记不仅可以看到当时大学生的哲学教材情况,而且在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时不我待的学习积极性,作为一个大一新生,已经在准备自学大二的课本,考虑毕业论文的事宜。这里的“开”字,经请教江兴国教授,是当时他们口语中常用的词,意思是“加班加点学习”,这让我想起民国时期老清华的学生称泡图书馆学习研究为“开矿”,史学家何炳棣在回忆录中谈到其在海外的经历,沿用了这一说法,“处在事业中最困难的挣扎岁月之中,只有坚信卓绝必出自艰苦,才不会对美东书库连夏开矿的辛楚与寂寥觉得艰苦”(《读史阅世六十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01页)。可见尽管时代不同,研读的内容也有差异,但华夏莘莘学子遨游知识海洋、探索真理的主动性,颇有共通之处。
当时的法大,从制度层面上看,有严格的作息规定和自习要求,例如要求早晨6:00起床,晚上21:30就寝(上册,第12页;冬季略有调整,上册,第35页)。早起读外语和体育锻炼是作者的习惯,并有良辰佳景的意外收获,“早晨去教学楼419教室欲读英语,但是从窗子向外望去,西山景色尽收眼底。当日出东方之时,阳光普洒在西山之上,一束紫色光芒,几丝白云也被日光染红,托起尚未落下的一轮明月,格外妩媚动人!”(上册,第28页)从师生关系上看,教师悉心指导,彼此交流很多。例如“第二节晚自习时,政治经济学辅导老师贾鼎中找我们班的几个学生座谈关于学习政治经济学这门课有感觉有什么困难……我觉得大学老师其实也像中学老师那样使得学生容易接近,千方百计使同学学习成绩提高,最终目的是提高教学质量。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架子大’,‘只管教学不管学生是否能够接受’。”(上册,第21页)日记中有多处教师去学生宿舍探望关心,学生去教师宿舍拜访请益的记载。从同学关系上看,同样可见和睦友爱,热烈讨论,共同劳动,一起联欢、出游的诸多记载。可以说,尽管当时有着运动等时代痕迹,但严谨、活泼、理想、纯朴,仍是日记折射出来法大校园的主要风气,作者对毕业分配的思考,“祖国处处都是好地方,让祖国挑选吧,我愿意到祖国召唤的地方去!”(上册,第412页)今天读来,仍让人动容。
二
北京政法学院在“文革”中停办,1978年,国家在拨乱反正后法大迎来了复建。在研究生时期的日记里,记载了1979年作者回到母校,目睹复建初期校园百废待兴的情况,“进入母校,到处是低矮的地震棚,许多行政机关就在地震棚里办公。以前作为学生宿舍的一、二、三、四号楼依然如旧,六号楼也矗立原地,然而满目凄凉,小滇池虽然还在,但已失去往日的风光,干涸的湖底成了垃圾场,四周的围墙破败不堪,教学楼也被隔成几块,几个单位共同使用,为互不干扰,分别从不同的门进入,中间用临时砌起的墙隔开。最可惜的是1965年‘四清运动’回来后,我们参与挖建的标准游泳池现在也不存在了,我们夏季曾成天泡在游泳池里,好不逍遥。母校被解散后,母校校址被几个单位‘瓜分’了。母校复办,为收复‘失地’,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也因此不得不一再推迟我们报到的日期。”(下册,第483页)我想,这种景物变迁也是新中国法治历程坎坷艰辛的缩影和加快法治建设迫切性、必要性的写照。
作者作为法大的首批研究生,也是新中国第二批硕士学位的获得者,其培养和论文写作值得特别关注。当时法制史教研室有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共七位老师,分别是曾炳钧、薛梅卿、刘保藩、郑治发、沈国锋、潘华仿、许显侯,以及资料员吴薇;学生有四位,分别是江兴国、郭成伟、曾尔恕、陈丽君;作者的论文指导教师是曾炳钧(1904-1994)和薛梅卿(1930-2021)。集体指导、专人负责是当时培养方式的特点。从日记中时常可见的教师名字可知彼时师生关系非常紧密,当作者为写硕士论文外出调研回学校时,“一进校门就见到许显侯老师,他说教研室老师见我迟迟不归,都十分挂念,为我的论文而担心”(下册,第665页),“挂念”和“担心”正是这种关系的鲜明写照。
两位导师对其论文指导非常上心,从选题、方法到写作的每一环节,皆认真把关。在通讯不便的年代,即便在作者赴上海抄录论文所需档案期间,仍可见导师数次的信函指导。尤其是曾炳钧教授,当时年事已高且身体不好,但信函所见对学生论文材料指导之细致、考虑问题之周全,让人由衷感佩(下册,第652页)。为了学生写好论文,他们还积极引介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指导,从日记可以看到陈光中、张晋藩、叶孝信、瞿同祖、汪暄、周仁、张希坡等著名学者的名字,例如,“由薛梅卿老师引见,今天我们去拜会陈光中老师……陈老师和我们谈了两个小时,着重谈的是毕业论文的选题问题……他讲得很好,我们受益匪浅”(下册,第582页);“(薛梅卿老师)带我们去林园x栋x号拜访张晋藩老师……我提出写古典刑法理论和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的问题,向他请教。他认为像刑法理论这样综合性的大题目不大合适,还是写具体一些的好,否则材料不好驾驭。至于孙中山的五权宪法,近年来研究的人多了起来,写了一些论文,他说毕业论文最好从学术上做文章。他还说中国法制史研究空白仍很多,有很多题目可写。”(下册,第593页)或者为其外出调研创造条件,“关于去上海之事,经薛老师去教务处一再说明情况,教务处苗巍老师算是批准了我的上海之行”(下册,第608页)。
论文的选题是论文写作的重心,也是日记中出现频率最多的事情。教研室的中国法制史的老师们在经过讨论,最终由曾炳钧教授审定后发给学生们题目,共32个,其大致与教师们各自主要的研究历史朝代(阶段)相关,但这些只是供学生参考,鼓励他们自己选题。作者的感受是:“我想如果这些题目都掌握了,中国法制史这门课也算是掌握得比较透了。题目有的较大,有的小一些。不过也可以小题大做或大题小做。”(下册,第581页)在多番请教与斟酌后,最终在导师的建议下,确定了以领事裁判权为题目,具体研究上海的会审公廨,并在导师的支持和复旦大学叶孝信老师的帮助下,前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公安局等处查看相关档案。在上海三个来月的抄录、翻译档案的基础上,汲取多方意见建议,三易其稿,作者完成了《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论》的硕士论文。可以说无论选题还是材料,即便今天看来,仍不过时,曾炳钧教授“论文要朴实、扎实,论点论据要经得起推敲,不要搞华而不实的东西”的意见(下册,第581页),仍然是法史学论文颠扑不破的真理。
1982年12月15日是作者硕士论文答辩的大日子,“15:00教学楼420教室已座无虚席,前来旁听的本科生可真不少。研究生中郭成伟、曾尔恕、陈丽君均前来为我‘助阵’,还有高之国、高鸿钧、贺卫方等。”在历时近三小时后,他以答辩委员会五票全部同意的成绩,顺利通过答辩。(下册,第715页)这种个人专场答辩的规模与时长,不亚于博士论文的标准。
通过答辩的江兴国和郭成伟、曾尔恕、陈丽君在毕业后留校,成为当时法史学的年轻教师,充实了法大的师资队伍,并在后来成为了我的老师们,他们是法大重新崛起的中坚力量,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复兴和法治人才的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当我1999年考入法大研究生院时,法制史专业导师组的组长正是江兴国教授,副组长是曾尔恕教授,当时导师组的其他成员还有刘广安教授(也是我的论文指导老师)、郑秦教授、王宏治教授、马志冰教授、皮继增教授、陈丽君教授。因为担任教务处处长,行政工作繁重,为避免耽误博士生指导,江兴国教授没有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这或许是一种遗憾,但也是其高风亮节的体现,在呼吁学术去行政化的当代,不无启示意义。
今天拜读《我们走在大路上》,明白了我们当年所受的谆谆教诲和关心爱护原来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弦歌不辍,弦歌嘹亮!祝福已经退休的老师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祝福法大在法治大路上越办越好,谱写中国法学教育的新篇章。
转自:“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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