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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因霍尔德·尼布尔 | 人性之恶使民主成为必要,人性之善使民主成为可能

2023/2/27 11:25:47  阅读:123 发布者:

2007年,奥巴马在接受《纽约时报》专栏作家David Brooks的专访时,表达了他对神学家莱因霍尔德•尼布尔的敬仰。原文是“I love him. Hes one of my favorite philosophers.” 奥巴马说尼布尔让他明白了 “…… theres serious evil in the world, and hardship and pain. And we should be humble and modest in our belief we can eliminate those things. But we shouldnt use that as an excuse for cynicism and inaction. I take away ... the sense we have to make these efforts knowing they are hard, and not swinging from naïve idealism to bitter realism”。不忽视和低估假丑恶的力量,但是不以此作为借口变得无动于衷或者愤世嫉俗。

莱茵霍尔德•尼布尔是美国最有名的神学家,被公认为美国当代最伟大的政治哲学家和宗教思想家。他同时也是一个清教徒、社会伦理教授和政治活动家。他以倡导“基督教现实主义神学”而闻名于世,主要代表著作有《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对时代末日的沉思》、《基督教和强权政治》、《人的本性和命运》、《光明之子与黑暗之子》、《信仰和历史》、《基督教实在论与政治问题》、《自我与历史的戏剧》等等。

莱因霍尔德·尼布尔的著作《光明之子和黑暗之子》,是根据1944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一系列讲演扩编而成。这本著作主要反对于“光明之子”的过度信心和盲目乐观。斯蒂文•C•洛克菲勒在序言中写道,尼布尔在年轻的时候对于建立人间天国这一基督徒的责任充满信心与激情,然而20世纪初的战争和资本主义的劳资双方斗争粉碎了他“对理性、教育和道德劝诫的幼稚的乐观信念”。早年的经历使他从一个理想主义者变成一个现实主义者,并且身体力行影响了很多人。我觉得全书的内容可以简单概括成,人们要以作恶的能力武装为善的理想。何怀宏在书序中称赞尼布尔“是一个能够把握到两端,而且将这两端伸展得相当深远,同时又还是没有偏激或者偏斜,而仍然在两极中达到某种平衡的哲学家。”

“此世之子,在与同时代的人打交道时,要比那些阳光之子明智。”这是《路加福音16:8》的一句话,书里借用《圣经》中话“此时之子”和“阳光之子”来区分两种人:一种人是不承认在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之外还存在着任何更高或更普遍的规律和约束的人,尼布尔称这种人为“此世之子”或“黑暗之子”(the children of darkness)。而那些意欲将自我利益置于更具普世性的规律之下,使之与更具普世性的善相融洽的人,可称之为“光明之子”(the children of brightness)。

尼布尔认为,黑暗之子之所以邪恶,是因为他们除了自我之外别无所知,但他们尽管邪恶,却足够明智,因为他们懂得自我利益的力量。光明之子之所以高尚,是因为他们能够理解比他们自己的意志更高的规律。而他们之所以往往犯傻,是因为他们不明白自我意志的力量。

光明之子之愚蠢不仅仅是因为他们低估了黑暗之子的自我利益的力量,而是因为他们也低估了这一力量在自己身上的显示。诚如亚当•斯密所言:“一个明智的、有道德的人,始终会心甘情愿地认为他自己的私利应该让步给他所属的特定社会阶层的公共利益——这一阶层的利益,也应当让步给比这更大的国家利益。……所有这些次要的利益……都应当让步给比这更大的宇宙的利益,让步给由所有理性的、明智的存在物组成的伟大的利益。”尼布尔总结说,“个体和集体的自私自利的行为,通常都借用这一学说的政治哲学,但却都拒斥其所遵循的理想主义。”

人属于那种不可能仅仅活着就满足的动物。由于对自己在万物格局中的渺小有一种潜意识的、然而却极难平息的感觉,于是人们试图借助自负的种种伪装来补偿自己的渺小。因此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从来不是互相竞争的生存冲动之间的简单冲突。由于顾及私利而败坏了普世性的理想,是人类品行中的一个难以根除的事实,其顽固超出了任何道德说教愿意承认的程度。

不论那些普世主义者是自然主义的,理想主义的,实证主义的,还是浪漫主义的,其错误在于,他们太过相信人类超越自我利益的潜能。当然,人类的确拥有这样一种潜能。但是,同一个人,在展示这一潜能的同时,也会流露出不同程度的自我利益的力量,在心灵上也会不同程度地屈从于自我利益的力量。光明之子必须要有黑暗之子的明智的武装,但同时又要不受其邪恶的侵扰。他们必须明白自我利益在人类社会中的力量,但却不为其进行道德的辩护。他们必须拥有这种智慧,以便能够为了共同体的利益,引导、调停和控制个体或集体的自我利益。

除了追求光明,还应当理解黑暗。不过,理解黑暗并不是一味宽容。在最高或最后处是有一种悲悯和宽容的,但那应该是在斗争之后,甚至必须是在取胜之后。而光明之子们首先要学会同黑暗之子一样善于斗争。(“黑暗之子”决不会承认自己就属于黑暗的,要学会辨别真假“光明之子”,还要注意到有些假“光明之子”正是从真的“光明之子”蜕变而来)

在第三章《共同体与财产》中,尼布尔指出,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都犯了光明之子的错误。他引用约翰·洛克的定义,认为掺杂了个人的劳动力的物品即可以被看做是私有财产。例如某人猎得驯鹿,鹿肉即属于他;耕种得到果实,果实也属于他。可是我们常常容易忽略,在原始时代,从分配的角度上说是不存在“私有权”这一概念的。因为共有主义(communism)下,为了最大化可生存下去的人口数量,每个人都要和部落里的其他人分享自己所获得的东西。尼布尔甚至认为马克思主义对于私有财产的抨击看起来比自由主义者对私有产权的辩护更合理,尽管在他看来二者都是错的。自由主义错在想当然的以为财产是用来给自己增加安全感的,是一种防御手段。(财产既具有防御性又具有攻击性)马克思主义忽略了在一个世外桃源似的每个人都能得到物质满足的社会,还是要有具体的人来决定如何分配。而作出决定的这伙人形成管理层,不可避免地会成为掌权者,打碎人人平等的理想。“财产不是经济权力的唯一形式”,分配也是一种巨大的经济权力。

第四章社会阶层分裂和宗教、种族、民族多样性造成的社会挑战,作者的立场很明确,即必须确保多样性社会的宽容、合作与和谐。第五章讨论了世界大同问题,即如何建立一个自由、正义和平的世界共同体。尼布尔认为,“光明之子”过于相信以恒定不变的道德律令为普世特征的技术文明,他们依赖于全球化体系相互依存的逻辑,认为人类的政治制度最终都将符合于普世原则,但是他们低估了人类历史中具体的生命力量,比如说强权中心、特权心理、历史狭隘感和民族向心力等等。在他眼里,虽然未来会形成“世界大同”的最终社会形态,但是目前的国际共同体却缺乏内聚力的元素。

当然,这是一本为民主辩护的著作,他鉴别了各种基督教神学传统的社会思想中的问题,认为在生活的蕴含着一种精神的维度。尼布尔认为,“民主,与其他具有历史意义的每一种理想和制度一样,既包含着短暂的因素,也包含着某些始终具有有效性的因素。民主,从一方面说,是资产阶级所持有的一个果实;从另一方面说,它是一种始终有价值的社会组织形式。在民主的状态下,自由与秩序可以相辅相成,而不是相互冲突”。他认为,在所有非民主的政治理论中,国家和统治者都被赋予了不受制约的权力,为的是在共同体中获得秩序和统一。但是,诱发并成为这一政策提供依据的悲观主义并非首尾一贯;因为它并没有用到统治者身上,而这是不应该的。如果人倾向于非正义的手段对待他人,那么,拥有权力则使得其恶意得到强化。在此意义上说,不负责任的、不受制约的权力,是非正义的最大来源。自由社会的民主技能,可以制约统治者和管理者的权力,因而能够防止其泛滥成灾。不受制约的权力所造成的危险,始终提醒人们去注意民主社会的优点。特别是当社会对于影响自由的种种威胁失去耐心,并经受不住引诱,试图以牺牲自由为代价,获取胁迫性的统一所带来的好处之时,民主社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就更加明显。

尼布尔在另一作品《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中,将人类的道德分为两大类:个体道德与群体道德,个体道德总是高于群体道德。可是,即便是这样,由于群体是由个体组成的,因此群体道德往往会“绑架”个体道德。他认为,人类的分裂与冲突,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争斗与政治斗争,实质上是“不道德的社会”占了上峰的缘故。所以他追问道:当今社会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道德的个体在时代大潮的冲击下,还能有多大的生存空间?可见,尼布尔是有着强烈的社会关怀的,他发现在群体生活中个人的道德选择不可能不受任何人影响,也不可能不影响任何人,想要靠修身或超脱来治国平天下是不可能的。因此,尼布尔始自关照人性,却终于制度设计。这本书的主旨,还是用他自己的那句话来总结最好:“人性之恶使民主成为必要,人性之善使民主成为可能。”(这句话也被翻译为“人的正义潜能使民主成为可能,而人的非正义的趋向则使民主成为必须”)

本书的译者何怀宏在“译后记”中谈到,他发现尼布尔的许多看法与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相关表述都有相通之处,这给他带来了很大的愉快之感。尼布尔所说的“世界共同体”,以及杜威所说的“伟大的社会”,与中国所说的“天下”、“大同世界”,其实并无二致。建立这样的一个世界,不仅需要我们的努力,也需要我们之外的其他所有人的努力。“作为一个从小就受到许多集体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的人,看到一个外国人在认真地阐述建立这样的一个世界的重要性和途径,能不由衷地感到愉快吗?当然,作为一名临近“知天命”之年的学者,我也同时知道,建立这样一个世界,是何等地不易!因此,对于尼布尔在书中的叮咛和告诫,我更多了一分理解和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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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光明之子和黑暗之子》一书之摘录

我们与共产主义者在任何重要问题上都未能达成谅解(accord),这一失败证明,不论是在国家还是在全球层面上,要理性地理解并协调共同体(community)之内的竞争性利益,仍然要比我们的理想主义者们向来所认为的要困难得多。……我们必须做出相应的安排,心存宽容,与一个处心积虑的敌人相互共存,否则,双方都将归于毁灭。我无需愧怍地坦承,15年前,我缺少足够的先见之明,没有能够预见到核僵局(nuclear stalement)所包含的创造和破坏的可能性,即核僵局虽然能够避免热战(a shootingwar),但却无法为世界共同体的建立提供一条平坦的道路。如果我们要想避免灾难,我们就别无选择,只能耐心地播下相互信任的种子,让适宜于共同体构建的组织(tissues)慢慢成长,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跨越目前国际紧张气氛所造成的可怕鸿沟。(新版前言第14页)

恰恰是因为人的根本性自由,人才要求在其所属的共同体之内努力营造出一种秩序。(第6页)

在所有非民主的政治理论中,国家或统治者都被赋予了不受制约的权力,为的是在共同体中获得秩序和统一。但是,诱发并为这一政策提供依据的悲观主义并非首尾一贯;因为它没有被用到统治者身上,而这是不应该的。如果人倾向于以非正义的手段对待他人(his fellows),那么,拥有权力则使得其恶意得到强化。在此意义上说,不负责任的、不受制约的权力,是非正义的最大来源。(自第16页)

不受制约的权力所造成的危险,始终提醒人们去注意民主社会的优点;特别是当社会对于影响自由的种种威胁失去耐心,并经受不住引诱,试图以牺牲自由为代价,获取胁迫性的统一(coerced unity)所带来的的好处之时。 (第17页)

文明的大国足够算得上是光明之子,会抑制住以残暴的手段统一世界的尝试。但每一个大国都有了足够的力量,因而会情不自禁地受到这样一种愿望的诱惑:它可以确保自身的安全,不必过于在意其他国家的安全,因而也不必遵守对于所有国家之共同利益的承诺。(第129页)

共同体和个体同样都需要自由(liberty),而个体对于共同体的需要则超出了资产阶级思想的预期。因此,不可以把民主等同于自由(freedom)。一种理想的民主秩序,必定是在自由(freedom)的制约条件下寻求统一性;在秩序的框架内维护自由。(第4页)

即那些不承认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之外存在任何规律的人,称之为“此世之子”或“黑暗之子”。恶总是对某种自我利益的执意维护,而不考虑整体的利益,不管这整体是指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共同体,或是人类这个完整的共同体,还是整个世界格局。另一方面,善则总是各种层面上的整体的和谐。对于像国家这样次要的、不成熟的“整体”的忠诚,从一个更大的整体,比如从人类共同体的高度看,当然会变成恶。(第9页)

现代文明一直在遭受着黑暗之子、道德的犬儒主义者的攻击,他们宣称,一个强大的国家,不需要承认除了自己的势力之外的任何规律。(9页)

"我(I""我的(mine""(thou)""你的(thine)"是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至于个体之间的一致或冲突,通常都包含着财产问题(questions of  property)(69)

我们时代所面临的危机,主要是由于这一事实:技术文明所提出的要求,已经远远超出了各国家共同体所获得的有限秩序,而我们文明中的资源还不足以创造出一个维持秩序的政治工具,以满足这些需求。(第123页)

转自:“再建巴别塔”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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