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李 明
李明,管理学博士,吉林大学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公共外交学院讲师;
曹海军,法学博士,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
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对于推进我国基层治理的重大实践创新,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以我国中央和省级出台的97份有关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文件为研究样本,运用内容分析法,基于政策外部特征、政策工具、政策扩散过程三维分析框架进行深入分析发现: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形式较为单一,国家层面政策相对缺乏,政策领域较为集中,政策主体间联合发文量偏少;政策工具呈现重供给型和环境型,轻需求型的失衡现象;政策扩散过程呈现地方先行探索、中央授权试验以及中央全面推广的“自下而上”渐进式特征,而政策趋同及创新性不足是其主要问题。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优化应重视政策外部特征,强化顶层制度设计;优化政策工具组合,加强需求型政策工具的有效性;理解政策扩散过程,不断推动政策创新;加强跨部门协作,合力推进政策落地。
“网格”(Grid)作为构筑在互联网上的一种重要信息技术肇始于20世纪90年代,其思想理念来源于电力系统,目的是实现互联网中异构数据间的资源共享和高效协同,破解“信息烟囱”和“资源孤岛”。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格被广泛应用到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在此背景下,网格化服务管理应运而生。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指引下,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重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上海、黑龙江、江苏、湖北等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各种具体政策,力图统筹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部署,以提升基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网格化服务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平台建设、技术支撑、运作机制等方面。而政策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本,对其在方向、路线、内容等方面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文本分析旨在应用内容分析方法,针对政策文本材料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揭示政策外部结构特征、政策工具的选择与运用及政策过程的利益分配与博弈过程,从整体上把握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发展趋势与扩散规律。本文采用政策文本分析方法,试图构建政策外部特征、政策工具及政策扩散过程三个维度,对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文本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既有政策体系的对策建议,以期为相关领域的政策制定与完善提供参考依据。
一
文献综述与分析框架
(一)文献综述
相关理论的发展与治理实践的积极探索,使网格化服务管理这种基层治理新模式逐渐引起学术界的关注,众多学者从政策比较与借鉴、政策创新与扩散、政策执行与反思、政策逻辑与走向等方面对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进行了丰富而深入的研究。
在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比较与借鉴方面,陈那波等从组织结构与激励机制层面对三个街道办在网格化管理政策推行上的行为差异进行对比,指出网格化管理政策的未来进路。此外,林雪霏从组织学习视角出发,将上海市、舟山市以及重庆市某区三种再生产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与北京市东城区政策原型进行比较发现,地方政府在组织学习的过程中并非被动地移植政策原型,而是对其进行选择性的吸收与改造,这为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在其他地区的试验学习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在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创新与扩散方面,伊庆山通过对S省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展开实践调研发现,农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回应了农村社区治理现实问题,优化了当前的组织架构与运行流程,实现了国家治理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模式创新,是新时代基层精细化治理中的一项有益探索。赵强通过对城市网格化管理政策创新扩散及其影响因素的事件史进行分析认为,政策创新扩散与制度压力和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而与城市辖区面积大小和行政层级高低呈负相关。此外,网格化服务管理在政策扩散过程中发生的变异现象是学者研究的热点,究其原因,周志忍等结合动力与约束分析模型认为,变异受到首创者与追随者动机的差异及政策主体所具有的财政、环境与技术条件的制约影响。
在政策执行层面,柴宝勇等基于范米特-范霍恩政策执行系统理论,以S县作为案例分析载体,对网格化管理政策在农村地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及优化路径展开深入研究。吴结兵等以杭州市疫情防控政策为研究对象,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在政策执行中如何实现精细化的应急防控进行探讨和总结,研究结果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新思路。随着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陆续出台与实施,有学者开始对该政策进行了实践观察与反思。如杨光飞认为,网格化服务管理是行政主导下的社会管理创新,具有整合和共享资源、提高管理效率等优势,但仍面临着管理成本放大、自治空间被压缩等困境。
网格化服务管理及其相关政策有其内在逻辑,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展开了讨论。如于溯阳基于政策过程视角,结合新疆克拉玛依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实践,对相关政策的议程设置、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整个过程的内在逻辑与机制进行剖析发现,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在扩散过程中会自发地进行学习和创新,这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一种体现。如吴青熹认为,网格化管理应当成为构建基层社会良性政社关系的载体,而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标志着我国基层社会政社关系发生了转变,先是从“网格化管理”走向“网络化治理”,然后又逐渐从“网络化治理”走向“网络化服务”,这表明我国政府正以服务型政府为建设目标,积极推进基层社会的服务性管理。
综合上述文献能够看出,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相关研究已受到学者们的高度关注,并取得一些阶段性成果,但就总体而言,这些研究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现有文献多基于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政策工具、政策创新与扩散、政策执行与反思等单一视角对相关内容进行阐释和分析,而从我国基层治理的现实情况出发,基于系统思维对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进行梳理与分析的研究则极为鲜见,这不利于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体系的科学构建与完善。为丰富现有研究,本文构建了基于多维度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分析框架,对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中央与地方政策内容进行研究,从而阐明网格化服务管理在发展过程中的政策特点及其改进空间,为完善我国既有的政策体系提供借鉴。
(二)分析框架
为了更加客观地对整个政策体系进行剖析,有必要构建一个科学适用的政策文本分析框架。本文按照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总体思路对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由外部特征到内部逻辑、由政策内容到政策扩散过程进行系统性研究与分析,其中政策扩散过程体现了我国政府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务实态度与现实路径。从以上三个维度进行分析能够较为系统全面地认知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现实图景(如图1),为相关政策的进一步优化与调适提供依据。
图1 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三维分析框架
1.政策外部特征(X维度)
对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发文形式、发文领域和发文主体等外部特征进行深入分析,能够快速挖掘出大量的非结构化信息。政策形式是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内容的外在表现形式,对其进行分析能够探索当前政策的出台方式,从而有效衡量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体系的模式和成熟度。政策领域是指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所涉及的领域,对其进行分析有利于更好地掌握当前政府部门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着重点和着力点,这在增强该领域理论研究集中性的同时,也促进各级政府发挥集中资源“办大事”的优势。政策主体是指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制定及发布主体,对其进行分析能够明晰不同层级或同一层级部门的单独发文和联合发文情况,以从整体上了解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主体间的合作关系及现实推进效果。
2.政策工具(Y维度)
政策工具是构成政策体系的关键元素,选择科学合理的政策工具有利于推动相关政策落地。有学者依据Rothwell和Zegveld关于政策工具的理论,将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工具分为供给型、需求型与环境型三大类。其中,供给型政策工具是指政府通过配套设施、资金支持等方式促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要素的供给,具体包括信息支持、教育培训、管理平台等。需求型政策工具是指政府采取监管等方式降低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与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发展空间和实践应用,具体表现为鼓励引导、合作交流、政府采购等。环境型政策工具是指政府借助相关政策为网格化服务管理提供有利的制度环境,间接促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与发展,包括法律保障、评估机制、技术标准、组织建设等。
3.政策扩散过程(Z维度)
政策扩散是指创新政策通过一段时间,经由某种渠道,在一个社会团体成员中发生转移、模仿、再生产、再利用的过程。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扩散经历了地方先行探索—中央授权试验—中央全面推广三个阶段。地方先行探索阶段,表现为网格化服务管理在没有中央政府的授权或示意下,地方政府自行探索实践的过程;中央授权试验阶段,可理解为在中央授权或指导下以地方试点的推进方式,探索未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发展方向与进路;中央全面推广阶段,表现为中央政府不断对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进行调试,推动政策的全面实施与推广。从以上三个阶段对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进行梳理,能够了解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发展脉络与扩散路径,为政府部门的政策制定与推广提供有益参考。
二
政策文本选择与分析
(一)政策文本选取
本文以“北大法宝”为基础数据库,同时辅以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对照和补充。政策文本检索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网格化服务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为关键词,对相关的政策文本进行检索。二是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角度选择对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有着重大影响的制度性政策文本。三是选择政策类型为方案、通知、意见、办法等能够直接反映政府态度的政策。基于上述步骤与原则,本文选取中央和省级发布的相关政策文本作为政策研究样本,截至2021年底,共搜集到97份网格化政策文本,其中中央层面的政策文本23份,省级层面的政策文本74份。
(二)分析单元与编码方法
在进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内容分析时,运用NVivo11 Plus软件对研究样本进行编码。对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进行精读,在梳理政策条款的关键语义及内在逻辑的基础上,将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中独立的章节、语句、关键词作为政策分析单元,并且按照“文本序号-章节序号/条款序号”的方式逐一进行编码。例如,Y1-2-2代表1号文本《建设部关于推广北京市东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意见》中第2大类下的第2条细则。根据本文研究目的及主题,共计得到645条政策内容分析单元(见表1)。
(三)政策文本分析
1.政策外部特征分析
第一,政策形式。在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中,中央政府层面的政策文本形式有通知、意见、公告、决定等,而省级政府层面的政策文本形式有通知、意见、办法、规定等。图2显示,中央政府层面出台的政策文本多以“通知”的形式呈现,文本数为11份,占比47.83%,紧随其后的是“意见”,文本数为7份,约占比30.43%,然后是“公告”等形式。相对而言,省级政府层面采用“通知”的形式更加频繁,文本数为55份,占比74.33%;其次为“意见”,文本数为13份,占比17.57%;接着是“办法”“规定”等形式。“通知”和“意见”作为两种最常见的解释性文件,政策内容相对抽象、模糊,具有弹性。而中央和省级政府均以这两种政策形式为主,形式相对单一,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国政府在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多采用较为“温和”的政策组合。虽然中央和省级政府在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过程中保持较高的一致性,但容易造成原则性过强、灵活性不高的结果,致使网格化服务管理效果不尽如人意,不利于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健康持续发展。
图2 政策文本形式在中央、省级政府的数量及占比分布
第二,政策领域。在梳理相关政策文本的基础上对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涉及的领域进行归纳总结发现,我国中央层面的政策领域包括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应急管理和卫生健康等,省级层面的政策领域包括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见表2)。由此可知,自中央到省级政府层面,城市管理、社会治理以及应急管理均是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广与应用的重点领域,政策领域相对集中。与中央政府层面相比,省级政府层面关注的政策领域内容更为全面,且不断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领域延伸。此外,中央政府以及省级政府层面出台的农业农村与卫生健康领域政策文本数量较少,这反映出相关领域的政策制定力度亟待加强。而从总体的政策文本数量来看,城市方面政策文本为92份,农村方面政策文本仅5份,这反映出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在过去十几年间,其在城市地区的政策推广速度、政策领域丰富程度以及作用形式的多样性远超农村地区。
第三,政策主体。就发文主体而言,中央政府层面发文量最多的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有12份,占比52.17%;其次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3份,占比13.04%;再次分别为中共中央、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均为2份,三大部门发文量占比26.09%。此外,中国气象局、农业农村部等18个机构和部门均涉及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但发文量少且比较分散。而省级政府层面发文主体则是以当地省级政府为主,文本数为21份,约占比28.38%,此外,安全生产委员会(13份)、环境保护厅(12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9份)在省级政府政策发文机构中占主导。另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指挥部等26个部门均涉及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就联合发文情况来看,政策主体间联合发文量偏少,中央政府层面由多主体联合发布的政策共6份,占比26.09%,而省级政府层面联合颁发的政策为5份,其中,上海2份、北京1份、湖北1份、四川1份,共占比6.76%。通过UCINET软件绘制出图3,网络图谱中圆圈越大越能说明该政策主体在联合发文网络中越处于核心地位,而连线粗细则代表双方政策主体间合作的紧密程度。需特别指出的是,2012年5月,民政部会同另外四个部门联合颁发《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2017年8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公告,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多部门间协同合作将成为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新趋势。
图3 中央、省级政府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主体的联合发文网络
2.政策工具分析
根据政策工具维度编码示例,将编码好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内容分析单元分别按供给型政策工具、需求型政策工具以及环境型政策工具进行归类统计,得到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各种典型工具的占比分布(见表3)。其中,信息支持、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教育培训等供给型政策工具作为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要影响因素,直接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快速发展。需求型政策工具则通过鼓励引导、合作交流、政府采购、示范工程等方式,减少网格化服务管理发展过程中的阻碍和不确定性,从而拉动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健康发展。环境型政策工具对于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影响是间接的,主要通过目标规划、法律保障、考核机制、技术标准等举措,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有序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从而间接上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发展。由表3可以看出,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工具整体分布不均,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省级政府,环境型政策工具的使用频次最高,两者频次之和占政策工具总量的46.51%,其次是供给型政策工具,占比为36.28%,最少的是需求型政策工具,占比仅为17.21%,这说明政府更侧重于采用间接影响的策略,推进网格化精细管理工作。
进一步分析发现,在供给型政策工具中,5个典型工具的使用率差别不大,供给型政策工具内部结构均衡。数据统计结果显示,“教育培训”“信息支持”政策工具的使用频次较高,这体现出我国政府对于网格化服务管理人才培养以及采用新技术赋能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高度重视。前者多以现场观摩、以会代训、技能比武等多种方式加强网格管理员的培训教育,提高网格化服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后者多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增强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同时,在需求型政策工具中,总体使用频次与占比较低。这与政策工具特征、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发展状态有关,政府主体作为网格化服务管理发展的核心主体,采取了诸多措施积极推动其发展,而市场的功能在其中没能较好凸显。具体而言,有关“示范工程”的政策较多,相比之下,“合作交流”与“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较为缺乏,表明政府较为重视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试点示范工作,积极培育树立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却相对忽视了通过公私合作、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来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力量的参与,拉动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创新,这容易导致网格化服务管理在后续建设中出现拉动力不足、创新性不强等问题。在环境型政策工具中,无论中央政府还是省级政府,“目标规划”工具的使用率明显高于“法律保障”和“技术标准”工具。当前,网格化服务管理作为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创举,其工作重心仍放在筹划与推行上,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与技术标准,这影响了试点的合法性、限度及推广范围,影响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进程。总体而言,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中政策工具的应用存在结构性失衡问题,即供给型政策工具和环境型政策工具过溢,而需求型政策工具使用相对不足。
3.政策扩散过程分析
在对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外部特征及政策工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扩散过程及其内在逻辑,以捕捉政策扩散过程中存在的规律或问题,为实现相关政策的有效调适奠定基础。当前我国正处在快速转型与发展阶段,许多新涌现的问题缺乏可供借鉴的解决方案,而让一些地区先试先行,进而以点带面全面推行,可以有效控制风险、搁置争议,探索出切实有效的政策方案。政策扩散理论认为,政策学习是推动政策创新扩散的核心机制。当政府面对一个新的公共问题时,一般会通过加强学习对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以促进政策发展。基于以上对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政策文本的分析,结合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在实践中的发展历程,本文将从政策学习的视角出发对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扩散过程进行梳理。
首先,地方先行探索。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地方自行探索来自于城市管理领域。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一些地方政府开始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的新思路、新模式。2004年4月,北京市东城区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创建城市管理新模式”项目组,形成了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初步方案,开始实行“万米单元网格化城市管理制度”,在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条块分割、职能交叉、效率低下等方面的问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05年6月,北京市委书记到东城区进行现场考察学习,并要求北京市城区推广东城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模式。同月,北京市下发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东城区城市管理经验建立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意见》,强调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东城区的管理经验。随后不久,北京市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建成,各地区结合实际情况形成了各自具有特色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从北京市东城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探索的实践过程可以得出,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产生是以区委一把手挂帅的形式进行试验学习的结果,而后市委一把手组织对该政策的学习,有力推动了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扩散。
其次,中央授权试验。在持续性的政策传播与扩散作用下,北京市东城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成功实践受到了中央政府的认可与支持。与以往研究中大多数政策的扩散方向不同,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扩散最先呈现出一种自下而上的纵向渐进式扩散路径。北京市东城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作为政策学习的原型,国家有关部委领导纷纷到此进行考察学习。经过前期的充分调研、酝酿及对北京市东城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评估和学习,2005年7月14日,建设部下发《关于推广北京市东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意见》。这也是我国第一个针对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中央层面政策文件,将“网格化治理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模式推行全国”。自此之后,中央层面针对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政策文件的数量呈现出快速上升的趋势。从2005年7月至2007年4月,建设部组织了共3轮、51个城市的试验,并通过现场推进、项目支持、联席会议等方式,为政策试验保驾护航,这期间国家相关部门共颁布与网格化服务管理高度相关的政策文件7项(见表4)。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是中央政府积极回应社会政策需求的集中体现,还与地方政府先行探索紧密相连,可以说是央地政府间良性互动、通力合作的结果。
最后,中央全面推广。经过三轮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城市之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8年5月发布了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相关政策,提出要鼓励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模式的全面推广。在中央政府的持续政策引导和宣传下,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传播扩散。从时间演进上,截至2021年5月,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已在全国31个省级政府(不含港、澳、台地区)间实现了全面扩散,其中在中央政策文件全面推广实施之后,出台相关政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达24个。在空间演进上,政策最早扩散到中国东部地区,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省份颁布政策的时间相对较晚。
从政策文件内容来看,中央政府新增了“基础设施”“教育培训”等政策工具,这是建立在对地方政策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基本国情和现实需要对政策原型进行的补充。中央政府在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之前,先对申报试点工作的城市(城区)进行审查,然后通过选择性赋权的方式,给予试点地区更多的自主权限、政策支持以及容错空间,让其自行探索试验。中央政府的创新举措大大规避了政策风险的产生,进一步提高网格化服务管理方案推广、扩散的适用性。这种在局部地区先行试点,形成典型经验后再推广到全国的政策试验模式表明中央政府通过渐进学习的方式来促进政策知识的再生产与转换。需要强调的是,这种政策试验在政策调试中的重要性,无论试验成功还是失败都能强化中央政府政策学习的动力。进一步而言,试点推进的工作模式为央地政府提供了一个渐进学习的机会,有利于政府对整个试验过程进行反思与总结,从而做出相应的调整以及最合理的判断,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而与此同时,政策扩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往往在于:一方面,官僚体制内的部门僵化及趋利化可能会导致政策改革力度被削弱,抑或自身预留的试错空间较小使得政策在扩散过程中被弱化、虚化和异化。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将政策方案原型直接嵌入到本地网格化服务管理当中,致使政策趋同与创新不足问题凸显。
三
结论与讨论
本文从政策外部—特征政策工具—政策扩散过程角度构建了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三维分析框架,对我国中央和省级层面出台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文本进行分析。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就政策外部特征看,当前中央和省级政府发布的政策注重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推进和普及,因此大部分以“通知”“意见”等形式为主,政策形式较为单一,其政策主要涉及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这三大重点领域,政策主体以单独部门为主,多部门联合发文量偏少。就政策工具看,中央和省级政府发布的政策均存在环境型政策工具过溢,需求型政策工具严重缺位的结构失衡现象,反映出政府多侧重于利用行政手段而非市场手段等政策举措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就政策扩散过程看,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扩散大致分成地方先行探索、中央授权试验以及中央全面推广三个阶段。在此过程中,中央政府先是进行自下而上的渐进式学习,继而组织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广工作,但相对于前者而言,后者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特点,因此,自下而上的渐进式政策学习是促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扩散的关键机制。基于上述结论,本文针对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提出如下调适路径。
第一,重视政策外部特征,强化顶层制度设计。首先,针对网格化服务管理面临政策形式单一、国家层面政策有限等问题,应加大国家层面相关政策的制定,并加强多种政策形式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性供给,在确保其“原则性”的基础上提高“灵活性”。其次,针对政策领域较为集中问题,需进一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在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政策领域的应用,同时也要与时俱进,不断拓展应用领域的范围,针对相关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不足等问题,及时出台相应的具体政策加以规范,以应对标准规范缺失的窘境。最后,建议中央政府推进和完善国家层面的顶层部署与管理标准来规范和指导网格化服务管理行业的发展,明确在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人员配备等方面做出系统性安排,以打破网格化服务管理实践中各省份推进缓慢、标准不一的桎梏,并协助地方政府打造符合自身特色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尤其是要对标城市,不断加强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建设和发展,最终实现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第二,优化政策工具组合,加强需求型政策工具的有效性。当前,政府在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过度依赖供给型工具和环境型政策工具。诚然,政府运用供给型政策工具成效显著,尤其是从业务规范、专业技能、数据素养等方面入手搭建了全方位网格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了网格员发现处置问题能力与服务居民水平。同时通过目标规划、考核机制、组织建设等方面环境型政策工具的使用,为我国网格化服务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但由于未能充分发挥需求型政策工具的作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有效性与灵活度。因此,应坚持动态平衡的系统思维,结合各地基础设施、目标规划等实际情况,优化三类政策工具的组合使用,促进政策工具的多元化发展。尤其要增加需求型政策工具的运用,充分利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作交流、试点示范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拉动网格化服务管理。通过搭建三类政策工具相互协调配合的稳定性架构,从而帮助政府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三,理解政策扩散过程,不断推动政策创新。政策扩散过程的分析能够了解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变迁方向。一方面,面对地方政府的先试先行,中央政府要增强政策创新意识,扮演好“学习者”和“领导者”的角色,对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及其取得的经验进行科学评估,并通过“试点—推广”形式来促进有价值的经验创新发展;同时,也要给予试点地区更多的自主性和自由裁量权,使其有足够的动力和资源结合本地区的情况组织政策学习,以提高部门的整体绩效水平。另一方面,就政策学习角度而言,被扩散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原型并非一种特定形态,多数情况下成了政策学习的知识起点。地方政府应解放思想,对政策原型的政策目标、政策形式、政策领域、政策工具以及资源配置等多方面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进行本土化的诠释和再创造,努力实现政策创新;因此,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与推广过程中,要在全面统筹区域差异的基础上,对政策原型进行适用性调整与完善,进而推动政策知识、信息、经验在不同地区间的扩散与创新。
第四,加强跨部门协作,合力推进政策落地。我国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推行了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但这些政府部门之间大多各自为战,政策制定和执行缺乏协调机制,造成资源配置不合理,制约了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创新发展,这就要求各地区、各层级的政府部门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一方面,应加快构建基于大数据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如通过政府部门间的良好协作,提升信息的采集与管理、问题的发现与处置、风险的预警与防范等能力,更好地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有效实施。另一方面,应强化政府间政策的互动合作。在纵向上,加强央地政府间在政策制定、政策工具应用等方面的学习和扩散,以降低在政策决策和制定中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成本。在横向上,对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等地方政府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对成熟的地区,要加大政策主体间的联合发文力度,形成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政策合力,减少政策推进的阻力,从而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的顺利落地实施。
原文见于《东南学术》
2023年第1期
转自:“东南学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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