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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诺悖论:知识何以拥有理性的保障

2023/2/14 15:39:38  阅读:170 发布者: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2年第12P45P46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摘自《哲学研究》20227期,邵贤曼摘

引言

探求知识的起点是什么?我们如何知道我们什么时候获得了它?这些经典的认识论问题最早是以一种悖论的形式提出来的。在苏格拉底和美诺关于美德的著名讨论中,美诺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对于一件东西,若你完全不知道它是什么,你以何种方式寻求它?既然你不知道你要找的东西,那你到哪里去找它?即便你恰好遇到它,你又怎么知道它就是你所寻求的那个东西呢?

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以灵魂不朽和“学习即是回忆”进行了回应,但他们的回答并没有真正消除悖论。

而在当代,以斯科特(Dominic Scott)、麦卡比(Mary McCabe)和法恩(Gail Fine)为代表的主流观点聚焦于人们是否在“认知空白”中进行探究,即一个人是否有可能全然不知要寻求的东西,却仍然拥有使得他去探询的真信念。

这一流行看法在产生广泛影响的同时,也给美诺悖论的推理前提蒙上了一层晦暗不明的面纱。

“知道”状态的非二元性

斯科特看到,美诺悖论其实包括两个独立悖论:一个是探究悖论(the paradox of inquiry),另一个是发现悖论(the paradox of discovery)。“探究悖论”问的是:人怎么能去寻找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如何在尚未掌握某物或不知道其前进方向的情况下探究某物?“发现悖论”问的是:如何验证新发现?总体看来,美诺悖论无疑对探究和发现的可能性都提出了挑战。

美诺悖论是认知悖论的一种,而认知悖论与知识、信念、证据以及与知道、相信、怀疑、确证等诸多认知行为和态度相关。它提示我们,存在某个深层的错误,如果这个错误不直接与知识有关的话,那么它肯定与同知识关联的其他概念有关。

按照这样的思路进行考察,我们发现,如何理解“知道”概念构成了解决悖论的核心。“知道”这个概念相当复杂,知道某事物存在(能够识别出)与知道某事物的很多细节,意思显然是不同的。

可是探究悖论的前提中隐含了一个预设,即“知”被赋予了一种简单的二元特征——要么对于事物具有完全的知识,要么一无所知(认知空白)。

“知”的二元式理解(要么“知”,要么“不知”)属于绝对主义的观点。作为一种正统的观点,知识论绝对主义(epistemic absolutism)认为,命题知识是一个不可分级的(ungradable)概念。然而,近些年来,知识论程度主义(epistemic gradualism)挑战了这一传统,提出了非绝对主义的知识理论(non-absolutist theory of knowledge),即知识是可分级的。

我们看到,探究悖论指向的是探究的目标:如果你不知道X,你怎么确定你在探究X时的目标呢?而“知道”一词的含义在以下两种情形中是不同的:说一个人无法寻找他不知道的东西,这里的“不知道”指的是压根不知道要探求的问题;而说一个人不会寻求他所知道的东西,这里的“知道”则是指多多少少知道的问题之答案。正是由于“知道”的含义不同,所以两个命题在各自的含义上分别成立,合在一起却产生了悖论。

探究结果的确认

美诺悖论的第二部分即发现悖论是在问:人们怎么认识到,自己碰到或发现的东西就是他一直在找的东西?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弄清楚“最初想探究、且先前不知道的事物”究竟是什么。当一个人对X缺少知识时,他希望通过探究的方式获取关于X的知识。此时他说:“我想要获得知识。”在这句话中,对“知识”有两种理解方式:一种是其本身并不陈述某些事实,而只泛指一切被认为是知识的信息,我们可以把它看作一个代词,具有指示性的(demonstrative)功能。另一种是指一条具体的解释,比如“水是H2O”,能够说明水的分子结构。简要地说,探究的目标应该是某种知识(对现象的指代),探究的结果是一些解释性内容。美诺问题由此可被理解为:我如何确定我探究的结果是知识?

与探究悖论相比,发现悖论的额外内容在于触及了知识和真信念的区别。当人们对对象的真信念进行定义性探究时,他们可能会发现正确的答案。这时,他们所断言的是这个答案与他们关于对象的信念的匹配。那么,一系列对定义的知识为什么是真的呢?传统的知识论(如JTB理论)告诉我们知识需要理性的保障,体现在要求信念的“真”得到确证。而在当代,哲学家们意识到彻底的证明是不可能的,于是接受可错论(fallibilism)的观点,认为我们不应要求知识拥有绝对的确定性,理由只需使我(实际上为真)的信念有可能为真就够了。由此,关于理性的保障,人们倾向于寻求更好的解释:一个解释,如果它所留下的悬而未决的问题更少,所需要的假定更少、更简单,它更为普遍化,更容易和其他领域的好解释整合在一起,等等,那么,我们通常说这样的解释是好解释。

可是,为什么应当把好解释当成更接近真的理论呢?从进化的角度看,好的解释有其特殊的生存价值,特别是那些给出可操纵的原因的解释。

基于高阶认知的信念获取

从知识可通达主体的程度看,这里的知识可以分四种情况:(1)已知的已知,指我们对自己知道什么心知肚明;(2)已知的未知,指我们对自己不知道什么有自知之明;(3)未知的已知,指我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知道;(4)未知的未知,指的是我们对未知的无知,这是一类自己完全未知的知识。

依照这样的分类,美诺悖论或许可以重新表述如下:一个人既不会寻找“已知的已知”,也不会寻找“未知的未知”。

我们在现实中不会感到这个悖论无解,否则人类世界的发展就会停滞。那么理论上怎样消除这个悖论呢?在笔者看来,不能忽略一个隐蔽因素——“运气”,而要牢牢把握它,必须诉诸高阶认知与对信念的动态修正。

由此看出,走出牢笼的关键在于自身认知的提升,而提升认知最重要的一点是不断地加强元认知。具体地说就是,检查和反省自己过去的想法,跳出固定模式,走出理智的舒适区,关注方向多样化,探索多样性;养成自我审视、控制、调整和补救的习惯,通过思考和行动不断突破认知局限。

认识论承诺

美诺悖论成为后世哲学家探讨知识标准的出发点,它同时留给后继者两种可能性——寻求定义或枚举实例,当代知识论正是沿着这两条道路前进的,并且构成两个针锋相对的立场。方法主义会主张我们应该优先给出知识的标准,然后据此确认哪些信念能够被算作知识;特例主义则会先给定知识的实例,然后据此提炼出判断一个信念是否是知识的判准。

这似乎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怎么办呢?在笔者看来,我们只需要找到一个约定的、可共享的前提,然后以它为起点展开我们的论辩与推理。就是说,客观知识是否可能仍是一个问题,但认识不是要以绝对可靠无疑的起点出发,恰恰相反,实际的人类生活中,很多认识是在争议重重的基础上一步步展开的。

这里存在着不可回避的疑问:如果把信念无可避免的错误作为出发点,我们该如何理解“真”呢?笔者倾向于把知识的真看作一种主体间的认识论承诺(epistemological commitment),即承认所有知识的可错性,认为无论是科学探究还是普通探究,都在经验中开始和结束,并且利用溯因推理产生有根据的断言;在此过程中,它总是受到可错论的约束。这种兼具本体论的经验主义和认识论的可错论的工具主义可被看作对实用主义真理观的一种谨慎解读。

就此而言,“真”之概念扎根于日常话语中的使用方式,“真”的首要用法体现于人们对其所共有的实在世界之结构的商谈(negotiations)中。由此,真应该被定义为支撑个人或认知共同体整个认识论权威的坚定信念。对“真”的如此理解将“真”与它的日常用法联系了起来,并使“真”这一概念的典型用法在无法达到最终确定性的世界中成为可能。

转自:“中国学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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