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2年第11期P67—P68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原题《“唐宋变革论”:如何“走出”?》,摘自《北京大学学报》2022年4期,于世华摘
1922年,内藤湖南(1866—1934)发表《概括的唐宋时代观》一文,认为应该跳出朝代体系,“从历史特别是文化史的观点”来考察中国历史的发展过程,提出了关于中国历史的所谓上古、中世、近世的三分法。内藤本人并没有明确提出“唐宋变革”的概念,但后人梳理学术史,则几乎无异议地将“唐宋变革论”的发明权归功于他,因此又称此论为“内藤假说”。
尽管内藤氏强调他的这个范式系出自“文化史的观点考察”,但其学术思想的渊源来自欧洲史,尤其是受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日本学界流行的几部欧洲史著作的影响,形成了以封建制(即贵族制)与绝对君主政体等概念为历史演进依据的历史观,是清晰无误的。尽管内藤氏当年能够从传统的断代体系思维框架中跨越出来,视野超越同侪,它毕竟不过是对中西之间历史分期法的一个参照与类比。随着西风东渐,欧洲近代工业文明以其强势展现于东亚地区,人们开始不自觉地以欧洲的各项事物为参照体,在历史文化领域也一样。当他们将中西之间的历史演进联系起来作思考时,这样的类比之“自然”形成,是可以想见的。
也正是在这样一个思想路径与学术脉络上,他的一些门生弟子对其范式做出了重要的补充论证,其中尤以宫崎市定(1901—1995)贡献为多。宫崎氏等人的补充论证,除了进一步详细论述其在政治史方面的一些见解之外,还集中阐发了科举制与士大夫阶层的形成、以佣兵制为基础的武备建构等要素形成的中央集权体制各方面内容,更主要的是弥补了内藤氏原说对社会经济领域的忽略与不足,全面地列举了自宋代而下的中国作为“近世社会”的各种特征。后人也因此开始称“内藤假说”为“内藤—宫崎说”。
无论是内藤氏最初提出的概念,还是经由其弟子进一步发挥的“内藤—宫崎说”,其主旨都是试图将对中国历史的理解,纳入以欧洲史为标准的路径上去。在他们看来,唐宋之间社会所发生的,是决定社会性质的结构性与根本性的变化。也因此,日本东洋史学界不同学派之间从而演发出持续了数十年的关于中国唐宋社会性质的大讨论。参与讨论的学者基于不同的立场与对中国社会的不同理解,先后提出了许许多多关于唐宋社会不同的变革论,甚或完全不承认变革的存在。到20世纪80年代,这场讨论才慢慢落下帷幕。
正当日本学界逐渐疏离内藤范式,它在中国学界却再次迎来了“新生”,产生广泛的影响。大致从21世纪初开始,不仅有学者专门撰文介绍这个产生于大半个世纪之前的范式,不少学术单位召开了多场以唐宋之间社会变迁为主题的研讨会,至于专文专书更难以胜数。一时间,凡涉及这个历史时期研究,唐宋变革论似乎成为最现成的“理论”,谁也无法绕开它。
在中国唐宋史学界,事实上少有人认可内藤氏的那个中国历史三分法,或者真正将宋代视同于欧洲的文艺复兴时期。内藤范式的确在相当程度上将学者们引向了关于唐宋之间历史变迁的讨论,但是讨论的立场与目的却与其范式的出发点存在着相当的距离。
近二十余年来这一范式在中国唐宋史学界的大行其道,人们所关心的并不是它试图确立的所谓宋代近世说,而是谁也无法忽视的在唐宋之间出现、相比于其他历史时期更为凸显的社会变迁现象。唐宋之间,如果截取的起止点不一样,观察到的历史现象与归纳得出的结论不可能全然相同,但总的看来,它是中国历史长河中比较湍急的一段。
内藤范式的介入,无疑在相当程度上帮助唐宋史学界超越传统的断代史思路,转向更多地根据历史现象演变本来的线索、而不是从王朝体系出发去观察它们。尤其是承前启后的五代时期,从此前大多被忽略而过,到现在已经成为学者们探讨唐宋之间制度承续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
也就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除了有人将所有社会现象的更新,统统视为“变革”,的确使得我们的认识得到了显著的深化。可是在另一方面,这些认识更新大多只是处于“点”状,而未能连缀成线,未能整合成整体的认识框架,获得一个新的体系。
有不少学者分析了内藤范式与中国历史之间的扞格,特别是指出了中国从秦始皇建立帝制以来一直都是君主专制政体,作为其核心概念的所谓从封建制向绝对君主政体在唐宋之间转型的说法,无法成立。
有一些研究者在介绍内藤范式时,对于那一段历史也偶见有“根本性变化”或者“极为深刻的变化”等等表述,那可能只不过是在用词上受内藤范式的影响所致,并非真正是他们在对史实加以深入观察以后的客观归纳。
例如,绝大多数学者尽管“只是抽象地赞成其宋代进入中国历史新阶段的见解”,但是在其思想方法的影响之下,过于强调唐宋之间的跳跃性发展,与其前后之间的差异变化,就将历史理解成了近乎前后断裂,忽略了延续。笔者近年通过具体分析唐宋间城市形态演进的史实,提出所谓中世城市革命之说,虽然有部分的史实依据,例如对于少数规划性大都市或许不差,但对于绝大多数的地方中小型城市而言则基本上属于主观的建构,有违史实,因此总体上无法成立。
也许正是因为有感于新的分期理论的缺位,以及对内藤范式的不足有着足够的警惕,有一些学者开始尝试建立自己的分期学说。
有学者着重从社会阶层更替的视角来做分析,提出其关于中国古代历史分期的新说,中国传统社会历史进程应该依次是上古的“部族社会”、秦汉魏晋的“豪民社会”、唐宋以来的“富民社会”,以及明清而下的“市民社会”这样几个历史进程。另有学者则更看重社会产业结构的变化,认为汉唐以来单一农业为主的结构到两宋时期已经转变为农商并重,并延续到明清时期,遂使社会的经济结构发生了“部分质变”。因此提出自宋代进入了“农商社会”的看法。
另有一些学者在认同唐宋之间历史发生了较大变化的前提之下,进而讨论宋元以下的历史分期问题。
新旧分期法其实具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点,那就是都试图通过某个切入点来观察整个社会,这大概就是学者们常说的所谓牵动性因素。就内藤范式而言,虽然经过不断补充论证,从政治、文化拓展到了经济生活,看起来相当全面,根本支点还是所谓从封建制向绝对君主政体的转型。
人类社会历史的演进过程本来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将其划分成不同的阶段,原不过是人们的一种认识方法。事实上,除了像基础性工具更替、帝制存废、科学革命、工业文明兴起等这样根本性的因素之外,对于我国传统社会而言,缓慢递进才是历史的常态。唐宋之间当然不过是缓慢递进之中的“小变革期”,相比于中国帝制时期其他变迁比较凸显的阶段是否更加重要,非笔者所能断言。
若目光向下,从与基层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的层面去作观察,缓慢递进的态势在经济领域往往表现得最典型,李伯重提出了从宋到清中国经济具有一贯发展的趋势的看法,农业生产前后的变迁“在方向上是一致的,因此可以说是同质的。”南方地区的开发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经过长期积累,到唐宋之间南北经济地位才发生了逆转。与社会变迁关系比较密切的,是随着南方地区不同土地类型的开发,直接推动了交换关系的发展。
至于赵宋国家在土地正税之外较多依赖于榷卖征商的财税政策,其相关记载是学界利用讨论当时商业活动的主要数据性资料,它的原因以及其与经济的关系,目前的研究尚未能给出真正令人满意的答案。
另一个关乎唐宋之间基层社会结构的重要因素,当推科举。它对基层社会影响之深刻,实与其影响上层政治者相当,却未能得到足够的关注。
至于被内藤范式视为核心要件的所谓由封建制向绝对君主政体的转型,可能并不具备结构更新的意义。其原因,与其说与统治阶层结构更替,还不如说与唐宋间中枢权力机构调整的关系更密切。
研究的进一步深入,路径之一是多元化,既在视野上坚持全局观,将尽可能多的要素纳入思考的范围,综合分析,又从各不同层面具体分析,避免流于表面的概念式的推衍,以深化对历史的认识。长时段的眼光将永远是我们观察历史的有效方法,只有将它变迁的全过程都梳理清楚,才可能明确关键的节点何时发生,以及它与其他历史现象的关联。至于凸显时代特征的总括性概念,变革、转折,还是其他,目前阶段或许不必着急于此。
转自:“中国学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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