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2年第10期P147—P148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摘自《民俗研究》2022年3期,刘翔英摘
在解释当前社会文化事象与日常生活问题时,民俗学学科面临诸多问题,已成为民俗学领域的基本共识。其中既有时代变革过快的因素,又有学科内部的不足。其中学科内在不足,主要表现在知识生产能力不能适应社会生活与大众文化变化带来的社会需求。造成民俗学知识生产能力不足的因素非常多,其中长期以来缺乏具有广泛共识的统摄性概念是基础性原因。统摄性概念的缺乏,至少造成两个问题:一是民俗学领域不同学者难以形成有效的对话;二是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相比,难以形成独特的学科知识和理论体系。
19世纪中叶,英国稽古学家威廉·汤姆斯创立了Folklore一词。作为一个合成词,从构词法来看,Folklore分为两部分,即Folk和Lore。这个合成词原意是“民众的知识”或“民间的知识”。从20世纪初“民俗学”(Folklore)这个学科名称传入中国后,尽管不少学者都尝试对此概念进行界定,但总的来说,似乎并不理想。事实是,现在我们讨论民俗学学科未来的问题,需要重新从学科统摄性概念角度来界定“民俗”的概念。这里的学科统摄性概念,指的是从问题意识出发界定学科的基本研究对象、研究范式、研究方法等。目前来看,通过研究路径和研究旨趣来构建“民俗”的统摄性概念,也许是较为有效的研究策略。
在Folklore原旨中,民俗事象和民俗事件的本质是民众日常知识的载体与表达。民众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中,赋予特定行动以现实意义,并在这些意义中重新定位日常生活和自我体验。回归日常生活的民俗学研究,就如同剥洋葱那样,将附着于生活表面的民俗事象和民俗事件进行结构式层层剥离,最终探究到居于核心的日常生活深层逻辑和民众赋予行动的意义,以及这些逻辑和意义背后所依托的经验和默会知识。所以,强调回归日常生活的现代民俗学,其总体性问题意识应该是对承载民众日常知识的民俗事象或民俗事件进行知识社会学分析,也即将讨论重点放在民众日常知识实践与再生产机制问题上。由此,现代民俗学借助对民众日常知识的探究而回归Folklore原旨,即关于民众的知识的学问。
民众的日常知识,不是专业知识,不是专门知识,也不完全等同于地方性知识,它是日常生活的现实建构,是日常交流的基本依据,更强调知识的主体性而不是地域性特征。日常知识,是民众的文化实践方式以及文化实践的指导原则。日常知识也不同于传统知识,它包含了传统知识。日常知识具有自我修复性特征,也具有内在维护其正当化和合理性的机制。日常知识是日常生活的前置规范和指导原则,它引导日常生活这样而不是那样展开。日常知识还存在滞后性特征,它不会像行动那样转瞬即逝,它会在生活世界发展转变之后继续存在一段时间,也就是布迪厄所说的“惯习”。日常知识是一种主体间性知识,它不是个体独享的,它需要在主体交互中呈现并得以实现。日常知识赋予生活世界和日常生活以意义感,还是社会秩序形成的现实基础。日常知识生成社会秩序并维持社会秩序,进而在稳定的社会秩序中得以再生产。
民众的日常知识是趋于内敛的、地方性的、保守的、传承大于生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知识不会更新和创新。相反,它的更新和创新由于没有固定的机构和组织,以及受特定传媒技术(比如印刷术等)的限制,往往呈现出渐进的、不易察觉的、悄然进行的革命式更新,许多民俗知识就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中,慢慢发生了根本改变。民众的知识是现实社会建构的基础,是社会主体相互协商的依据,是民众日常实践的行动指南。因此,重视现实生活的现代民俗学需要回归民众日常知识。
总的来说,作为研究对象的民俗,应该有个统摄性的概念界定,即“民俗”是指导人们组织、安排、经营日常生活的民间知识体系,同时也是维系民间社会秩序和社会结构、指导人们日常行为的观念体系。或者说民俗本身就是一整套的意向性社会知识,所有的体裁学和类型学意义上的分类,都是具象性社会知识。我们现在讨论民俗的定义并以此为基础确立民俗学学科的总体性问题意识,也许可以从这种统摄性界定中获得助益。
作为书写当代日常生活和文化实践的民俗学者,不可避免地会参与到日常生活文化实践之中。因为,研究者本身也是日常生活文化的实践者,其所从事的知识生产活动,也是整个社会再生产的有机组成部分,由此,研究者并非可以置身事外。既是如此,民俗学者应该大大方方承认自己参与社会文化建构的事实,而且还要承担起公共知识分子的职能,即将自己的学识置于整个社会文化实践过程的各个层面中去。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要生产用学术术语堆砌而成的专业知识,还要积极参与大众知识的创造和传播。民俗学者需要参与社会建构,需要回应所有与“民俗”相关的问题,这些问题既包括学术共同体的疑问,又包括社会公众的困惑。如果民俗学打算在学科危机中获得救赎,那么注重专门知识生产就成为必选之途。这些意在避免学科庸俗化、琐碎化的学术追求,归纳起来,包括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关心真正的问题,即社会公众正在关注的问题,而不是通过学术“神化”某些细碎的文化现象而使之看起来像真问题;二是对真问题提供专业的、具有深刻洞见的解释,进而从中探索并建构学术理论,而不是将某些理论作为学术装饰嵌入文化现象或社会事实的描述之中。
现在,许多民俗学作品最为人诟病的是研究价值或研究意义不大。这并不是否定学术作品分析过程和结论的可靠性,而可能是从研究之初就未能提出较具现实和理论意义的真问题,进而造成大量学术作品更多是浅层次描述而非深刻分析,更多是泛泛地猜测式的阐释而非提供富有“洞察力”的解释。与此同时,过于注重描述而轻视说明和过于注重意义阐释而非机制解释,进一步造成大量重复的、低知识贡献率的学术作品的产生。因此,我们讨论民俗学学科危机问题,讨论民俗学学术知识生产问题,需要重新审视学术研究中描述与说明、阐释与解释的关系。
(一)从解释到机制:民俗学实证分析的回归
引入机制研究,本质是将问题意识置于琐碎的材料之中,并从中找到创设理论的突破口。简单地说,就是要在发现和提出问题的基础上,寻求因果关系层面的解释。某种意义上说,对事物、事象或事件进行解释既是理论的价值之所在,又是新理论的产生过程。因此,现代民俗学理论的构建,可以尝试从对日常生活中的民俗事象或民俗事件的解释中寻求可能性和可行性。引入机制研究,一方面可以帮助学者提出具体研究问题和研究思路的途径,另一方面也是提升民俗学解释力的探索性路径。
(二)从“是什么”到“为什么”:如何研究真问题
对民俗事象或民俗事件进行机制研究的基本前提是提出合适的真问题。现在民俗学领域普遍存在的学术困境是许多研究在开展之初,就陷入“为研究而研究”的“无问题”或“假问题”之境。一般来说,人文社会科学提出问题的路径主要有两条:一是基于现实社会经验的体验与感悟,或历史、民间文献的爬梳与解读;二是基于经典学术作品阅读建立的学术脉络与知识谱系。民俗学研究要提出真问题,大体上也应遵循以上路径。
反观更强调民俗事象或民俗事件研究的民俗学,尽管部分早期学者已经注意到运用功能主义、结构主义等理论方法对民俗事象或民俗事件进行解释和说明,但总的来说,直到20世纪80年代,不少学术作品仍然更注重民俗事象或民俗事件的描述或叙述——这些描述主要是回答“是什么”的问题。作为研究方式,描述与解释并没有学术价值上的高下之分,而具体到知识生产领域,二者就有所区别,即“是什么”的研究往往要求研究对象边界分明而且不断有新的研究对象扩充进来,而“为什么”的研究则更注重研究对象背后的机制问题因而不需要边界明确。
总的来说,提升民俗学学术作品的洞见力与民俗学学术品格,需要从传统的描述性研究向说明性研究转变,需要从泛泛的阐释性研究向深刻的解释性研究转变。这里涉及三个基本问题,即解释什么、如何解释以及如何提出真问题进而生产具有深刻影响力的知识。
转自:“中国学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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