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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建拖:中国式现代化视角下的营商环境建设

2022/11/30 14:36:14  阅读:184 发布者: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与普华永道联合发布的《机遇之城2022》报告中,深圳“宜商环境”排名全国第一。

2022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的通知》,对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先行示范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此背景下,普华永道中国联合多方全面梳理深圳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的最新探索和实践,并发布《深圳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研究报告2022》。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为此研究提供了学术支持。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圳营商环境改革的持续探索和创新将为全国营商环境优化作出新示范,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

在报告发布之际,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俞建拖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视角下的营商环境建设”撰文, 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的特点,并就未来营商环境建设需要做好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经济领域的突出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度减税降费、改革商事制度、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缩短负面清单、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可以说,中国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所付出的努力以及取得的成效是十分引人注目的。过去十年里,中国营商环境的国际排名从96位跃升到31位,营商环境的改善释放了全社会创业创新的活力,十年新增市场经济主体超过1亿户,助力中国经济在不确定环境中找到确定性,提高了经济系统的韧性。

中国过去十年营商环境建设展现出一些鲜明的特点:

一是顶层高位推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强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中外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二是发挥地方自主性和首创精神。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位推动和统一部署下,各级地方政府、不同部门都有很多新的模式供给。譬如,广州市白云区探索新型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深圳市中级法院探索国际商事争议争端解决平台等,都是富有创新性的探索。

三是突出制度化和法治化。

营商环境建设涵盖了商事制度、市场监管、投资贸易便利化、财税制度、市场准入、金融支持等各个领域,基本建成了营商环境建设的“四梁八柱”体系。

四是空间布局上的立体式和全覆盖。

中国营商环境的改革不是只局限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湖南、四川、陕西等中西部地区的大城市以及中小城市的探索也亮点纷呈。

五是充分依托数字技术推动营商环境治理。

依托中国良好的数字基础设施以及广大的互联网人口,“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12345政务便民热线”等数字化政务推动了”数治政府“的初步成形,企业的报税、报关、征信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获取、保供应链生产链等工作中,数字技术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把营商环境建设视为经济政策或事务范畴,这是狭隘的观点。中国营商环境领域呈现出来的变化和特点,背后有共同的推动因素: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的诉求,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中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发扬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扩大同所有制、不同行业的企业、行业协会、利益相关方在政策决策中的参与。

三是强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治化水平,鼓励各级政府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营商环境工作,加强政策和制度的合法性、稳定性、连续性和可预期性,以法律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是着力打造“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清廉公平的环境。

五是把握数字化机遇,加强数字赋能,通过广泛应用创新技术以及管理模式创新,提升治理能力,提高治理绩效。

六是完善中国特色的中央-地方政府关系,兼顾制度统一性、多样性和创新性。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组成部分,既有现代政府治理一般规律和共性特征,在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和宗旨、领导力量、组织机制、实施路径和手段上,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因此,过去十年来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的成就,在本质上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步在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领域的展现,因此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侧面。

以营商环境建设为抓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党的二十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了新的总动员,绘就了新蓝图,营商环境建设将是其中重要的篇章。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还需要以营商环境建设为抓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是构筑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制度基石,为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经济、为要素充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供制度保障。

其次扩大经济政策制定的民主参与,加强政策沟通和预期管理水平,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能力短板和本领恐慌问题。

第三是加强对外对内的制度型开放,推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统筹安全与发展,实现双循环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第四是突出对创新发展的支持,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将处于从创新大国向创新强国转变关键期,要以更大的力度和更高的标准保护知识产权,完善鼓励支持创新的制度和政策体系。

五是要在五大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完善融入环境、社会、企业治理(ESG)因素的监管政策体系。营商环境建设不是去监管的同义词,不是简单一放了之,而是要实施与高质量发展相统一的监管,促进市场经济高水平发展。ESG融入监管是一个全球性趋势,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在该领域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加快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实践。

转载来源: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转自:“思得学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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