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宋代的法律,你会想到什么?
很多人,包括我,会不假思索地想到包青天。在通俗认知中,宋代的包青天和唐代的狄仁杰几乎就等于中国古代司法(智慧、程序)。
但这种认知其实是有问题的,狄仁杰在通俗演义故事中的事迹,几乎就等于诸葛亮上线,而包拯在历史上和故事里,其实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形象。中国元代和明代的低层文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己身处的时代,政治压力很大,司法程序颇为严酷,因而是按照元明时期贤明官员的形象与履职方式,结合期待,重新塑造了一个包青天。
而今,宋代背景的古装电视剧,也大体沿袭了元明时期文人展现的司法审讯场景:诉讼双方被带上公堂,下跪叩首,整个受审过程都一直跪着。
知名历史作家、2018年度“中国好书”奖得主吴钩多年来致力于研究宋朝文明。吴钩近日推出新作《大宋之法》,对宋代法律的实际状况进行了深入探讨。这种状况很大程度上被以包青天传奇故事的元明代杂剧、评书、小说所遮盖了。
《大宋之法》书中提到,根据记录宋代理讼问案的《名公书判清明集》、《折狱龟鉴》、《洗冤录》等司法文献,以及《作邑自箴》、《州县提纲》、《昼帘绪论》等官箴书,根本找不到宋代在审理民刑事案件时,会要求原告、被告、证人下跪的记载,只有个别例子显示,告状人喊冤时,会“拜服哀告”,有的犯人认罪时,会“叩首服罪”。
根据出于南宋的《折狱龟鉴》所记述的审讯现场情况,诉讼人站着而不是跪着。而宋朝官箴书《州县提纲》也可以证实:书中所载的受案司法程序是,“受状之日,引(诉讼人)自西廊,整整而入,至庭下,且令小立,以序拨三四人,相续执状亲付排状之吏,吏略加检视,令过东廊,听唤姓名,当厅而出”;而在开庭时,法吏“须先引二竞人(诉讼双方),立于庭下”。
甚至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被告也是不用下跪的。《大宋之法》引《作邑自箴》的记述,“(法官)逐案承勘罪人,并取状之类,并立于行廊阶下……暑热雨雪听于廊上立”。
《大宋之法》书中指出,跪着受审的制度是在元代以后才出现的,并沿袭到了明清两代,只有取得了功名的士子乡绅才能见官免跪。
包公包青天的故事,流传很广。在这些故事中,包拯大公无私、大义灭亲、执法如山。京剧《赤桑镇》记述了包拯由嫂子抚养成人,而当嫂子的孩子、包拯的侄子包勉长大做官,贪赃枉法,奉旨出巡的包拯亲自审理,下令铡死亲侄子。嫂子赶来后,哭闹不休,指责包拯忘恩负义。包拯则晓以大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与嫂子和睦如初。
包公铡侄案的故事,在当代也引起了一些非议。有人认为,这表现了中国古代只关注诉讼的实体正义,而忽略法律程序和司法裁判过程的正当性,即“程序正义”的一面。吴钩在《大宋之法》书中指出,《赤桑镇》的创作者,以及当代的评论者其实都误会了宋代司法。
在宋代,不仅有程序正义,而且覆盖司法审判方方面面,建立起非常严格而周密的回避制。也就是说,司法回避制根本不是现代法治社会的新生事物、并非舶自西方,而是中华法系的固有传统。
宋代的回避制首先表现为法官与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回避,如果存在亲戚、师生、上下级、仇怨关系,或者曾经有过荐举关系者,都必须回避。这一制度首先实行申报,并鼓励司法部门内外启用检举、控告。这意味着,即便真的出现包勉贪赃枉法的案件,包拯又恰好是奉旨出巡的朝廷官员,也必须第一时间回避,交由他人审理案件。
并且,宋代尤其强调人命关天的要案。北宋时期的一条立法是,“今后大辟,已经提刑司详覆,临赴刑时翻异,令本路不干碍监司别推。如本路监司尽有妨碍,即令邻路提刑司别推”。也就是说,即便是已经复核过的重罪犯,临刑时犯人喊冤,也要暂停行刑,由与前审法官不存在利益相关的其他法官审理,如果本地找不到满足这种条件的法官,就从其他地方调用。
《大宋之法》书中指出,宋代的回避制还包括法官与法官之间的回避,也就是负责审讯、录问=检法的三个法官,不能有亲嫌关系,否则必须回避,同年关系也必须回避。对于隐瞒回避义务的法官,会予以发配的处罚。
有意思的是,宋代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建立了缉捕、刑侦程序的分离,也实行回避,也就是说负责缉拿罪犯的部门、捕快,不能参与后续的推勘。这样的司法回避制度,确实已经相当严密了。
《大宋之法》这本书相当全面地、分类地叙述了宋代中国在法制方面所取得的文明成就。这其中,宋代有许多制度规定与现代司法制度相合,以至于让人误解那些规定都是舶来品。宋代不仅在立法上,在继承了唐代法制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相当周密地完善了司法审判等方方面面的程序化规定,引入司法救济等观念让法律本身显得更为人性化;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非常推崇依法判决,又不失人性关怀与灵活。书中用大量的事例、文学作品故事,结合翔实的古籍考据,尽可能清晰地还原宋代司法面貌。
书作者在全书序言中也指出,一些学者喜欢讲海外的法律故事,按“构建异邦传统的叙事性质却让这样的价值观(比如尊重民众合法财产权)游离于中国人的历史与传统之外,宛如异己之物。为什么不转过身来,讲述那些生长在我们的历史之内的故事呢?为什么不将那些美好的价值观构建在我们自己的文明传统之内呢?”
转自:“学术那些事儿”微信公众号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