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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多少罪恶假汝之名!

2022/11/3 11:39:49  阅读:187 发布者:

性善/性恶论之争是中国古代伦理学的一个关键话题,基本上稍微有点文化的人都略有耳闻。本文想讨论的是,性善/性恶之争到底是何种性质的争论,特别是,能不能从中直接得出道德结论,比如从性恶论推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性善/性恶之争往往会被当成是儒家、法家的人性论之争,但事实上性恶论的主要倡导者是荀子。荀子属于儒家,当然是儒家中比较靠近法家的那一方,李斯、韩非都是他的学生。谭嗣同有句名言:“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惟大盗利用乡愿,惟乡愿媚大盗”。这话大概也能证明荀子的儒学和法家制度很容易配合起来。

荀子是怎么论述性恶论的呢?《荀子·性恶》说: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

大致意思是:

人本性是恶的,善的地方是人为刻意表现出来的。现在的人性,天生就好利,顺着这种天性,就会出现争夺,辞让的德行就消失了……顺从人的本性,顺着人的自性情,一定会出现互相争夺、冒犯名分的混乱文理秩序的局面,最后归于暴乱。所以一定要有君师、礼法的教化,然后才会有辞让的德行出现,合乎道德规范,最后归于治理安定。由此看来,人天性就是恶的,这一点很明显,善是人为塑造出来的。

可以看到,荀子认为人本性是恶的,但并不认为恶可取。相反,他主张要用一系列认为手段,比如法律和教化,来改造人,使人作出善行。

这个澄清非常重要,用比较学究气的话说,荀子赞同的是心理学层面的人性恶,而非伦理学层面的人性恶。用大白话讲就是,如果不施加外部压力,让人随自己的意愿来,那么人的所作所为就会是恶的。但做一个好人依然是值得追求的,应该创造一些方式,使人违背低劣的本性,作出善举。

简言之,荀子,承认现实中的人如果不加阻碍就会表现为坏人,但认为这绝不可取、绝不是人的理想形象。

经常会有人从心理学意义上的性恶论推出伦理学意义上的性恶论。基本的论证逻辑是,a往往不自觉地预设一个前提:合乎、出于人之本性的做法就是对的;b人的本性(心理学上)就是恶的;c因此做一个一般意义上的恶人没什么错误,不要被社会成见欺骗。这种说法往往还会和“反对伪君子”之类的不同说法混淆在一起,从而显得更加有力。

我这儿倒不是说荀子说的就是对的,不是要把一个伦理学问题转化为经典解释问题。这里的关键是注意到心理学和伦理学层面的性恶论是不一样的,前者回答的问题是,现实中的人是不是骨子里就想做坏事,后者回答的是人是不是“应该”做坏事(准确讲,这些坏事只是按一般观念算坏事,若按伦理学性恶论,则恰恰是好的、对的事情)。

心理学性恶论很有说服力,伦理学则不见得。伦理学性恶论的说服力往往源于混淆心理学问题和伦理学问题。

转自:学术那些事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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