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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12/28 15:59:05  阅读:90 发布者:

北京科技大学的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895年北洋西学学堂创办的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矿冶学科。1952年,学校由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清华大学等6所国内著名大学的矿冶系科组建而成,名为北京钢铁工业学院,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钢铁工业高等学府。1960年,更名为北京钢铁学院,并被批准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84年,成为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1988年,更名为北京科技大学。19975月,学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2006年,学校成为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4年,学校牵头的,以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为核心高校的“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国家“2011计划”。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学校获批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共建高校。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建校七十余年来,学校逐步形成了“求实鼎新”的校训精神、“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优良传统和“追求卓越、勇于争先”的新时代北科精神新特质,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30万余人,其中许多人已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领域尤其是冶金、材料行业的栋梁和骨干。党和国家领导人罗干、刘淇、徐匡迪、黄孟复、范长龙、郭声琨、刘晓峰等都曾在校学习,另有41名校友当选为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一大批校友走上中国一重、中国宝武、中国矿产资源、北汽、河钢等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重要领导岗位。学校为我国钢铁工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钢铁摇篮”。

学校本部位于高校云集的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全校占地约80.3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95.01万平方米。学校现有1个国家科学中心,1个“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共建),2个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1个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2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安全监管监察科技支撑工程,6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际合作基地、创新引智基地等。特别是,学校作为首个教育部直属高校牵头建成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并组建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图书馆实体馆藏252.8万余册(件)。定期出版《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inerals,Metallurgy and Materials》(《矿物冶金与材料学报(英文版)》)《工程科学学报》《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金属世界》《粉末冶金技术》《思想教育研究》《物流技术与应用》等重要学术刊物。

学校由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数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高等工程师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体育部、管庄校区、天津学院、顺德创新学院、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新材料技术研究院、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院、融合创新研究院、大安全科学研究院、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前沿交叉科学技术研究院、城镇化与城市安全研究院、金属冶炼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基地、碳中和研究院、生物农业研究院等组成。现有2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6个本科专业。学校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科学技术史4个全国一级重点学科学术水平蜚声中外(2017年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安全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外国语言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一批学科具有雄厚实力,力学、物理学、数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纳米材料与器件物理学、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等基础学科与交叉学科焕发出勃勃生机。2019年,安全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科学与工程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行列。

截至202212月,全日制在校生2.7万余人,其中本科生13675人、研究生12894人(其中硕士生8792人、博士生4102人)、国际学生732人;另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9237人。已形成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教育、国际学生教育、继续教育多层次、较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拥有一支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领衔的高质量师资队伍。教职工总数3351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666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778人,其中专任教师2171人,在站博士后418人。现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4人,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3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0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6人,“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6人、青年拔尖人才2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9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4人,北京市教学名师39人,教育部跨世纪人才/青年教师奖/新世纪优秀人才103人。

学校的科研实力十分雄厚。1978年至今,共申请专利11889项,授权专利8808项;有2000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委级等各种奖励,其中国家级奖励182项。1999年教育部编辑的《中国高等学校科技50年高校获奖重大成果一览表》中收录北京科技大学12项重大科研成果,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十三五”以来,学校共获得15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块体非晶合金的结构与强韧化研究”“一维氧化锌的界面调控及其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成果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作出了重大科学贡献;“电弧炉炼钢复合吹炼技术的研究应用”“复杂组分战略金属再生关键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高性能特种粉体材料近终形制造技术及应用”等大批科研成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学校不断拓展社会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与国内220多个省区市政府、大型企事业单位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同时,学校瞄准世界前沿,加强国际合作,深化中外人文交流,加快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日本东北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美国密西根大学等230余所海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友好合作关系,持续为促进民心相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听党话、跟党走、有理想、有本领、具有为国奉献钢筋铁骨的高素质人才。高度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学校学生在历年国家及北京市的各种竞赛中多次获得殊荣。特别是学生团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与社会实践大赛等竞赛中屡创佳绩,MEI机器人团队、智能车队先后获评大学生“小平科技创新团队”。学校多次荣获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蝉联首都高校最高集体荣誉“挑战杯”并捧得全国“优胜杯”。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北京市文明校园”“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北京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普通高校”“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北京市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积极营造“科学与艺术共融,人文与创新并存”的校园氛围。学生艺术团屡获佳绩,原创校史话剧《绽放》获得校园戏剧最高奖。2018年,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的体育竞技水平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在北京乃至全国享有盛誉,涌现了一批以巩立姣、李敏宽、楼大鹏等为代表的国家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官员。学生田径代表队在全国及北京市高校竞赛中数度摘桂;女篮代表队在北京市高校联赛中连续12次夺冠,并于2005年挺进CUBA全国八强。学校目前拥有约10.5万平方米的现代化体育场地。学校体育馆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竞赛场馆,圆满完成了奥运会柔道、跆拳道,残奥会轮椅篮球、轮椅橄榄球四项赛事,学校体育馆团队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517日,习近平总书记以国家主席身份给学校全体巴基斯坦留学生回信;2022421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学校老教授回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回信为学校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坚持特色、争创一流,为铸就科技强国、制造强国的钢铁脊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数据截至202212月)

2024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720人左右(含各类专项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20人左右(不含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专业学位40人左右(不含各类专项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报名服务系统里查看),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准考。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5.满足所报考培养单位及导师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规定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登录报名服务系统查看);

6.如为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则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式文件。

(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具体报考条件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通过三种方式招生:学士直接攻博(已完成)、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以申请考核方式进行)。不同招生方式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学士直接攻博方式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应届本科毕业生;

2)取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2.硕博连读方式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申请人须为本校学制年限内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全日制MBAMPA),具有学士学位,且入学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或推荐免试。

2)硕士研究生就读学科、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申请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具有较强的交叉、融通关系。

3)已完成相应阶段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4)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单位认为其确有培养前途。

3.普通招考(申请考核)方式

我校全部学科专业实行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注:非学历教育者(即仅获得硕士学位单一证书)、境外学位学历获得者、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已获学士学位人员:可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报考,另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A.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

B.修完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C. 近三年(从发表文章到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之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3篇(含)以上的学术论文,论文发表当年,该期刊须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不含增刊)中所列期刊;或近三年(从获得奖项到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之日)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排名须为一、二等奖的前6名、3名)。

(三)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通过两种方式招生:学士直接攻博(已完成)、普通招考(以申请考核方式进行)。不同招生方式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学士直接攻博方式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应届本科毕业生;

2)取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2.普通招考(申请考核)方式

我校全部专业学位类别实行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注:非学历教育者(即仅获得硕士学位单一证书)、境外学位学历获得者、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已获学士学位人员:可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报考,另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

②代表性科研成果满足下列之一:

A.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学术、科技奖励;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核心期刊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不少于2篇学术代表作;

C.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2名);

D.正式出版专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单本,非累计)。

我校定向就业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主要面向国家重点行业、领域、产业链以及创新型领军企业的骨干人员,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

注:部分院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具体请查看《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各类专项计划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用于支持民族地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2024年我校拟招收5人,其中2人为专业学位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取得省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并于报名之时上传《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电子版,原件于综合考核(复试)之时提交。

录取阶段,遵循以下原则:1.优先录取民族为少数民族的考生;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理工类、应用型专业的考生;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我校一流学科专业的考生;4.如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涉及的学科专业数量大于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则同一学科专业录取人数不多于1个;5.上述原则之外的情况,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专项)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用于支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主要招收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在岗在编的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取得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及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意见,并于报名之时上传《2024年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扫描件,原件于综合考核(复试)之时提交。

(三)联合培养专项计划

1.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

2024年我校继续与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学自动化研究所6个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见“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一导师为我校指导教师的,所有事项均按我校规定执行。第一导师为科研院所指导教师的,学费由我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我校发放部分奖学金(1万元/学年,按学制发放),住宿按科研院所规定执行,党团关系转入第一导师所在科研院所,其中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户口自愿迁入我校。

2.与实验室联合培养

2024年我校将与启元实验室、怀柔实验室、苏州实验室联合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仅招收学术学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详细内容见附件专门招生简章,具体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

与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后进入实验室开展课题研究并完成学位论文,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由我校负责。

3.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我校继续实施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与相关企业联合招收培养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以学士直攻博和申请考核两种方式招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在职考生须为教育部指定与我校进行联合培养工程博士的企业的正式在职人员且取得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报考证明,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

(四)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我校将继续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师资建设,支援高校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教育部指定我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的正式工作人员且取得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报考证明。

三、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

我校学术学位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其中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招收比例占全日制学术学位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0%,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其中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招收人数占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计划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外),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定向就业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年限内,应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报考我校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报名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只提供《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注意:培养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无论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皆应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录取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与报考阶段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硕博连读考生:202312149:002023122016:00

申请考核考生:202312149:00202411016: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服务系统24小时开放,网址:http://yjsy.ustb.edu.cn/ksxt

(三)报名费用:200元,网上交付。

(四)报考材料

报考服务系统里报名时,考生需按“网上报名须知”(报名系统里查看)、报名系统“上传材料”处的说明,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

2.现用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3.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供);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获得的所有学历);

5.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得的所有学位);

6.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式文件(仅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

7.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两份;

8.课程成绩单(含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

9.硕士学位论文概要或开题报告;

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5000字左右的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包括题目、导师、目录、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和创新性结论;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考生提供开题报告;未开题的硕博连读考生及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供学士学位论文概要。

10.外国语能力证明(指专门组织外国语考试的权威机构出具的外国语成绩单);

11.近五年获得的奖惩证明材料;

12.近五年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论文、专利、著作)支撑材料;

13.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或方案;

研究计划或方案应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5000字。

14.个人陈述;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二是详细介绍本人参与科研活动、取得学术成果、参加各种社会实践经历、获得荣誉、具备技能等情况;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包含工作业绩简介。

15.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按照报考服务系统下载的模板填写);

1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仅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报名系统里下载模板);

17.拟报考培养单位或导师规定的申请材料(报名系统里“培养单位招生办法”里查看);

18.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19.同等学力报考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条件中另外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1)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不能进入初试(材料评议)阶段。

2)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版)提交后不予退还。

五、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材料评议(初审)和综合考核(复试)两个阶段,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要求及时间安排见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报名服务系统里查看)。

综合考核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除所报考培养单位组织的考核外,还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考试及2门硕士学位课程加试(各学科专业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六、录取

(一)我校将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议情况、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以及综合考核成绩等对考生做出综合判断,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其中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同一学位类别下,按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和研究方向(即具体领域)分别排序,依次择优录取。每位导师最多仅招收1名专业学位博士生(不含专项)。具体录取方案将于录取阶段公布。

(二)录取阶段,所报考培养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于2024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七、学制、学费、奖助学金及住宿安排

(一)学制

以学士直攻博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所有学科专业学制皆为5年;以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专业学制为3年,其他学科专业学制为4年。

(二)学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并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2024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万元/学年,其中学士直攻博研究生减免全额学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3.0万元/学年,其中工程硕博士改革专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万元/学年。

() 奖助学金

录取为我校2024级的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342号)文件规定执行(如颁布最新文件,则按最新文件执行)。

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与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同等标准。

我校奖助体系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还包括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学金。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中信CBMM吴宝榕铌钢奖学金、山西建邦奖学金、美卓奖学金、金广-西南奖学金、泰纳瑞斯奖学金等奖学金。

(四)住宿安排

根据《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校发〔201883号)》(如有修订,按最新文件执行)文件精神,进校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工作单位所在地为京外的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校仅提供入学后第一学年的住宿。除上述情形外,其他类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八、特别提示

(一)我招生办对考生的报名信息或报考材料存有任何疑问,皆有权提出质询并要求考生解释说明或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考生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解释说明或提供证明,逾期未说明或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者,不予准考。

(二)应届毕业考生如入学报到之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生报名时必须以现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与现用信息不相符的考生,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四)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一般安排在入学报到之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九、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话:010-62332484

Emailyzb@ustb.edu.cn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100083

(二)培养单位

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报名服务系统里查看)。

本招生章程内容如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本招生章程解释权归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转自:“考博早知道”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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