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研究以可见性作为切入点思考残障视角下的媒介技术界面实践和影响。笔者分析了视障者在城市中遭遇了网络化的身份追踪和管理、视窗化操作的具身界面交互和界面化空间移动的感官适应问题,以及视障人群不得不为适应相关技术预设而作出的努力。本文借此讨论网络化城市中技术复杂化的“不/可见性政治”(in/visibility politics)。研究认为,网络化和高度媒介化的城市生活中,视障者面对的不只是符号意义上的不可见(“身份”或“形象”),更重要的是媒介本体论意义上的可见性困境,即,媒介技术在具体时空下对感知的凸显与遮蔽。视觉中心主义主导下的媒介界面操作强加了健全主义“看见”方式的技术使用要求,并据此对使用人群加以区分和排序。在这个意义上,媒介化的感知和凝视是窄视的,界面上下某些方面身体活动和感官体验的“消失”和“截除”使得相关的人和行动亦“不可见”。
作者简介
谢卓潇,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助理研究员。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移动性视角下视障者的无障碍传播现状及其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2CXW010),以及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文化服务装备研发及应用示范”课题二“研发面向残障人士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备”(项目编号:2020YFC1523302)的阶段成果。
一
引言
2020年新型冠状肺炎肆虐,人们被迫缩减物理活动空间范围和频率,调整线上线下生活以适应一系列的社会制度安排。疫情进一步推动了城市中媒介技术的覆盖和网络化生活的进程。普通人网络化“移动”体验愈加繁复,上网课、网络直播、网络会议、远程协同、出行扫码和定位打卡成为日常媒介技术实践。相关的媒介技术更迭对存在传播和技术鸿沟的人群来说可谓喜忧参半。我国残疾人总人口约8500万人,视力残疾约1700万人。一方面残疾人借助媒介技术,能拓展信息感知方式、现实和虚拟身体移动体验、乃至身体潜能,另一方面技术服务和操作要求的快速更迭又使许多残疾人被技术抛下。
在当前网络化的城市生活中,许多技术设计规则暗含健全主义(ableism)和视觉中心主义(ocularcentrism)设定,这两者在媒介环境设计中经常紧密相关。面对媒介技术深入社会生活可能带来的问题,社会对无障碍环境和传播技术改造给予了更多关注。然而,诸多研究仍限于功能主义取向的传播效果分析和符号表征层面的社会文化批判,反思媒介视觉中心主义技术设定和运作逻辑的研究并不多。本研究围绕媒介技术界面上下的空间感知、具身信息交互和体感适应来思考媒介技术对视障人群的影响,强调透过它生成的媒介地理、社会空间开展物质主义和社会关系的分析,批判网络化城市中的健全主义和视觉中心主义媒介技术应用过程,讨论媒介化带来的可见与遮蔽(胡翼青,王沐之,2022)。
二
网络化城市空间中的
媒介技术界面和残障身体研究
可见性政治(visibility politics)在本文中的内涵包含传统意义上的符号表征和社会技术意义上的可感可知层面。本研究认为,可见性是探讨网络化城市空间中的媒介技术和残障身体的重要问题,透过对残障媒介技术研究相关的不/可见性的批判分析,可以增加媒介技术理论化思考。
(一)网络化城市中的媒介技术:界面操作的视觉中心主义
媒介技术和其带来的城市空间体验和实践变化是近年来的技术畅想之一。在关于“网络化城市”(networked city)和“地理媒介”(geomedia)的论述中,麦夸尔(Scott McQuire)认为数字化媒介与城市空间高度嵌合(McQuire,2016)。经由地理媒介和数字化导航,人们获得了无处不在的位置感知,城市生活的“场景”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和扩展。有关媒介化的城市空间、移动媒介和身体实践的分析指出,界面化成为数字时代多重空间感知与社交互联得以维系的基础条件(de Souza e Silva & Sheller,2014)。网络化城市中的媒介界面愈加复杂,屏幕无处不在(McQuire,2016),甚至有人将如今的城市文化等同于“界面文化”(de Waal,2008)。媒介界面操作使得人的身份行动和肉身在不同空间中可见可感(Farman,2012),反之,媒介界面(例如城市数字地图)忽略的地点信息与周边人的生活轨迹就仿佛销声匿迹,在现实中如同不存在。秦兰珺有关城市数字地图背后的POI(Point of Interest)数据体制的研究正说明了这一点(秦兰珺,2022)。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高度网络化的城市生活不仅依赖身体感官的视觉,媒介化地“看”与“被看”似乎同样重要。在这里,网络地图变成了我们的眼睛,带我们行走、找寻方向(Gordon & de Souza e Silva,2011);社交网络数字轨迹成为我们物理空间真实可见、表达地方性存在的方式(Schwartz & Halegoua,2015)。
网络化的城市中,许多媒介应用的界面操作、通讯方式、移动模式带着视觉中心主义的隐喻和运作思维。扫码即是典型一例,这种数字时代“媒体城市”的日益主流化的信息汇聚流通模式便是以“扫描”二维码这种图形视觉物来完成的。诚然,“扫码”主要为机器之眼服务而非人类感官识别,它的技术设定依然带有强烈的“视觉”逻辑:
二维码的中介作用建基于数字技术的独特方式——生产数据,它的核心是从技术出发思考身体。所谓扫描二维码,不是人的感官识别信息,而是机器读取数据,以此实现技术系统与人类系统即时即地的耦合。人们凭借手机这样的电子器官,才能识别二维码,这正是技术将人作为自身延伸的绝妙体现——在二维码系统中,人高度附属于技术系统,呈现为机器的数据物。(孙玮,李梦颖,2021:123)
类似的设定和技术隐喻背后忽略了无法服务于机器之眼,并与技术系统要求顺利耦合的人群。在网络化城市的语境下,我们需要检视现有的设计和环境,反思代入了单一的身体规范和“健全人”的想象的城市空间、媒介空间和身体秩序安排,乃至城市无障碍设施设计可能造成的影响(Gleeson,1999;Imrie,1996;Loja,Costa,Hughes & Menezes,2013;Sawchuck,2017)。有研究认为,技术移动性和移动媒体既赋予残障人群表达空间,也给残障人士带来混杂、甚至矛盾的生活体验(Alper,2017;Goggin & Newell,2002)。本研究呼应这些学者的同时,希望推进对网络化城市中的媒介技术设定和实践逻辑的理论化分析。研究从“可见性”切入,探讨网络化城市空间中的媒介技术和残障身体问题,即,媒介化技术在重塑界面、身体与空间感知的过程中,如何意味着更多面、更隐蔽的社会技术性的可见与遮蔽(胡翼青,王沐之,2022)。
(二)媒介技术与残障身体:界面上下的视障不/可见性
现有研究普遍认为,残疾(或称残障)至少包括生理(impairment)和社会(disability)层面。残疾的社会分析可归纳为社会偏差、社会压迫、日常经验和苦难的身体“体现”四种理论面向(鲍雨,黄盈盈,2015)。残疾的社会模型强调关于身体、身体能力和残障主体身份的社会性建构(Hughes & Paterson,1997;Oliver,2013)。残障相关技术亦视为社会建构的结果,技术源自既有社会共识下的残障身体观,也强化着特定的技术政治和身体话语(Galis,2011;Moser & Law,1999)。从社会角度分析有关视障者的困境时,学者们注意到残障身体的符号象征和社会意涵对其主体性的形塑,例如,研究者分析了盲人按摩职业如何作为一种身体操演的结果,最终将特定职业身份加以自然化(祝璞璞,黄盈盈,2020)。也有学者从科技研究角度讨论技术对残疾身体的影响,试图超越人与技术物二元认识,强调社会行动者的动态关联,例如邱大昕认为,视障者的城市行动障碍是白手杖、盲道、交通线路规划、城市行人和政策制定者等不同行动者网络交互的结果(邱大昕,2008)。
在媒介技术与传播领域,许多研究开始着力关注媒介技术如何改善残障者的生理和社会困境,其中的关注点包括:(1)可及性与保障残疾人社会权益之间的关联(Ellcessor,2016;李东晓,2020)。(2)基于功能主义讨论残障者的媒介需求与满足(赵雅丽,2000;林仲轩,2020),及技术对劳动者的赋权与其他影响(林仲轩,杨柳,2021;章玉萍,2021)。(3)残疾人的媒介使用技术和日常体验,例如视障网民的日常媒介实践(杨星星,郭东颖,2019)以及口述影像的感觉“转换”或“代偿”(李东晓,2020)。(4)分析媒介技术对残障的社会建构(Goggin & Newell,2002)。然而残障作为一种身体状态或者技术隐喻如何有助于反观技术却仍有讨论的空间。据此,本文从视障与媒介技术的可见性与不可见性的辩证关系出发,来拓展相关理论思考。
“可见性”问题在媒介效果和文化研究中并不罕见。已有的媒介研究讨论的“可见性政治”大致涉及媒介空间中的三类政治(即,不平等关系):(1)行为的可视化和显见程度差异;(2)自我言说和身份展示的社会文化内涵塑造;(3)可见形象的政治经济学控制。通过大量的符号表征分析,研究者们指出当前媒介平台中社会职业身份再现方式和程度的差异性(陆晔,赖楚谣,2020),可见与能见带来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何志武,董红兵,2019;周葆华,2022)。分析也发现,可见性在媒介实践中是可操纵的,个体媒介实践的符号操作可以调整可见与不可见的形塑与影响(高艺,吴梦瑶,陈旭,孙萍,2022;姜红,龙晓旭,2022)。当前残障研究关于“可见”与“不可见”的讨论也主要在传统意义上讨论媒介中能见度的问题,盲人如何在社会舞台中建构自我身份,从隐形变得可见(郭伟婷,姜洪伟,2021);或者可见与不可见的矛盾存在于媒介文本的符码转换(徐竟涵,2022)。
但总的来说,上述文献的可见性政治实质触及的仅仅是社会符号表征的生产、流通和控制问题。所以超越表征主义的可见性政治讨论,结合媒介可见性认识视障者技术问题,在研究视角和理论化切入点上都可能产生创新。很明显,视障者与可见性直观上矛盾感非常强烈——视障(visual impairment)与可见(visibility)的矛盾修辞。如果我们承认媒介赋予“可见性”的社会意义与形式是多重的,那视觉障碍除了身体机能带来的“不可见”,还可能会在媒介技术的影响下经历哪些意义上的不可见?
胡翼青和王沐之立足媒介本体论的角度指出,作为媒介性的“可见性”首先不只是符号化问题(胡翼青,王沐之,2022)。它不只关涉媒介中介化效应带来的对象的能见度和关注度,可见性带来的看与知更是认识论和存在论的问题。媒介的他异性力量使得“当代个体的任何感知,都已经被压缩到了现代技术系统预设的模式之中”(胡翼青,王沐之,2022)。“可见性成为媒介性中最具辩证性的特性。可见性所能呈现的只是媒介能够呈现和获准呈现的向面,而这种呈现必然导致其他向面的遮蔽。”(胡翼青,王沐之,2022)其次,媒介“可见性”与“可供性”相互依存,因而可见与不可见在现实环境中由其物质和社会关系联结作为条件。“在媒介物的语境里,可供性并不是元素或环境既有的属性,而是由于媒介的联结,在两个及以上本无关联的元素中生成的一种全新的存在方式。”(胡翼青,王沐之,2022)
结合上述关于可见性的文献讨论,本文认为媒介研究中视障者的“不可见性政治”应当包含对视障的社会建构(即,盲人身份和身体的偏见与忽视)和身体-技术的社会建构(即,视觉中心主义的媒介技术系统预设)的双重批判。更进一步,把身体-技术“可见性”批判落实到网络化城市、高度媒介化的环境中展开分析,这种具体时空的技术分析应当关注媒介本体论意义上塑造的可见性与不可见,即,媒介技术在具体时空场景下对感知的凸显与遮蔽。
基于上述思考,笔者提出三个研究问题:(1)在当前网络化城市空间中,视障者围绕媒介技术界面获得什么样的体验?(2)在特定媒介化空间中,相关的媒介技术设定如何形塑“不/可见性政治”?(3)视障者如何理解、适应或反思目前的媒介技术?
三
研究方法
本研究所说的视觉障碍(visual impairment)包括全盲、半盲、弱视和色盲。研究对象为视障网民,包括国家残疾人划分标准下的视力残疾和受视觉障碍影响的人群。国家标准界定的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指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然而,笔者并不打算仅就视觉障碍人群本身而言讨论信息无障碍,而是将残障(disability)视作光谱式、情境化的概念,因为不同的人在特定阶段也会体验“残缺”。本研究希望针对视觉障碍的现象特质,而非本质化的研究对象来反思视觉中心主义和技术障碍。
本研究的调查基于多点民族志(北京、上海、南京、贵阳的线上和线下调查)的思路开展访谈和观察(表1)。研究中笔者不仅仅通过访谈获得报告人的信息,也多次进行实地观察,与其中部分人在生活中交流对谈。研究的访谈通过网络语音或线下观察时多次访谈的形式来完成,因此研究材料混合了笔者自己对多个城市的观察和报告人自己的观察与体验。本文的观察资料主要基于两位从事盲人按摩的男性蒙某和毛某,以及基于互联网开展工作的蔡聪和肖佳。在了解报告人日常生活、家庭关系、成长背景和媒介使用的基础上,笔者也探访了他们的活动空间和所在社区。文章以关键报告人蒙某的故事编织叙述主线,引入其他人相关的视障体验下的技术问题,从三个层面讨论界面上下视障者的“不/可见性政治”。笔者根据访谈对象意愿实名或不同程度地隐去他们的个人信息,研究对26名视障者或协助视障者的相关人士开展访谈(每次时长1小时至3小时,对部分人进行回访和多次访谈),所有材料转录为文字后进行开放式编码,提取有关视障者的日常生活、身体体验、媒介使用和技术困境等主题类别的描述。本文初稿完成后邀请视障者阅读和反馈,以补充视角和内容。
四
界面上下视障者的
“不/可见性政治”:三类问题
一些研究展示了视障者凭借媒介技术来拓展工作与生活体验的潜能(李东晓,2020;杨星星,郭东颖,2019;王亚莘,单琪,潘文建,2022)。本研究中许多视障者通过探索也具备了较高媒介素养,他们在手机安装了不少新闻娱乐、生活购物、社交通讯和金融服务应用,也能操作一些基础的电脑程序,然而报告人的个人叙述所揭示的媒介技术障碍,不仅仅是实现某个功能就能克服的问题。关注技术实践过程中具体的生活场景和社会空间的形塑过程诸要素,包括视障者的社会身份、居住地、周边邻里关系,及其所想象的媒介化空间中社会关系的产生与维系,或许更能理解视障者的技术需求、使用过程和体验的深层问题,以及为什么哪怕是盲人中的技术熟练者在网络化的城市中依然频频碰到“看不见”和“可见性”的障碍。下面笔者将以关键报告人小蒙的故事为引子,呈现网络化生存和界面化操作给视障者带来的三类问题,以及视障人群不得不为适应相关技术预设而作出的努力。
(一)“视而不见”的小区门店:数字界面背后的单向凝视(传播)问题
第一个故事是围绕数字界面“看见”或“看不见”城市中盲人的情况。一般来说,明眼人想找线下的店有多种途径,平台搜索是最常见的一种。随着平台经济扩张,一个店铺不仅要线下存在,还要在网络可见。那么,如果一个盲人在隐蔽的小区开店,就会遇到“不可见”的问题。小蒙所在的贵阳花果园小区人口稠密、消费层次差异比较大,一个区就有好几家店。于是,小蒙的经营需要管理两重空间可见性:其一是在美团、大众点评上适应客户的平台化消费,因此他经常考虑怎么样让线下店铺在网络平台更好地呈现;其二是让线下附近的客人和通过网上寻来的客人找得到店,需要让他们在一个复杂小区里很快就能看到店。
网络平台对小蒙非常重要,他煞费苦心维持销售量和优质评价来保证店铺在平台上拥有更高的可见度。小蒙一方面苦心研究怎么拍照展示店面,选择哪些网络空间来宣传,发什么样的信息才能吸引周边的客人,另一方面在点评网站上做客服。小蒙很多时候需要学习拍照、拍小视频,然后联系认识的亲戚朋友帮忙“人肉好评”。图1是小蒙的大众点评账户中的用户评价截图,商家回复都是小蒙一个人完成的。可以看到,尽管他很努力地按照平台经济的要求去操作,依然面对很多风险,包括客户隔着屏幕的责难。小蒙也因此经常需要请熟人帮忙“刷好评”,以增加店铺热度。如今网络平台对虚假评论的鉴别更加严格,优质好评一般需要丰富的配图、详尽的介绍和实际的消费记录(图1)。
图1:视障者在点评网站界面做客服
另一重可见性是让网络或线下推荐来的客人在小区里顺利找到店面。贵阳的盲人按摩店基本上很难承担显眼门面,一般都租用小区单元楼开店。小蒙有时要通过电话给客人指路,因为花果园住着40多万人口,十几个分区店铺林立,空间排布和人员往来非常复杂,人们即便用地图找路也经常晕头转向。他的盲人推拿店只是其中的一间小店,要跟同一栋楼和周边的按摩店竞争,让客人一眼就看到、一下子就找到。小蒙因此计划直接到小区拉客户,以低价吸引闲散客户来体验办卡。他想到的办法是,在小区发传单、贴广告,在街边闲置空间设置指路牌,以及在店铺窗台安装灯牌。
小蒙在小区发广告传单时受到了城管和小区管理人员的阻拦。“他就说,你们这些盲人就不要出来乱晃了,影响市容”,小蒙说道。“这种公共区域没有人打广告的地方,盲人按摩打这种广告似乎不被接受。”小蒙的说法或许听起来比较主观,管理者可能考虑到盲人在外面聚集有危险,或者是小蒙跟他们存在沟通障碍,比如图4中的易拉宝(
最底部露出的边角)摆放在小区需要做很多协调工作。但他看不见,就无法选择。如果摆放位置不对,被管理人员制止也不奇怪。有一次,小蒙向我求助单元楼窗户安装数字灯牌的问题,他看不到效果就一遍一遍地问,数字灯牌效果怎么样比较好,来回放还是静止好?店铺的招牌写哪些字比较显眼,客户才能看见?总之,他自己看不见,又非常急迫希望,以不管是数字化的,还是物理空间中直观的方式被别人看到。
小蒙的困难折射了盲人按摩店在网络化城市中面临的双重可见性的考验,从数字到物理,再从物理到数字的穿越,对于小蒙这一类视障者来说,隔了更多的障碍,因为网络化城市的媒介界面很多时候将这些空间混合在了一起(de Souza e Silva & Sheller,2014)。或许会有人质疑,小区里面除了盲人按摩店,小卖部、美容店和其他私营业主也做类似牌子,视障经验之下采取这样举措的核心区别是什么?笔者认为,如果仅从经营策略的角度看,确实二者区别不大。这里最大的不同在于背后的主体感受,即,盲人迫切地想让别人看见他,同时他又是看不见的,他要适应看得见的人看的方式,来让人们看到他。于是,看不见不仅意味着身体的局限,也塑造了视障者尤其是盲人按摩者身份并影响了其物理意义上的可见性的呈现。从小蒙主观的视角来看,当盲人按摩者出去吸引客人或者在公共场合摆放广告时,保安和城管会劝阻他们,因为公共空间里极少有盲人按摩店立牌和指路牌,或者说盲人身份、盲人按摩者与日常公共空间格格不入。对于这样的观念,小蒙或者其他盲人按摩店的工作者也未能找到充分的理由。一种常见的解释则是,盲人按摩店多在城市中不起眼的位置,有需要的人往往都能轻易通过网络平台或者电话咨询来找到店铺;相比之下,盲人在店里等着就好,看不见的情况下尽可能少外出,少到不适宜行走的地方更能保证安全。
实际上,盲人在城市中物理层面上不可见的结构性因素是多重的,表面上是城市无障碍设施参差不齐使得很多盲人望而却步,实际上更深层的是既有身体观带来的一系列观念、教育、就业方面的社会排斥(刘慧,2019),以及技术设施、设计者和行动者之间的观念错位(邱大昕,2008)。一方面,当前城市公共交通和媒介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刚刚起步,盲人依旧很难在公共空间自由活动。调查显示,许多视障网民线下活动空间和移动性比较受限:三成视障者由于视力局限基本不外出,一成只是短距离的行走出行,仅有22%能利用打车软件实现远距离出行(信息无障碍研究会,2019)。另一方面,部分视障者对公共空间可能存在的凝视和歧视比较敏感,主观上避免在公共场所暴露身份(202001ME、202304E)。本研究中的一位报告人提到,不想让人知道自己视力不好,看不见的人在城市独自出行不仅面临很多环境障碍,显露盲人身份还可能遇到很多不必要的危险情况(202304B)。以减少视障者本就受限的移动性来保护他们,是一种视而不见——社会性地忽视残障身体。这个问题结合本研究中盲人按摩工作者所生活的空间和盲人按摩店所在的空间来看会更加显著。盲人按摩店面和员工宿舍往往在小区里比较偏的地点,日常生活范围比较局限,空间移动性也比较受限。小蒙店里员工住在统一的出租屋,通过打车在三个店铺间轮转工作,绝大多数时候盲人技师们固定在一个地方吃住。他们看不见,只好等待别人前来,或者等待看得见的人来接送。这是本研究强调的,网络化城市中盲人按摩店遭遇的单向的看与被看见。或许需要思考,社会观念是否某种程度削弱了某些盲人外出的意愿,使之在公共场所不可见,与此同时公共视野下的不可见又可能反作用于残障设施的设计和残障治理的模式。
更重要的是,平台化和数字化媒介加剧了这种单向性。在盲人按摩店的情境中,有两个看见盲人的时刻:他们附属于数字地图中的一个“兴趣点”(POI),在界面中以店铺信息的方式呈现;他们是盲人按摩场所的劳动者,消费者到店挑选,随即在狭小的按摩房里“上钟”,完成平台订单的一个时间切片。他们的存在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幽灵劳动”(ghost work),背后指向平台经济的数字化身份追踪与管理,肉身劳动附属于平台界面的“可见性生意”的运作逻辑(高艺,吴梦瑶,陈旭,孙萍,2022):盲人按摩场所与盲人身份和物理意义上的存在融为一体,以服务平台或数字地图的搜索界面得以可见、可及和可用,去掉了消费关系,活生生的盲人劳动者在城市中又是一种“隐形”的存在。在特殊时期,城市中缺乏可见性的盲人,很难利用社会能见度资源争取利益(潘忠党,2003)。其次,政府礼包也不一定能覆盖到他们,小区自发组织的团购群也无法被他们找到,并且加入进去”(溪言嬉语,2022)。可见性的缺乏也减弱了一些人主动使用技术的意愿,以及在技术不适应时主动协商的倾向。
(二)“对不上焦”的平台界面:视障者的具身信息交互问题
第二个故事是关于看不见的情境下完成具身信息交互的观察。想象一下,一个盲人雇主会怎么样在网上招聘?一个盲人会怎么样应聘?明眼人现在很多时候第一反应便是去搜索网上信息,或者线下看广告、寻找劳动中介。不管哪一种,似乎我们很难想象,看不见的人会怎么办。报告人小蒙有三个店,店铺人员流动性很大,经常需要招聘新员工。他平时通过老乡或者和盲人朋友圈介绍招人,人手实在不够时也想通过网站拓宽招人途径。有一次他请我帮忙在58同城上发广告招聘采耳和修脚的师傅。于是就有了下面的经历。平台管理规范要求,所有用户第一步是完成企业认证,然后才能发广告(图5)。
图5 网络企业认证的三种方式
我们尝试了多次实名认证都不通过。第一种营业执照认证方式最常见,即通过上传或填写营业执照信息,证明店铺的真实性。上传照片过程中平台一直无法识别所拍摄的营业执照照片。下图是我们多次沟通过程中拍的照片。拍照过程遇到了很多问题,例如,我不知道怎么样跟他描述发的照片不清晰,没有对焦成功,照片没有照完整,照片角度不是平面。好不容易照出左边相对清晰的
上传到平台,依然识别失败(图6)。
第二种是通过摄像头人脸识别对应店主身份证和真人信息。平台界面要求摄像头要对着人脸,面部要完整,进一步根据界面提示指令,在视频框内做出眨眼、摇头等动作。我们尝试了很多次,他看不见界面发出的指令和虚拟的视频框,因此平台界面也看不见他——一个无法完成具身信息交互的盲人。多次尝试失败之后,系统显示:账号存在风险。他后来去打印店扫描营业执照,让明眼人帮忙完成认证后终于发出了招聘信息。然而不出所料,没有人回应。我猜想其中一个可能是,看得见的技师可能会优先应聘明眼人经营的店铺,另一个可能是没有其他盲人通过平台看见这个信息。过高的技术门槛排除了盲人按摩师接入相关界面的可能性,小蒙的成功操作变成了十分偶然的情况。
小蒙绝非个例,几乎所有访谈对象都谈到过界面“对不上焦”的情况,手机、电脑中许多视窗化的界面操作程序在不同情境中设置了技术壁垒。肖佳是一个自媒体博主,平时经常通过拍视频的方式传授视障读者美妆、烹饪和家务技巧,然而明眼人用的一般视频软件她都不能用,因为视障者无法读取无论是Adobe Premiere等专业软件,还是网站推出的必剪、剪映等基础软件的视觉界面按钮,更别提结合鼠标来进行下一步操作。无奈之下,她在摸索中发明了一套“不用看”的视频剪辑方式:先在某个读屏无障碍的编曲软件中简单剪切视频,然后利用抖音一键生成字幕,最后上传到微信等平台(202304A)。肖佳和从事音乐表演的王某都表示,电脑目前的音视频软件从下载安装开始的操作就困难重重:安装界面读屏无法读取按钮,几乎没有软件支持不用鼠标完全用键盘操作视觉界面(202201A)。视障者周旋在难以操控的机器之眼与虚焦的界面二维码之间,校园中打开水、洗衣服、买零食都遇到了阻力(202304B;202304D)。界面中的信息识别不全、机械化的逐行阅读出现在订外卖、餐厅点单(202304E)、论文下载、上课打卡、微信群聊接龙(202304D)的情境中。访谈对象章同学谈到一个有趣的例子,大学校园打水、洗衣等日常生活服务需要用“胖乖生活”来扫码支付,有一台饮水机,她总扫不上二维码,于是想了一个办法:通过相册识别图中二维码来付款。“为了它我还专门建了一个相册,里面就放这一张照片,因为屏幕识别不会告诉你说这张照片里有什么,我就专门搞了一个相册,然后一点开那个相册就识别到了那张唯一的照片,那就肯定是二维码了。”(202304C)章同学说,光线和拍摄角度都可能导致无法对焦界面,她的同学想的办法是在平时常用的公共设施上贴可触摸标签来辅助扫码。
可以看到,视窗化的媒介界面给视障者带来了许多“对不上焦”等具身信息交互困境,视障者不得不适应相关的技术要求,或是放弃需求成为“其他版本”的使用者,或是采取一些另类的技术操作来适应明眼人界面化的传播习惯。这样的设计思路并不难改,施伯烨(2008)的调查发现,网页或程序设计可以通过至少两方面来照顾盲人在不同界面与感官之间的转换:首先是从纯文字沟通的角度来思考如何在视窗界面中将文字的可能性加以发挥,其次是加强非视觉导向的即时性人机互动,由此召回多感官体验的可能性。简言之,平台界面需要更多非视觉的交互模式作为补充。
(三)行走在“看不见的城市”:界面化空间的适应问题
第三个故事是关于在城市中自由行走的故事。我和小蒙熟悉起来是因为谈到盲人眼镜。他一直以来的梦想是恢复视力,或者借助技术手段再次“看见”。即使很难恢复到常规视力,他说哪怕看到一点点也好。我提议帮他搜集信息,聊到盲人眼镜和现有的穿戴式设备和手术如何助视。我帮他搜集了国内正在卖的智能眼镜(以听觉信息或触觉信息补充视觉)的信息,也询问他使用眼镜辅助行走的经验。谈到当前网络推广较多的一款智能眼镜时,小蒙说:“对于我们盲人来说,很多时候不管用,戴上耳机还会影响我们的判断,耳朵听不见了,等到耳机告诉你信息的时候,可能已经被车子撞了。”
这里可能存在许多影响因素。首先是体感不一定适应空间的界面化信息呈现模式。摄像头转换的“看见”具有滞后性(摄像头捕捉之后用算法识别,再用语音指导方位),无论是视觉还是感官通道的分割和独占,都会影响行走中的身体感。小蒙觉得导航软件在实际空间中指路方面用处不大。他说,在路上走靠感觉,声音和心态是最重要的,放平心态,感觉方向对了就能走了。无独有偶,实际生活中毛师傅和他的徒弟小徐几乎没用过导航软件。毛师傅的解决办法是打车,而小徐就只能少出门,多在附近不需要找路的区域活动。小徐说,导航对不准“方向”,有一次他从一个购物广场出来,想要找附近的银行,他一直无法“对准”导航所指方向行走,结果就在商场绕了一圈又一圈。不过,小徐和小蒙作为年轻的视障者一般会用地图查找路线,然后选择乘坐公共交通或打车。
媒介化辅具、数字地图和导航工具产生的媒介化和空间身体的空间场是不同的,视障者需要调适不同的位置感知模式。在步行导航的场景下,视障人群内部对界面化空间和指路信息精度的要求也有差异。部分低视力人群根据明眼人用的导航(百度、高德地图等)出行经常会绕路,但结合残余视力和其他辅助方式能够完成短距离出行(202304B;202304D)。相比之下,全盲的人对导航精度要求非常高,有时甚至要精确到10公分,不然还是找不到门(202304E)。如果进一步观察明眼人常用的导航界面会发现,读屏嵌入地图发出语音提示的逻辑也是把看见的东西转成文字,然后再转码为声音信息提示。读屏只能读到文字部分的信息,同时技术设定默认语音提示和文字是配合视觉地图显示的。这并不能脱离视觉通道来延伸使用者对所处空间的认识,因为这个过程目前的感官补偿还是由地图界面的视觉逻辑主导的(图7)。相比之下,另一款盲人专用的导航软件视氪的界面(图8)增加了诸如播报距离(精确到10米)、身体偏离所指路线道路夹角的提示(精确到30度)和方位播报(东南西北或前后左右)来辅助步行,并且这些界面上的信息都能通过读屏获取。视障者使用视氪导航时,可以设定手机摇一摇来启动距离播报,行进过程中的这种触觉交互能够替代界面读屏,快速获得必要信息。
其次是多感官信息分离与整合,城市中的视觉、听觉和触觉环境信号强度有着明显差异。整体上高度依赖界面化的环境和辅助出行手段减弱了城市设计者对与视觉信号不同的辅助方式的重视程度。虽然城市中增加了不少盲道,但在实际出行时盲道的辅助功能没有很好地融入整个城市无障碍环境中,媒介设施与环境设施各行其是。公共场所的盲道在显眼处有时起到装饰性作用,有时甚至妨碍盲人或者明眼人走路(202210A)。“马路上的盲道不太能使用,不能有效地提供安全的行走路线,也不能指引方向”“有些盲道只是明眼人看得见,盲人走的时候完全踩不着”(202304A;202304B)。访谈对象表示,低视力的人使用残余视力需要高对比度的视觉对象和声音辅助,全盲的人独立出行非常依赖多感官获取环境信息。城市里的屏幕太多反而会扰乱环境信息获取,“比如说我在一个地铁站通道、城市十字路口或者几个方向的通道的交叉口,这时候同时有四个屏幕在发出不同的声音,就没有让我很好地通过环境判断我应该往哪里是正确的,如果没有这些屏幕的话,我可能可以听听人流”(202304E)。城市公共环境中部分听觉信号的缺乏和消失与界面化有一定联系。网络化城市的一个特征是多屏幕和高度依赖位置媒介(McQuire,2016),这都以界面作为信息传递依托,取代很多其他的感官通道。人们默认平台界面可以提供一站式信息输入与输出、整合与提取,进而选择性忽视屏幕操作有困难的人。报告人小溪说,与屏幕化城市环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城市里没有一块屏幕是提供给视障者使用的。他是这样描述心中属于盲人的屏幕的:
比如说走到公交车站台,公交车站牌会有屏幕显示有几路车、哪辆车离这里大概几分钟等信息。现在要么下载APP来了解,要么不太方便去App上看就只能问别人。我在想如果这块屏幕旁边有一个按钮,因为屏幕是相对固定的,我找到它我按一下,它可以告诉我说三分钟以后有11路公共汽车即将进站,读一下实时屏幕信息给我,我觉得这块屏幕对我来说,它可能就是友好的,是对我们有帮助的。(202203X)
邱大昕指出,视障者行走时需要建立一个包括人、白手杖和引导设施的行动者网络,这个行动者网络同时处在更大的城市公共交通行动者网络的动态构建过程之中,无障碍环境能否发挥效用取决于行动世界的倡导者、设计者和实行者之间联结的建立、彼此的协同,残障人士的行动能力是网络关系促动或展演出来的结果(邱大昕,2008)。上文描绘了媒介化延伸下城市中混乱、破碎的和单通道主导的媒介化身体知觉场,以及进一步可能带来的地方和空间感的消失。视障者的经验反映出网络化城市的感官失序,城市无障碍环境建构过程中行动者网络的断裂。非视觉行动无障碍不是一种特有的需求,因为许多针对界面化空间的适应问题也不是视障人群独有的体验,明眼人在网络化城市行走也会遇到暂时“视觉失灵”和界面化空间“失焦”的情形。
五
网络化城市中技术界面的
“不/可见性政治”
本研究的三个故事共同传递和引出的讨论问题就是,视障经验之下的不/可见性问题在网络化城市和媒介化空间中的渗透远比我们想象得深远。人们会认为数字化和无障碍技术会给视障者带来极大的便利并跨越障碍。但事实上并没有,被遮蔽的视障使用者和这些人的城市生活障碍没被看见,而没被看见的根源在于以视觉为中心的的技术设计和使用思路。
(一)游走在网络化城市面对的技术感知障碍
基于此,本文的第一个论点是,网络化城市中媒介化的能见、可感和凝视是有限度的,本身是技术窄视的。从城市整体环境来看,视觉化媒介实践强化的混合空间和空间排序,带来了复杂的、不同的周边和地方感,同时使得身体的知觉场加入许多媒介化要素。媒介实践作为个人化身占据的社会空间,需要把线下的身体、人的身份、实时且合乎媒介界面设定的数据行动都加入进来。然而以视觉为导向的媒介化空间的技术映射逻辑,正如“扫码”面对的机器之眼,可能排除了视域之外的人群。整体上看,视障者认为媒介技术的确赋予他们日常生活更多的可能性,网络化城市的技术赋能与障碍并存。访谈对象用不同的方式表达了类似的愿景:视障者并不反感“看”屏幕和视觉界面,他们需要的是一个随时可及的“读屏城市”和多感官媒介化环境来获得平等的实践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视障人群内部教育程度、职业和收入存在较大差异,他们所在城市的小区环境和空间格局也非常不同,需要具体分析。就本文涉及的盲人按摩技师来看,他们当中许多人的工作与生活区是绑定的,或者说非常接近。他们在城市中的活动包括大量短距离通勤和少量长距离移动。由于长居一处,媒介辅助的远距离沟通反而使用频繁。当一类媒介技术和应用对线下的身体、人的身份、实时且合乎媒介界面设定的数据行动协调要求越高,他们在这类技术中就越不可见。小蒙能够以步行、召唤街边摩的和网约车等方式往返多个店铺,而店里有不少员工却还需要他来安排网约车出行,更不用提微信群聊管理、客户登记、团购网站消费、给客户指路等更繁琐的任务。
此外,研究访谈的两位视障艺术家经常到各地表演,日常生活中也到许多公共空间参加活动。就他们而言,公共服务设施中遇到的技术感官障碍往往是多重性和综合性的。例如,在影院和剧场中,视障人士的视觉障碍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种是剧场内部出行上的障碍,即路线障碍,其主要涉及行动路线,如坡道、障碍物以及服务设施路线,如卫生间、化妆间、停车、设备/轮椅/导盲犬存放。若残障人士尤其是低视力者为表演者,路线障碍进一步涉及侧台、主台、后台。侧台障碍主要包括光、复杂路线、电线,主台障碍主要包括站位、走位障碍。另一种是欣赏上的障碍,视障人士一般通过听觉、触觉及部分残余视觉来进行感受。视障人士使用媒介的个体区别较大,有些视障人士能够熟练使用苹果手机等智能手机,但也有很多盲人无法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网络购票(202101A;202112A;2201A;2201B)。因此,如果从不同的职业和社会背景的视障者角度出发,他们对游走于不同的媒介化空间,及其相伴的看见和被看见的需求是不同的。然而不管是其中的谁,都深刻地反映了采取健全主义看见方式才能顺利开展的技术逻辑。
(二)技术复杂化的不/可见性政治
进一步,本文的第二个论点是,对于笔者接触的视障者来说,网络化城市中的不可见政治,不仅是以前媒介研究里谈过的符号象征问题,还是社会文化意义上和技术意义上共生的不可见问题。网络化和高度媒介化的城市生活中,视障者面对的可见性困境除了符号意义上的“身份”或“形象”,还有移动传播设备、网络平台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功能性“分隔”或“去除”。视障者在城市中遭遇了网络化的身份追踪和管理、视窗化操作的具身界面交互和界面化空间移动的感官适应等三类问题,这些问题在网络空间和物理空间的功能衔接与置换过程中催生了一系列技术复杂化的不/可见性政治(表2)。
网络化城市中的技术可见与不可见是辩证的,许多数字基础设施隐藏了起来,诸多技术层的不可见也只有在失灵的时候才会浮现(Graham,2009)。一些大型公共媒介平台的功能设置以健全主义“看见”方式的技术使用要求为主,上文的例子里,尽管使用有诸多不顺畅,部分视障者仍被动去适应这些生物信息录入、平台信息交互和平台化店铺经营的技术要求。年长的毛师傅虽然比小蒙少了媒介技术使用需求,但是,疫情期间,由于城市盲人按摩技师职业培训开始转成网课模式,他也需要开始学习新的网课打卡、答题等操作。
本研究还发现,在国家移动互联网“盲道”建设和无障碍改造的推动下,视听障碍的媒介接入情况有了一定改善,但由于许多媒介技术设计首先预设了主要的使用者,对视障等非主流用户群多采取另设一个保留核心板块的简易版本(白名单用户、大字版用户或语音版用户),即,将特定人群排除出特定复杂技术层外。视障者要么被动适应界面化的技术操作,要么沦为技术的圈外人。这很可能造成媒介技术场景对使用人群的社会区分、排序乃至歧视。城市化、服务劳动商品化、平台经济和疫情防控加剧时强制性技术的接入,使得我们必须卷入这种网络化的城市。高度卷入媒介化、移动化需求的空间实践和具身技术实践如果是单一的逻辑,那“技术不适者”就很容易面临嵌入和脱嵌这两个非此即彼的选择,这对被技术逻辑排斥的人群的破坏性会是更强烈的。
六
结论:
网络化城市中技术关系的遮蔽与解蔽
本文透过视障者生活中的三类故事来探讨相关的媒介技术问题——网络化城市语境下,不同媒介技术物的部署如何形塑了新的“不/可见性政治”(in/visibility politics)。首先,网络化城市中媒介界面互动场景的技术逻辑高度依赖视觉化读屏交互,限制了视障者利用媒介化得以能见、可感和可见的实践潜能。其次,在网络化的身份追踪和管理、视窗化操作的具身界面交互和界面化空间移动的感官适应过程中,视障者社会文化意义上和技术意义上共生的不可见被放大,社会技术不平等被加剧。因此,本研究认为,在媒介化进程不断加深的当下,改变视障者在城市生活的诸多困境不应该局限在争取社会能见度和关注度,社会平等还应体现在提倡生存论意义上多元化的感官和社会技术实践。
基于上述经验发现,本研究希望进一步讨论,视障在网络化城市中的不可见困境背后折射的两组技术理念和它们背后的误区。其一是人对技术与自身关系理解的误区。在本研究中,无论是视障者还是“不在场”的健视者都可能有意无意夸大了技术的力量,觉得“技术的应许(promise)”便是依赖它解决所有的问题。正如林仲轩和杨柳指出,现有研究者过多关注媒介技术促进残障者的信息获取和使用等基础问题,缺少对互联网与残障者更复杂的交互关系的剖析,以及对网络技术的负面影响的警觉与反省(林仲轩,杨柳,2021)。随着国家利用新技术和市场力量退到治理的后台,互联网技术及其催生的新型社会关系在赋予社会弱势者机会的同时,也加剧了残障人士生活与工作的不稳定性。上面的故事中,小蒙如果希望在小区中更容易“被看见”“被找到”,他还可以做的是跟周围的人多交流多打交道。城市外出的情况亦如此,很多访谈对象表示目前多数情况导航还是不能取代人工协助。然而,为什么人工协助没被利用于使视障更容易被看见是值得深思的。或许是因为这种被看见会强化基于视障的身份污名或误解(例如,黄同学害怕在公共场合使用辅具后暴露视障身份;小溪提及在老家使用盲杖会吸引异样的眼光),也可能是因为对数字化媒介技术功能的夸大(在一些媒介报道和文章中并不罕见)使人们忽略了非数字化手段。蔡聪在日常给视障者做环境融入和技术培训时指出,视障辅助应该是多层面结合的。第一,盲杖或者导盲犬的触觉感知能帮助感知周围环境;第二,用好网络辅助技术查路线、规划出门,减少出行信息障碍;第三,要有效向他人求助,去解决环境中还存在的问题,这往往是残障者最纠结的。在他看来,很多环境问题可能长期都无法解决,毕竟城市还是主要由有视觉的人设计以及为他们服务的。他下面的一段话非常值得深思:
已有的无障碍便利始终是有限度的,所以这个过程要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弥补。现在视障者的身份认同和自我认识会影响到对技术的期待,认为技术都能解决就不用跟人打交道了。但是这是个悖论,当所有问题都靠技术,不再需要去跟人打交道的时候,反而就更加不可见了,把自己朝着不可见的方向推远了。(202209A)
回到了媒介技术、残障地理学和城市传播的问题意识,我们要做的既不是完全迷信技术,同样我们又不能完全地抵制技术,而是把技术与人的共生关系编织到城市的网络之中(孙玮,2015;吴予敏,2014)。这就联系到第二点——改变当前城市化进程中技术应用的理念和社会嵌入的误区。技术应该带来的是增强社会关系、社会交往以及技术,它的可见和不可见依赖于人与技术结合方式的多重性与开放性,而不是反过来让特定技术与理想的使用者绑定后带来更大的区隔。中外城市发展的漫长历史书卷中,数字化、网络化和视觉化的城市只是其中一页(McQuire,2016),传统前现代的邻里关系、基于口头文化的社会交往也并不曾消失。然而为什么如今没了手机(或网络媒介),人们更容易感到自己看不见或者无法被看见了?或许正如对媒介化技术的影响的辩证分析所揭示的,人们好像认为只有通过媒介的可见才是真的可见,然而媒介带来的只是它想让你看见的,它也可能遮蔽了一些其他的社会化感知和存在方式(胡翼青,王沐之,2022)。
从媒介存在论和认识论的角度来反思网络化城市中媒介技术形塑的不同层面视障“不可见”,我们可以进一步走向对媒介技术与人类身体感官的多元组合的探索。视障者与所谓的“正常人”(即,健全主义身体观下的标准身体)之间并不是截然区分的两个群体。人在不同生命周期、不同身体状态、不同自然环境下都有可能“失明”。看得见和看不见之间也有很多中间状态的人群,许多处于中间状态的“正常人”或许也在忍耐视觉中心主义的技术设定和运作逻辑对城市生活的影响而不得其解,甚至只会责怪自己无法适应技术。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除了疫情期间的智能手机扫码,近年城市中的“无接触”式智慧公厕又是典型一例,其中人脸识别厕纸、手势滑动感应开门、感应龙头等无形中提高了“视障者”或不熟悉视觉交互的人的使用门槛。又比如令许多老年人甚至年轻人苦恼的智能电视操控,复杂的视窗、层层叠叠的功能模块和触控设置背后也是一种界面化技术遮蔽和排斥。正是由于“界面化”技术的可见与不可见是辩证的,更需要“敞开”更多技术通道,面向不同的城市生活参与者、设计者和变革者。甚至可以说,视障者为了适应当前技术所开发的“非视觉”移动、交互和传播实践提供了许多思路和方案。
篇幅所限,本研究未能涉及网络化城市视障者性别、年龄、阶层社会背景等结构性因素的交互影响。另外,研究也需增加网络化城市的场景和媒介实践分析,例如通过参与式观察来提供更丰富和深度的描述(例如在盲人学校或工作场所开展田野调查)。考虑视障人群的多元性、异质性和社会结构劣势的交叉性也能增加我们对技术设计、流通和操作中的视觉中心主义和健全身体预设的批判和反思。希望未来的研究能够在这些方面有所推进。
本文系简写版,参考文献从略,原文刊载于《国际新闻界》202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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