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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的通知

2023/6/19 9:08:40  阅读:64 发布者:

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99号),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简介

1.“氢能技术”重点专项

指南围绕氢能绿色制取与规模转存体系、氢能安全存储与快速输配体系及氢能便捷改质与高效动力系统 3 个技术方向,拟启动 19项任务、安排国拨经费 3.4 亿元。其中,拟部署 3 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 1500 万元,每个项目不超过 500 万元。应用示范类项目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企业牵头申报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 2:1

2.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重点专项

指南围绕煤炭高效清洁发电、煤炭灵活智能发电、煤炭清洁转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4 个技术方向,拟启动 21 项指南任务,安排国拨经费 2.9 亿元。其中,拟部署 8 项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 2400 万元,每个项目不超过 300 万元。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2:1

3. “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

指南围绕中长时间尺度储能技术、短时高频储能技术、超长时间尺度储能技术、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主动支撑技术、特大型交直流混联电网安全高效运行技术、多元用户供需互动用电与能效提升技术、储能和智能电网基础支撑技术等 7 个技术方向,拟启动 17项指南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 2.79 亿元。其中,围绕中长时间尺度储能技术、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主动支撑技术、储能和智能电网基础支撑技术等技术方向,拟部署不超过 8 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不超过 2400 万元,每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不超过 300 万元。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2:1

4. “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

指南围绕太阳能光伏、风能、生物质燃料、交叉与基础前沿 4 个技术方向,拟启动 21 项指南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 3.36 亿元。其中,围绕交叉与基础前沿等技术方向,拟部署 2 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 600 万元,每个项目不超过 300 万元。应用示范类项目由企业牵头申报。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 2:1

5. “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

指南围绕能源动力、电驱系统、智能驾驶、整车平台 4 个技术方向,拟启动 9 个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 3.46 亿元。其中,围绕动力电池智能化技术方向,拟部署 2 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不超过 600 万元,每个项目不超过 300 万元。原则上基础研究项目和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要求配套经费,共性关键技术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 2:1

6. “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

指南围绕交通运载装备共性技术、自主式交通系统共性技术、轨道交通载运装备与自主化系统技术、水运交通装备与自主化系统技术、绿色航空器与空中交通自主运行技术 5 个技术方向,拟启动 11项指南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 4.3 亿元。原则上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 2:1,应用示范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 3:1

7.“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

指南围绕交通基础设施智能技术、韧性技术、长寿命技术、交通与能源融合等 4 个技术方向,拟启动 13 项指南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 2.15 亿元。其中,在交通与能源融合技术方向,拟部署 1 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 300 万元。原则上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要求配套经费,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 2:1,应用示范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3:1

具体见附件1,指南文件已加学校实名水印,仅供校内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校外转载发布,违者严肃问责。

二、申报流程和要求

1.申报环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均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预申报书/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

2.申报资格: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牵头(参与)单位申报资格和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请遵照科技部申报通知及专项申报指南要求,具体限项要求查阅附件2《项目申报查重要求》。

3.申报意向登记:请有意牵头(参与)申报的科技人员填写附件3《国家项目申报登记表》,学院审核、汇总,于628日前发送至zdxmb@jlu.edu.cn。请项目牵头负责人查阅附件4《国家重点研发和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注意事项须知》,并将签字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dxmb@jlu.edu.cn

4.申报账号:已有国科管系统账号的申报人请使用原账号申报,无账号的可填写附件3《国家项目申报登记表》申请开通,需重置密码的可联系学校管理员。

5.申报时间:本批次项目预申报系统填写时间为20236288:0072816:00。请各项目负责人于申报截止日前2日在系统提交项目预申报书至学校管理员,以便预留形式审查及预申报书修改时间。

6.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常见问题

1.项目名称:应与拟申请的指南项目(或支持方向)名称一致或密切相关。

2.推荐单位:(部门)教育部/(地方)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二者选其一。

3.单位数量和课题数量:具体根据指南类别和要求决定。

4.经费预算:可根据专项申报指南拟安排经费和立项数进行估算,同时建议咨询专项管理机构后据实填报。

5.人员信息:预申报阶段仅填报项目和课题负责人相关信息,无需填报其他人员信息。请根据专项参与人员限项要求,认真查阅确认有“!”标识的人员信息,该人员已承担或参与了在研项目,避免重复申报影响形式审查结果。

6.附件材料

共性附件:

1)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的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应有所有单位盖章,项目及所有课题负责人签字及签署时间),协议内容由项目组协商拟定。

2)承诺函: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模板,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明确签署时间。

其他附件:

1)其他来源配套经费承诺书,如项目指南要求配套经费,须提供其他来源配套经费承诺书(附件5)。其他来源配套经费一般由参与单位企业配套,我校原则上不提供配套经费。

2)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四、联系方式

1.国科管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各专项业务咨询电话:

1)“氢能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2

2)“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7

3)“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168207706

4)“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8

5)“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8

6)“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7

7)“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2

3.校内联系人:

 姜玮  85166453   zdxmb@jlu.edu.cn

 

附件:(详见校内)

1.“氢能技术”等7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查重要求

3.国家项目申报登记表

4.国家重点研发和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注意事项须知

5.其他来源配套经费承诺书

6.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转自:“吉大科研”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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