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熟”的实质与核心就是通过激活和整合社区治理的各项存量资源和要素,实现社区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创熟”工作有效实施的背后在于遵循了一条可适的“治理共同体”逻辑链条,即“情感—利益—组织—命运”框架,该框架有效打通了“结构与行动”及“资源结构与规则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形成了以情感、利益、组织、命运等社区资源结构为逻辑主线,以情感沟通培育、利益矛盾化解、主体合作共治、思想文化塑造等行动策略及其相应的情感联结、利益协作、组织保障、文化引领等结构化机制为内容体系的社区治理共同体“一体两翼”模式。
作者简介
张金荣,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彭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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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提出
当前,社区治理共同体成为理论研究和实践部门共同关注的热点。从理论上来看,关于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研究近年来呈井喷式增长,但规范意义上的建构研究比较多,结合实践进行深层次的探索性和预测性研究比较少。就研究视角和路径而言,关于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党建引领、社会理性、尺度重构、利益分析、社会信任、居民参与、科技支撑、女性参与、制度化建设以及利益—情感—文化等十种研究视角。这些研究基本上都是规范意义上的理论建构,属于应然研究,缺乏实证支撑。近年来,尽管也有部分学者结合实践案例进行实证研究,但并没有据此构建出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商品房小区治理共同体的理论模式。从实践上来看,社区治理共同体构建日益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各地实践成果不断涌现。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把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置于更加突出的地位。民政部亦先后出台《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民发〔2017〕191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的通知》(民办函〔2021〕34号)等重要法规政策。实践中全国各地也产生许多“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有益探索和创新做法,如南京市红梅街道凯旋城社区开展“熟人社区+自组织”微治理项目,发挥邻里乡亲桥梁纽带作用,把社区发展的“盆景”变成共同富裕的“风景”;青岛市城阳区探索出一条“党建引领、群团助力、区域联建、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力量投入”的社区善治之路。
然而,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似乎都陷入了一种“迷思”或“悖论”。一方面,有关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研究很难在实践中加以应用;另一方面,各地有关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实践探索很难被理论界所重视。即便有两者的互动成果——实践经验总结报告,也只是对社区治理共同体探索的客观描述,没有结合实践案例进行有效的总结分析或演绎推理,使某种实践经验上升为一种理论模式并能够加以推广。“创熟”(“创建熟人社区”的简称,下同)就是这样一种亟待加以理论总结和升华推广的研究课题。作为一种实践探索形式,它在实现和促进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方面展现出明显的比较优势。“创熟”已在F市N区全域推广,成效显著。但就是这样一种运行了12年的社区治理模式,学界缺乏对其进行系统的专项研究。本文基于实践调研的数据对F市T社区“创熟”工作加以系统梳理和分析,将“创熟”与社区治理共同体相结合,尝试构建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治理共同体模式,为进一步丰富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相关研究提供借鉴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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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行动”:一个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分析框架
作为一种分析工具,“结构—行动”框架对于解构社区治理共同体模式具有可适性,同时,其与“创熟”工作机理也比较匹配。所谓“创熟”,即“创建熟人社区”,就是形成居民对社区生活共同体的认同,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共同主张,对社区组织和成员的信任,以及对个体美好生活的共同期待。作为一种治理模式,“创熟”的实质是通过激活和整合社区治理的各项存量资源和要素,实现社区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推动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从治理的角度来看,“激活资源,整合要素”与“结构—行动”框架是契合的,社区治理资源和要素都是处于特定的“治理结构”当中的,要“激活和整合”它们,必须实施某种“行动”,社区治理资源和要素的“激活与整合”过程可视为“结构”与“行动”的交互作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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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行动”框架的理论阐释
本文的“结构—行动”框架主要以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为基础。在吉登斯看来,结构是指社会系统中存在的一系列普遍的结构化特征,就是指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各项规则和资源。关于规则和资源之间的关系,吉登斯认为,资源为规则的构建、维持和发展提供了基础和条件,规则依赖资源在社会实践中发挥效力,而这种效力反过来又会继续作用于资源,二者形成互动和循环。在具体的事件上,吉登斯认为,个体往往是基于能动性开展行动,在连续不断的行动过程中,行动也具有了连续性,同时,行动的结果往往具有不确定性,需对其进行监督和控制。在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中,“结构二重性”的概念代替了以往的主客二元对立论。他认为,结构和行动一种辩证的关系,体现的是二重性,即结构是行动产生的条件,也是行动的产物。由此,基于社会现实可将“结构二重性”理解为:一方面,社会本身存在的社会结构会通过内部的规则和资源制约、调节个体的社会行动;另一方面,在个体行动中不断产生的新要求会反过来调整既有的社会规则和资源,即重塑原有的社会结构,此时的结构便从客观上的制约地位转入到主观创造的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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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共同体中“结构”与“行动”的交互模型
以上述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为依据,本文将社区治理共同体中的外在条件与内部动力及其交互关系置于“结构—行动”框架下进行分析。在这一框架下,社区治理共同体不是单纯的结构要素驱动的结果,也不仅是行动者行为的产物,而是结构与行动相互作用的成果,资源结构与规则结构亦具有互动性。
1.结构形塑行动:社区治理共同体行动的支撑条件。结构因素推动社区治理各主体形成相对一致的价值观和共同体意识,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多元行动者的协同合作,是“结构形塑行动”的本质体现。一是结构促使社区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制定并推行合适的工作机制,旨在为治理行动者营造良好的创业干事环境,为居民群众创造和谐的睦邻友好氛围,从而形成全体行动者对社区的归属以及对共同价值观的认同和凝聚。二是结构催生社区公共利益的和谐统一。社区治理行动者多以自身利益为目标参与社区活动,但由于其利益追求不尽相同,这便需要规章制度来对私人、公共利益的维护与分配进行约束,在不同行动者之间寻找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让其尽可能成为利益共同体。三是结构保障社区治理行动者有序开展协同合作。良好的组织架构,能够清晰界定治理行动者在社区中所处位置,明确不同社区行动主体的职能定位,从而增进各行动主体间的协同合作和良性互动,以此决定了社区能否集合多方力量以快速应对各类日常、突发状况并最终实现组织目标。
2.行动重塑结构:社区治理共同体结构的反馈途径。从社区治理主体的行动逻辑和结果来看,其在社区共同体意识驱使下,出于自身和公共利益诉求,推动社区结构要素的完善,这是“行动重塑结构”的本质体现。一是行动提升了社区整体福利水平。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必然结果是普惠共享,即给予社区内部弱势群体相应保障,推进并确保社区居民享有相对均等的公共服务供给。普惠共享必然提高社区内部整体福利水平,从而提升居民获得感与幸福感。二是行动推进了民主协商机制的构建。社区治理各方行动者在实践中充分表达自身需求,广泛交流协商,在此基础上实现了民主协商的制度安排,进一步保障了社区及各行动者的利益诉求。三是行动激发社区多元共治格局的形成。社区党居委、市场、社会组织、居民等行动主体在治理过程中不断明确自身定位、理清各方职责、彼此信赖、相互依存,尝试并探索出新的治理形式,以互联互通的形式打造出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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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结构与行动:T社区“创熟”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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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
由于本文旨在探寻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可能运行模式,是一项探索性研究,故而采用个案研究法。在个案研究中,要了解某一事件出现的环境和条件,应选择具有先进性或典型性的案例作为研究对象。F市N区是G省“创熟”实践的发源地,为有效解决和应对社区治理中的实践难题和治理挑战,2011年N区G街道提出创建“熟人社区”工作计划,专门成立“创熟”课题组,具体负责推进此项任务。而N区“创熟”最早就是在T社区实施的,并且在T社区的实施效果最佳。因此,本文主要对T社区的“创熟”实践进行个案分析,具体采用了观察法和访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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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社区“创熟”工作回放:“物业管理”变迁的分析
T社区“创熟”工作源于GHLJ小区(以下简称G小区)的“居民自治”的实践,业委会的解散直接导致物业公司的撤场。面对物业撤场后的垃圾围城问题,T社区党委开展了以“创熟”为抓手的重点工作,建立“小区自治”模式,有效解决了物业“真空”的小区治理难题。具体过程如下。
1.物业撤场:小区环境“脏乱差”。从1994年至2014年3月,由于物业撤场,治理主体缺失,T社区G小区逐渐从令人羡慕的小区变成垃圾围城、环境脏乱差的小区。尤其从2011年9月至2014年3月,G小区陷入长达三年的无物管状态,治安、卫生问题持续恶化:小区盗窃事件时有发生;公共地带被居民抛弃的杂物霸占;小区内居民的生活垃圾无人清扫、运走。小区治理问题亟待解决。
2.“创熟”介入:探索小区自治模式。2014年3月8日至2018年,T社区党委以党建为引领,以创建“熟人社区”为抓手,以小区居民实际需求为重点,制定工作计划破解困局。该计划的核心是利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居民骨干的主观能动作用,通过各类活动重塑小区居民间的邻里情谊,通过志愿服务等形式激活居民的公共参与,培养志愿精神与公共精神,推动居民参与小区自治发展。
3.物业的再引进:“居民自治”升级版。2019年至今,居民自治小组发挥了更好的治理功效。从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在社区党委、居民自治小组、楼长团队等多方主体努力下,经邀标、评选、公示等多项步骤,某物业管理公司成功入驻小区,帮助小区管理再升级。然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物业公司出现较大亏损,定于2020年8月31日退场。2020年7月30日晚,T社区组织自治小组、楼长紧急召开扩大会议,就“小区继续聘请物业管理团队还是重新自治”征求与会人员意见,30名代表中多达28名代表希望继续聘请物业公司管理小区。8月21日,由社区党委、自治小组领导,由楼长团队为主要组成的评选小组严格按照方案介绍、提问、打分、公开统计分数四个环节进行遴选,并最终通过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入驻小区。居民自治结合物业管理,使G小区逐渐恢复了往昔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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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社区“创熟”的“结构-行动”分析
从“物业管理”变迁的分析中隐约可以窥见“结构—行动”的交互作用机理,即因为物业的撤场(结构性资源的丧失)导致“创熟”课题组的介入(行动策略),催生了“小区自治”模式(一种新的结构性安排)。但上述的分析只是粗略地勾勒了“创熟”的出场及行动过程,没有对“创熟”内嵌于社区治理的机理和功效给出清晰的解析。本文对T社区的“创熟”实践工作加以系统性分析。
1.结构形塑行动。从结构形塑行动的角度来看,T社区的“创熟”过程,起始于“楼长制”的创建,扩散于系列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于多元共治格局的构建,定型于社区共同体意识的塑造。这些社区治理结构化机制对相应的主体行动策略产生了重要的形塑作用。
第一,“楼长制”:情感沟通培育的渠道机制。“楼长制”工作机制打破社区情感隔阂,塑造居民相互往来的生活习惯。“创熟”初期,T社区居委的各项部署安排均面临阻碍:参与“创熟”宣讲会的居民寥寥无几,无法有效普及“创熟”理念;工作人员设摊接访、上门征询居民意见,但居民要么避而不见,要么对问题随便作答,难以获得居民对于社区生活现状的真实想法和诉求。访谈过程中,居委会工作人员解释道:“这其中的根本原因是陌生化的邻里关系造成了居民严重的排异心理,因而对‘创熟’工作产生了严重的抵触情绪。所以‘创熟’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尽快让居民之间熟络起来。”(20220804WXJ)为此,T社区设计出“楼长制”工作机制,通过聘请楼栋中党员干部、意见领袖成为楼长,赋予其意见收集、楼栋管理等职责,从而不断助推“创熟”工作有序进展。在开始施行“楼长制”后,楼长骨干们持续与居民沟通交流,获取其对日常生活的必要需求;活跃邻里百姓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破冰活动,激活邻里间相熟元素。在楼长骨干的积极动员下,在一次次“邻里文化节”“百家宴”活动中,T社区居民们一改不相往来的生活状态,开始互相交流生活中的琐事,了解各自的生活现状与经验,约定在日常生活中一同锻炼娱乐或在危机时刻彼此相互照应,进而形成了邻里间相熟互期的生活氛围,加深了居民彼此间的信任感以及对社区生活的归属感、安全感。
第二,规章制度:利益纠纷解决的长效机制。社区规章制度约束治理主体行为,维护利益分配“在轨运行”。塑造良好的邻里关系仅是基础,T社区“创熟”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仍旧面临社区利益纠纷的阻碍。质言之,情感联结对于社区治理来说确乎至关重要,但仅依靠居民出于和睦的邻里关系而互相为对方利益考虑却也脱离现实,究其根本是因为“自利”这一人性所在。T社区居委工作人员道出了问题的根源——制度的缺失。“小区中有些业主缺乏公共空间意识,喜欢随意停放私家车,侵占了他人能合理利用的空间,更有甚者占用了小区的消防安全通道,为小区带来安全隐患。我们收到了很多业主的投诉,也对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但因为缺乏强制的制度规定和处理手段,收效一直不大。”(20220804WXJ)因此,T社区的进一步工作安排就是制定并完善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用以规范社区内部各个治理主体的日常行为,指导行动者有序开展治理活动。例如,占据总纲地位的《小区文明公约》对小区全体行动主体产生约束作用,其载明了关于费用收取、公共安全及卫生保护、物业出租、房屋维修等多方面规定;《楼道公约》规定了楼长的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楼道居民共创共享环境整洁、邻里和睦楼道环境的权利与义务;《物业管理条例》主要对物业服务公司的入驻和退出、物管费的制定、收取周期进行了明确要求,并规定了物业公司在安全保障、环境保护、设施维修等方面所需达成的工作效果。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毕并投入使用后,社区内部各治理主体便有了准则依据开展行动,并对什么事情能做、该做以及如何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以及为什么等都有了清晰认知,如此,通过明确社区行动者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的权力与义务,社区治理不同主体的利益得以平衡,从而保证了社区的平稳有序运转。
第三,组织架构:主体合作共治的保障机制。社区组织架构明确了治理行动者组成,为社区多元共治格局的形成提供指导框架。T社区的“社区—小区—楼道”网格化治理结构的特色突出,治理优势明显。具体从纵向来看,社区党委与居委为一级网格,分别负责政治职能与服务职能,对社区治理起到总领作用。小区业主委员会、街坊志愿互助会以及物业公司组成二级网格,这些主体各执其责、集体协商、共同治理,为社区居民创造舒适便利的生活居住环境,是网格化治理结构中的中坚力量。由党员代表、社团领袖及居民骨干组成的楼长队伍是三级网格的管理主体,楼长通过直接与居民沟通接触,及时对栋内的事件进行介入处理,引导居民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问题,营造睦邻互助氛围。如在抗击疫情过程中,T社区党委进行政策引领、思想动员,依凭网格结构部署防疫工作,街坊会、业委会、物业公司联合作战,共同构筑社区防控局面,楼长骨干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感恩石”:社区共同体意识的形塑机制。“感恩石”等思想文化资源的开拓和应用有助于社区共同体意识的塑造。2018年7月1日,G省第一块小区综合治理“感恩石”在G街道T社区G小区正式揭幕。G小区邻里关爱志愿服务中心撰写了一篇题为“深情颂党恩,永远跟党走”的碑文,记录小区自治的历程,并寓意继续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听党话、跟党走,全力以赴建设G小区更加美好的明天,以回报党的恩情。如通过运用“创熟”工作法,T社区党委通过组织“舌尖上的冬至”“我的物业我做主”“致居民的一封信”等活动,让G小区居民邻里更有情,相知相熟和相助,共同参与小区自治,使小区成为千灯湖畔的美丽花园,小区物业不断增值,居民幸福感大大提升。因此,“感恩石”不仅成为了G小区党建阵地的闪亮标志,夯实了小区党建的思想基础,而且见证了G小区治理的成果,承载着全体居民对党的感恩之情,培育了社区居民的公共精神,塑造了社区共同体的文化根基。
2.行动重塑结构。从行动重塑结构的角度来看,在T社区的“创熟”过程中,矛盾调解、激励扶持、协商共治是其重要行动策略,对社区治理结构化机制的建立具有重塑功效。
第一,建立调解工作室:利益纠纷的化解之术。社区已有矛盾促成社区调解工作机制的建立。规章制度对行为的约束具有事先防范性,却缺乏事中、事后的矛盾化解功能,亟须变革行动策略,创新治理方式,反向建构新的社区治理结构。正如“创熟”工作组的负责人所言:“如果已经产生了利益纠纷,那规章制度的约束就不管用了,这时候就需要一个中间人来调解矛盾,这个人既可以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是热心居民群众,或者是外部的专业人事。”(20220804SZM)据此,T社区建立起社区调解工作机制,用以调和仅依靠矛盾双方力量难以化解的利益纠纷。这一工作机制的实施主要包含以下过程:建立社区调解工作室、聘请专职人员担任调解员、规定调解员的工作时间。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平复矛盾双方的激烈对抗情绪,然后让其分别复述纠纷的起因、经过,从中分析各自的是非对错,最终经过理性讨论得出合理化解决方式。经过调解后,矛盾双方往往能化干戈为玉帛,妥善解决利益纠纷,做到双方利益均不受侵害或保证利益损害最小化,极大程度上保障了社区利益共同体的建立,维护了社区居民间的情感稳定。
第二,制定激励扶持制度:工作人力不足的应对之策。工作人力的限制推动社区制定激励扶持制度,用以孵化社会组织,加强社区治理力量,形成多元共治格局。“创熟”过程中,T社区居委会主任发现工作能力与职能任务的错配问题日益严重,加之政治职能对社区居委服务职能的严重挤占,社区居委对于辖区内事务的管理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T社区迫切需要开发社区治理主体,形成多元共治格局,以保障社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对此,T社区居委工作人员道出了真实缘由。“社区的治理不能光靠社区党委、居委,还需要积极发动社会组织和群众百姓,形成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不然我们一走社区治理就又该乱套了。”(20220804WXJ)激励扶持制度主要为社区范围内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技能培训提供制度化政策与资金保障。一方面,T社区集合党委、社会慈善组织、居民等多方力量成立专项基金会,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建立及活动的开展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另一方面,T社区党居委定期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展开技能培训,指导其有序、高质量地开展各类社区活动。在激励扶持制度保障下,T社区街坊会等志愿类社会组织、乒乓球社团和舞蹈队等文体类社会组织雨后春笋般涌现而出,其开展的植树造林、养老帮扶等活动不仅为居民提供便利、快捷的渠道参与社区治理,同时更是加速推进了社区的基础设施、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搭建协商共治机制:治理主体间冲突的破解之道。社区内部治理主体的行为冲突促进社区协商共治机制的建立。随着T社区内部治理主体数量的不断增加,其所覆盖的职能范围、社区治理理念和方式难免发生重合或产生冲突。为此,T社区以小区党建阵地为公共参与平台,以多方联席会议为参与形式,建立起社区协商共治机制,定期集中社区党居委、街坊志愿互助会、物业服务公司、各类社团、居民代表参与会议讨论,共同协商社区建设事宜,处理居民热切反映的问题。在联席会议制度安排下,不同行动主体及时跟进社区时事,了解民情动向,因而能更为合理化、科学化开展自身工作安排,同时提出自身急迫需求,彼此互相协助,进而促成行动主体多元化、民主化参与社区治理格局的形成。可以说,这种协商共治机制的搭建,全面提升了居民的公共、自治和契约意识,增强了居民议事决事的能力,有效提升了社区治理的效能。
从“结构—行动”视角分析来看,T社区“创熟”工作的成效实际上是二者双向建构的结果。“创熟”工作开展多年,T社区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工作机制、社区资源等各类结构体系,并始终坚持在结构合理、完整的基础上开展治理行动,而社区内部治理行动者在结构安排下开展的治理行动、志愿活动等同时也在反哺结构体系,促使其完善不足或推陈出新。最终,在多方治理主体的共同努力下,T社区“由乱变治”,并成为了社区治理的典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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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共同体的运行逻辑:“结构-行动”框架的解构
通过前文对T社区“创熟”的结构与行动分析,不难发现,“创熟”工作是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有效实现模式,其通过强化党建引领、完善规章制度、注重社会协同、引导群众参与、创新工作机制、突出居民自治、塑造共同体意识等一系列行动策略与结构安排,逐步实现了社区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最终推动了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可以说,“创熟”工作有效实施的背后在于遵循了一条可适的“治理共同体”逻辑链条,即把培育社区情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理顺利益关系、解决矛盾纠纷作为工作的重点,把建立规章制度、完善组织结构作为工作的核心,把型构相互依存、休戚与共的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的旨归。这条逻辑链条有效打通了“结构与行动”及“资源结构与规则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形成了以情感、利益、组织(人力资源)、命运(共同体意识)等社区资源结构为逻辑主线,以情感沟通培育、利益矛盾化解、主体合作共治、思想文化塑造等行动策略及其相应的情感联结、利益协作、组织保障、文化引领等结构化机制为内容体系的社区治理共同体“一体两翼”模式。该模式的内在逻辑和演化机理为:通过邻里互动、社区归属等方式打破治理僵局,实现情感沟通培育,建立社区共同体的心理基础;通过化解利益矛盾、整合利益分歧实现社区公共利益最大化,巩固和提升社区情感沟通培育的物质基础;通过增强社区党委的组织凝聚力和动员力,搭建社区议事协商平台,建立和完善社区网格化治理结构等行动策略,筑牢情感沟通培育、利益矛盾化解的组织和社会基础。最后,在上述行动策略的基础上,实现社区治理的理念变革和精神升华,型构相互依存的命运共同体,在更高层次引领社区治理共同体推进。“情感—利益—组织—命运”逻辑是对“结构—行动”框架的解构和拓展,是彰显中国式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一种有效模式。
社区治理共同体的运行机理如下。首先,立足于社区情感沟通培育,发挥情感共同体的联结作用。情感共同体,即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对自身权责、义务的自我认知以及对成员和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以情感为基础的关系网络,一方面能对利益冲突起到调和作用,有效补充调解手段的不足;另一方面,为以社区治理为导向的组织团体提供强大凝聚力,避免了单一化导向所引致的积极性低迷问题。因此,情感共同体,作为社区治理共同体的联结机制,是连接居民与社区的精神纽带,是社区赖以存续和壮大的基础,其构建成败关系着社区治理共同体“地基”的稳固与否。其次,着眼于社区利益矛盾化解,发挥利益共同体的协作功效。利益共同体,一方面标志着居民拥有共同的利益目标,另一方面体现出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高度融合。在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的过程中,社区治理行动者会为了实现利益目标广泛参与到社区活动当中,而随着参与的普及,行动者彼此间及与社区间的交互越发频繁,对于公共利益的认同和融合程度逐渐加深,而社区作为利益共同体的紧密程度反过来又激励着行动者参与社区治理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因而在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的过程当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再次,致力于社区主体合作共治,发挥组织共同体的保障机能。组织共同体的关键在于确立治理主体,制定框架结构,选取治理方法,最终形成在党组织领导下,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社区治理格局。在社区场域内,组织共同体这一保障机制一方面通过确保职权链清晰、职责分工明确以促进社区平稳运作,另一方面,治理方法的合适与否还关乎着社区利益的保障程度,进而影响到社区情感的稳定与否。总之,社区组织结构的优化,不仅影响社区治理活动的有序开展,还对社区情感、利益共同体的维系起到重要作用,在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占据核心地位。最后,落脚于社区思想文化塑造,发挥命运共同体的引领价值。命运共同体,旨在通过文化共兴形成情感认同、合作共赢促成利益联结、责任共担保障组织协同,是对情感、利益、组织共同体的高度凝练统一与升华拔高,是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根本所在。社区命运共同体中,居民睦邻友好,对社区有强烈认同与归属,各主体以公共利益为首要目标合力完成工作任务,承担自身责任,妥善解决日常矛盾问题,合理应对各类突发状况,社区中所有有生力量休戚与共,尽心竭力建设社区美丽家园。
文章来源:《学术研究》2023年第5期,注释从略
转自:“学术人与实践者”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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