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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新建︱“后疫情时代”的医患社会心态治理

2023/5/23 16:16:55  阅读:83 发布者:

摘要

由于某些负面医患心态已成为妨碍社会秩序结成和国家治理水平提升的阻碍因素,医患社会心态治理已成为当下中国社会治理无可回避的议题。但对这一新生性的社会治理议题,医患社会心态治理面临理论范式与治理工具同时匮乏的双重困境。新冠疫情的出现与延续,也未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社会转型期医患关系得以生成的制度性约束,这进一步提高了医患社会心态治理的难度与要求。今后研究可采用消极心态抑制与积极心态培育、应急治理与常态治理并重的双向思路,并进一步加强医患社会心态治理的理论研究与工具创新,从而为中国特色的医患关系治理和社会心态治理提供案例参照。

关键词

医患关系;社会心态;社会治理;后疫情时代

本文拟从国家治理的视角出发,论述医患社会心态作为社会治理议题的特殊性及其当下困境,并分析新冠疫情对这一治理进程的影响,进而提出今后在中国社会进行医患社会心态治理的可行方向。同时,本文所谓的“后疫情”并非“疫情结束之后”而是“疫情开始之后”的意思。从科学事实上讲,目前新冠病毒并未消失,是否会造成新的疫情仍有待观察。所谓的“后疫情”只是一种日常语义上的泛指,是一种延续时态而非二分(即开始-结束)时态。在此意义上讨论“后疫情时代”的医患社会心态治理,意在承续医患关系治理的常规思路上,突显新冠肺炎疫情产生以来对中国医患社会心态的可能影响,并形成积极有效的应对策略。

、作为社会治理议题的“医患社会心态”

有效的治理必先澄清其行动边界并明确治理范畴。本文讨论的医患社会心态治理主要针对中国社会自身而言,是主权国家对其内部社会问题的治理;而医患社会心态治理是一种特定主题的治理形式,具有社会心态治理和医患关系治理的双重属性,主要从属于国家治理中的社会治理范畴。从治理对象上讲,医患社会心态是指医患双方对当下医疗问题的基本认知与情绪感受,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医患之间指向彼此的群体态度,它是判断一个社会中医患关系是否正常的重要指标:若医患心态出现问题,通常意味着医患关系的某些方面存在治理的问题;甚至即使医患关系或医疗问题并不存在真实的问题,在社会心态层面仍然可能建构出一个“假问题”(如谣言),使得心态自身成为一个待治理的主题。 1 同时,也并非所有的医患社会心态内容都需要加以治理,只有那些造成医患关系紧张以及能够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的部分具备治理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剩余的医患社会心态部分,更多地应归属“社会自治”的范畴,并不需要外力的干预。这既可确保治理资源的有效集约使用,也可保障社会的自主与自由,有效避免陷入“过度治心”的陷阱。

从治理目标上讲,医患社会心态治理主要目的在于改善中国社会的医患关系,并强调这一目的的实现应在于通过持续改善医疗体制的同时对医患社会心态进行有效治理而达成。医患关系和医疗活动,在中国社会属于重要民生领域的社会问题,是社会治理的主要工作领域。因此,在治理的层级上,医患社会心态治理主要属于社会治理范围,并进而包含于国家治理的范畴。在中国语境下,“国家治理”具有主权范围内的最广阔的治理边界外延,是指国家共同体的总体治理,总体上体现出“治国理政”的宏观性和整体性特征,着眼于“顶层设计”层面的制度性安排。但“从狭义上讲,国家治理是整个国家的治理,而社会治理只是社会领域的治理,因此,国家治理不仅包含社会治理,而且规定和引领社会治理,社会治理则在社会领域实现国家治理要求和价值取向,体现国家治理的状况和水平”。 2 进一步,从社会学角度来说,不论中国社会治理的具体内容为何,其核心内容就是处理活力与秩序的矛盾,其主题都是应对转型悖论,即现代化进程中发展与秩序的张力,最终目标都是建设一个兼有秩序和活力的有机社会。 3

医患社会心态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社会治理的对象和议题,最主要原因就是部分负面的医患社会心态已经成为社会秩序结成和国家治理水平提升的关键性阻碍因素。不过之前的研究对医患社会心态作为独立治理对象的认识尚有不足,而只将其作为医患关系治理的一个侧面加以论述。这使得医患社会心态的研究曾经一直依附于医患关系的研究中,医患心态紧张和医患信任缺失,常只作为医患关系失衡的一个表现得到分散化的描述。 4 但随着研究自身的演进和对社会心态之“社会问题建构”功能认识的深入,区别于普通医患关系视角的、属于医患社会心态自身的理论解释与治理主张开始逐渐独立,医患社会心态治理已独立于医患关系治理成为一个具有主题特异性和理论拓展性的研究场域。 5 例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医疗卫生的“软硬件”水平,包括医疗技术、医疗机构的空间场所条件、医疗卫生相关法规和制度的完备性等内容,其实已经有了瞩目的提升。可是,医疗卫生问题却仍然是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普遍性不满依旧弥散于整个社会生活领域,成为民众的稳定性心态。这一现象本质上反映出一个新的社会治理问题:医疗水平的提升和医疗投入的增加并不必然带来医患满意度的提升,反而可能导致“获得感悖论” 6 ,即医疗供给与投入的增加未必全方位地提高民众的医疗获得感,医患之间甚至可能竞相认为自身比对方遭受了更多伤害和不公平对待。

在中国社会,这种悖论的产生尤其有其特定的历史因素:20世纪80年代的医疗市场化改革既将医院置于需要平衡营利性与公益性的境地,也将患者看待医疗的态度引向了交易思维为主导,即便两者态度的变化与两者作为命运共同体面对疾病所需要的状态是相悖的,但这在政府对医疗投入不足的时期被不断强化,医患矛盾和冲突也因此出现并不断加深。于是,这一悖论就稳定地存在于负面医患社会心态空间中,即使政府不断优化对医疗的统筹和加大对医疗的投入,个别医疗机构的逐利行为或医务人员的恶劣态度,以及不时出现的恶性伤医事件,只会更强烈地损害了患方信任感和医方安全感的维系,进一步加剧医患群际紧张,甚至诱发涉医网络集群行为和现实医疗场所中的医患对立事件,成为负性心态引发现实社会冲突的典型情境。这说明医患社会心态构成有相当的历史性和复杂性,所涉及的也不再限于公共卫生治理问题,而是独立构成了一种新的社会治理即心态治理难题。而这种偏向于“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sociological social psychology)的分析视角,通过将社会心态的表现与其背后的社会结构因素相结合,“可以深刻把握当前我国进入改革攻坚期的社会图景和所面临的深层次矛盾,从而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7

同时还应看到,在当今世界各国普遍提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并采取切实行动的时代背景下,健康已然成为国家治理的公共目标。而医患关系对医疗活动效率和社会稳定都能产生影响,使医患关系治理具备了健康治理与社会治理的两重功能。 8 医患社会心态治理作为医患关系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自然在理论上也会承袭这样的双重功能。同时,医患社会心态也与整体社会心态存在部分维度的重合,具备社会心态治理的综合特性,使得医患社会心态治理既有“(社会)大治理”中静态的、相对稳定的、结构化的部分,也具备动态化、不稳定和情境性的更有医患特殊性的部分。因此,医患社会心态治理兼顾着医疗健康领域的具体、动态的心态治理和由医疗健康领域扩展至更大范围的泛化、持续的心态治理。后者实际上作为社会心态和具体医患社会心态的交互领域,并在后疫情时代发挥着逐渐突出的作用。

、医患社会心态治理的双重困境

作为一种异质性的新型社会治理主题,心态治理注重的是信任弥合、关系重塑和价值再造等非实体性目标,它具有标准难以统一、绩效难以测度、过程难以规范等特征。这对以权责分配或收入调节为主要形式的传统治理范式提出了新的挑战。这样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任务的解决也受到已有研究理论准备不足的制约。简言之,医患社会心态治理存在理论范式与治理工具同时匮乏的双重困境。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在医患关系治理的已有研究和政策实践中,其主要聚焦内容仍是医患关系的权力不对称性及其结构性形塑因素,其治理思路侧重在医疗投入、医保结构、医院管理和法律规范等制度及组织层面做出系统性改革以提高民众医疗满意度和获得感。例如,通过“带量采购”等方式取消医药耗材的加成、将创新药和罕见药纳入医保、以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按病种付费)和DIP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按病种分值付费)等形式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以控制医药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9 ;通过推行“医闹入刑”、限用医保等措施来震慑患方的“医闹”行为、保障医疗秩序 10 ;通过推行医疗责任险降低医方对治疗意外结果的顾虑、规避医疗风险 11 ;通过引入医疗纠纷调解、医务社会工作等机制以缓解医患之间的直接冲突等。 12

就治理思路而言,以上治理模式主要体现的是“刚性治理”的思路,期望通过“制度完备”来产生“匡正人心”的效果。这种思路尽管抓住了重塑医患关系的主要制度变量,但忽略了从社会心态本身的演变逻辑出发提出相关的“柔性治理”策略。以制度变革入手改善医患关系确然是一种“治本”策略,但人民群众对制度变革成效的感知存有一定的滞后性。尤其是在现代医疗体系日趋庞大、日渐精密的现状下,不仅普通患者无力窥探全貌,即便是医务工作者本身也常受病种科室、岗位职称、医院类型与等级等结构性因素的制约而难以全面了解其中的整体运作机制。这使得医疗领域构成了吉登斯笔下“抽象体系的薄弱环节”和“信任得以维系和建立的交叉点” 13 :由于专业知识的区隔,普通大众无法明晰医疗专家系统的内部运作机制和这种系统背后的抽象知识与技术细节,因此更为期待“代表信任”的专家或个体(即医务人员)有着高度的职业品行。这无疑推高了公众对医务人员群体的道德期待和品行要求,形成了一种“医学不能承受之重” 14 ,容易促使患者将一些个体性的事件放大为群体性和行业性的事件。也就是说,制度进步的同时也可能会带来期待的提升,但民众过度的、不合实际的健康需求和医疗服务需求反而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因此,要使制度变革产生预期效果,仍需进一步引育合力,社会心态建设正是其中的关键环节。良好的医患社会心态不仅有助于降低医疗政策的推行和实施阻力,还有助于提高相关政策评价,并以情感认同和价值融合的方式实现医患利益整合与医患共同体缔结。但对于如何进行医患社会心态的柔性治理,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与实践。 15

另一方面,反观现有社会心态领域的研究不难发现,学界已逐渐认识到通过培育良好社会心态来化解“心态危机”并重建“心态秩序”是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善治”水平的重要方式。 16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社会心态研究数量众多,渐成规模,体现出从简单描述到干预引导、从学术反思到实践应用的学科自觉,然而,其研究成果却仍难达到“政府管理部门对于社会心态引导和干预的要求”。 17 大部分社会心态研究仍停留于对现状描述和测量指标建构的层面,如何通过对社会心态现状的客观把握进而提出针对性的、具有社会心态冲突特质性的治理策略,还有待进一步的论证。

单就医患社会心态而言,虽有部分研究从网络空间治理、医患人际沟通、媒体健康传播、医患信任缔结、医疗获得感影响因素等角度涉及部分的医患社会心态问题 18 ,也从不同角度将医患社会心态的研究在理论分析和量化研究上做出了推进。但是,这些成果仍旧是偏重“学理”的,仍缺乏对其形成机制和治理对策等核心内容做出系统的理论加工和实践方案的探索。此外,还有部分偏向医学人类学和人文医学的相关课题或研究提出通过理解患者的身心痛苦、改善医患人际沟通、采用医患共同决策等方式改善医患关系 19 ,其中也关注到医患社会心态尤其是患方心态对医患关系的建构作用,不过其落脚点仍多停留于人际心态的改变,而较少涉及群际与文化心态,并且由于方法论的不同,从这类研究出发开展的理论建构到达成实践治理的应用,还需要经过一系列研究的检验。而社会心态治理本身必然涉及人际、群际与文化三大层面的交汇贯通,这三者在医患场景下的形塑机制、生成规律、突生特征及对应的治理策略仍有待进一步明确。尤其是关于社会心态的突生性,即其如何从个体心态跃升为社会心态的关键因素与形成机制,还需要在理论洞察的基础上进行实证验证,从而为社会心态的干预提供充分的依据。

总之,从现有学术研究的基础看,关于医患社会心态治理,甚至整体上的社会心态治理,都存在理论准备不足、治理工具匮乏的客观状况。只有通过对医患社会心态治理范式有更深入全面的理论把握,才能为其精准治理提供“靶向”参照,从而为创新治理工具及其组合提供借鉴。这既可在短期内为医患关系的改善,尤其是医患群际紧张心态的缓和提供可资借鉴的政策建议与实践主张,又可长期为广义上的社会心态治理研究提供探索范例,从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尤其是社会心理治理学说,进而为转型中国的社会治理提供社会心理学层面的实用智慧。

、新冠疫情对医患社会心态治理的挑战

2019年底之前,我国的医患关系和医患社会心态治理更多围绕常规治理和常态治理的演进轨迹推进,而在此之后出现的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巨大冲击的新冠疫情则展现出非常态性治理的一面。这种非常态性至少体现在两个层面。

首先,从社会心态的整体变化看,公众的健康观、生命观、疾病观等形塑医患关系的基本价值理念先以认知和情绪的变化与波动的形式显示出在短期内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和调整,随后以更重视日常防护、更重视健康管理的日常生活模式和求医模式等行为方式得以呈现。如有研究发现了后疫情时期的社会情绪理性重塑现象。 20 也有系列研究发现,新冠疫情对社会心态的影响产生了由社会事实到认知改变、认知影响身心健康变化,再到开展求助和助人行为的系列过程,这其中还出现了道德和价值观提升现象。 21 其次,从医患社会心态的局部变化看,尤其是对中国公众而言,武汉和湖北疫情最严重期间数万援鄂医护的英勇身影以及全国各地医务人员为抗击疫情所做的贡献,都在短期内极大地改变了公众对于医务工作者群体的负面刻板印象,形成暂时性的“医患和谐”局面。这都为医患社会心态的缓和和医患关系的重建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作为医患关系中主导方的医方在抗疫过程中所体现的职业理念、高尚情怀等医方道德是构建后疫情时代医患共同体的重要基础,而且全民参与抗疫使珍爱生命的意识和维护自身健康的理念也被强化,由此树立起“每个人都是个人健康的首要负责人”、信任医方以及积极配合治疗的理念,这也是构建后疫情时代医患共同体的必要成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经过抗疫的强化和检验,当医方将患方的健康与生命视为首要因素,患方能理解医学的有限性并尊重和相信医方,在后疫情时代就能建立起更为理想的医患关系 22 ;而在疫情的影响之下,个体随着具体行为形成的新的行为模式和疫情之后的反思,这些能够帮助个体在后疫情时代更好地做出生活方式的选择,并间接帮助培养良好的医患社会心态。 23 综合以上两个方面可以看到:在后疫情时代,社会心态经历的波动和变化可作为背景因素影响医患社会心态在后疫情时代的走向,而医患社会心态本身的改善则为社会心态应对疫情的持续压力提供了有力的缓解。

但是,“后疫情”时代的医患社会心态治理,并不会因此变得一帆风顺。在分析新冠疫情对医患关系和医患社会心态的影响时,首先应当明确一点:新冠疫情的出现并未改变医患关系的制度性约束条件。医患社会心态是医患关系在公众社会心理层面的一种投射,而医患关系的生成又往往难以脱离基本的制度环境背景。自20世纪70年代起,传染病逐渐在疾病谱中占据微小的份额,代之的是慢性病成为中国主要的公共健康和个人健康问题,且在21世纪之后,城市慢性病患病率趋于平缓,农村慢性病的患病率快速上升并接近城市,以高血压、脑血管病、糖尿病为代表的慢性病已经成为困扰农村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 24 一个社会的特定疾病谱预示着这个社会的健康风险,因此卫生政策的制定通常要以疾病谱为基础。另一方面,卫生政策的具体内容也取决于社会对健康风险的应对能力,即是否有足够水平的医疗技术和医疗资源。 25 尽管新冠疫情因其突发性、高传染性等特点在短期内极大地改变了社会对于疾病应对的重心和医疗资源投入的重点。不过,如果将叙事视线拉长,以大历史的视野衡量其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作用,可能就会发现:这一突发性事件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医患关系得以生成的基本语境。就中国社会而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健康风险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主要集中在治疗疾病的经济风险、慢性病风险、老年人口的失能风险和流动人口的特殊健康风险。显然,这些风险并未随着新冠疫情的产生而消失,由于短期内有限的医疗资源必将向传染病防治领域进行重点倾斜,这些主要的健康风险反而有可能因为新冠疫情的出现和持续而愈加突出。而当疫情由应急管控转为常态防控,潜在的负面经历,或者是已经出现的就诊需求的增加,医疗资源的有限,加之疫情防控的要求,就可能会以各种形式转变为患方的负性就医心态。而长时间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非常规医疗类的防疫工作,医护工作者的精力也可能被更多地消耗,进而成为影响医疗质量的因素,这又可能成为各类医患冲突的潜在导火索。实际上,从2020年下半年医疗秩序基本恢复以来,各地已经发生多起“医闹”、伤医甚至杀医事件,如2021年初江西省南昌市和吉水县在几天之内就接连发生了针刺和捅杀医生的事件。这也在一个侧面说明医患关系的重建和医患社会心态的治理仍面临与疫情之前基本类似的社会条件。

另外,新冠疫情的延续实际上可能是增加了而不是降低了医患关系和医患社会心态的治理难度。新冠疫情的暴发对整体社会心态的影响具有双刃剑效应。疫情中医护人员的“逆行者”姿态与牺牲精神,毫无疑问极大地鼓舞了中国人与疾病抗争的决心,进而形塑了高度的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培育出全社会关心关爱医务工作者的良好氛围,一定程度上弥合了疫情之前医患群体之间的信任裂隙与心理距离。然而短期的称颂并不意味着永久的平和,各媒体平台上展示出的患方对医方从“批判”到“歌颂”、从“审视”到“仰视”的两极化视角跳跃,其实恰恰反映出医患社会心态中潜藏的态度极化(attitude polarization)机制。 26 一旦疫情“离去”或者变为常规性的防控,原本压制的负面态度则会以新的方式重新浮出水面。此外,在疫情期间使用“白衣卫士”“执甲出征”等“战争隐喻”的媒体话语尽管可以在短时间内构建起社会成员的共享态度、激发公众的集体情感并强化群体认同,使人们更容易接受相对严格的“准军事化”社会管制措施并树立医务人员的高大形象,但这种“敌我关系”的隐喻,也暗示着医生、疾病是治疗“战争”的主角,医疗技术和药物是战争的重要“武器”,而患者仅仅是“受害者”和“战场”,是一种完全被动的客体。在这一语境体系下,事实上患者的主体性是受到了掩盖而不是突出。因此,当疫情逐步解除,离开“战时心态”的人们就可能会将疫情中养成的健康行为和卫生规范也一并抛弃。战争隐喻还暗示着结果评价的胜负二元论,而对于流行传染病来说,胜负二元论的声音也会掩盖传染病将长期与人类共存的科学事实。 27 尤其是当患者习惯于用胜负二元观念来看待慢性病防控,急于除之而后快,忘掉“带病生存”、提高生存率和生存质量才是更为现实的健康救助选择时,则易引发新的矛盾。如当其过高的治疗效果预期遭到医疗水平有限性的现实打击时,则可能会再次将这种失望情绪转嫁为对现在医疗体系和医务人员的不满,这实质上是恶化而非缓和了医患关系。

总之,新冠疫情对医患社会心态的影响具有两面性。后疫情时代既是一个新的认知坐标,可以加深医患间的理解与信任,可为医患关系的发展做出乐观的展望;同时,后疫情时代也为医患关系做出了冷静的提示和反思。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抗击非典后,随着疫情离去而消失的医患情感共同体和随之归位的医患博弈,还有媒体态度的重新向商业化、市场化的“医疗反思”和负面话题追逐的转变,都在更深层次上体现出大众的疾病观和健康观并未被深刻地改变,以及大众对于医疗的认知仍旧没有完成自身应作为承担医患关系、医疗关系中一个负责任主体的思维转变。 28 同时,有学者从共生理论视角对疫情期间医患相处模式进行了反思,认为即使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一种“例外”状态,它也显示出医患关系的良性发展仍存在现实困境:如医患共生单元内部缺乏良好的医患沟通、合理的患者预期和必要的医学素养,而外部的政策、媒体等因素仍有限制作用。 29 因此,还需要清楚地认识到疫情从暴发到常态化防控中,影响医患社会心态的恒常因素是什么,以及应当在对心态的治理中如何加以侧重。

总结看来,后疫情时代的医患社会心态治理,正经历着从新冠疫情发生之前的常态化治理,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现时的应急化治理,再到常态化防控情境下的新常态治理的轨迹转变。分析这一变化历程对医患关系和医患社会心态治理的可能影响并提出可行的应对思路,是当下医患关系和医患社会心态研究的当务之急和应有之义。

四、 “后疫情时代”医患社会心态研究的可行方向

为了应对社会心态治理面临理论范式与治理工具同时匮乏的双重困境,以及后疫情时代医患关系所面临的结构性挑战,加强对医患社会心态及其治理的相关研究就成为必然。本文认为,相关研究可围绕医患社会心态治理的理论范式和医患社会心态的治理路径这两大主题进行,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医患社会心态治理的政策建议。

首先,在医患社会心态治理的理论范式方面,未来研究可围绕医患社会心态的价值目标、关联主体、治理机制与绩效评估分别论述医患社会心态的治理方式、社会心态治理与社会治理的异同、医患社会心态治理与一般性社会心理治理的异同、网络空间医患社会心态与整体医患社会心态治理的差异等内容,以阐述医患社会心态治理的理论内涵、基本逻辑和理想目标。例如,医患社会价值观是医患社会心态这个复合体的核心内涵。在社会心态治理视角下的医患价值观重建,首先要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使价值观重建能够更多地通过政策法规的完善而发挥作用,同时还要更多地发挥各相关主体的行动能力,体现社会力量与政府力量的有机协同。具体来说,信任、公平和正义是社会治理的社会心态前提、根基与支撑。 30 因此,将医患信任的研究成果作为政策制定依据,进一步保障医患和医疗公平、公正的政策与制度支持,可作为开展医患社会心态治理的良好起点。又如,近些年来网络医患社会心态以及普遍意义上的网络社会心态已成为另外一个重要的治理议题。社会心态在网络空间具有特定的表达形式和情感动员机制,更易形成医患之间的舆论对立和群体态度极化。网络医患社会心态治理,理应视为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潜在问题加以重视。自新冠疫情以来,学界已充分意识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舆情的背后都有着强大的认知和情感体系,应将重大舆情和网络社会心态结合作为后疫情时代社会治理的逻辑出发点,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31 当然,对网络空间的医患社会心态治理需要与现实中的医患社会心态治理协同起来,并针对医患社会心态在网络形式中的特定形式和独有表现而探索新的治理范式,从而更好地应对网络社会时代和智能社会时代对社会心态治理的持续挑战。

其次,在医患社会心态的治理路径探索方面,可围绕治理模式与治理工具两大部分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摸索。可考虑将医患社会心态治理划分为短期治理与长期治理两大模式:短期治理对应社会心态动态层面的应急治理,其重点在于维护医患关系稳定、消解医患对立情绪、防范涉医突发恶性事件的发生,偏重于消极医患社会心态的防控,以抑制型工具为主;长期治理对应社会心态静态层面的常态治理,其重点在于改造医患关系的文化心理基底、塑造全社会层面的健康医患关系,偏重于积极医患社会心态的培育,以激发型工具为主。就治理工具而言,区别于较常见的通过硬性制度、政策来防控医患冲突、维护稳定的社会治理路径,社会心态治理应更注重采用行为范式的干预“助推”(nudging)与“助力”(boosting)等方式,通过柔性的政策优化或提供更丰富的治理工具箱引导个体在就医过程和医患互动中选择更理性的行为。 32 对这些治理工具,还可结合行为实验与现场实验等方式验证具体引导策略的生态效度。而从具体的治理技术上看,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及其在疫情防控中的大规模应用,也为后疫情时代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与社会治理工具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考和启示。具体的措施有如:以信息化手段融合线上与线下诊疗服务,应对常态化防控和重构就医秩序 33 ;对医患舆情的演化也可构建舆情热值预警机制,并配合现实干预手段,及时减少诱发医患社会心态紧张的因素 34 ;及时的信息公开和相关知识的普及,能调整公众的社会预期、改善社会心态 35 ,疫情期间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回应民众关切的问题为维护医患社会心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些措施以及相关的政策制定在后疫情时代同样有助于培养理性的医患社会心态;以医患心态调查研究和基于社交网络数据的大数据医患心态分析作为基础开展后疫情时代的医患社会心态监测,利用“网络医疗意见领袖”改变不良医患认知,以新媒体、自媒体为渠道搭建医方改善自身形象并开展医患沟通的平台,这些综合性手段可用于及时觉察和纠正诱发不良医患心态的不利因素,当然在具体使用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讨论其治理边界、法理及伦理正当性等新生的问题。

总之,医患社会心态治理既有与一般社会心态治理的共同点,也有它自身的特殊性。但归根结底,它的治理模式应与社会心态治理一样注重深层的心态培育,尤其是对于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视。从整体的治理路径上讲,社会心态治理都应更注重“软治理”,也就是说不能简单采用对待“物”的治理手段,而要在治理手段上体现出柔性和深度。未来研究可在上述思路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医患社会心态的治理范式,从而丰富中国特色的医患关系治理、社会心态治理和社会治理学说,并提供有政策指导价值的实践主张,以纾解当下仍未完全改善的医患紧张关系。这显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协同治理和通力合作。

转自:“社会科学研究杂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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