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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3/5/19 14:05:49  阅读:120 发布者:

一、可招生计划数及进入复试名单要求

专业代码及名称

可招生计划数

硕博连读

030105民商法学

1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

030107经济法学

1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

1.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

2.已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考生在复试前须主动申明。

二、复试前准备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1.复试名单等请查看学院主页(https://www2.scut.edu.cn/law/)。

2.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时登录https://yanzhao.scut.edu.cn/Doctor/ExamineeView.aspx下载的复试通知,并根据学院要求做好复试前相关准备工作。

3.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

三、复试

时间:524

1. 复试内容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分钟,综合素质考核15分钟。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名单的考生进行考核。

考生准备10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含英文问答)。PPT内容包括:2分钟的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该部分用英文汇报);4分钟的研究工作汇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4分钟的科研计划汇报。

2.复试流程

1)报到时间:52414:30

2)报到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B9楼北座202

3)复试顺序:复试秘书组织考生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4)复试纪律要求:

①复试时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复试通知书。

②考生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考务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③复试期间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集中,不得随意外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候考室,也不得在考场区域附近逗留。

④已完成复试的考生应迅速离开复试现场,不可和未完成复试的考生接触交流,否则均按违纪处理。

四、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综合素质考核×90%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总成绩=复试成绩

526日后,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须在学院公布的申诉时间内提出。

五、录取原则

1. 学院按各专业可用招生计划200%的差额比例,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双向选择名单(名单内考生可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在比例范围内,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成绩相同考生均进入双向选择名单。

2.总成绩的高低仅作为考生能否进入双向选择名单的依据。

3.进入双向选择名单的考生,在导师招生计划范围内,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经双向选择无法找到接收导师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4.复试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双向选择

考生与导师沟通进行双向选择。考生联系有招生计划的导师,师生确定互选后,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无法双向选择找到接收导师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请考生及时留意查看。

拟录取考生按照学校后续发布的通知自行在研招系统打印《考生现实情况复审表》《调档函》,定向就业考生还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考生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合格者录取通知书不予发放。

八、联系方式

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了解相关问题:

1.学院:020-39380303  邮箱:lawyutao@scut.edu.cn

2.学校研招办:020-87113401 邮箱:adyzb@scut.edu.cn

转自:“学术之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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