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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扩大应用型法学博士招录培养范围,做好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

2023/5/19 14:04:54  阅读:357 发布者: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双一流”整体建设方案(第二轮)发布。以下为部分涉及法律博士培养的信息:

1)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模式改革创新。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完善高水平科研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教学改革,创新高端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以及创新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机制。全面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不断稳步提升国际课程质量。立足法治实践,构建中国特色的法学教材体系。升级实践教学,形成实践育人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完善实验教学,发挥法学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的示范作用。主动适应需求,改革研究生招生制度。深化科教融合,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强化产教融合,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实施关键领域人才培养计划。深化开放合作,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探索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模式。健全人才培养质量管理体系。

2)深化“新文科”本科生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哲学专业探索以现代书院为基础、经济学专业以“经济学与法学相结合”为特色分别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推动法治信息管理专业以文理交叉融合方式培养数据法学人才。实施本硕贯通培养,稳步实施转专业工作。进一步完善“跨学科专业、跨理论实践、跨学院学校、跨国家地区”的“四跨”培养模式。

3)深化高水平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贯彻全国研究生工作大会精神,实施《新时代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开展直博生、硕博连读等贯通培养模式改革,健全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完善与政法系统协同培养复合型人才工作机制,扩大应用型法学博士招录培养范围,做好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强化产教融合,建立共享基地,深化专业学位教育改革,推进分类培养。

4)加强重点领域法治人才培养。主动布局并重点推进纪检监察、国家安全、数据法治、公共卫生等领域法治人才培养。探索实施“法学+”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建成国家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基地。以服务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建设的国家战略为目标,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布局,出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施工作要点,适度扩大涉外法治人才领域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校规模。深入推进“一精多会”“一专多能”复合型国际化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改革,高质量建设法律硕士专业涉外律师班,在法律硕士专业增设涉外仲裁方向。

5)合理布局专业与学位点建设。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全面巩固法学专业优势及对全国法学本科专业发展的引领作用。适度建设以新兴交叉学科为背景的新专业,重点打造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班,进一步强化“二型三制四化”模式(创新型、研究型、学分制、书院制、导师制、个性化、小班化、国际化、信息化)。制定研究生专业与学位点建设规划,明确建设标准、规模,探索动态调整机制,适度缩减硕士学位点规模,优化结构,增设纪检监察学、国家安全学等相关专业。

转自:“学术之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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