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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推文2823】新晋克拉克奖得主Zucman力作:国家利润的缺失(RES,2022)

2023/5/19 10:44:50  阅读:173 发布者:

原文:Thomas Tørsløv, Ludvig Wier, Gabriel Zucman, The Missing Profits of Nations, The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2022;, rdac049,

https://doi.org/10.1093/restud/rdac049

01

引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个值得注意的特征事实是公司税的下降。在国际税收竞争的背景下,各国通过下调税率吸引海外投资,40年间全球平均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率从49%下降到24%。然而,尽管避税动机引致的利润转移已经被学界和公共辩论充分注意到,但我们仍然缺少有关利润从一国转移到另一国的综合估算。

本文尝试使用新的数据来填补过往研究的这一巨大空白,从2010年开始,全球大多数的发达国家(包括主要的避税天堂(Tax Heavens))的统计部门开始公布宏观层面的“外国子公司”数据。遵照国际标准,这一数据披露了一国境内外资企业(外资持股比例超过50%)的工资和利润数据。这两个信息使得本文得以很大程度上识别跨国公司的利润“配置”(Operate)和“簿记”(Book)行为,尤其是它们在税收天堂“簿记”利润的行为。

本文将外国子公司的宏观数据和各国的国家账户数据(包含外国公司和本国企业)合并,以推断跨国公司向低税率国家的利润转移行为。本文发现在税收天堂国的外国企业要比本地企业拥有更高的利润率,借助这种利润差本文给出了跨国公司在税收天堂利润转移数额的界限。接着借助双边的国际收支数据,本文将识别出的转移利润重新定位(re-allocate)回到其转出地以及其母公司所在地。

本文的这一研究兼具全球性和双边性的特征,为全球化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洞见:(1)其一,我们得以识别国别意义上的利润损失,利用全球数据我们能够加总出一国的利润损失,包括但绝不仅仅包括所有总部在德国的企业的利润转移;(2)其二,我们得以比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润损失,并将这些损失与税收天堂的利润进行比较——提供全球化再分配效应的新证据;(3)其三,我们可以比较总部位于不同地方的企业的利润转移强度;(4)最后,这一方法提供了双向的利润转移估计,能够帮助我们识别地区层面的利润转移情况——例如欧盟的利润是在欧盟内转移还是被转移到欧盟以外。

本文的发现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①全球约36%的跨国公司利润(定义为:跨国公司在总部所在国以外的利润)被转移到税收天堂国。②美国跨国公司的利润转移更多,总部在美国的跨国公司转移了超过一半的跨国公司利润,而其余国家的跨国公司只有25%。③利润转移的进程造成生产收缩,欧盟国家是最大的输家——其生产缩减20%,而美国是10%,发展中国家只有5%。④从欧盟国家转移出的利润超过一半最终还是归结到非欧盟的税收天堂国家。

本文的具体分析过程由以下三步构成:首先呈现一个令人震惊的简单事实,在税收天堂国外国公司相比当地企业利润率显著更高;接着通过分解外国公司超额利润率的来源,识别无法被二者外在特征解释的部分——即得到来源于利润转移的部分;最后我们将转移的利润重新分配回转出地/母公司所在地,进一步识别各国跨国公司的利润转移情况。

本文是新晋约翰-克拉克奖得主Gabriel Zucman和两位合作者近年来有关国际避税的重要成果,该文的重要性不仅在于所识别的是前沿话题的重要事实,还在于其扎实的数据工作为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整支文献提供了极其关键的基础性证据。有关这一研究的进一步扩展和随时间更新,可以参见三位作者中的两位最新的NBER wp,该文将本文的识别结论向前扩展到2019年,同时修改模型(从而适配更受限的数据)将识别回溯到1975年,该文也正在RESatR&R阶段,具体可参考:

Wier L S, Zucman G. Global profit shifting, 1975-2019[R].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2022.

02

相关实证文献

1)微观利润转移

过往一整支文献从微观的企业会计数据来识别利润转移,代表性的识别方法是使用Orbis数据库的微观企业数据,构造如下回归式:

该式左端的被解释变量是企业i在国家c账面记录的税前利润的对数,右端的核心解释变量是税率之差,通过识别系数的正值来识别和推断利润转移。

这一方法使用Orbis数据,无法加总得到真正的转移规模。由于很多国家的商业注册部门/数据的缺失,大量的跨国公司数据在orbis中不可见,进而超过80%的利润转移无法被这一方法所识别(如图所示)。本文的宏观识别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

2)宏观利润转移

新生的一系列文献开始从宏观视角把握利润转移,有一支文献主要关注美国的利润转移(Clausing, 2009, 2016; Wright and Zucman,2018; Guvenen, Mataloni Jr., Rassier and Ruhl, 2021)。本文在其基础上,进一步关注全球视角下的利润转移,并给出更多的政策含义(implication)。本文在此过程中给出的有关美国的估算也和Guvenen et al.(2021)的结果基本一致。

也有少量文献关注全球视角下的利润转移,但它们使用的方法均和本文不一致。本文的方法相比之下显著的优点在于,政策制定者得以年度跟踪利润转移的情况,而且我们能使用双边的数据校准模型。

03

概念和主要方法

1)利润率(profitability)的概念

本文定义的利润率是指企业的利润-工资之比。在国家层面,我们将利润率定义为π,计算方式如下:①首先将国别层面的公司产出、有效劳动和资本加总,将产出Y写为:Y=F(K,AL)=rK+wL,资本收入份额α满足α=rK/Y,则资本份额和劳动份额之比为α/(1-α)。由于公司还需要从盈余中支付p,所以利润与公司之比可以写为(1-p) α/(1-α)。这一定义式中不含被完全抵减的折旧,也不包含非公司类的商业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无关)。

2)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利润率之比的概念

本文定义的外国企业包括境外持有股份超过50%的所有企业,以及其他几种同样可以归类为外国企业的情形。而本文定义的本国企业则是所有外国企业之外的类别总称,包含外国企业在本国的子公司、本国的跨国公司以及不从事海外业务的本国公司。外国公司的利润率可以定义为:

我们主要关心外国企业的利润率在税收天堂内部如何和本国企业产生差异。观测记录下的税收天堂利润率反映了内流的利润转移和其他因素的存在,可以简记为:

利润转移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均会反映在我们定义的利润率上。其一,跨国公司集团可以操纵集团内部的进出口价格,高税率国家的分支机构可以向低税率国家的关联公司低价出口商品和服务,且高价从它们那里进口,这使得利润率上升;其二,跨国公司可以通过集团内利息支付的方式转移利润,高税率国家(往往也是高利率国家)的分支机构向低税率国家的子公司借钱,同样使得利润率上升;其三,跨国公司可以将商标等无形资产转移到低税率国家,并由此赢取当地的顾客。

3)税收天堂(Tax Heaven)的定义

本文根据Hines and Rice(1994)的目录选取税收天堂的国家和地区列表,在该列表基础上增加了荷兰、比利时和波多黎各(Puerto Rico)。其中比利时是一个处在边界上的点(部分证据不支持其为“避税天堂”),但其占比决定了是否包含对结果影响很小。

如图所示,我们所定义的“税收天堂”国(图中红圈)均满足两个特点:(1)有效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大多低于15%(除比利时和塞浦路斯两个个例略大于15%);(2)外国公司的利润率均显著高于本国公司(πf>πl)。不在避税天堂范围内的国家(图中黑点)大多满足πf≤πl,除了少数相反的我们以蓝色圈标注,而这些个例中利润率的差很小,所以将它们从样本中排除对结果没什么影响。

4)推断利润转移:基准估计

为了推断利润转移,我们的基准估计先计算没有利润转移的情况下,外国公司如果和本国公司盈利状况一样其能够创造多少利润。

这一部分的估计基于三个基本假设:替代弹性为1;两种企业在国内市场面临一样的竞争环境;国内企业不受到向内的利润转移的影响。

我们使用美国跨国公司的数据对这一方法进行了有效性检验(Validation Test)。通过对美国跨国公司数据的回归,我们发现大量的利润完全无法由其余经济因素解释。

5)对转移利润的分配

本文分别使用跨境支付数据和双边直接投资的数据,将tax haven的转移利润重新分配回转移来源国和母公司所在地。

04

数据

1)国家账户数据

我们依从国家账户数据体系计算所有避税天堂、OECD国家和主要发展中国家的π。基础的数据集是OECD的分地区国家账户数据,包含了所有OECD国和许多非OECD国家。我们通过从各国统计局和央行手工搜集数据的方式,将这一数据扩展到非OECD的避税天堂国家。国家账户数据提供了可供计算π的数据基础,在我们关注的2015年部分国家的数据包含折旧,我们将其按平均折旧率计算。部分国家未将企业部门从整体中分离,我们将其按照OECD/Non-OECD的平均份额分离。

2)国外子公司数据

基于来自EurostatOECD和各国国家统计局详尽或者准详尽的普查,我们得以计算各国的πf。国外子公司数据(FATS)分为inwardoutward两种。前者指本国记录的其他国家的分支机构在本国的情况,后者则指本国跨国公司在海外经营的情况。我们依照inward的子公司数据计算πf,之后根据π=sπf +(1-s) πl计算本国企业的利润率,这里s是外国子公司所占的份额。这一套流程遵循国际标准,所以能够可靠地给出可比的准确结果。

对于未公布inward FATS的避税天堂国家,我们采用两步计算πf,首先计算国际收支账户中的向内直接投资收入(每个国家均按照IMF/OECD要求公示),之后按照美国的outward FATS中显示的这几个国家(地区)的工资利润比率计算所付工资,进而得到巴巴多斯、百慕大和巴拿马的数据。

3)数据层面的说明

原文中详细讨论了双边差异(Bilateral discrepancies)、重复计算(double counting)等问题对数据的潜在影响以及对应的处理和说明,这里不再展开介绍,可以参阅原文。

05

估计结果

1)外国企业和本国企业的利润/工资比率差别

如图所示,我们的计算得到结果表明,在避税天堂,外国公司的利润率在数量级上显著高于当地的企业。在部分避税天堂(爱尔兰和波多黎各),外国子公司的利润/工资比率是无与伦比的。这是避税动机导致利润转移的有效例证。

本文的计算还揭示了两个特征事实:①在高税率国家的倒挂现象,外国公司的利润-工资比率低于本国公司;②避税天堂的本国企业和非避税天堂国的本国企业在利润-工资比率上相近。

2)各避税天堂的转移利润测算

通过假定二者利润在未转移情况下相等,本文给出了转移利润规模的测算,如表2的前两列所示。

进一步地,由于之前假定本国企业为外国企业不转移利润的反事实情况,本文放松这一假设,报告了考虑各种假设情况下利润转移的情况,并给出了测算的数值区间,如表2后面数列所示。

06

其余结果

本文进一步将利润转移重新定位回利润的产生地,测算利润转移造成的税收损失。

进一步地文章还给出了有关定位回母国、研究政策implications的讨论,详情可查阅原文。篇幅所限这里不再展示。

07

总结

本文选取2015年作为基准年,使用一种新的方法借助宏观数据测算避税动机下跨国公司的利润转移。通过对profit-wage比率的固定,本文不但从tax haven层面识别这种利润转移的存在以及数值区间,还进一步将其定位回利润生产地及母国所在地,实证测算避税动机的利润转移对跨国公司的利润损失。本文的研究既是立足宏观视角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面向未来的工作。本文也是新晋克拉克奖得主Zucman获奖的重要背景成果,彰显其实至名归。

由于时间和篇幅的限制,推文无法将原文繁复细致的枝节一一呈现,谨以此简单的笔记向大家介绍国际税收领域的这一成果,错漏之处也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Abstract

By exploiting new macroeconomic data known as foreign affiliates statistics, we show that affiliates of foreign multinational firms are an order of magnitude more profitable than local firms in low-tax countries. By contrast, affiliates of foreign multinationals are less profitable than local firms in high-tax countries. Leveraging this differential profitability, we estimate that close to 40% of multinational profits are shifted to tax havens globally. We analyze how the location of corporate profits would change if all countries adopted the same effective corporate tax rate, keeping global profits and investment constant. Profits would increase by about 15% in high-tax European Union countries, 10% in the United States, while they would fall by 60% in today's tax havens. We provide a new international database of GDP, trade balances, and factor shares corrected for profit shifting, showing that the rise of the corporate capital share is significantly under-estimated in high-tax countries.

推文作者:尚庆宇,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本科生,邮箱:shangqingyu123@126.com

转自:“香樟经济学术圈”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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