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规模化转型与农地土地加速流转带动了人口的流动与劳动力的非农转移。通过泉村的案例调查发现,农民对农业规模化转型表现出不适应,呈现出规模化经营与小农经营的张力,在这过程中农民既没有完全离乡也不愿放弃土地依附,而是被迫卷入到资本化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当中。频繁的人口流动导致农村出现明显的阶层分化,上层农民与下层农民出现了空间与心理上的区隔,这种区隔也加大了阶层之间的矛盾张力。面对农业转型过程中的困境,首先,需要构建组织化的小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民的组织化。其次,要发展服务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衔接。最后,面对传统村庄共同体的解构,需要再造新的村庄共同体,弥合农村社会的分化与失序。
作者简介
韩宜铮,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与区域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进行规模化转型,人民公社解体,集体化的社员变成一家一户的自耕农,个体家庭成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了集体所有制经济,改变了农业经营基础、农村社会结构与农业生产方式。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国家层面开始鼓励“农村分化和农业的‘去农民化’,支持农村专业户”,推动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据统计,我国2004年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为0.58亿亩,2012年增加到2.8亿亩,2018年流转面积达5.39亿亩,流转规模增长了9.3倍。土地流转的主体也由以农户之间逐渐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有大约30%的土地流向合作社和企业,62%的土地发生在农户之间。农业规模化转型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增速,带动了人口的流动,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开始向非农行业转移,这不可避免地带来“农村空心化”“农户空巢化”等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解决好“三农”问题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举全党、全社会力量实行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协调发展,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农业现代化并不仅仅是农业生产的问题,更包括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中国式的农业现代化道路需要回应农业转型过程中小农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在大市场中保护小农户的利益,走出一条符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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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人口流动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启动并加速了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伴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数以万计的农村劳动力从农村流入城市,极大地改变了农村社会面貌。在这一背景下,围绕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如何实现非农转移,人口流动的基本动力、人口流动的机制选择都出现了不同层次的争论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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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的非农转移:唯生产力论与生产关系论
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工业化的过程中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是必然趋势。“农民向工人阶级的转化既是产业革命和工业化的必然产物,又是促进工业化和社会生产力进步的必然条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土地与资本合并,为城市工业造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的必要供给。”农业转型推动了工业领域的资本积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原始积累应当来自农业中的剩余转移。”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之下,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工业化不仅要提高生产力,更要注重生产关系的发展。工业化发展过程中,要避免城市人口过度膨胀问题,就要逐步从农村解放出一部分生产力,先满足工业化的需要,再通过将公社建设成经济中心来避免农村人口向城市的盲目流动。伴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的迅猛发展,我国农业开始向现代化农业转型,一些学者主张提高农业生产率,转移剩余农业人口达到工业化。“要让土地资源自由流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农民逐步进城。这样不仅能够‘解放’从农业生产中大量剩余的劳动力,更能推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进程。”面对因人口的急剧流动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有学者开始反思农业转型过程中生产关系的变化以及对农村社会的影响,认为“中国农业在转型过程中,由于农村人口的转移与外来资本的进入导致农村社会的分化。”人口在城乡之间流动造成了“在农业劳动与工业劳动中,工厂劳动在价值层级中占据较高地位,在种田与工厂工作中的真空地带,权力创造了卑贱的主体。”城市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中“造成了外地人在城市社会中的阈限感和边缘地位。这种规训的权力试图让流动人口满足于在新的国家秩序中处于一种‘二等公民’的位置。”这些学者揭示了农业规模化趋势下小农经营受到的威胁以及农村社会的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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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过程中人口流动的基本动力研究:推拉论与生存论
20世纪6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在快速的城市化过程中经历了大规模的人口迁移,西方学者开始关注人口流动的成因与动力。赫博尔(R. Herberle)在《乡村城镇间移民的原因—对德国理论的评述》中首先提出,“人口迁移是由推力和拉力共同引起的。”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开启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在推拉理论的引领下,我国学者开始探讨土地流转与农村人口迁移的推拉关系。有学者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仅可以获得一定的流转资金支持农民进城发展,同时还可避免城乡钟摆往返,强化其市民化意愿。”“农地流转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意愿仍有拉力作用。”另一些学者认为农村人口的流动决策来源于自身对生存策略的理性选择,假设迁移者是无差别的理性个体。生存论认为,“在市场成熟的前提下,流动的根本动因在于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其中,预期城乡收入差距是影响流动的核心因素。”这种逻辑下,农村人口流动是基于对未来收入预期以及就业预期做出的理性选择,农民是通过权衡利益计算成本与收益,进城追求美好的生活而迅速向城市集中的,而土地流转不仅能够满足农民外出“找钱”的利益追求,还能够顺利地完成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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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过程中人口流动的机制选择:结构论与连根论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0)》的实施为城乡人口流动提出了新的课题,在持续推进城市化、工业化与振兴乡村的背景下,该如何面对农村劳动外迁与城市人才下乡的同步发展。一些学者认为,“城乡二元结构性差异限制了人口的流动。城乡制度性与结构性限制,阻碍了流动人口对资源的获取。”“实现城乡人口双向流动的关键在于户籍制度改革,应放松户籍制度对人口流动的限制。”结构论强调,流动主体作为个体能够超越结构并能够从中获利。城乡二元结构固然对人口的流动产生了影响,但进城与返乡并不是二元对立关系,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时期始终没有伴随出现大规模的贫民窟化。”这是由于流动个体自身的主体性,农民并非制度的“被动客体”,而是“能动的主体”,农民在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进程中,并不一味是被动的“受害者”,流动者在经历“脱嵌”之后,必然要经历“再嵌入”的过程,从这种角度看,他们又同时是“受益者”。联根论则认为,流动主体固然能够逃离结构的控制,但这种逃离是暂时的,结构对主体仍然有着压倒性优势,而结构中最深层次的便是“根”的束缚。这种“根”一方面来源于家庭的庇护。个体在流动过程中因缺乏其他支持和保护,还是会寻求家庭的依靠。“中国的个体化并不彻底,年轻的时候闯出去,最终还是要回到家庭的保护当中。”另一方面来源于和土地的联结。农民由于拥有对集体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收益。这同时也给进城的农民提供了“退路”,让他们可以“进可自由进城,退可顺利返乡。”联根论认为,地缘与血缘的纽带能够让个体在社会结构的变迁中表现出适应性和韧性,并能够回归到原有社会结构当中。
总的来说,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急速发展,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焦点,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城市化的双重推进,是进入城市还是回归乡村成为新的命题。但无论是对人口流动的动力分析还是对农民流动的机制选择,顺应农业现代化发展,推动小农户的土地流转入新型农业经营新主体手中,让新主体下乡经营乡村,有能力的农民进入城市成为实现人口的双向流动,同步实现振兴乡村与城市化的美好愿景。但是,在这种分析视角下,无疑将农村社会视为无差别的整体,忽略了农村社会的内部差异以及由土地流转带来农村社会的分化。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村土地大规模流转带动了农村大量人口转移,但农民的转移是经济理性的选择还是无奈之举?缺乏农村集体组织的缓冲在高度市场化的农业经营下流动的农民还能抽身回归农村“蓄水池”当中吗?在这一过程中,农村社会发生了何种分化,这又如何影响农民的流动?回应以上问题,笔者以泉村为案例,分析农业规模化转型过程中农村如何实现乡村振兴。
泉村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东部与T乡接壤,北部达阿尔夏特河,南部与H种畜场毗邻,西抵Y村。泉村现有耕地面积13658亩,其中机动地面积209亩,林地面积342亩,是一个以种植玉米、小麦、食葵的农业村。泉村土地流转由来已久,规模化的土地流转开始于2018年,之后流转规模不断扩大。2020年泉村土地流转达10323亩,占比耕地总面积的76%,2021年泉村率先在T乡完成了整村土地流转。2021年7月-9月间、2022年3-5月笔者在W县参与式观察与实地调查,访谈了50余人,包括泉村村支书、合作社社长和广大村民,本文所使用的实地材料均来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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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规模化转型过程中的人口流动
泉村现有户籍人口1671人,625户。2019年之前泉村耕地面积10277.88亩,2020年泉村与K村合并,现有耕地总面积13466亩,其中一等地3990亩,二等地4891亩,三等地4585亩。2018年开始,伴随着食葵的引入种植,泉村开始进行规模化的土地流转,人口开始出现大量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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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村耕地与人口的历史沿革
清代乾隆年间,驻温泉地区的察哈尔军民开垦部分土地,种植农作物。嘉庆年间,博尔塔拉河流域共屯田3200亩。民国27年(1938),察哈尔营地区人口12828人,耕地面积6000亩,播种量30225斛,种植的农作物主要由大麦、糜子、燕麦等。1949年,全县耕地面积4.13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3.81万亩。20世纪60年代,大量复转军人、学生、支边青壮年分批来到温泉县参加边疆建设,人口迅速增长,开垦土地,耕地面积随之增加。1964年,耕地面积增加至23.1万亩。1988年以前,温泉县耕地面的呈较快速度增长态势,之后耕地面的趋于但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长,人均耕地面积逐渐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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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村土地流转过程
泉村土地流转由来已久,20世纪90年代农户之间已经开始自发性、小规模的土地流转,流转的对象集中在亲戚朋友之间。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开始于种植食葵这一商品化的农作物,受访农户表示,“外地老板挣的不是我们这几亩地的钱。为什么每年的地价这么高,种植成本这么高,还有这么多人要包地种?我们一亩地挣1000块钱,他们就算一亩地挣500块钱,几千亩地,也能大发一笔。”这种规模化种植让部分泉村农民尝到了土地流转的甜头,推动土地规模化流转成为泉村农业发展的主要趋势。
2018年,外来承包户开始以400元每亩的价格承包3000亩土地用于种植食葵。农户开始向外来承包户流转土地,但仍然持观望态度,主要将自家土地不太肥沃的“三等地”流转出去。2019年外来承包户开始扩大承包面积并提高了承包价格,以700元到750元每亩的价格承包泉村5000亩土地。伴随着外来承包户不断进入,2020年全村开始由村委会组织规模化流转。由村委会发布竞标公告,“价格以种植玉米为标准,如改种食葵,在中标价格基础上每亩涨200元。”外来承包户和本地承包户相互竞争,抬高承包价格。2020年,外来承包户以800元到870元每亩的价格承包泉村3815亩的土地用于种植食葵,本地承包户以810元每亩的价格承包泉村1556亩土地用于种植食葵和玉米。2021年,外来承包户退出土地流转竞标,当地开始鼓励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6328亩的土地流转至H镇最大农业合作社,3995亩土地流转至本村承包户。本村承包户为了与合作社竞争,将承包地价抬升至920元每亩,成为2021年最高价。2022年,泉村13466亩土地全部实现了流转,流转的价格再创新高,最高达到1630元每亩,原本自己耕种的农户最终也选择了流转土地。食葵的高风险、高收益吸引了规模化的土地流转,但也挤压了其他粮食作物的种植。为了保证粮食作物的种植,当地政府向每个村下达10%的小麦种植要求。2022年泉村的竞标公告要求承包的主体要完成规定的小麦种植任务,实际上,出于收益和管理方面的考虑,小农户往往不愿意再划分出一块土地种植小麦,这也进一步推动了规模化的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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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村劳动力流动情况
泉村现有户籍人口1671人,625户。现有常住人口174人;流出人口1310人,流入人口75人。总劳动力人口1373人,外出劳动力人口1021人,劳动力非农转移比例为73.7%。2018年,泉村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开始,虽有少量人口迁入,但以务工为目的的迁入极少。原因在于这一时期泉村的土地承包价格低,劳动力价格也比较低。2020年之后,大规模的土地承包已经正式步入轨道,土地承包价格逐年攀升,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开始挤入劳动力市场,本地劳动力价格攀升,外来的劳动力开始逐渐进入泉村。
由于“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制度实施,泉村未分地人口逐渐进入劳动年龄,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青壮年劳动力走出乡村。2018年开始,泉村实行农业规模化经营,越来越高的土地价格与经营成本让更多的农民放弃自耕,选择流转土地,外出务工,希望能获得“双份收入”,这无疑加速了泉村的“空心化”。然而,他们外流的半径更多在乡镇一级,有82%的外出劳动力选择了在州内流动。妇女外出流动的比例也在不断增高。因为之前丈夫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妻子务农,形成“男工女耕”的性别分工。但如今,规模化种植已经不需要妇女留守自耕,更为重要的是,农民生活的商品化程度不断提高,生活成本也在增加,使外出务工妇女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
推拉论与生存论认为土地流转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民的市民化,是农民权衡收益之后的主动选择。“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为农民进城失败提供了退路。”而潘毅等学者认为个体的迁移是将个人不断走向孤立的个体化过程,而将主体孤立化和个体化,是资本将其个体化的阴谋。通过调查发现,泉村规模化的土地流转实现了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导的农业资本化发展,小农户逐渐脱离了家户生产方式,出现了人口的大量外流。但是,这种外流不同于“将流动看做一种从农村不顾一切的逃离,将流动视为改变自己命运的方式”,而是一种小农户的被迫选择。从流动的半径与流动事由来看,多数的农民并没有完全出走,而是选择就近务工,“被吸纳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链中的小农户,已经高度从属于资本,本质上已经与农业雇工无异”。泉村的农民被卷入到资本化的农业经营体系当中,他们不愿意放弃土地这个重要的生产资料,但又无力承担高昂的种植成本。以季节性农业雇工的方式参与到规模化的经营当中,并以一年一包的方式观望着流转形势,泉村的农民就这样被“旋”进农业生产产业链当中,无法主动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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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规模化转型过程中的社会阶层分化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农村社会的巨大变化。土地流转后,大规模的人口脱离与土地的粘连转移到其他领域,“经济上的分化使得原先均质化、相差无几的农民被划分成不同的社会阶层。”土地流转的两种路径中,“自发的小规模流转塑造了农村社会的中间阶层,分化出中上阶层、中间阶层、中下阶层。庞大的中产阶级是农村社会的中坚力量,而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则会消解这个阶层,给农村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规模化的土地流转催生出面对资本化的农业生产方式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本与部门化的资本下乡导致了农村社会的分化。在地方政府与两种资本的共同作用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发生了突破性的农业资本转型,并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农民的无产化。这种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塑造了“农村中的精英阶层,他们主导着农村社会的话语权。”尤其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伴随着区域经济社会的率先发展,大部分农民从农业领域分离出来到非农领域就业,一部分农民通过在工商领域自主创业率先发展起来,成为富人。“富人阶层的产生对农村其他阶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全方位排斥,容易造成村庄内各社会阶层的对立和冲突。”已有研究显示,土地流转的两种路径都造成了农村社会的分化,这种分化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尤为明显,而中西部农村经济分化不大,社会分层不显著。然而,泉村的调查显示,自发的小规模土地流转后,中间阶层分化比较不明显,有一部分农民外出从事销售、餐饮行业,但并没有发展成为规模化的企业,仍然停留在家庭作坊的阶段,职业上的分化并没有带来明显的经济分化。而大规模的土地流转之后,一部分农民开始与外地老板合作种植食葵,并扩大土地承包面积,这部分农民实现了“一夜暴富”。但并直接呈现出两极分化,富人阶层出现成为超级大户,他们人数占比少,但掌握了大量的资源。中间阶层转变为一般小户、有地小户,他们所占人数较多,成为农村社会阶层中的不确定阶层。无地小户则因为缺乏生产资料,不参与土地流转被逐渐边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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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化中的泉村:空间区隔与心理落差
大规模的土地流转之后重构了农村各社会阶层,但已有的研究成果中的社会阶层划分并不能完全与泉村相互对应。1992年,泉村经历最后一次分地之后,确定了土地的分配,当地人称为“活人不增地,死人不减地”。女儿的外嫁以及已分得土地的人离世使一部分农户拥有超百亩的土地,但这也并没有导致泉村出现明显的经济分化。2018年,泉村开始引入外来资本种植食葵,规模化的土地流转也正式拉开帷幕。泉村一些农民与外地老板合作学习种植食葵,这部分农民大多数是自家拥有较多的土地,为了扩大生产,开始大面积承包周围的耕地。由于种植成本高、风险大,小户大多不敢尝试。“种这个(食葵)风险多大啊,现在地价这么贵,我们种个十几亩地根本没啥意思。也去包地种吧,又怕赔了。我们自己的钱全部搭上也就只能种个五十几亩地,管理也不好管理,配水也不好配。我们要种,就要去贷款,但家里还有两个大学生,一年种赔了,还要还贷款,对我们这些胆小的就挣不上钱,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陈华平 汉族 2022-3-15)通过这几年的积累,泉村逐渐分化出四类农民,超级大户、一般大户、有地小户、无地小户。超级大户不断通过承包土地,扩大生产,已经从农民升级到“老板”。他们与种植合作社竞争土地,并雇佣本地农民管理土地,年收入可达数百万。超级大户成为农村中的富人阶层,这类农民被泉村人成为“开车种地的老板”。一般大户是不愿意放弃耕种,但没有足够的能力扩大生产,只能低价承包土壤不太肥沃、灌溉不便利的“三等地”。这类农民自行负责耕地的管理,有时会雇佣1~2人在农忙季节帮忙收割。由于土地价格的逐年攀升,“三等地”也变得抢手,他们在合作社与超级大户之间周旋。这类农民由原先的中间阶层转变而来,他们中有的人通过扩大生产转变为超级大户,有的人则抵御不了风险成为小农户。有地小农户主要通过亲缘、血缘关系承包外出亲戚的土地。这类农民由于早先承包期限长,以较低的价格承包。但随着土地价格的提升,有些外出家庭觉得早年承包的价格低,自己吃了亏,与有地小农户之间发生了矛盾。这类农民由中下阶层转变而来,他们因无力承担风险,只能不断挤压自己,降低种植成本。第四类是无地小农户,他们大多在分地之后迁入。这类农户自己在泉村没有土地,也无力承担种植成本。他们主要以务工为主,辅之以畜牧业。规模化的土地流转之后,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这类农户的劳动力市场被挤压,他们面临更多的市场竞争。由于没有生产资料参与土地流转,无地小农户在规模化的土地流转过程中被逐渐边缘化。
1.富人在村:经济分化带来的空间区隔
经济上的分化带来的是空间上的区隔。泉村劳动力的外流主要集中在小农户中,大户由于管理土地的需要,农忙季节往往常住在农村,农闲季节则前往城市。而小农户在农忙季节往返于城镇与农村,部分农户成为大户的雇工长期在外。“村里人去的都是开发区,都跑到大老板手底下干活去了呗。好比我今年一年出去给你干,你给我五万六万的,一年里偶尔回来一趟。年轻的夫妻两个人都去干,女的做饭,男的在外面干活,这样一年下来两个人也有六七万块钱挣的,吃住老板全包。”(马秀梅 52岁 回族)这种空间上的区隔体现出另一种“富人在村”,即富人经常出现在村里的重要场合并具有发言权。一方面,当地处于培养新型经营主体的需要,吸纳了富人阶层进入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他们在重要决策中拥有话语权。在竞标中,又规定参与竞标的人员要预先向村委会上交20万元保证金才有资格进入会场,而小农户很难一下拿出全部流动资金参与土地流转的竞标,这也完全区隔了富农与下层农民的空间。另一方面,由于大户只需要负责管理雇工,不需要亲力亲为地管理土地,他们经常在村中活动,并在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通过给村委会捐赠物资,在村中获得了社会声望。
2.情感落差:经济分化带来的心理区隔
经济分化带来的空间上的区隔是显性的,但是真正体现区隔的是心理上的区隔,这种心理上的区隔带来的是情感上的落差。农村中新的社会分层为个体化提供了天然的比较场域,村庄作为熟人社会放大了社会比较,当与村庄中过去经常接触的人进行比较的时候就会产生心理落差,进而拉大社会交往距离。而小农户则更多的是与一般大户相比较,因为一般大户多是农村社会中彼此了解的人,他们在土地流转中从小农户成为一般大户,积累了农业资本,为扩大生产做准备。而一般大户的生产方式、收益已经和小农户出现明显差别,这种区别加深了小农户情感的落差。“现在村里第一层就是大户,承包个几千亩地,其次就是几百亩,然后就是种个几十亩地,自己干。还有没地的,出去给别人看水啊,打工啊。这种划分,心理落差很大的。这些区别太多了,就比如我们自己种这点地都是亲力亲为,累的要死,人家轻轻松松就能搞定,地多了,人家管理不了,都是雇的别人来管理的,老板只需要操心钱的事情,化肥啊、种子啊、水啊,别的他也不操心。人家还清闲的很,到处都可以玩。还有就是人家种多了,可以放在烘干塔里烘,一公斤可以比你多卖2毛钱,你要是种个100亩地,人家就不给你烘,你收割下来就得卖掉,你没办法。人家花钱手笔大的很,出手买什么东西可以几万几万的花,我们哪敢这么花钱?贫富差距拉得很大,这不是一星半点。我们现在已经和他们拉开距离了,见面了也没什么共同话题聊了,人家聊的都是今年包哪里的地,多少价钱,我们插不上话,也说不上什么。”(唐立本 回族 202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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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中的泉村:资源的争夺与下层农民的生存压力
逐年攀升的土地承包价格与规模种植产生的收益,让泉村的农民开始了对资源的竞争。这种竞争主要来自两方面:第一,合作社、超级大户、一般大户、有地小农户在土地、农资、农机等生产资料展开竞争,这种竞争直接导致有地小农户被边缘出局。而在小农户退出之后,合作社、超级大户与一般大户也持续对土地的的竞争,为争得肥沃、灌溉便利的土地,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超级大户与一般大户利用本地人的优势,合力排挤合作社。第二,有地小农户退出农业种植之后,大规模地进入了劳动力市场,在劳动力市场中与无地农户竞争劳动机会。市场则更加青睐任劳任怨、年轻的劳动力,年长的女性劳动力被排斥在劳动力市场之外。
1.生产资料的竞争
由于滴灌的全面实施,泉村农业朝着更具规模化的方向发展,滴灌要求整片土地统一灌溉、统一施肥,这就为土地规模化承包奠定了基础。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部分小农户不愿意放弃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种,因此大户与合作社不得不放弃承包整片土地。“现在都是大户,我就觉得他们把我们挤得没饭吃了,他们如果不和我们竞争的话,土地不会炒的这么高。地价高对承包地的是件好事,但对我们这样的小户就不是件好事了。把地包出去的就觉得很高兴,把地包出去既可以拿承包费,两个人都去打工,挣另外一种收入。像这样的人很多,有的人迫切想把土地包出去,觉得没人包自己的地觉得烦的很,他们有的人还烦我们这种小户,觉得我们从中作梗。比方我们家的地,不愿意发包出去,那一片的土地的人就很烦,本来可以一起发包出去,现在就是我们这样的,就要平摊肥料,如果一整块地给老板种就不存在这样的事情,你想给多少肥料就给多少肥料。”(刘丽霞 2021-8-9)而小农户在实际种植过程中在农资、农机、灌溉上的投入成本比大户高,导致生产成本的增加,进一步推动了小农户土地承包的退出。“我们的客户都是老客户,都是积累起来的,现在都是大户,散户少。大户从我们这里拿,一次拿的多我们可以便宜点,散户、小农户你就拿几袋子、十几袋子还让我们便宜,我们没办法便宜。现在土地流转之后,都是大户,原先是面对好多客户,现在一个村就一个大户,他不在你这里拿,你就没有生意。”(董玲 农资商 2021-8-22)
由于土地承包价格的上涨与种植成本的攀升,2022年泉村实现整村承包,小农户全部退出农业种植。小农户的退出并不代表竞争的消失,反而加大了合作社、超级大户与一般大户对于土地的竞争。合作社由于地方政府的帮扶,在土地竞争上占有优势。但泉村的种植合作社来自外村,合作社并不熟悉本村情况,超级大户与一般大户为了与合作社竞争土地,在土地打标之前就通过村内关系以高出去年几百元的价格提前承包部分土地。这同时也引起超级大户、一般大户与有地小农户之间的矛盾,因为大户给出的价格远远低于竞标价格,小农户觉得自己吃了亏,但又无法以更高的价格承包给合作社。而合作社则以产量优势通过控制下游的售卖来限制大户,使大户不能卖出更高的价格。超级大户与一般大户利用当地人脉的优势,在土地招标之前以高于去年的承包价格私下与小农户签订长时间的承包合同,但新一年的土地招标的价格远远高于私下承包价格。大户不想放弃耕种,也不愿意把转包的土地再次承包给合作社,最终导致合作社放弃承包。
2.劳动力市场的竞争
农地流转之后,有大量剩余劳动力转向了劳动力市场。有地小农户退出种植加入到季节性农业雇工当中,与无地农户在劳动力市场上展开竞争。“年轻的可以打工,上了岁数的话,务农的话自己可以干到60岁,现在出去干活人家不会要50多岁的人,人家肯定要三四十岁的人。这就造成了穷的穷死,富的富死,手里有资金的可以继续包地,手里没资金的,就只能靠土地流转的钱了,出去打工,按天工的有的人还要挑人?”(琴琴 2022-5-15)原先一些无地小农户能够轻松地谋求务工的机会,如今则需要通过降低工资,同意不包含午餐与来回车费等要求获得务工机会,他们不得不通过自我剥削来减少劳动成本。伴随着农业规模化的迅速发展,大量外来劳动力进入本地劳动力市场,凭借其较低的工资、服从管理等优势挤压着本地劳动力。“外地的工人工价便宜,只是相对和我们本地人比,他们就好像没有那个资本来比。因为从外面来的要养家糊口,工价低的时候,再低他们也得干,因为他们要挣生活费,要交房租。咱们本地人就不考虑这个问题了,因为我们都是在这个地方有自己的家,不用掏房钱,是这样子的,主要(花费)在这个上面(租房)。(玲花 工头 2022-8-10)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让雇工失去了话语权,本地雇工通常会利用关系网络提前加入一些打工群,在外地工人还没来的情况下提前预定工作机会。而外地雇工则因为语言交流障碍、对特定工种不熟悉等原因经常以低廉的价格务工。“工人一多,老板就把工价掉下来了,工价也就掉下来,就是你不干别人也会去干,就是人少的时候,找不上人的时候,这个工价自然他就自己往上涨,因为你不涨,本来就缺人,不涨的话你也找不到人。”(玲花 工头 2022-8-10)
在竞争当中,下层农民被迫逐渐被边缘化直至退出竞争,但这并不代表下层农民接受这样的退出,他们会在主体之间寻找机会,利用在村中的熟人关系谋求自身的生存与利益。但是,在这种竞争与比较中,带给下层农民以生存的压力,更多的还有其对自身价值的否定。他们将现状归结为自己不够勇敢、胆怯,认为是自己缺乏冒险精神才会与同村其他人拉开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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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型过程中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
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极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市,促进了我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但是,劳动力的外流造成了农村可用劳动力不足,发展动力不足,使得很多振兴乡村的举措难以落地生根。有学者认为市场经济机制下,影响劳动力流动的最主要因素是利益驱动,认为“只要城镇收入高于农村收入,则必将有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向城市”。而现阶段农村出现的劳动力回流主要是因为一些非经济因素,如照顾老人等。另有学者认为,要不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通过不断扩大土地流转,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回到农村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而剩余的劳动力则进入城镇,这样就可以同时实现市民化与乡村振兴的目标。基于泉村的调查发现,农民并不仅仅是以“经济理性人”的角色出现,小农户仍然有很高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劳动仍然是主要的生计来源。面对农业转型过程中的人口流动与阶层分化,首先需要构建组织化的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在保障小农户主体性与权益的基础上实现小农户与适度规模化的双重发展。其次,大力发展地区优势特色产业,推动服务型农村集体经济,满足农民就地就业的需求。最后,要兼顾农业转型过程中农村经济与社会,再造农村社会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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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组织化的小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以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发展思路在泉村受到限制,保障小农户主体性与权益面临困境。解决这一困境,需要重新思考如何“运用社会各方面力量,使经营规模较小的生产单位,克服自身规模较小的弊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获得大规模生产效益。”不同于偏向市场化的土地流转,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由村社集体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形成规模,再作为“中间人”的角色对接外部农业服务主体,实现农业规模服务的规模化。“以村集体为主导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立足家庭经营,能够发挥集体优势的农业重组方式,有利于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中‘统分结合’的优势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发挥村社的组织协调作用,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形成以小农户为主体的规模化农业服务。首先,建立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市场化导向的土地流转,单纯地以土地租金的形式支付给农民,挫伤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不利于合作组织的发展。而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是“按照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原则,把农民的土地经营承包权转化为股权。农民不仅能从土地流转中获得固定的租金收益,还能够以入股的形式参与到合作组织当中获取土地经营的收益。”其次,建立以政府、村社集体为主导力量,农民为主体的合作制形式的农业服务体系。通过整合细碎土地、协调统一种植品种、进行统一的机械化作业、共同采购农资等实现规模化效益。面对日益分化的农村社会,需要分散经营农户与农业服务规模化农户的自主选择,充分尊重农户的自主选择,允许农户通过民主决策实现不同主体的土地整合,逐步有序的过渡到农业社会化服务当中。最后,构建以村社为主导的小农户组织化。面对土地流转之后“解放”的大量劳动力短时间内难以被城市所消化的当下,发挥供销社的组织化行政动员能力优势,“以社属企业参股的形式整合资源,与农资企业、农产品仓储、加工企业合作,在土地托管中提供农业产业链上、下游的服务,推动基层供销社、村委、农民合作社的共建,提供生产环节的服务,从而实现全产业链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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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服务型农村集体经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集体经济是农民共同致富的根基,是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物质保障。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了,不但可以为农户提供各种服务,还可以发挥调节作用,防止两极分化。”而“农业型集体经济能够实现适度规模与小农经济的共生共赢。”但长期以来,中西部农村的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经营能力不高,很多合作社是基于集体经济经营而成立的不规范的合作社。这种经营性的集体经济强化了集体的统领作用,但却陷入了规模化与小农经营的困境当中。泉村的案例表明,经营性的集体经济对劳动力的有限吸纳,使得很多农户退出农业生产,使集体经济失去活力。面对这种发展困境,中西部农村应该转变发展思路,由经营性的集体经济转向服务型的集体经济。首先,村社集体组织要在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的基础上,加强统筹协调能力。发挥村社集体的组织优势、协调优势促进小农户与市场主体的有效对接。不同于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组织小农户实现经营性集体经济,村社集体组织借助自身优势,利用其组织资源,联合村社组织下的集体成员与市场主体,通过提供各种生产性服务来发展集体经济。其次,集体经济不只是经济组织,而是包括经济、政治、社会在内的综合治理。建立“政社合一”的村社组织,一方面,掌握经济资源与市场对接。另一方面,掌握治理资源和组织资源,协调小农户与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最后,要协调好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对接关系。村社集体组织要以小农户为主导,而不是只掌握在精英手中。以小农户为主导的村社集体能够有效保证对接国家政策和资源,因为“现代农业虽需要高科技、大资本、大企业家来支撑和推动,但在农村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广大农民掌握和使用这些技术,并通过自己的生产实践来发展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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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村庄共同体
传统的农业社会是低流动性与高度同质化的熟人社会,村庄是实现农民主体性的主要场所。“土地作为一种媒介,不仅体现了共时性居住的邻里的共同意志,还体现了祖先与后代之间历时性的共同意志。”泉村的案例表明,农业转型过程中,规模化与小农生产的张力导致了农村社会的急剧分化已经产生了村庄的分裂,人口的外流也导致了村庄的失序。村庄主体的流失与经济边界的打破使传统的村庄社会共同体面临解构,村庄集体凝聚力下降,“农民只能以频繁流动以获取非农收入,使村庄既没有经济能力组织集体活动,也无法吸引农民参加,村庄凝聚力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但是,村庄不会消失,在农业转型之后会“获得社会的、文化的、政治的生命力。”传统村庄共同体解构之后需要再造新的村庄共同体,以弥补农村社会的分裂与分化。首先,新村庄共同体是以地缘、血缘等更紧密的社会关系所组成的,以小农户为主体,能够满足全体农民的需求。共同体成员之间有着共同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成员共同建设道德准则与规范,更好的发挥集体主义精神、合作精神与参与精神,更能够限制恶性竞争,避免因不良竞争带来的问题。其次,新的村庄共同体要有强大的社会公共服务保障体系,让低收入农民不必为了医疗、教育而奔波。“缺乏有效的社会保障和整合机制,个体化的农民会处于孤立无援的原子化状态。”只有回到新的村庄共同体当中才能获得可靠的安全感。根本上需要国家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保护边缘化的农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不吊高胃口、不空头许诺。”加强兜底性、保障性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做好保障性制度建设。建立重点人群、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低收入人群、老弱病残的医疗补助制度,提高村庄共同体成员的归属感与认同感。最后,要重塑村庄道德文化体系,改善农村社会生态。倡导建立以集体主义、合作精神为的村庄道德文化体系,遏制市场对村庄的侵蚀,倡导理性消费,发挥文化的整体性功能,“把个人团结到稳定的社会结构中”,建立新的村庄社会秩序,激发社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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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与讨论
农业规模化转型成为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资本化的经营方式与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使泉村出现大量的人口流动,并出现了经济分化与社会分层。但值得注意的是,泉村的人口流动在动力机制与流动的选择方面表现出地方性特点。资本化的经营方式使农民被迫“旋”入农业产业链当中,小农户被挤压退出农业种植,流动的农民更多的成为了农业雇工。泉村的案例表明,在农业转型过程中,农民的流动不能仅用经济人的“理性选择”来解释,农业经营收入仍然是小农户主要的生计来源。规模化的农业发展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善小农户的权益。实现农业现代化需要关切小农户的利益,土地流转和集中的速度不应过快,不应一味地追求农业规模化,更不能为了农业现代化将没有收入的农民赶出土地。农业经营方式要从经营型转向服务型,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服务领域的经营活动,这不仅能够降低规模化的经营风险,更能够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确保小农户能够获得稳定的收益。
文章来源:《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2期,注释从略。
转自:“学术人与实践者”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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