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新时代推动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高质量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利益相关、需求相向、要素相通、文化相融,融合发展具有客观优势,但在价值诉求,资源配置,动力机制等方面仍存在博弈点或薄弱点。建构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良性生态,一要在理念层面探寻利益结合点和思想共识,二要促进人才、技术、资金、文化等关键要素的有机流动和优化配置,三要遵循互动、合作、协同、融通四阶递进的演进规律,四要在行动领域实现共建共享。推动两者高质量融合发展既要充分发挥政府推动“教育端”和“产业端”有机耦合的主导作用,同时还需高职院校的适应性求变和主动服务,以及民营企业的战略眼光和担当作为。
关键词:高职教育;民营经济;融合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
民营经济是助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再次强调了民营经济在国家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作为与民营经济联系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发展同样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可见,民营经济为区域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贡献显著,职业教育能够有力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实现跨区域优势互补、缓解人才供需矛盾,两者相辅相成。为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高等职业学校要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党的二十大报告也为高职教育指明了“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发展方向。这不仅从顶层设计上阐释了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还点明了两者融合发展的关键路向。
在此背景下,全面推进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2020年12月11日,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助力“活力温台”建设的意见》,浙江温州、台州地区获批国家职业教育高地建设试点。历经两年多探索实践,在创新产教融合机制、激发民营企业活力、释放职校发展潜能等方面取得了不少突破,验证了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高质量融合发展对增强民营经济发展韧性,提升职业教育适应性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提高劳动力素质,助力共同富裕起到的重要作用。当前以“云物大智区”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革命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新动能新机遇,同时也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与多重挑战。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期许之间仍存在结构性错位和层次性差距。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对职业教育,特别是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主题开展深入研究,在进一步丰富新时代两者融合发展理论体系的同时,为高职教育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支撑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提供实践尺度,解决此过程中出现的“应然”与“实然”矛盾。
学界关于职业教育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已历经充分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检验。早在2003年就有研究发现,高等职业教育对日本经济的长期发展功不可没;国内学者也普遍认为企业参与是职业教育成功的关键,区域民营经济直接影响着高职教育的结构与类型、发展趋势和状况;还有学者运用时间序列模型的实证研究发现,高职教育规模是经济增长的格兰杰原因。德国“双元制”就是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成功典范。从微观教育经济学视角,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确实增加了企业成本,但也创造了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从路径层面,要构建高职教育服务区域发展的新型关系,深化办学模式改革。
当然,高职教育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作用与区域经济社会结构相关。有学者指出,高职教育存在显著区域异质性,会拉大地区间经济差距。对此观点也有相关实证依据,如学者基于中国省域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发现,高职教育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呈现出显著的地区差异,东部地区最高,西部地区次之,中部地区最低。这既与东部地区整体经济发展和高职教育水平较高有关,也与东部地区民营经济占GDP比重较大的经济结构地缘相关。也就是说,经济的性质、功能及发展形态会影响到高职教育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为此有必要针对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的关系开展细分研究;然而,当前相关研究总体较少。已有一些探索的观点,如基于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实例分析,提出政、企、校需齐心协力促成民营企业与职业院校资源与利益耦合;基于温州民营经济发展特征以及永嘉学派文化特质,提出以民营经济为依托的特色高职教育发展路径;基于南通样本指出区域民营经济直接影响着高职教育的结构与类型、发展趋势和状况;基于“活力温台”职教高地现状提出“增强办学定位、双师建设、产教融合适应性”的路径等。
综上可知,相较于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关系的研究百花齐放,关于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细分研究并不多,且呈现“重样本与个案研究,轻一般性规律探析;重高职教育对民营经济贡献的单向影响研究,轻双向关系探讨;重一般性现象描述,轻内在要素挖掘和机理探析”等特征。但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并非单向度线性输出,而是天然存在融合的基因禀赋和内生动力。充分认识两者融合发展的优势价值,厘清融合发展的本质机理,洞悉融合发展的方向路径,对于新时代实现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下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先手棋”至关重要。
二、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基本逻辑
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分属不同领域,从利益和诉求视角,两者有机融合发展能够实现互利共赢;从要素和文化视角,两者融合具有较强可行性和必然性。但实践层面两者融合发展亦存在现实困难,面临一定挑战,在自身主动谋变的同时还需要政策等外力的有力支持。
(一)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应然优势
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既具有基因上的禀赋,也得益于滋养其生长的经济社会土壤。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民营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高职教育的有力支持。自1999年高职院校扩招以来,全国累计培养了7000多万高职毕业生;根据麦可思研究院相关报告,毕业生在民营企业就业的比例逐年上升,2021年该比例达近70%。同样,高职教育发展需要民营经济作为强大后盾。全国1400多所高职院校的实习实训、就业创业实践,乃至课堂教学、技术研发等环节无不涌现着民营企业的身影。近年来,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中高职占比的逐年上升以及职业本科教育的蓬勃发展,反映了经济高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职业教育结构的适应性优化。
1. 利益相关。职业教育被认为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现代职业教育具有技术传承、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的跨界属性,其基本功能之一是为社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有研究指出,职业教育发展对提高劳动生产率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还有学者通过构造教育投入的劳动增长型生产函数,计算得出1993—2004年间高职教育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民营经济的重要功能是为社会创造财富价值,尽管与高职教育的直接利益诉求并不同向,但存在显著关联性,均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中的主要利益相关方。在企业价值链中,人力资源管理和技术开发是重要的辅助活动,这就意味着高职院校所输出的技术技能人才以及提供的应用技术服务有力支撑了企业价值链主体活动,促进了企业价值创造。与此同时,民营经济体制多样、紧跟市场、活力十足、善于创新的特征,为高职教育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可以说,缺乏高质量发展的民营经济的有力支撑,就很难办出高水平的高职教育。为此,区域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契合民营经济增长规律,符合民营企业发展利益。
2. 需求相向。除利益导向外,高职教育和民营经济之间的供需结构也存在强耦合性。在高职人才培养体系中,逻辑起点为企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输出点同样指向企业中高端技术技能岗位,形成稳定闭环。就人才培养模式分析,校企双元育人是高职教育的基本特征,在人才培养各阶段、各环节,来自企业的师资、技术、资源、设备等要素均不可或缺。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教育厅官网公布数据,在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中,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多为民营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中,民企占比达62%;而广东、浙江、山东3个省份的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中,民企占比分别高达到约83%、93%和91%。作为经济组织,民营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于高职人才培养,正说明高职院校输出的人才、技术等关键“产品”契合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强需求。智联招聘等网站数据也佐证了民营企业已经成为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的主阵地。此外,民营经济对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不仅呈现数量之大,更体现于结构与质量。一些契合产业转型升级前沿的紧缺专业,如工业机器人技术、大数据应用技术等新设高职专业毕业生,成为民企争相招揽的“香饽饽”。根据浙江省部分高职院校近3年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数据的不完全统计分析,民营企业对高职毕业生的满意度高于其他性质的单位,均一定程度说明了双方强有力的供需关系。
3. 要素相通。在普通高等教育领域,社会生产实践经验经过长期积累、规律总结、逻辑梳理、抽象归纳、模型建构以及系统整合,才能形成可供教学的知识谱系,编入课程标准、教材等教学资料。而面向高职教育的知识点、技能点,只需要通过将企业生产要素通过萃取、加工等程式化方法处理,就能够快速转化为教学资料。例如,将车间生产工艺说明书快速转化为“工作手册式”教材,将企业内训资料加工成为教学案例、微课等教学资源。尤其是民营企业“跟着市场走”“船小好掉头”的特征使之更能及时敏锐地捕捉市场变化,洞悉市场需求和产业前沿,其所掌握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新方法,正是近年来高职教育教学资源开发所孜孜追崇的。企业能工巧匠也是高职院校不可或缺的师资来源。反之,对于民营企业而言,高职院校倡行校企协同育人,打造“真实项目、真实情境、真实载体、真实评价”人才培养模式,所培养的技术技能人才能够大幅缩减用人单位岗前培训投入,快速投入岗位工作,极具实用性;高职院校所开展的生产工艺改进、流程优化、方案设计等方面的应用技术研发成果,也更容易直接转化为企业实际生产力。
4. 文化相融。区域传统文化精神底蕴滋养了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长期发展中又形成了独特的文化积淀。以浙江为例,无论是对“宁波帮”团队精神、温州人“四千”奋斗精神,还是义乌“鸡毛换糖”创业精神等文化现象的祛魅,根源无不在于传统地域文化精神的传承发扬。南宋的永嘉事功学派、明代的王阳明心学、清代的浙东学派,尽管各自主张有所差异,但本质上都主张“功利并举”“义利并重”“工商皆本”“知行合一”的价值观,提倡和崇尚通过辛勤劳动获得物质回报。而职业教育是一种实用性教育,早在20世纪20年代,黄炎培就提出职业教育“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的价值取向和“知行合一”的人文思想,并认为教育要旨中,微观为“为个人谋生之准备”,宏观为“为世界、国家增进生产力之准备”。陶行知主张“职业教育应以生利为主义”,指出职业教育的作用主要是服务社会,发展生产力,促进国家富强。张謇“实业救国、教育救国”主张中也体现了职业教育安身立命的实用主义思想。从中可见,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尽管利益诉求、理论学说和所属领域不同,其文化精神内涵是高度相容的,通过技能提升生产水平,通过劳动创造社会财富,是两者共同的价值主张。
(二)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实践困境
在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协调、和谐、互利发展的同时,也必然局部存在利益博弈、价值冲突、资源错配、文化割裂等困境,这就对构建异质共存、多元协作、兼容并包的协同生态提出了更高要求。
1. 价值诉求不同。高职教育和民营经济整体发展方向的一致性并不能忽略实践中的局部价值冲突,其中三个关键博弈点为价值性、时效性和能动性。第一,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立德树人”是根本,高职教育体系中必然包含理想信念教育、伦理操守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人文素养教育等。同时,高职教育既要注重学生的就业技能,还要考虑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而民营企业由民营资本投资与控制,资本具有逐利性的天然特性,经济效益自然摆在首位。高职院校中诸多与经济效益缺乏直接相关性的职能和业务,如传统文化传承、国际交流合作等,势必难以得到民营企业的支持。第二,高职教育之所以区别于短期的岗前培训,不可回避“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教育基本特征。而民营企业在高职教育领域的资本、人力、物力投入,更期待直接转化为岗位技能,转化为生产效率。据统计,民营资本投资回报周期超过5年的,投资者投资意愿就大幅下降;超过10年则降至不到1%。民营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必然因考虑投资回报周期问题而掣肘。第三,民营企业在生产场域具有很强的主观能动性,只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尊崇契约精神,即可按照市场化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自行使自身权利,有效开展决策。但在高职教育领域,资本结构并无法完全决定决策机制。我国高职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办高职院校董事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职权如何清晰定位仍是难题;在充分把握好“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使命前提下,仍需不断探索如何构建合理的决策机制,以正确处理好“国之大家”与“企之小家”之间的关系。
2. 资源配置不均。合理的资源配置是高效率支撑企业价值链活动以及高质量保障学校育人活动的前提。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中的资源配置均衡性问题涉及内部资源调配和外部资源投入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产教融合体系中,企业资源和学校资源不可避免存在结构性或时序性错配。人才培养流程中企业参与点更多位于中后期,早期专业人才需求调研、职业能力开发等业务主要由学校主导,企业配合即可;公共课教学、专业基础课教学大多由学校教师完成,企业参与较少。到中期课程资源开发、教材开发、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等环节,企业才缓慢 “进场”。到后期岗位实习、就业等环节,企业逐步从“配合”走向“主导”。基于学校视角,人才培养闭环中各节点紧密衔接,但基于企业视角,各环节仍存在“各自为政”现象。从时间维度看,民营企业人才需求在产业数字化背景和市场环境下瞬息万变,按照学生入学时的产业需求编制培养方案打造的“成品”——毕业生可能难以直接适应新的岗位需求,培养方案的相对稳定性与市场的多变性淤积成滞后性的症结。另一方面,就政府等外部力量的资源投入情况分析,民营经济参与办学的高职院校往往得到偏待。例如全国共有300多所民办高职院校,无一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院校名单。
3. 动力机制不畅。民营经济投入高职教育存在经济效益层面的回报率不足或时效性不强的普遍现状,内因根源于民营企业在高职教育投资领域的洞察力建设缺失,以及外部动力向内生动力转化的机制不完善。首先,面向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市场环境、产业环境和技术环境,大多数民营企业要投入大量精力确保生存性问题,保证资金链衔接,提升盈利能力。透过德国“双元制”发现,企业只有自身经营状态良好,才有积极性参与职业教育。而投资职业教育所产生的隐性效益和社会效益难以快速转化为经济效益,故自然缺乏相应动力。其次,即使民营企业盈利业绩良好,没有生存压力,也需要其有独特洞察力,能够充分探视到投入高职教育对企业社会形象和品牌建设的积极影响;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当前需求与后续发展需求预期合理选择投资办学项目或校企合作对象,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投资适宜的“潜力股”。这对于广大中小微民营企业而言无疑是一道难题。再次,尽管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表现出意愿强、诚意高、主动性足,但与民营企业一样呈现出“功利性阶段化合作需求”。正如一些民营企业被邀请为职校学生讲课或参与教研活动时百般推辞,而需要人才招聘时热情主动,不少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在平时主动联系和服务企业的意识不足,但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徒制试点、校企双元教材开放、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等项目申报或评估考核时“临时抱佛脚”,此类合作自然缺乏真诚与互信。最后,有研究表明,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调节效应十分显著,能够有效促使利益格局的优化调整。而现实中,法律法规和政策顶层设计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民企办学积极性;且地方关于促进产教融合的政策,执行困难多,阻挠大,政策落实困难,政策红利难以切实惠及广大民营企业。
(三)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内在机理
《辞海》对“融合”一词的解释为“融化汇合,合成一体”。顾名思义,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的融合就涉及了三个层面的内涵:第一,高职教育和民营经济原本具有相互独立性,此独立性可通过组织形态、空间场域、性质类别等维度区分界定;第二,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的融合过程包含两种状态和两个过程,即初始态为分离态、终结态为一体态,先后历经融化和汇合两个过程;第三,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具有“合成一体”的应然基因,但在汇合之前需要首先历经融化的过程,也就是说,融合发展的前提是高职教育和民营经济各自的主动性、适应性寻变。
1. 理念逻辑:求同存异、互利共赢。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分属两个行业领域,两者的价值取向、目标、功能、性质均存在异质性。两者融合并非意味着失去各自本真,而是在一定的物理或逻辑空间中保持自身的独立性。民营企业承接育人任务不影响企业基本的生产经营秩序,同样来自民营企业的元素进入高职院校也不能扰乱正常的教育教学规律,这是两者融合发展的基本底线。在此基础上,双方尽量立足对方视角,充分考虑对方的诉求,探寻共同的价值诉求点和利益结合点,建立融合发展的基本共识。
2. 要素逻辑:内外流通、显隐结合。在高职教育和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逻辑场域内,高职教育和民营经济互为供给侧和需求侧,人才、技术、资金、资源、知识、设备设施等内部显性要素在两者之间有效流动、耦合与转化,而文化作为内部隐性要素,其交融共生对显性要素流动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催化作用,加速形成经济和教育两个层面的价值增益。与此同时,作为外部要素,政府政策的引导、监管以及市场机制的调节与配置对融合体系中的生态平衡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3. 演进逻辑:互动、合作、协同、融通。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的融合并非一蹴而就,而需历经动态演进、螺旋上升的周期性过程。就高职院校和民营企业而言,首先是双方基于一定场域的互动,如人才市场、行业沙龙等。其次是在互动中找到利益共同点和供需互补点,建立合作关系。再是历经多轮合作、磨合、调整和优化,不断减少分歧摩擦,达到“1+1>2”的效果,实现双方协同发展,如高职院校基于民营企业需求动态调整教学计划,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充分考虑学校人才培养周期等。最高层次是两者融通,即双方形成自然默契,共筑和谐生态。
4. 行动逻辑:组织共构、团队共建、资源共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具体行动领域,组织共构是融合发展的“指挥中心”,是协同治理的关键,承担着融合生态中各主体、各业务的设计、协调、监督和管理职能,如产业学院的理事会,民办高职院校的董事会、监事会、校长办公会等。团队共建是融合发展的主导,如建立混编式教学团队、科研团队、管理团队,共同承担各项合作事宜。资源共用是融合发展的基本支撑,如学校科研成果的生产性转化,企业生产标准的教学性转化等。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是一组对立而统一的机制,是实现高质量融合发展所需遵循的根本准则。
三、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可为路向
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既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本质需求,也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件,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融合发展的关键是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促进“教育端”和“产业端”的有机耦合。同时还需学校的适应性求变和主动服务,以及企业的战略眼光和担当作为。
(一)政府层面
政府发挥着重要的“指挥棒”作用,除了中央在推动产教融合方面的顶层设计外,更需要地方政府立足区域特征,以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和切实可行的方案举措做好推进落实。
1. 在统筹协调上,增强顶层设计能力。一是把好战略方向。做好促进高职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的谋篇布局,科学编制战略规划;统筹发改、工信、教育、人社、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从组织层面建立健全跨部联动与协调推进机制。二是做好监督落实。根据编制的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项目、目标、进程、责任、绩效,强化过程监督。三是定好责权尺度。赋予高职院校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人事薪酬、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等方面更充分的自主权,如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参与举办高职教育负面清单制度。
2. 在政策制定上,强化激励导向作用。激励学校方面,着重加强要素保障,支持高职院校借助民营企业不断提升办学实力、做大做强;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同时引导高职院校将产教融合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地方的有力抓手。激励企业方面,探索通过政策性补贴、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租金及教育费附加减免等多种组合手段,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举办高职教育,明确和保护民营企业在投资高职教育方面的合法经济回报。
3. 在规划布局上,重构高职教育办学场域。一是将高职院校建在产业园集聚区、开发区,推进“临园建校”“临企建校”,贴近实体产业办学。二是加强中小城市的高职院校建设与发展投入,特别是立足县域优势产业办学,推动高职院校到县域举办分校区或特色学院。三是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着力构筑“中高行企”一体化的产业学院组织协同生态,探索在产业集聚区打造“一地一品一产业学院”。四是加强先试先行,树立地域标杆,及时总结形成可以复制推广、具有可操作性的成功经验。
(二)学校层面
高职院校要明确办学定位,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推进教育链、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有机衔接,持续提升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能力。
1. 优化专业群布局。统筹专业群布局,健全专业群组建、发展、预警、调整以及退出的标准、规范和流程等制度体系。围绕区域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建新、汰旧、扶强”多措并举,优化专业(群)设置。以“适应需求能力、动态调整能力、服务贡献能力”三大能力为导向,建立专业(群)诊断改进机制,着重强调外部评价、客观评价、企业评价。
2. 协同推进内涵建设。一建“练武场”。探索校企设备产权、场地使用权等方面的制度突破,校企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打造生产性教学环境,满足学校学生实训实习、企业员工技能培训需要。二建“旋转门”。鼓励教师企业实践,服务企业技术革新和管理创新,保护和支持教师企业服务的合理取酬;鼓励企业能工巧匠从师,增强兼职教师认同感,探索企业员工在校工作业绩纳入企业绩效。三建“加工厂”。校企共建结构化教学团队,充分利用企业工艺标准、操作指南等最新素材,开发教学标准、在线课程、“工作手册式”教材、微课等教学资源。
3. 创新办学评价机制。构建客观、多元、开放、协同、动态的办学评价机制。围绕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专业、课程、教师、学生、课堂”等关键要素,科学制定评价标准。提倡主体多元,评价团队除了校内领导、专家、督导及校外同行外,还要囊括企业、行业、校友、社会学者等;强化数字支撑,以“数字大脑”提升数据采集、过程监管、动态分析和决策支持能力,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注重结果运用,融通产业大数据和职教大数据,将评价结果与部门评优评先、专业招生计划、职工绩效考核、学生奖助学金等挂钩。
(三)企业层面
民营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前置化和系统化是推进两者高质量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从投资收益视角,考量民企的战略智慧;从社会责任维度,折射民企的责任担当。
1. 积极参与举办高职教育。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可参与举办高职院校,发挥自身规模、品牌、技术等优势,通过举办特色高职院校,培养企业发展亟需的实用型人才。中小民营企业可积极参与共建产业学院,发挥自身在某一领域的优势,与高职院校二级学院、专业(群)联合共建以特定专业类人才为核心的特色产业学院。组建理事会等领导机构,共同参与产业学院治理;选派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员到产业学院任职,深入推进“双元”育人。
2. 明确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定位。产教融合型企业能够深度参与校企合作,在高职院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增强人才吸引力和竞争力,形成较强带动引领示范效应。定位为产教融合型企业,并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民营企业战略发展的一项重要抉择。民营企业通过参与或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产教融合联盟,承担现代学徒制或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任务,共建特色产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以及技术研发创新平台,承担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任务,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教学资源开发,承担教学(含实训实习指导)任务等系列举措,增强民营企业参与高职教育能力,从而不断深化民营经济与高职教育融合发展。
【余闯,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教授;施星君,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杨晓珍,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副研究员;吕信恩,温州市教育局高教处处长、助理研究员;毛海舟,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23年第4期
转自:“中国高教研究”微信公众号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