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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一先 张万朋|加权赋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制度中“专家推荐信”项目的困境纾解

2023/5/10 11:04:29  阅读:235 发布者:

摘 要:“专家推荐信”是当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制度下重要的组成部分。基于“申请-考核”招生制度的溯源分析,结合“专家推荐信”项目在我国目前的实践状况以及对Z省、L省、J省和S市的10所大学部分专业的导师和在读的博士研究生的访谈调查发现,“专家推荐信”在项目形式、项目作用、项目评价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因此针对“专家推荐信”项目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以“加权赋责”为改革导向的,以提高对“专家推荐信”项目重视程度、完善和规范“专家推荐信”项目形式和内容、优化“专家推荐信”项目评价标准为现实方案的困境纾解策略。

关键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专家推荐信;加权赋责

近年来,我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逐步增加,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与选拔,同时使得研究生教育焕发生机与活力,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在2013年发布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指出,“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核’机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查。”自此,国内大部分具有博士研究生招考资格的高校秉承科学、公平、规范、高效等原则,将博士研究生的考核方式从过去的“单一考试”制度逐渐转变为“申请-考核”制度。申请材料除包括考生的学历信息和学术成果外,“专家推荐信”也作为必要条件要求考生提供。然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制度中为什么要提供“专家推荐信”?它究竟能发挥怎样的作用?是否真能增加考生被录取的机会?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待研究论证。

本研究通过回顾西方国家不同阶段的博士研究生制度背景与教育环境,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制度进行溯源分析,深刻分析与诠释我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面临的现实困境,并提出以“加权赋责”为改革导向的专家推荐信困境纾解策略。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的溯源分析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诞生于英、美等国家。从西方国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个考核项目的要求中可以发现,美国、加拿大对专家推荐信的重视程度较高,同时专家推荐信也在整个考核项目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进一步梳理其演进逻辑及阶段性特征发现,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的形成与西方社会的政治文化背景有着高度的制度契合性,经历了早期的制度雏形、中期的制度塑型和后期的制度同型。

首先是制度雏形阶段。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源自12世纪西欧兴起的一批大学,这批大学以一种“原始”的教师与学生进行角色定位的方式呈现,包括选拔考试等在内的许多学校日常事务都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制度标准,学生的道德品质成为其迈入大学门槛的唯一评判标准。除此之外,学校对学生的准入考核标准并无其他实质性要求,而对学生道德品质的判定则主要通过教师或其他教学人员的介绍或推荐。因此,吕埃格(Walter Ruegg)等指出,中世纪大学的主要教育教学模式是以一名教师为主体、多名学生围绕其形成的学校集合体,这一办学模式使得学生的推荐权与评价权从一开始就被赋予教师,教师的主观评价成为学生入学、转学、升学的关键性因素,甚至是决定性因素。其次是制度塑型阶段。德国柏林大学作为现代大学的代表之一,于1890年第一次授予哲学院毕业生学位,这标志着现代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开启。此时的“申请-考核”制度已经完成了从无意识的组织模式到既定制度安排的转变,侧面推动了“申请-考核”制度的稳步推进。与此同时,1819世纪法国与德国政府重视人力资本对经济和教育的作用,以此为代表的“教育筛选”机制使教育水平、职业层级和社会关系建立起了紧密的呼应关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机制也因此更加侧重对学生能力及出身的考查,教师及雇主的“书面推荐”在考核过程中的作用逐渐增加。最后是制度同型阶段。19501969年,新自由主义导致西方社会的市场经济成为影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因素。考生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权力,从高校教师手中落到一些政治家、管理者甚至是法院手中,科研能力在招生考试中的占比逐渐减少。同时,该现象也从侧面推动了高等教育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兴起,如美国最早在招生考试领域建立了“标准化的学术性向测验系统”。20世纪70年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正式成为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招考形式。

二、“专家推荐信”在我国的现状

通过梳理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项目在我国的相关研究和实践情况发现,“专家推荐信”在较大程度上流于形式,很难成为评判考生真实科研水平和能力的重要依据。

(一)有关“专家推荐信”作用的相关研究

我国自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度以来,借鉴西方国家对该制度的具体要求,将“专家推荐信”作为博士研究生入学的必备要素。周文辉等对我国实行“申请-考核”制的招生院校进行梳理发现,截至2019年,从我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实施比例上看,共有120所高校采取“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办法,占全部“双一流”建设高校的85.71%。其中通过查找并分析120所采取“申请-考核”招生制度高校的招生简章后发现,包括所有学科门类在内,要求提供“专家推荐信”的高校比例为百分之百。但在具体的材料审核阶段,高校往往忽视“专家推荐信”这一人人具备的考核要素,而是更加注重考生的毕业院校及个人学术科研能力。例如,陈聪等对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4所高校的博士生及博士生导师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大部分导师认为专家推荐信这一考核内容是整个考核系统的必要条件,但认为其内容与形式的实质并不十分重要。

判断一个考生是否适合攻读博士学位,导师的关注点多集中在硕士学位论文质量、面试表现,以及本科和硕士阶段发表论文的数量与质量三个方面。有研究发现,绝大多数博士生在提交报考材料时,关注点更多地集中于撰写研究计划书,对专家推荐信则持有一种相对忽视的态度。周光礼等在博士生导师对面试重视程度的调查中指出,64.8%的博士生导师对考试面试成绩的重视程度远高于考生提交材料的量化分数,因为通过考生在申请阶段提交的一系列材料并不能直观准确地判断该考生是否真正具备继续深造所需的能力与学术水平,专家推荐信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则更是微乎其微。牛梦虎等发现,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制度背景下,导师最注重考生已有研究成果、面试表现和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质量,其次是考生背景条件、研究计划书的可行性及外语能力,对专家推荐信、在学期间课程成绩、笔试成绩和工作经历等相对重视度较轻。

(二)有关“专家推荐信”表征的现状调查

采用扎根理论,以“专家推荐信”项目的形式、作用、评价为维度拟定访谈提纲和研究框架,访谈主题为“专家推荐信在3个维度的实践情况及遇到的问题”。本研究对Z省、L省、J省和S市的10所大学的博士生导师和在读博士生进行访谈,其中综合类院校6所,师范类院校4所;博士生导师12人,在读博士生24人,共36人;学科分布以教育学、管理学为主。运用NVivo 12软件进行资料处理,通过逐级编码最终获得“专家推荐信”项目改革面临的8种困境。通过对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炼得出形式、作用和评价3个维度的“专家推荐信”项目实践困境的根源。(见表1

《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要求研究生招考工作要“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查”“对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的选拔程序”“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调查数据显示,被访谈的博士生导师均认为当前采取的专家组审核方式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可以综合考量每位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质情况,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平。从对访谈资料的进一步分析发现,所调查的10所大学中63%的招考单位对具有特殊才能的考生进行了差异性考核。但“专家推荐信”项目在形式、内容、评价3个维度均面临一定程度的困境。

通过编码分析发现,“专家推荐信”项目面临的困境表现出明显的制度“嵌入性”特征。可以概括为项目执行过程与其所嵌入环境的矛盾,该矛盾在评价主体维度表现为“高校招生考试单位专家推荐信的形式缺乏明确要求”“专家推荐信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多流于形式”以及“现有的对专家推荐信的赋分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

综上所述,尽管“专家推荐信”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机制中不可或缺,但西方国家与我国对专家推荐信的重视程度仍有差异。西方国家将其视为博士准入门槛的重要评判标准之一,而我国往往更注重直观的学术成果,忽视专家推荐信的作用。同时,西方国家与我国“专家推荐信”项目仍有许多共同之处:从推荐人的资质来看,招生院校均要求推荐信的有关内容必须由所报考学科相关领域内的专家提供,为确保对考生的一系列评价具有真实性和公信力,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在生活和学习中要与考生有真正意义上的交流;从专家推荐信的形式与内容来看,对考生整体评价不应仅仅以叙述性语言为主,同时还应加入量表式的评价方式,以便更直观、清晰地展现考生情况。

(三)“专家推荐信”面临的困境

我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兴起的阶段较晚、实施时间较短、部分考核内容的实质及其发挥的作用尚不明确。深入分析我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现状发现,“专家推荐信”项目贯穿于我国社会和教育发展以及整个考核过程中,但都存在着适配性问题,解决该问题既是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实践走向有效、合理、公平的目标指向,又是博士研究生招考项目完善、创新、升级发展的意义所在。

1. “专家推荐信”的形式与内容缺乏明确要求。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普及化阶段。随着高校招生人数的不断上升,科研机构和人员数量的增多、体量的扩大,客观上需要对博士研究生招考要求的多元化、精准化作出进一步规定。可以说,如何有效提升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中考核项目的形式是我国现阶段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及博士研究生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专家推荐信”项目作为博士研究生招考中的必须项,其内容与形式还缺乏明确要求。

通过调查已经公开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可以发现,无论是学科门类还是招生专业,“专家推荐信”均是考核中必须提供的项目,但仅有极少数招生简章对其内容和形式作出明确要求,大部分招生单位是将专家推荐信的“模板”放在招生简章的附件中,统一规范样式与字数,却忽视对内容的要求,其本质是对专家推荐信的实质认识不清。这导致多数专家将“专家推荐信”理解为对考生学术能力的详尽说明,因此通篇内容都在描述考生的学业成绩如何优秀、发表的相关文章如何出众、参与的科研项目如何高精等;还有些专家将“专家推荐信”以一种“考生材料目录”的形式呈现,即仅对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做了归纳整理与综述,丝毫没有涉及考生在提交的材料中无法直观体现的能力,如性格特质、道德品质、气质类型等。

上述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相比于“单一考试”的优势。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初衷是为了综合考查考生的整体能力,而不仅仅是根据分数与成果判定考生能否攻读博士学位。在国家大力推进教育事业各项工作破“五唯”的背景下,博士研究生的招考制度也亟须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因此,专家推荐信作为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核项目之一,无疑应更加明确地规定其内容与形式。

2. “专家推荐信”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多流于形式。在西方国家,专家推荐信往往是博士研究生招考过程中的首要考查项目,甚至大多数院校中的专家推荐信具有一票否决权。在我国,尽管招考单位在招生要求中提出“专家推荐信”要求,但考生是否录取并不受专家推荐信影响,如牛梦虎等对众多特色专业和优秀学科所在院校的教授与教师进行分层整群抽样分析后发现,与专家推荐信相关的3项内容(推荐专家的熟悉度、推荐专家的知名度、专家推荐信内容)得分最低。这一结果也说明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中“专家推荐信”项目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专家推荐信作为学术界选拔人才,特别是博士研究生招考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依据,尽管其有效性和可信度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的证明,但在西方国家的博士研究生考核项目中依然占据主要地位。例如在美国各学科的博士生招考录取中,专家推荐信一度成为首要考核因素,具有优先地位和重要的评判价值。有学者还针对专家推荐信内容如何影响导师决定这一过程的效用问题进行诠释,如Young调查分析教育领导学科在招考阶段提供的考试材料后发现,研究能力和工作习惯是考生能否被导师“感兴趣”、最终能否进入面试和录取环节的关键因素,甚至是决定因素,其余因素影响甚微。总之,在考查考生个人能力与品德方面,“专家推荐信”对导师作出录取决定的参考价值远远高于其他考核项目。

此外,大多数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中“专家推荐信”项目对推荐专家的职称和所从事的领域均有明确的限制与规定,但部分高校还面临学科领域专家缺失的情况,由此导致考生为满足申请材料要求而被迫选择陌生专家。这也使得专家推荐信存在内容空洞、笼统、失真等问题,最终导致专家推荐信流于形式且无法作为有效的审核依据,甚至还降低了招考单位的材料审核效率。

3. 对专家推荐信的赋分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通过分析我国已经公开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可以发现,“专家推荐信”项目在整个“申请-考核”制背景下所占分值并没有明确规定,但科研成果、学术经历、获奖情况,甚至毕业论文的写作情况等都被赋予了一定比例的分值。博士研究生群体在一定程度上是“优质且稀缺”的资源,这就决定了其分配过程通常是以高效率的工具性内容为优先,对于考生的品德、诚信、思想等无法量化的精神世界的关注较少。在现有的学业评价中,传统的评价方式依然占主流地位。如评价多为主观性评价且缺乏科学性,过程性评价缺乏实证与数据意识,评价过程不透明、不严谨,评价结果缺乏公信力等现象依旧存在。因此,“专家推荐信”考核项目应在考生的最终成绩中占有一定的分值,“专家推荐信”考核项目的赋分也应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

“专家推荐信”项目之所以无法设置统一的评价标准,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招生院校不同,具体学科和专业的要求也不同,其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特点使得“专家推荐信”难以设置统一评价标准;二是“专家推荐信”内容的客观性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这也是由专家推荐信目前流于形式的现象而导致的。推荐专家也会因为专家推荐信的赋分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甚至不作为分数体现到考生最后的录取结果中而忽视其真正的作用。对比招生院校目前公开提供的专家推荐信模板可以发现,存在一种以“量表”作为评价标准的形式,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专家推荐信的内容,使专家推荐信在审核过程中更加清晰且便于审核,但量表所评价的维度是否科学、是否全面详尽地概括了考生的综合能力却不明确。

三、加权赋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下“专家推荐信”的困境纾解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专家推荐信”项目已经适应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应予以保留;但我国现有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中“专家推荐信”项目的实施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从其本质出发寻找解决对策。

(一)理论支持:制度主义理论视角下的“路径依赖”博弈

学界制度变迁理论的讨论,在制度经济学中有一种机械的观点,该观点认为制度变迁是替代、转换与交易的过程,它是指一种效率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过程。

在制度变迁的具体过程中,初始条件决定了其朝什么方向发展,人只要进入某一种路径,就会对其产生依赖性,无论该路径是好是坏。而一旦进入了既定的路径中,制度本身的变化可能使得其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相反,也有可能沿着错误的路线持续下滑,甚至最终导致停滞。而如果进入到了锁定的路径状态,再想改变则十分困难。因此,制度变迁深受路径依赖的影响与制约。制度变迁理论对本研究的意义在于,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形成与演变存在着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回顾整个招生考试制度的历史演变可以发现: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形成主要依附于“科举考试制度模式”,试卷分数成为代表学生能力的唯一标准,形成“一考一分定终生”的既定模式。而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演变(从“单一考试”制度逐渐转变为“申请-考核”制度)则主要依赖于西方国家的“申请-考核”制度模式的改革变迁,重视学生的综合能力,关注学生的发展性评价。

(二)观念支持:提高对“专家推荐信”的重视程度

我国当下实行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不仅适应新时代人才选拔和培养需要,而且是对招生考试方式的一种改革。“专家推荐信”作为“申请-考核”制度中一个重要的考核项目,应予以高度重视。在教育领域,人的全面发展是指学生的生理素质、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均得到发展和完善;同时,对学生的评价也应更加完善和科学。“专家推荐信”作为一种对学生过往行为表现进行全面评价的考核项目,能够满足上述发展要求。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21年印发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指出,在人才培养评价方面要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考查标准,以人才培养过程、结果及影响为评价对象,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专家推荐信”项目打破以“科研”“论文”“奖项”等成果为考核主要依据的做法,更加关注考生的思想品德、性格爱好、实践能力等在成果中无法展现的方面,进而能更加真实全面地了解考生,也能更加准确地判断考生是否具备一定的继续探索深造的综合能力。

(三)行动支持:完善和规范“专家推荐信”项目的形式和内容

在形式上,“专家推荐信”项目的具体内容可采用量表评分与考生详细内容描述两部分相结合的方式。量表不仅可以清晰直观地反映考生的综合素质水平,还可以在构建考试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更加科学地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测算。描述内容应避免仅仅评价考生的科研能力,应从考生的思想品德、合作精神、创新能力、钻研精神、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评价。此外,在内容上还应完善专家推荐信的必填内容,确保必填内容具有一定的逻辑关联,也可尝试在专家推荐信中巧妙合理地设置客观选择题,这样既可以降低专家推荐信的撰写难度,又能进一步增加推荐内容的客观性。

推荐专家应结合考生的背景材料对其科研能力作定性(优、良、一般)和定量(科研成果、专利、论著、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及综述等)评价。此外,还应进一步完善“专家推荐信”与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考核项目在后续面试中的互补作用,重视“专家推荐信”中关于考生性格、态度和个人品质等方面的参考价值。与此同时,在某些技术类、应用类学科的招生中,应适当增加“专家推荐信”的权重。此外,适当降低推荐专家的职称要求,避免对考生较为熟悉的推荐专家因自身的职称或级别等问题而无法对考生进行推荐与评价。

(四)评价支持:优化“专家推荐信”项目的评价标准

部分学者认为,“专家推荐信”项目之所以缺乏相关的评价标准,是因为其自身存在客观性问题。由于推荐专家的主观评判而产生的专家推荐信的可信度问题,不仅关乎评价标准是否能建立,还是“专家推荐信”项目一直无法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中得到重视的一个重要原因。针对该问题,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 ETS)研究生入学考试委员会推出“个人潜力指数”标准化推荐信系统(Person Potential Index, ETS PPI),该系统通过建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不同国家、学校及推荐专家的反馈、评价、校正等功能系统,利用信息化优势较好地解决了专家推荐信的可信度和客观性问题。同时,可在原来的基础上,添加匿名、双向、加权等方式,或者对打分人进行以往所有打分记录的评估,尽可能地避免“盲目打高分”的现象。此外,还应加强推荐专家的诚信责任,如通过建立专家胜任标准及评价体系,从推荐专家的政治素养、师德风范、指导经验等方面进行评价,结合现有的考试评价指标初拟方法,“专家推荐信”项目的评价标准可采取专家会议的方式进行。首先,设定“专家推荐信”项目评价标准的讨论议题,并邀请专家围绕该议题展开讨论,从而拟定较为理想的“专家推荐信”项目评价指标。其次,运用AHP层次分析法构建“专家推荐信”项目的判断矩阵,利用数值大小详细表述分析项的相对重要性,数值越大权重越高该项标准越重要。最后,得出“专家推荐信”项目评价指标中各个分析项的重要程度。

总之,在我国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的大背景下,“专家推荐信”应作为该制度中非学业能力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的重要项目,客观清晰地描述考生的过往表现、个性、特长及品质等,进而全方位多角度地评价考生,保证招考工作更加高效合理。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首要环节是招生准入门槛,而博士研究生招考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则是生源质量的直观体现;因此,设计科学且有效的“专家推荐信”评价指标,不仅能发挥该项目在整个招考过程中的作用,还能使其推荐内容更加清晰化,也能更加直观清晰地反映考生的整体情况。

【马一先,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张万朋,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23年第4

转自:“中国高教研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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