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传媒观察杂志 ,作者袁光锋
《公民的激情》
[美]莎伦·R·克劳斯 著
编者按
新闻传播学界已有大量成果探究数字媒介与情感、情感与公共舆论等问题,推进了对情感问题的理解,但这些成果多是在经验研究的层面展开的,如何对传播中的情感现象进行价值判断,则需要我们从政治哲学的规范理论中寻找标准。
在本期“灯下漫卷”中,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江苏紫金传媒智库研究员袁光锋对克劳斯的《公民的激情》一书进行评述,认为该书探讨道德情感在个体判断、集体商议、法律等方面的意义,有助于理解当代中国社会的情感文化、群体隔阂、社交媒介上的公共讨论等许多问题,可以为反思上述现象提供思想资源。
公共传播空间为何需要情感
——读克劳斯《公民的激情》
我们这个时代的公共生活变得更加“情感化”:焦虑渗透到公共空间的各个角落,影响着人们的感受和行动;“羡慕嫉妒恨”成为网络流行词语,表达了人们对财富分配等议题的态度;怀旧弥漫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反映了对“当下”的价值判断……以及,对难民的同情影响了相关政策的制定;“情感极化”的现象在网络舆论中时常发生;仇恨影响着国家之间的关系……这些情感现象与数字媒介似乎脱离不了关系。
数字媒介导致了情感文化的剧烈变迁,塑造了公共传播的新形态。帕帕克瑞斯(Zizi Papacharissi)曾提出“情感公众”(affective publics)的概念,来解释数字媒介的公共后果。新闻传播学界已有大量成果探究数字媒介与情感、情感与公共舆论等问题,推进了我们对情感问题的理解,但这些成果多是在经验研究的层面展开的,如何对公共传播中的情感现象进行价值判断,则需要我们从政治哲学的规范理论中寻找标准。
本文分享的《公民的激情》是一本政治哲学著作,该书探讨道德情感在个体判断、集体商议、法律等方面的意义,可以为我们反思上述现象提供思想资源,有助于理解当代中国社会的情感文化、群体隔阂、社交媒介上的公共讨论等许多问题。本文先把这本书放在“情感转向”的脉络中进行定位,然后梳理它的论证逻辑,最后讨论其对于我们理解数字媒介时代传播现象的启发。
一、漫长的革命:
人文社科研究的“情感转向”
情感具有重要的价值,但在政治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等许多学科的研究中,它却往往被忽视,甚至被贴上负面的标签。学者们更关注理性在公共商议、公共生活中的作用。这种对情感的偏见有漫长的历史,总体来看,这主要与学界对情感的两个误读有关。
第一,情感常被认为是非理性的。人们常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当局者”的意思就是有情感介入,“旁观者”则是没有掺杂情感。情感介入被认为会损害判断的准确性。反之,不掺杂情感的旁观者的判断才可能是理性的。新闻的职业规范要求某种程度上也是这种认知的产物,它要求记者把情感排除在新闻生产过程之外。
第二,情感被认为是个体的、主观的,甚至是身体或生理的反应。研究者担忧个体的主观情感不能建立起普遍的道德原则,只有理性才可以发挥这种功能。我们常说“以理服人”,理性逻辑被认为具有普遍性,可以帮助达成共识。
长期以来,这两个对情感的误解影响了人们对公共生活、公共传播等议题的探讨,阻碍了对公共生活形态的丰富想象。幸运的是,自上世纪中期以来,心理学、脑科学、政治哲学、人类学等领域的研究进展推动了人们对情感理解的转变,形成了人文社科领域“情感转向”的研究潮流。
这股潮流被杜克大学情感史学家雷迪(W. Reddy)概括为情感研究的三场革命。
第一场革命是心理学、脑科学用实验技术探讨情感与认知的关系,这以著名的神经科学家达马西奥的研究为代表。他的《笛卡尔的错误》一书探讨了大脑中的情感区域对认知、决策的影响。情感被认为是健全理性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没有情感,人们难以形成良好的决策。情感也不能被等同于非理性的反应,相反,许多情感都有着深刻的认知基础,是源于人们对世界的价值判断。例如,愤怒与人们关于公平、正义、尊严的认知有关,怀旧关乎人们对“过去”的意义认知,痛苦源于对失去之物的价值判断。这一场革命影响深远,改变了人们看待情感的眼光。
第二场革命是情感人类学研究对情感的文化维度的关注。情感不仅是身体的、生理的,还与社会文化密切相关。情感人类学偏重于以社会文化建构论为主要框架,关注特定文化中的情感体验、情感互动和情感规则。
第三场革命是情感的历史性推动了情感史研究领域的形成,这一领域主要关注特定历史时期的情感规范、感受、情感表达等问题,成果丰富,话题有趣。
这三场革命改变了人们对情感的理解。在它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研究成果开始反思公共商议、公共领域研究的理性主义传统。这一传统在当代思想界的代表人物是罗尔斯与哈贝马斯。两者都把理性的价值放在公共商议的首要位置。罗尔斯(John Rawls)与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受到西方启蒙理性主义传统的影响。但影响深远的启蒙运动,除了启蒙理性主义之外,还有情感主义的路径——以休谟为代表。
休谟关注人的同情(共情)能力在社会秩序中的作用。启蒙情感主义近年来得到不少学者的关注,部分相关著作也被翻译成中文,如哈佛大学弗雷泽(Michael L. Frazer)的《同情的启蒙》、布朗大学克劳斯(Sharon R. Krause)的《公民的激情》,都是回到休谟情感主义的传统,发掘道德情感与人类的同情能力在公共商议中的作用。
本文将分享克劳斯的《公民的激情》一书。在正式分析该书之前,有必要解释一下“同情”的概念——休谟、克劳斯使用的“同情”,并不是像我们通常的那样特指对他人痛苦的感受(与怜悯类似),而是“一种具有信息提供功能的心灵的官能,与想象或记忆很相像”,它是人与人的情感交流能力,人们借此可以感受到别人的喜怒哀乐。
二、情感、认知与决策
克劳斯主要从两个层面讨论了道德情感在公共商议中的价值,一是道德情感在个体认知、判断中的作用,二是道德情感在集体商议中的角色。她向我们展示了道德情感在公共商议整个过程中的意义,试图挑战罗尔斯、哈贝马斯等人构建的理性主义路径。这一节先讨论第一个层面。
我们在讨论事件、政策或者议题时,首先会形成自己的认知和判断。在这一过程中,“不偏不倚”(impartiality)是核心的原则,它要求我们站在中立、客观的立场判断政策的正当性。这一原则对于公共商议具有重要价值。“不偏不倚”一方面帮助人们超出自己私人观点和立场的限制去思考问题,进而有助于推进社会的协作;另一方面,它也是一种对他人困难和快乐的敏感和尊重。长期以来,“不偏不倚”的原则被认为应该排除情感的参与,因为情感会导致人们的偏见、偏颇,威胁无偏倚性,但这种观点本身便是对情感的偏见。克劳斯在这本书中有力地反驳了这一流行看法。
克劳斯认为,任何推理的过程都是整体性的,其中,认知、情感等因素交织在一起,缺一不可。人类如果没有情感,就会像机器人一样,不仅无法形成社会的道德体系,还缺少行动的驱动力。在克劳斯看来,如果没有情感,仅有理性无法驱动决定与行动。行动和决策需要情感的指引。情感引导着我们的价值选择和对公共政策的判断,“我们在思考特定行动和品格类型时所感觉到的赞成与不赞成本身就是情感”。情感并不总是损害个体的认知与威胁不偏不倚性,相反,情感的激发会改变人们对不同群体处境的判断,增进人们对他人的理解。只有体验到其他群体的感受,才能够形成更为准确的判断。
在许多公共议题中,政策的制定、执行通常涉及多方利益,好的公共政策并不是简单地依据某种抽象的正义原则,而是站在各方立场,与他们一起去感受,设身处地地理解各方的体验,然后允许各方表达自己的认知和感受,才能够形成更加完善的公共政策。克劳斯说,“当我们的内心被激发,我们的头脑也就改变了。”“内心”就是人们的情感世界,头脑就是理性,这句话点明了情感与认知判断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
电影、纪录片、文学作品等在唤起人们的“内心”上具有重要价值。以电影为例。电影在描绘战争、灾难、不同群体处境等方面作用突出,以唤起同情、悲伤、愤怒等方式改变人们对暴力、公共政策等的评价。在2018年,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获得观众广泛好评。这部电影正是因为把买不起药品的患者和药品代购者的感受带入了公共空间,从而激发了人们的情感、打动了许多人,最终推动了相关政策的改变。《我不是药神》对公众“内心”的激发,促进了人们对公共政策更具深度的思考——相信大部分人不会认为电影激发的情感会导致人们认知上的偏颇。
“与他人一道去感受”,这一过程依赖的是人们的同情能力。“同情把他人的情感传达给我们,从而我们可以感觉到他们的苦与乐。”可以站在他人的立场去思考,这是我们形成认知和判断的基础。当然,克劳斯并未对人类的同情能力过于乐观。克劳斯认为,人类的道德情感并不是自然而然的,而是以社会性的方式构造起来的,受到现有的政治实践的影响,倾向于体现通行的社会不平等和排斥,这会把偏见永久化。这一观点受到休谟的影响。弗雷泽在《同情的启蒙》一书中也详细讨论了同情的局限性问题。那么,我们如何理解这一观点?
人的同情能力与社会结构之间存在勾连关系。人的同情能力虽说是天生的,正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但它也受到社会结构的塑造。我们愿意对谁同情、付出多大程度的同情,与社会结构密切相关。同情是人和人之间的情感交流机制,而情感的交流需要流通的渠道,“渠道”的构造(例如,渠道是多还是少、畅通与否)受到社会结构的影响。如果一个社会中的不同群体可以较为自由地在公共空间表达自己的感受,情感流通比较顺畅,那么就能够促进不同群体之间的同情;反之,不平等的社会结构则会阻碍一些群体的情感体验进入公共空间,进而造成共情障碍,影响不同群体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包容。
当然,社会结构对同情并非是决定性的影响。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下,我们可以通过情感教育的方式培育人的同情能力。克劳斯重视道德情感教育的价值,“我们的教学政策应当让学生在掌握基本知识与技能方面更加卓越,但它也应当致力于扩展进行情感的同情性交流方面的自然能力。”家庭、学校、大众文化都可以发挥情感教育的功能。目前学校更偏重于理性层面(认知、逻辑、推理、记忆)的教育,克劳斯关于道德情感教育价值的论述对于我们反思教育的方式也有启发。
三、情感与集体商议
个体在形成关于事件、议题、政策的判断之后,接下来的环节就是进入集体的公共商议。集体商议不同于个体判断,它有更多的约束性条件。虽然个体判断本质上也是一种主体间的活动——“它们建立在相互传递的情感的历史之上。如果人们从未就他们对世界的反应进行相互交流,道德判断就不可能出现。”但个体判断存在于个体的内心和头脑,而集体商议是发生在公众之间的公共性的交往活动,是一种主体间性的行为,因此,不少研究商议民主的学者都把“相互性”(reciprocity)作为核心原则和不偏不倚的关键。
“相互性”要求讨论者负有为政策提供辩护的义务,基于公共理由,而非特殊的自利的偏好,确保产生能够为所有受其影响的人所接受的决定。不少理论家把“相互性”视为理智的功能,但克劳斯则认为,情感与“相互性”并不必然互相排斥,正确设想的相互性包含了情感的交流。我们来看看克劳斯是如何论证情感交流与相互性之关系的。
一个公共政策通常会涉及多元利益主体。人们在讨论和评价某种公共政策时,各方会从自己的视角出发表达观点、展开交流和讨论,争取促进理解和达成共识,其中一个过程是“观点采纳”,即讨论者从所有受该政策影响的人的立场出发考虑问题,这也是相互性的要求。观点采纳常被认为是一个纯粹理智的行为,但纯粹的理智没能有效地促使我们超出个人认知的局限去思考问题。易言之,剥离了情感的理智无法提供让我们超越自己利益去思考的动力。克劳斯认为,理解观点采纳的更好方式是将其视为一种道德情感的运作。人们能够把受影响者的情感包容进来,感受他们的苦与乐,这样有助于构造更具普遍性、更能得到多方认可的商议结果。
他人的情感反应也是我们评判政策合理与否的重要依据。政策对受影响的各方可能带来不同的影响,愉悦、幸福,或者是不满、痛苦,这些情感体验都可以通过同情的机制塑造我们对政策的衡量。例如,如果我们看到留守儿童由于与父母长时间分离而造成的情感状态,看到他们的痛苦,就会多一种思考户籍制度的视角。
情感可以帮助我们超越个体世界,去与他人产生更加真实的交往。克劳斯说,“如果同情心得到良好培育和广泛扩展,那种一般化的道德情感观点就以正确的方式把我们带出我们自身的局限之外。”事实上,这种重新设想的“相互性”与哈贝马斯的“角色承担”(role taking)有异曲同工之处。“角色承担”要求参与者将自己置于他人的位置,即换位思考,站在他人的立场和处境去感受、去思考,这样才可以形成普遍化的立场。
四、数字媒介与情感议题
克劳斯在这本专业的政治哲学著作中,以严密、清晰的逻辑论证了公共讨论为什么需要道德情感、为什么需要人的同情能力。在书的最后一章,克劳斯倡导一种“新的激情政治”,它“指向一种新的公民身份模式,它倡导反思性关切的能力,而不是事不关己、逍遥自在、无动于衷的理智”。这是一种容纳了思考和感受、认知与情感的公共生活的模式。它并不认同把情感简单地从公共生活中排斥出去。
当然,必须指出的是,克劳斯也不赞同所有的情感都可以吸纳到公共商议中,也不是主张公共讨论应该吸收更多的情感,毋宁说,她是基于我们无法脱离情感这一事实而“致力于将公共生活中的激情文明化”。政治哲学的著作重在论证的过程,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回到《公民的激情》原文,体会克劳斯是如何论证道德情感的意义的。
看似远离生活的抽象哲学,也包含着思想家对现实的深切关怀。克劳斯这本书既是在西方哲学理论脉络上的推进,也是对现实的回应,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当下的诸多公共议题。在克劳斯论述的基础上分析数字媒介时代的情感问题,探讨这本书对我们研究数字媒介的启发,可以回应传播学研究的现象和问题。
克劳斯把媒介视为情感沟通机制。基于媒介环境学派的视角,不同的媒介有着不一样的连接方式,也会生成不同的情境,塑造人的行为,影响情感沟通的形态。其中,媒介对空间的改变是一种重要的方式。法国启蒙思想家狄德罗曾经探讨了空间距离和情感的问题。他写道:“空间和时间的距离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削弱各种情感和意识。”空间距离越远,人的情感越是薄弱。
同情也与空间相关。亚当·斯密认为,同情受到空间的限制,它主要产生于三种空间:物理的(the physical)、情感的(the affective)和历史/文化的(the historical/cultural),这些构成了“同情活动的空间结构”(spatial texture of sympathetic activity)。媒介改变了人们对三种空间的感知,传统的远近、亲疏、文化相近性等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此主要分析数字媒介对空间结构的改变以及对同情活动的影响。
数字媒介是社会的神经系统,把分散在各个空间的人们连接起来,一个人所见、所感可以迅速成为所有人之所见、所感。空间极度压缩,传统物理空间的意义被削弱。这种传播特征扩大了人们的交往范围,也扩展了同情的范围。人们的同情不再局限于特定的物理空间,而是借助数字媒介的传播机制,延伸到遥远的地方。这带来多重值得思考的问题,例如,我们应该如何面对“远处的苦难”(distant suffering)?如何建立与“我们”不同的群体(如难民、移民)的道德关系?借助数字媒介的同情机制,不同群体之间是可以达成理解还是加剧冲突?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些新的问题挑战了传统的道德伦理规则。
数字媒介的传播特征为普通的个体提供了表达的渠道,增加了他们的可见性。由此,普罗大众的感受、情感体验都可以借助数字媒介进入公共空间,从私人的感受变成公共的情感。这在某种程度上扩展了人们情感交流的范围,人们可以感受到更多人的情感体验,但这能否真正促进群体之间的理解、导向更好的公共生活,尚是一个未知数。
举例来说,近年来,以抖音、快手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在中国迅速发展,用户数量庞大。许多普通人甚至是边缘人都通过短视频获得了可见性,影响了社会对他们的感知。但这并不一定有助于减少偏见和歧视,反而可能造成刻板印象的更为固化;并不一定会增加群体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反而可能导致不满、怨恨的滋生。短视频如何影响了社会的情感沟通,如何塑造了人们的同情活动,是值得研究的话题。
数字媒介造成了公共和私人边界的模糊,这被胡泳概括为两个过程:公共空间的私人化和私人空间的公共化。前者意味着公共生活往个体层面的退缩,后者意味着隐私的危机。传统政治学、社会学基于空间的公私划分遭到挑战,影响了人们的情感空间。个体的情感几乎毫无障碍地进入公共讨论,穿梭在私人世界和公共世界之间,甚至成为评判的标准。如在“江歌案”中,数量巨大的网民同情江歌母亲,表达对刘鑫的愤怒。同情和愤怒这两种主要的情感借助数字媒介而迅速传播,激发网民的情感共鸣,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事件的认知、评判和公共讨论。
数字媒介在把无数人连接起来的同时,也改变了文化相近性的含义。传统的文化接近性与地缘、血缘、共同的历史文化圈相关,但数字媒介则催生了各式各样的“社群”,例如以粉丝社群为代表的文化社群、国际冲突中的民族主义社群等。这些社群是基于更为丰富的文化相近性。社群是一种“我们”的意识,其形成离不开成员之间的情感流通,即同情的机制。如果成员之间没有对相同或相似情感的分享,没有互相之间的情感共鸣,社群无法形成和维系。
克劳斯的论述是在宏观的政治-社会结构中展开的。我们对媒介的分析,也不能脱离政治-社会结构的语境。媒介与社会是互动的关系。具体到中国语境,我们看到数字媒介与中国社会的变迁是紧密相连的,社会层面的阶层分化、流行的嫉妒和怨恨、群体之间的偏见和歧视,在数字媒介的推动下,产生了更加显著的后果。如何改善社会的心态秩序,以建构更优质的公共生活,如何构建更好的同情机制以推动公共讨论的优化,值得我们思考。《公民的激情》由此可以带给我们一定的启发。
(载本刊2023年3月号“灯下漫卷”专栏,原标题为“公共传播空间为何需要情感——读克劳斯《公民的激情》”,注释从略。学术引用请参考原文。)
转自:“再建巴别塔”微信公众号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