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 〔2014〕70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4 号)和《集美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集大资 〔2019〕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现就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分类管理体系,实现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入网全覆盖。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工作需要,推动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分类管理体系,实现我校教学、科研类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入网全覆盖,并提供校内外开放共享服务,盘活存量资源,提质增效,为我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对共享价值较大的原值 30 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统一纳入集美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大仪共享平台)进行管理,并提供校内外开放共享服务。此类仪器设备将安装智能控制终端,方便校内外用户自主线上预约,线下使用。
2.对具有一定共享价值的原值 30 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统一纳入大仪共享平台进行管理,并提供校内外开放共享服务。校内外用户通过大仪共享平台查询仪器设备的基础信息,线下联系仪器管理员进行预约、使用,使用后需扫描粘贴在机身上的资产标签二维码进行使用登记。
3.原值在 10- 30 万元之间的大型仪器设备, 采用二维码标签技术实现快速入网管理。用户通过手机扫描标签二维码(微信扫码、i 集大 APP 扫码)进行仪器使用的相关信息填报。
大仪共享平台自动生成使用记录,并对使用记录进行统计、分析以及展现,为推进全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精细化管理和年度使用效益考核工作奠定基础。
二、 各单位要做好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具体实施工作,并不断提高共享服务质量。
各单位是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具体执行和管理单位,可在学校相关指导性文件的基础上, 建立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开放共享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并逐步建设一支专业化的仪器设备管理队伍,在确保满足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需求的前提下,为校内外用户提供高质量的开放共享服务。在开放共享服务工作中,各单位应尽可能优先保证校内共享需求,严禁无故拖延或拒绝完成仪器共享任务。
三、仪器管理员要不断提高仪器共享管理水平与共享服务质量。
仪器管理员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施科学化管理, 要充分挖掘设备的使用潜力, 重视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实现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最大化和资源的充分共享。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服务分为提供用户自主上机实验和提供分析测试服务两种方式。采用提供自主上机实验共享服务的,仪器管理员应通过大仪共享平台门户网站发布培训通知定期培训并考核用户,通过培训和考核的用户可列入资深用户名单资深用户可自主上机实验。
四、建立开放共享服务质量监督机制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在大仪共享平台门户网站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校内外用户的共享服务咨询与监督。如有共享服务质量投诉的, 我处将核实情况并督促整改。对于长期使用效益低且拒绝开放共享或服务质量差且拒不整改的,我处将限制相关人员新购大型仪器设备,并对相关资产进行调剂。
五、近期需要各学院配合完成的工作
1.请各学院大仪共享工作联系人组织仪器管理员分别填写附件1和附件2,学院汇总并审核无误后,于 2023 年4月10日前将附件1、附件2及相关仪器设备照片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jhge@jmu. edu.cn。
2.请各仪器管理员准确、详细、规范填写所管理的共享仪器设备的基础信息,必填的信息不能放空,具体要求参看表中“填写说明”
3.仪器照片请根据“填写说明”中的要求提供, 以方便平台门户网站展示及用户仪器设备信息查询。
联系人:荣辉、葛景华, 联系电话:6186186。
集美大学大型仪器共享管理QQ 群:795944048,如有疑问,也可在群内咨询。
附件:
1.30 万及以上仪器设备新纳入大仪共享平台基础信息收集表(平台线上预约方式)
2.30 万及以上仪器设备新纳入大仪共享平台基础信息收集表(电话预约方式)
3.各学院分管领导及大仪开放共享工作联系人汇总表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3月23日
(来源:集美大学)
转自:“科研设施与仪器平台”微信公众号
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