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2023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关于做好我校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体育学院 2023 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金 涛
成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组下设考核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等3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考核组
组长:席玉宝
成员:博士生导师、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工作。
(二)纪检监察组
组长:崔世兵
成员:学院纪委委员
主要职责:对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调查处理考生申诉。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高守东
成员:学院办公室主任、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对接学校,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有 2 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满足我校 2023 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中对考生提出的报考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信息见学校文件《安徽师范大学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z.ahnu.edu.cn/info/1011/3901.htm)。
(二)准考证打印
1. 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4月14日
2. 考生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yz.chsi.com.cn/)。《准考证》使用A4版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1. 时间:2023年4月14日下午14:00-17:00
2. 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文典楼A431-432研究生院会议室。
3.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环节,现场确认时须考生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最后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硕士学位证书;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准考证(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现场确认时加盖研招办公章后方可参加考试);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以下材料由考生交至体育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体育学院行政楼5层528),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77581835@qq.com:
(1)身份证、最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籍证明(复印件);
(2)专家的推荐信,由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填写;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表,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习成绩表和课程进修班成绩证明(须加盖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公章);
(4)政治审查表;
(5)主要业绩成果:科研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学术著作、实践业绩等材料。(中文论文提供封面、目录页和正文部分;英文论文提供全文和检索报告;项目提供批文、结项证书等;专著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实践业绩提供奖牌、证书等)
(6)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业绩成果统计表(附件 1)。
特别提醒:
(1)所有参加公开招考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初、复试。
(2)所有考生报名时可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专项计划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3)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 初试科目:
初试包括英语、专业课一(体育学基础)和专业课二(体育学前沿);其中,英语满分为 100 分,专业课一(体育学基础)满分为 100 分,专业课二(体育学前沿)满分为 100 分。
2. 初试时间:2023年4月15-16日(详见准考证)。
3. 初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行知楼(详见准考证)。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2023年4月17日上午8点30分开始。
2. 复试地点:体育学院行政楼 4 楼会议室。
3. 学院组织不少于5 人的本学科具有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复试满分为100分。
4. 业绩成果。学院在复试前组织考核组成员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根据2023 年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业绩评分办法对其做出评分(评分办法见附件 2)。业绩成果满分为100分。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方面。复试小组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给出考核结果并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用“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进一步考核。
五、成绩计算:
(一)初试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百分制)=英语* 20% + 专业课一(体育学基础)* 40% + 专业课二(体育学前沿)* 40%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百分制) = 【初试成绩(百分制)* 40% + 业绩成果分数(百分制)* 60%】* 40% + 复试成绩(百分制)* 60%
六、评卷与成绩发布
(一)评卷
全部评卷拟在2023年4月23日之前完成,具体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封闭管理,流水作业。
(二)初试分数线
1.业务课一、业务课二:60分。
2.英语:由校招生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划定。
(三)成绩公布与复查
研究生院在2023年4月29日前完成成绩公布(含初复试成绩)和考生申请复查工作。
七、录取
(一)录取要求
1. 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考生须将协议提交录取院系,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协议者不予录取。
2.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 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二)录取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及时到县级及以上医院参加录取体检,并在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提交医院出具的纸质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申诉渠道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纪检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2
电话:0553-5910700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10707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 189 号
邮编:241002
邮箱:277581835@qq.com
本实施细则由体育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确定。
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3 年 4 月 10 日
附件1: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业绩成果统计表(近 5 年2018.4-2023.3)
附录 2:2023 年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业绩评分办法
备注:
1. 各等级内的业绩成果,满足一项,即可。
2.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评分时提高一个等级。
3. 所有的科研项目只认定主持人;论文只认定第一作者;专著只认定第一主编。
4. SCI 期刊的分区,以中科院分区为准;SSCI 期刊的分区,以 JCR 分区为准。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SCI 论文以 DOI 号为准)的结构完整的原创性学术研究论文(不包括传记及评论等类型论文)。
5. 出版社分类:
(1)一类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三联书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2)二类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央党校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学习出版社、外文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或发行)、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国林业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九州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军事科学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古籍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南开大学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人民体育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
(3)三类出版社:除一类、二类出版社以外的出版社
说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一般性出版社不予认可,重要出版社,其影响度的鉴别由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裁定。
6. 上述表格中未提到的期刊、项目或竞赛业绩,由体育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7. 其他未尽事宜,由体育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本文来源:安徽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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