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23/4/17 11:44:29 阅读:147 发布者:
一、 指导思想
二、 组织管理
三、 组织实施
(一) 确定准考名单
3.公布准考名单
学校研招网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准考名单,并于4月25日在研招网系统发放准考证。
(二) 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
1.笔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4月25日起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白纸单面打印,背面为空白,黑白打印或彩色打印均可。《准考证》可折叠,在使用期间正反面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笔试地点为阜成路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5日,具体见下表。
(4)考生提前半小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考生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5月6日17点之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6)笔试成绩复查。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本人可于成绩公布时至2023年5月7日上午9点。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本人无权查阅答卷,复查仅限于漏判、成绩累计、登分环节,不重新阅卷。笔试成绩复查结果将于5月7日下午邮件回复复查结果,告知复查结果,不给予具体成绩。
2.面试
面试将于2023年5月6-7日在阜成路校区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具体要求见招生学院通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体检
(三) 录取
1.考生的录取以综合考核总成绩为依据,其中笔试所占比例为20-50%。学院各学科(专业)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往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综合考核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健康状态筛查未通过者,包括未提交《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健康状态自主申报表》和瞒报健康状态者。
3.拟录取后,非定向考生须将本人档案迁至我校;定向考生须于5月30日前与研招办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逾期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进行顺延录取。
4.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全面复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等情况,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 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
信息公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学校研招办:010-68987086
邮箱: btbuyjs@163.com
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010-68984687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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