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徐偲骕,传播学博士,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讲师;
曹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
传播政治经济学传入中国半个世纪,经过数代学人的引介和开拓,其边缘地位已大为改观。不过,在一片繁荣之下亦藏隐忧。不少研究的分析过程不谈政治,也很少处理真的经济问题。一些“公式化”的原始概念尚未完成理论旅行和本土化结合,就被拿来解释中国现象,重复生产和论证常识的现象突出,似乎陷入某种阐释危机和知识生产瓶颈。这在数字劳动、监视资本主义和平台经济研究中尤为明显。作为批判学派的一支,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紧迫任务可能是重建与母体学科政治经济学的血脉关联,避免用道德情怀简化论证过程,特别是接通与中国当代政治经济学的对话,切实研究新技术条件下的本土重大政治经济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发展基于中国实践经验的新型传播政治经济学。
一
“领域的躁动”:传播政治经济学是否到了反思时刻?
2023年,距批判传播学领域奠基人达拉斯·斯迈思(Dallas Smythe)首访中国已51年。作为一套批判资本主义世界信息传播秩序的知识体系,传播政治经济学(Political Economy of Communication)进入中国的时代契机恰逢国内政治经济领域发生重大转轨,包括学术在内的各领域都急欲淡化意识形态色彩,发展“去政治化的本土化”,同时拥抱市场和商业力量,深信“自行车”之后就应该是“汽车”。半个多世纪以来,几代传播政治经济学人做了大量引介和开拓性工作,勇于挑战实证主义传播研究的霸主地位,在中国传播学的知识版图上撑起了一片属于批判研究的天空,填补了人类传播现象的理论空白。近年来,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论文呈快速增长态势,甚至还有期刊开辟相关专栏,经典著作时有译介出版,学术会议和研讨活动亦十分繁荣。整体上,尽管传播政治经济学依然未被纳入中国现行高等教育体制,成为一门有建制的官方学科,并且在新闻传播学教材中也仅是篇幅较少的“附带性内容”,但在学术和思想流派的意义上,其边缘地位已大为改观。
但“批判理论本身并不享有免于被批判的特权”。繁荣之下,传播政治经济学派亦藏隐忧:不少论文蜷缩到非常小的问题域之中,围绕几个微观话题进行高度重复性的知识生产,结论却往往流于常识;有些研究的分析过程不谈政治,也很少处理真的经济问题。反观主流政治经济学界各分支学科普遍关注的问题,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主导型产业政策变迁,财政、货币政策和生产要素调整,央地关系、条块分割和国家-市场间博弈等,很少被传播政治经济学者纳入分析的框架。这当然不只是传播政治经济学的问题,龚伟亮指出:传播学本身也对“生机勃勃的中国实践”不敏感,“既在理论上无法把握中国现实,又在实践上无力干预传播进程……有心无力地望洋兴叹”。但公共生活领域中包含着大量与传播和新技术相关的宏观政治经济问题,而这本应是注重整体结构的传播政治经济学大显身手的舞台。
如赵月枝所言,国外传播政治经济学有“西方中心主义”和“资本主义中心主义”的毛病,一定程度上使这一前沿学术领域陷入“内卷化”。这也给国内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者提了醒。不少国内研究习惯于直接套用西方经典政治经济学理论来解释中国传播问题,却极少同中国当代本土政治经济学对话,与新制度主义、新结构经济学等领域几无知识交流。于是,一些论文停留在照搬“公式化”的原始理论上,对国家、制度、平台、市场、资本、劳动等范畴的认识却有些脱离中国经济语境,呈现脸谱化特点,往往不加辨析、不分层次、无论中外,只要宣布存在剥削和异化便完成了全部论证。即便反对将政治经济学变成纯粹“经济科学”,斯迈思至少首先是一位熟悉美国产业状况和劳工政策的经济学家。马克思主义需要“中国化”才能解释和指导中国发展,由外部传入的传播政治经济学作为一种“学术—理论话语”,当然也需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政策—制度话语”实现互动和创造性转化。
目前,国内的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还明显停留在“从原点移向另一时空”的过程中,尚未接受新时空的“语境压力和抵抗”,更不用说被新时空容纳或融合并获得新的意义了。一些研究或许掉进了理论旅行的陷阱:不加批判地、意识形态地运用理论,不再寻求新的解释框架,沉溺于其惯性而不自觉,忽略多元阐释的可能以及其他视角与经验。因而,当前尚未到“整理国故”的阶段。国内传播政治经济学派的紧迫任务可能是重建与母体学科——政治经济学的血脉关联,特别是接通与中国当代政治经济学的对话,切实研究新技术条件下的本土重大政治经济问题,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指引来推动“传播政治经济学的中国化”。常被批判学派指摘的主流传播学,尚且具有建制性反思和自我批判的精神,不时有学者挺身宣布“领域已死”,唱起“挽歌”,每隔一段时间就编辑“酵母专刊”来反躬自省学科的正当性和知识贡献。这一点传播政治经济学派似乎也应向其理论对手学习,经常性“躁动”或“发酵”一下,开展反思性实践,不仅反思和挑战主流传播研究范式,亦宜自省,警惕自身变成一种学术文字游戏和另一种“抽象经验主义”。
以上现象在三个大热领域——数字劳动、监视资本主义和平台经济研究中尤为明显。以它们为例,可以管窥国内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所遭遇的知识生产瓶颈,分析其表现、主要成因和可能的突破点。希望以下分析可以为批判学术共同体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和参考。
二
数字劳动:“一个空洞的能指”?
根据国内传播政治经济学知识图谱的文献计量,数字劳动(工)是最重要的细分领域之一。即便不通过量化或可视化手段,学界也能感受到它是批判研究的高频词,甚至已经成为传播政治经济学的代名词和标签。“数字时代劳动的哲学审视”成为2021年度“中国十大学术热点”,更是将这一热门话题推向高潮。可以预见,数字劳动(工)在未来几年依然将是学术生产的焦点。
(一)传播学版的“马法之议”?
不过,热潮之中亦有冷思考。有学者直指“数字劳动”虽是一个颇具影响力的理论命题,但因为“摊子”铺得太大,导致其指涉范围已经蔓出了被互联网企业占有的“媒介用户基于休闲目的的无偿活动”,开始覆盖“劳动和数字技术之间存在的广泛联系以及多样实践,包括有偿工作”,最后变成一个“空洞的能指”。其结果就是,什么都能往里装的“筐”反而无法被用于明确、可辨的批判,也无法达到学术分析的目的,这个判断相当击中要害。
不少学者认为,蒂齐亚纳·泰拉诺瓦(Tiziana Terranova)最初的“用户免费在线娱乐(劳动)创造价值”的数字劳动概念兜不住绝大部分传统生产性劳动,支持把数字劳动的内涵和外延往产业链上下游扩展,将新闻记者、程序员、平台网约零工、富士康流水线产业工人、刚果钶钽铁矿工等都纳入广义的数字劳动;但是其缺陷也很明显,“数字”在这里并非不言自明。后面几类劳动者从事的,要么是后工业社会理论中典型的知识劳动,要么是不稳定灵活就业体系中的弹性劳动,或者纯粹是体力劳动。其中,只有平台零工行业是数字技术创造出来的新的用工方式,尽管其劳动过程的确由“移动交互界面”来控制,劳动任务也由数字技术分配,但还是不能简单认为劳动者在手机上下载一个数字APP,这类劳动者就是数字劳工了。他们所提供的依然是传统服务业产品,比如送餐、出行、住宿、维修、保洁等。
也即,如果按照传播技术的特点变化来给新型工种命名,则会陷入每出现一种通信工具就诞生一种新劳动的尴尬。或者类似网络法学界曾经的“马法(law of the horse)之议”,即把赛博空间中出现的各类纷争和解决问题的规则拼凑起来,并不足以支撑网络法成为独立的部门法研究领域,发挥实际作用的还是传统法律部门,如合同、侵权、财产等基础制度。“马法”的三大特点是:“玩儿票”式的交叉研究,只见现象、不见本质,新辕套老马。同样道理,因劳动者使用网络和手机就将其工作命名为数字劳动,其中是否存在根本性差异,无疑需要更多的学理支持。
(二)“新辕”可能套不下“老马”
然而,一旦跨出泰拉诺瓦设定的最初范畴,骑上名为数字劳动、实为各类传统工种的“老马”,传播研究所能做的工作就十分有限了。因为绝大部分国内传播学研究者既不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不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即便对于网络平台主播这类本应比较熟悉的有事实劳动关系的签约劳动者,传播学也很少能够直接针对劳资双方不平等协议、跳槽纠纷和违约诉讼等问题,为劳动者提出可行的维权思路。换言之,传播政治经济学只是切分了非常小的一块“劳动过程”,反复用深描的方式刻画劳动者的日常,然后直接接通非常宏大的经典政治经济学理论。这类研究看起来十分丰富,从外卖骑手到网约车司机,从网红带货博主到职业电竞玩家,几乎成了一份“新兴职业分类大全”。但对招聘就业、劳务派遣、工时计算、劳资纠纷、社会保障、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产业链转移和人口流动等劳动领域宏微观各个层面上的其他问题却几乎语塞。因为是“传播”政治经济学,所以法律、政策问题在分工上就不属于这个学科应该涉足的范畴了吗?但如果不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的角度去讨论劳动,又何谈是在真的研究劳动呢?传播政治经济学很难说明自己到底站在知识生产的什么位置上,为改善劳动者生存状况作出了什么实际贡献。
近年来影响较大的一些事件,如企业为规避劳动关系,通过电子合同格式条款,把外卖员注册成“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个体工商户”,使其丧失了法律层面的劳动者主体资格等事件,都是由新闻记者、社会学者的调查研究揭露出来的。传播政治经济学者反而携大部分注意力遁入人-机关系、算法伦理、行动者网络等偏组织内部治理和媒介哲学的问题中,尽管亦有贡献,但显然已经把政治经济学的内核抽掉了。
(三)分析框架亟待更新
因为处理不了以上问题,大部分研究退回批判传播的舒适圈,沿着泰拉诺瓦创造的经典数字劳动理论开展工作,但情况未必柳暗花明。如今,距离邱林川2009年发表《新型网络社会的劳工问题》一文已经过去14年,尤里安·库克里奇(Julian Kücklich)于2005年提出的“玩工”概念也已18年,但国内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似乎依然停留在指出数字资本依靠“民兵志愿队”来实现弹性积累和侵占闲暇时间使网络用户劳工化的阶段。多年来,不少批判研究在横向上挖掘出形形色色的互联网使用行为,无论是蚂蚁种树还是游戏陪练、刷小红书APP还是拍短视频,经验材料丰富而细腻,却不约而同地将它们统一界定为劳动,结论无外乎是此间存在剥削和异化,并沿用意大利自治马克思主义学派的观点,认为广大互联网用户身陷非物质劳动“社会工厂”而不自知。
这类研究在方法论上也颇为相似,基本采用网络民族志方式。不少论文在形式上非常完整和精细,形似一份游戏规则说明或APP使用指南,不断反刍嚼碎用户的劳动(玩)过程,用记流水账的方式堆砌田野材料,而后辅之以各种俏皮比喻,但细看之下,其实是把人、机、程序间的互动描述了一遍。需要承认,这一范式在引入之初具有相当冲击力和锐度,但经过多年重复性生产,后来者的模仿已经很难提供显著的理论推进和有意义的知识增量了。李金铨曾将实证主义比喻为“技术化细分发丝”(technical hair-splitting)的过程,量化模型研究的技法日益精细,洞见却逐渐稀薄,如果用此论反观批判研究自身,恐也适用。
按照该逻辑,几乎没有一种互联网公司提供的在线服务不是劳动,只要吸收用户参与,就是数字劳动,就可以套上传播政治经济学理论予以分析。问题是研究者并不能将所有用户在线行为都“一刀切”地塞进劳动框架,经典数字劳动概念的劳动价值论至今还是“聚讼纷纭的理论深水区”,无酬劳动这一概念并不能很好地解决“剥削”与“自愿”的悖论。况且用户使用互联网还有意义获得和社群维系等诸多文化面向,不能被强行还原成一种经济决定论,尤其是用户在接受访谈时未必都觉得自己是在劳动。把舶来理论化成先入为主的判断,看到现实与理论不符便直斥现实之非,进而把要了解、分析的现象变成讥讽的对象,这就偏离了社会科学根据明确问题意识和可靠经验材料开展分析的探究精神,关闭了阐释的空间和可能性。
(四)在政治经济学下“真研究”劳动与研究“真劳动”
当前,逆全球化浪潮盛行,欧美发达国家倡导制造业回流,部分产业链外迁威胁着以中国为中心的价值链稳定运作。在这种语境下,互联网大厂用“毕业”的话术来掩盖大规模裁员;沿海地区“机器换人”运动如火如荼。如此种种,应是劳动研究的黄金时代。如果将分析视野限制在甚至都不满足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的互联网使用行为,或是事无巨细地刻画平台零工上班打卡的细节,反复论证其中存在劳动力的商品化和货币化,可能造成审美疲劳和学术资源错配,在真正改善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境遇上也作为有限。
此外,以重视历史性为特色的传播政治经济学同样存在去语境化的问题。似乎只要劳动力或知识技能商品化、货币化了,就是需要批判的。但如果没有商品化,有宋一代便无法形成发达的商品经济,促进城市生活的繁荣发展,我们到今天可能还停留在自给自足、以物易物的赶集生活中。国家也无法通过活跃的商业活动汲取间接税,从而摆脱对劳役制和土地税的依赖,完成从税收国家向新型财政国家的过渡;如果没有货币化作为经济价值的抽象代表,直到今天我们可能还生活在君主制的依附和赏赐关系中。去语境化的研究,很容易偏离客观理性的分析态度而走向激进,隔空攻击晚期资本主义才出现的财团垄断社会权力,反而动摇民主根基;忽视了市场的制衡功能能够撑出一些多元活泛的空间,让社会得以生长。
更何况,脱离改革开放后劳动关系的市场化和契约化转型,不谈农民家庭对工资性收入的依赖、非正规雇佣形式的增长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其造成的“劳动-劳务”双轨制和等级差别、公共福利的商品化等面向,是不可能搞清楚中国的劳动力商品化和去商品化这一对双向运动关系的。况且根据卢荻等学者最新测算,中国经济发展并不是主要通过增加劳动力数量、延长劳动时间实现的“粗放型增长”,其主要推动力是资本深化带来的劳动生产率的持续增长,包括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物质资本投入,而不是单纯的劳动要素投入。因此,根据劳动榨取模型得出的“劳动压榨论”是令人质疑的。
数字劳动不只是一个算法伦理问题,也不只是各种高度抽象的“主义”和社会制度优劣之间的隔空斗争。西方学者揭示算法加持了资本主义式的劳动剥削是必要的,却是不够的。当下比较紧迫的任务可能是尽快更新数字劳动的分析框架,运用政治经济学的视野和方法“真研究”劳动与研究“真劳动”。特别是在中国语境下,以承认“互联网技术的全球发展对劳动者的影响却是多元的”为前提,传播政治经济学人既要看到新科技促成群体间高效交易、打破传统城乡差别,以及催生新职业、新工种、新岗位之功,也要看到其动摇就业稳定性、加重劳动强度和惯于将劳动力再生产责任推给社会之弊。以平台零工为例,研究者扎堆进行参与式观察,实际上已很难产生新的发现和解释。举个例子,在城市出行市场扩张遭遇边界,网购量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乏力的状况下,网约车和快递物流等行业即将到达业务规模极限。单量不增、单价下滑、边际收益萎缩,一旦他们再丢掉这份工作,可能就是刚性失业,零工经济吸纳就业的模式所隐藏的脆弱性和不可逆性将显露无遗。社会是否做好了安置这些劳动者的准备,为他们提供兜底性基本生活保障,关乎社会秩序的稳定,这一政治经济学问题应及早介入和干预。
三
监视资本主义:一朵池上芙蕖
从劳动迈向数字生产过程,监视资本主义概念同样问题重重。不少研究仅把肖珊娜·祖博夫(Shoshana Zuboff)的原始概念搬过来,将分析对象置换为中国互联网公司,反复分析其如何无孔不入地监视用户行为,采集使用数据,定向推送广告,将人转换为丧失主体性的“数字人”等,而后便如数字劳动一般停滞,不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是对接西方宏大理论如生命政治等。不同研究之间仅更换了以供分析的APP,重新排列组合理论家们的只言片语。此种范式无助于以经验性社会科学的方式来解释动态变化的经济数字化转型进程,并且大多因为与产业实际脱节太多而批判不到要害上。
(一)简单套用“监视资本主义”概念
直接套用监视资本主义概念,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无限扩大化为一种社会制度,只会把“资本主义”泛化,除了制造概念繁荣之外,新发现有限。祖博夫的监视资本主义概念本质上只是互联网企业利用用户的上网痕迹来开展精确广告实践,顶多算得上是一种企业盈利模式的破坏性创新,还远未达到一种“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的程度。而且类似命名往往暴露出逻辑的不自洽,即一边不断叠床架屋地发明信息、数字、平台,甚至大数据资本主义,一边不断地证明这不过是马克思经典资本主义的“旧酒”,完成一轮“自我否定”后,再继续发明新概念。
况且,要论证监视资本主义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还必须说明:第一,资本家已经可以完全实现数据资料的私有制;第二,其他各类形态的实物或虚拟生产资料市场都已经被数据资本所控制,资源由后者配置;第三,存在一个清晰的数字劳动力买卖市场,且使用货币作为交换媒介。但这些部分不是未有定论,就是争议极大。譬如,数据资源要实现价值增殖就必须在企业间共享和流动,一旦流动起来,其易复制性等特点就导致它很难被彻底私有化;而且,目前市场尚未清晰划分数据权属,怎么可能实现市场化的资源配置并演化成资本主义呢?平台也从未支付货币来“购买”用户的数字劳动,就更不用说劳动力市场了。此外,有的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除了能厘清一个广告模式之外,对其他领域如消费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等的生产性活动的数字化分析较少,也未能真正处理和经济议题有关的交易成本、生产者和消费者剩余、劳动生产率、新型财产权等问题。这些数字经济中的重要问题,是不可能用一个简单的监视资本主义概念就能解释清楚的。
此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语境下,本土平台崛起的土壤并不是西方凯恩斯主义转向新自由主义的历史进程,而是深刻根植于改革开放后国家逐步放开市场,但仍对宏观经济保持干预的情境之中。在私营平台发展壮大并基础设施化的同时,国家仍能通过行政和司法力量来保持自己的“在场”和介入能力,以保障政治安全和公民隐私,并在实际上加强了互联网和政府的合作关系。2022年7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滴滴公司数据违法事件处以巨额罚款,本轮互联网法制建设和数据治理行动达到高潮。国家在扶持互联网产业发展方面大力保护本国企业,采取宽松的数据政策助力中国互联网公司发展壮大,并依托其作为龙头性市场主体,引领国民经济各部门全面数字化转型,赋能新的增长动力并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但其前提是决不允许资本携新型数据商业模式过度摄取权力,渗透公共领域,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拒绝资本掌控,坚持本国市场必须被驯服为一个可控的“制内市场”。正是这些交叉性的政治经济力量构成了时刻变动着的国家、平台、资本三者间关系。这同样不是生硬套用监视资本主义就能够囊括的复杂问题。
(二)概念不清、批判失焦
近五年来,中国信息数据领域法制建设进程加快,大量已有提法和概念被迅速淘汰,使得不少分析范式更加失效和失焦。譬如,国内传播政治经济学习惯于将“隐私”、用户注册服务时一次性输入的“个人信息”及其日常使用中留下的行为痕迹——“数据”这三者统一定义为被互联网企业剥削的用户生成数据(user generated data)。
但在新法陆续颁布的背景下,主要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的“隐私”(个体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事务),与主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管辖的“个人信息”(能够以单独或关联的方式识别出具体个人的电子信息),以及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管控的“数据”,已经是相对独立的三个客体。这三者在司法实践中所适用的法律完全不同,涉及后二者的违法行为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能够进行市场化流动并产生经济价值的数据,一般情况下都是经过清洗和脱敏的“非个人信息数据”,是无法以直接或关联的方式识别到具体个人的,特别是由机器生成、采集并传输的用于工业生产活动的物联网数据。对此,国内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大部分研究仍然固守在隐私层面,很少参与互联网产学研各界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框架下的诸多崭新讨论。
上述变化相当于直接抽掉了传播政治经济学分析监视资本主义及其商品化问题的根基,宣告“个人信息的政治经济学”已经无法解释最新的中国实践,需要进行重大调整。在今天的合规要求下,个性化广告的运作过程实际上十分谨慎,企业不太可能冒着承担巨额罚款的风险来触犯《个人信息保护法》。在隐私计算等技术应用下,广告投放系统不需要原始数据就能进行计算,整个算法推荐和用户画像过程均不涉及个人信息,全过程的流通数据都是匿名的、去个人标识的。其推送目标以有共同标签特征的某一类模糊人群为单位,只要不能通过这些信息识别到具体自然人,用户就无法因受到人格侵权而提起诉讼。企业处理类似数据并使之商品化,完全在合法范围之内。
国内传播政治经济学的数据研究相对局限于商营社交媒体,将数据产业简单理解为广告生意,这造成了以下两个问题。其一,以腾讯为例,其历年广告收入仅占公司总收入的17%左右,其他收入部分则来自内容订阅、游戏板块、金融服务、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领域,与脸书、推特动辄90%以上的广告收入相比,它们几乎是完全不同的两类公司。因此,即便中国互联网行业确实是监视资本主义,其主要表现形式也不应该仅是社交媒体广告这么简单。其二,国内传播政治经济学经常将“商品化”作为信息资本主义三大法宝之一,但实际上并未说清数据的商品化是怎么一回事,在中国进行到了哪一步。大部分研究未能重视中国数据产业出现的一、二级市场分化,即从场外交易转向场内交易的重大新动向。
为促进数据在组织之间的有效交换/共享,2019年末以来,中国顶层设计历史性地将数据正式增列为可参与分配的生产要素,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制度,建设规范的数据交易市场。这就需要在混乱无序的一级市场之上,构建一个规范有序的二级市场——以数据作为交易标的的数据交易市场,鼓励企业把数据交易活动纳入新兴二级市场的“场内”来进行。眼下,全国各省级行政区都在积极筹建数据交易所,北上广深贵等地的交易机构已经落户并开展运营。其数据流通过程绕开了所有权争议,各方通过“授权经营”模式围绕使用权做文章,而后再以知识产权、用益权等路径来参与分配,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悬而未决的确权难题。这就使得国内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关于媒体产权集中化的批评瞬间失灵,无法直接套在数据要素上使用。
(三)立足本土数字经济,平衡产业利益与用户权益
可以看到,经济数字化转型需要新型数据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市场化配置,这近乎刚需。对应胡凌关于早期中国互联网产业“非法兴起”的观点,我们提出应关注国家在大数据产业“合法兴起”中的角色。引入国家“因市场而治理”和“为市场而治理”相结合的视角,既可以看到国家对市场经济的深度干预,确保宏观经济与市场秩序稳定,如积极同全球数据治理趋势保持同步,加强隐私和个人信息立法保护,限制和打击非法数据买卖等,也可以看到国家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中,发挥市场决定价格、配置资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如打破数据孤岛和数据烟囱,鼓励公共数据开放,引导大型互联网企业商业数据进场流通交易,按贡献决定报酬等。可以说,大数据产业和数据要素市场被打造成一个新兴的正规经济部门,其诞生恰恰是政府“精心”干预的产物,产业利益和用户权益在其间博弈并达致不稳定平衡,而非监视资本主义的结果。
因此,国内传播政治经济学应降低对舶来概念不假思索的依赖,从生产资料和经济资源的视角来看待中国的数据议题。在数据产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合法要素市场崛起的背景下,国内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应将目光从前端如何监视和采集向后移,关注数据到底流向何处,又是谁匍匐在数据价值链的各个环节上获利;积极参与后端新兴数据交易活动的学术争鸣,对偏向数据既得利益方的法律规制和产业实践提出不同意见;在所有权框架失效的情况下,也可勇于挑战“隐私归用户,获利归企业”的二分法,揭示被掩盖的平台-用户间经济关系,捍卫用户被剥夺的收益权,践行自己的道德哲学和实践观。
四
平台经济:受限的研究对象和不完整的本土语境
平台社会崛起可谓数字传播技术发展至今的最新阶段,引起了包括传播学在内的社会科学各个分支的极大兴趣。主流传播研究沿着“社会-文化逻辑”,主要关注平台的用户实践、技术架构和可供性等问题。从应然层面讲,传播政治经济学应更加侧重平台的经济实践,然而现有研究在对象上似乎受到较大束缚,其“经济实践”所涉领域也有不少局限性。
(一)抓小放大,无“内容”不“平台”
绝大部分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所指平台,实际上依然是内容传输型平台,离不开新闻聚合和分发应用、流媒体服务、短视频软件等,其“生产”也仅限于新闻生产或内容加工。运用经典理论对算法机制加以批判很容易滑向伦理学范式,但其实这只是平台经济模式中极小的一部分,对整个数字经济贡献有限。真正在经济领域活跃的科技企业主要是“交易促成型平台”,它们传递交易信息,促成交易达成。凡·迪克(José van Dijck)等学者把平台分为作为生态系统的大型基础结构平台,以及服务于特定部门或细分市场的行业型平台。更进一步,随着经济数字化转型向一、二产业延伸,在消费互联网之外,产业互联网和工业互联网才是未来平台经济模式发挥最大重组作用的领域,生产者需要精准掌握和深度挖掘企业内外数据,推动传统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智能化中高端阶段转型。
这些重大变革势必涉及大量传播政治经济学能够积极“在场”发言的生产性问题和新的价值规律。比如,数字经济三驾马车中,除数据和算法之外,算力是更重要的基石。除了紧盯算法如何制造信息茧房和加重劳动异化之外,是否应该从基础设施的角度进一步关注东西部、区域间算力资源不平衡甚至倒挂的问题?新基建是一个涉及地方政府间产业政策竞争的重大本土政治经济问题,尤其在东数西算工程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虚拟数据要素和物质性算力资源如何实现全国大统一,将是一个全新命题。再如,数字平台经济是如何塑造动态不完全竞争格局,依靠网络效应创造适应数字技术体系的资本积累和社会生产组织形式的?它们本身不生产价值,却开辟了生产价值的新源泉,取代了以往线性企业的内部生产活动。一些寡头扭曲市场价格,排挤中小平台或非平台经济,扰乱资源合理配置和经济正常秩序,甚至阻碍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出现,损害经济领域的公平竞争。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可以追问,“互联网+一切”的过程,是否“一切”传统经济部门萎缩的过程,是后者的资源和利润份额倒过来被前者吸走的过程?数字经济过热是否会造成脱实向虚、自我增殖,成为未来新的泡沫和隐患?总之,大量值得研究的问题乏人问津,殊为可惜。传播政治经济学以“去媒体中心主义”来自我定位,在分析对象上不宜局限于媒介内容和非物质的信息传播领域,拓宽问题域或许是推动学派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二)回到中国语境,重新把握平台化大方向
平台经济不是一个只涉及多边平台公司、电信服务商、需求方和用户的内部生态系统。平台经济研究应将自身放置于中国经济发展语境中,以防误判市场、资本和国家等力量之间的关系,或者将局部状况当成整体格局。有的研究倾向于放大审查与监管之间的矛盾,将国家与平台资本间的关系解释为新旧权力之间围绕经济社会控制权的“云土”竞争关系。先不论该框架是否适用于解释中国的国家-市场关系,不少文献甚至不区分资本的性质。大、小资本,国有、商业资本,金融、产业资本,风险资本,国际游资等是需要分类讨论的,在市场经济中谋求壮大并获取利润的资本,并非一律是“恶”的和需要被“驯服”的。规制与扩张的双向运动的确存在且是常态,但多数情况下,平台企业对市场和权力的渴望很隐晦,而且小心翼翼地把自己对配置社会资源的期待包裹在国家发展的话语框架内。于是,它们一边“通过各种渠道向国家输送技术革新和经济改革的关键词汇与关键理念”,一边“时刻注意配合国家的发展政策,并借用其中的关键要点来谋求拓展自身业务领域的机遇”。
2022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资本作为重要生产要素,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工具,是发展经济的方式和手段,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利用各类资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2022年以来,中央层面密集部署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适应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规则制度,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3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针完善既定方案,坚持稳中求进,通过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稳妥推进并尽快完成大型平台公司整改工作,(资本的)红灯、绿灯都要设置好,促进平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引导资本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此外,尽管传播政治经济学非常重视将“国家”重新纳入分析视野,但往往仅将国家视为外在于整个传播体制的规范性力量,约等于要呼吁和“求助”的对象。直接引进这一套理论容易食洋不化,简化和模糊国家的存在。但实际上,中央和地方、地方与地方、部门同部门之间并非铁板一块,其行政治理目标、经济发展动机等存在诸多不相容甚至竞争和冲突的一面。特别是自20世纪末我国财政包干及分税制改革之后,权力下放给予地方政府充分的自主权和激励,掌握大量资源并自主行动的地方政府成了某种“制度禀赋”,既为经济发展创造环境,也深度参与经济活动。譬如,辖区内有大型平台企业总部的地方政府,就面对着促进地方数字经济发展和落实国家平台治理政策之间的张力,即便在中央政府的同级层面也是如此。2022年7月,国务院同意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科技部等20个部门组成。面对新技术、新经济的挑战,顶层治理力量尚且需要从分散走向统一,就更不用说同时面对“条”和“块”的各级地方行政机构了。在这方面,海外中国学者可能克服了“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弊病,普遍做得较好,有关腾讯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和阿里巴巴的基础设施研究,可供借鉴。
(三)克服路径依赖,关照亚洲内部
其一,王洪喆的看法颇具启发性,应克服当前大量平台研究所具有的欧美社会制度路径依赖,超越以个人主义领域的斗争应对平台经济的剥削,把视野转向更为根本的问题。比如:平台为何生产、如何生产、生产后如何分配收益以及怎样为集体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在中国语境下讨论数字税和平台企业公众化的可行性,摸索出一条通往公平与均富之路。这要求传播政治经济学克服路径依赖,参与新技术条件下其他经济部门数字化转型的思考,贡献有价值的公共知识和能够落地的政策建议。
其二,应明确国家“强监管”政策的目的绝不是要“整垮平台企业”,而是“要发扬优势、克服不足,做强做优做大平台经济”。平台经济研究应把握国家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并赋能经济数字化转型的主基调,科学辩证看待为维护国家安全、市场秩序和个人权益的监管行动。当下,应警惕“运动式监管”和“突击式执法”造成的平台经济大起大落,探索日常化、多部门协调的科学规范治理策略,给予市场以稳定的发展预期。
其三,要克服欧美平台研究水土不服的弊端和西方中心取向,“东看南走”是颇为重要的方法论自觉。与其总以谷歌、脸书为比附,不如回到政治经济制度和社会文化更为相近的亚洲内部,以亚际(inter-Asia)视角重新想象平台社会,审视平台化与特定地方的历史、文化、技术的互构过程。亚洲地区有45亿人口的用户规模优势,平台网络效应亦不输任何西方国家,加上各国主导的数字化转型方案,这块热土的数字平台发展正迈向全球前沿。譬如日本的平台经济就兴起于2000年前后,比美国平台企业的崛起早10多年。此外,亚洲一些国家深受殖民统治的历史、在世界政治经济秩序中的不平等地位以及各国非标准化的民主或威权制度的影响,使得这一区域的平台社会图景更加复杂。一些地方发展了比较成功的平台合作社模式,打破了“亚洲平台沿袭西方创新”的刻板印象,证明了平台有各种各样的经济社会形态,西方反过来还能从东方的平台经济中汲取智慧。
五
代结语:打开中国化传播政治经济学的想象力
“中国的问题归根结底都是政治经济学问题。”中国高速发展的数字技术和纷繁复杂的传播现象本应是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沃土,但数量上的学术繁荣无法遮蔽其“所言甚微”的真实境况。一些论文对西方概念存在“去语境化”的拿来主义,常对学术概念扎根的历史社会脉络置若罔闻,不假思索地将其挪用至中国情境,反复描述受资本控制的媒介市场现状,新的发现较为有限。即便在批判阵营内部,其解释框架对比活跃的全球左翼学术脉络而言,也已经相对停滞。仅仅指出传播领域存在劳动剥削和异化,恐已沦为马克思所说的“三尺童子都知道的事”。“批判资本”的政治正确似乎取代了深入的产业实践和经验分析,一些研究在“为批判而批判”的外围打转,没能揭示平台化进程下中国传播政治经济复杂的涌动力量。除此之外,大多数成果止步于解构,鲜有在发展的语境下思考如何建设美好数字生活等规范性问题的努力。
面对此种情况,传播政治经济学应打开社会学的想象力,“重返意义”并“说点什么”。学派的当务之急可能还不是所谓媒介转向或时间转向,也不是塑造另一套“奠基人神话”,而是在承认社会科学知识具有时空特定性的前提下,一边重建与政治经济学母体的血脉关联,一边“将马克思从马克思主义正统的僵化图式中解放出来”,接通与中国当代政治经济学的对话,切实研究新技术条件下的本土重大政治经济问题。毕竟,马克思主义不是恪守固有的教条,而是一种“不完全的、有局限性的综合”。作为一种“在场的政治学”,它需要更灵活地根据偶然性状况,解析特定的社会现实和政治状况。
这方面,应首推黄宗智提倡的“基于中国实践经验的新型政治经济学”。在讨论中国问题时必须从实践出发,结合“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小农经济与工业经济,以及独特的政党国家与经济体系”等实际问题展开分析,恢复政治经济学的本来面貌。必须以经验社会科学的态度来看待“资本”“市场”“私产”甚至“发展”等概念范畴,回到日常生活中重估其价值,生发另类想象,创造新的经验和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语境下,将其改造成对社会有利且兼顾公平的激励机制,推动中国传播产业健康发展。努力发展基于中国实践经验的新型传播政治经济学,是建设批判传播研究“中国学派”应有的追求。
原文见于《东南学术》
2023年第2期
转自:“东南学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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