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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燕》声明(微信公众号“海燕文学月刊”信息)

2020/8/17 15:06:29  阅读:1076 发布者:
编者按:以下信息,由万维书刊网根据期刊微信公众号“海燕文学月刊”信息整理发布!

海燕》声明

2020511

最近发现网络上有大量假冒的《海燕》文学月刊官方网站,并以杂志社名义进行征稿及收取征稿、审稿费用。

《海燕》文学月刊在此声明:

一,《海燕》文学月刊从未有偿审稿,也从未以任何方式授权其他单位(机构)及个人使用杂志社名义收取稿件,更从未以发表稿件名义向作者收取任何形式的审稿费和版面费。

二,《海燕》文学月刊正确投稿邮箱如下:

小说:hyxs1954@163.com

散文:hysw1954@163.com

诗歌:hysg1954@163.com

评论:hypl1954@163.com

除此之外,《海燕》文学月刊再无其他收稿邮箱以及收稿地址。

三,在《海燕》文学月刊发表作品的作者,我们会向他们支付稿酬,绝不会向来稿的作者收取任何费用。

四,《海燕》创刊时间:19541

主管单位: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办公电话:0411-82561285

欢迎广大作者来稿

感谢你们对《海燕》文学月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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