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法学研究》是由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创办、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学术集刊,每年出版两期 (4月和10月)。现面向海内外专家、学者真诚约稿。
一 刊物栏目设置
本刊主要栏目有:
(一)理论争鸣
(二)部门法视野
(三)跨界对话
(四)域外观察
(五)案例评析
二 投稿要求
(一)文章内容应当紧扣“人工智能法学研究”主题,符合人工智能法学发展总体精神和方向,以问题为导向,具有理论性和建设性,欢迎实证分析、比较分析、大数据分析等研究方法,提倡“小切口,深挖掘”。
(二)投稿文章应当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论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
(三)本刊约稿仅限Word文档电子版(doc格式或docx格式,以doc格式为宜),不接收任何纸质材料;文档名称与邮件主题格式均为“人工智能法学研究-论文题目-姓名-单位”。
(四)请随稿件附上作者姓名、学位、单位、职称(职务)、研究方向、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寄地址、银行卡号及开户行等信息。
三 注释体例
注释以必要为原则,体例参照《中国法学》。
(一)总则
1.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独著类书籍无须在作者名称后加“著”字;非独著类书籍,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应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2.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当页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3.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应尽可能避免使用“转引”。
4.引文涉及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注释页码部分可标注为:第×页以下。
5.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谦词。
(二)分则
1.著作类
(1)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作者姓名:《著作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年份,第×页或第×~×页。
(2)著作若有副标题,以破折号与标题隔开。
(3)著作的版次紧随著作名称,以“(第×版)”、“(修订版)”或“(增订)”的方式表示。
(4)合著应标明全部作者姓名。三人以上合著的,第一次出现时,应写明全部作者姓名;第二次出现时,可以在第一作者之后加“等”字省去其他作者姓名。作者姓名之间以顿号隔开。
(5)多卷本著作应在著作名称后,以“(第×卷)”、“(第×册)”或“(第×辑)”注明卷、册或辑数。
示例:①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1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第6页。
2.论文类
(1)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作者姓名或名称:《文章名称》,《期刊名称》××××年第×期。
(2)辑刊或文集论文须在主编者名称之前加“载”字。
(3)以“××××年第×期”标注期刊的出版时间,不使用“第×卷第×期”的标注方式。
示例:①赵万一:《中国农民权利的制度重构及其实现途径》,《中国法学》2012年第3期。
3.文集类
(1)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作者姓名:《文章名称》,载×××主编/等著《著作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年份,第×页。
(2)译著类文集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作者姓名:《文章名称》,译者姓名,载×××主编/等著《著作名称》,译者姓名,出版社名称,出版年份,第×页。
示例:①〔美〕J.萨利斯:《想象的真理》,载〔英〕安东尼·弗卢等著《西方哲学演讲录》,李超杰译,商务印书馆,2000,第68页。
4.译作类
(1)书籍类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国别名〕作者姓名:《著作名称》,译者姓名,出版社,出版年份,第×页。
(2)论文类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国别名〕作者姓名:《论文名称》,译者姓名,《期刊名称》××××年第×期。
示例:①〔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12,第26页。
5.法典类
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法典名称》,译者姓名,出版社名称,出版年份,第×页或第×~×页。
示例:①《德国民法典》(第3版),陈卫佐译注,法律出版社,2010。
6.报纸类
(1)注释信息编排方式为:作者姓名:《文章名称》,《××日报或报》××××年×月×日×版或第×版。
(2)采访类文章应注明记者姓名。
示例:①殷建光:《代购和微商有“法”才能发》,《人民法院报》2018年9月22日第2版。
7.古籍类
(1)应注明责任人、书名、卷次或责任人、篇名、部类名、卷次、版本等。
(2)常用古籍可以不注明编撰者和版本。
示例:①《史记·秦始皇本纪》。
8.辞书类
参照书籍类著作的注释体例。
示例:①《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第26页。
9.外文类
外文注释中杂志名与书名用斜体,文章名用正体加引号。其他与中文同。
四 审稿期限
期刊实行审稿制,审稿期限为两个月。谢绝一稿多投。
五 投稿邮箱
投稿邮箱:rgznflyjy@swupl.edu.cn或xnzfrgzn@163.com。
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