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 | 王健: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院校合作能做什么?
2023/6/14 16:41:44 阅读:80 发布者:
上海宝山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建工作座谈会
暨院校合作签约仪式致辞
作者:王健,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
来源:全文转载自“西法大教学在线”微信公众平台。
2023年6月5日
非常荣幸参加西北政法大学与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共同举行校院合作签约仪式,就共建教学实践基地、“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两个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挂牌,以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印象中,在西北政法大学办学史上,与上海司法机关合作这是第一次。我想无论对于宝山区法院事业发展,还是西北政法办学进程中,都具有不同寻常的特殊意义,也由此开启了西北政法大学与上海司法机关、法院系统合作的历史。借此机会表达两层意思。
一是这次合作意义重大。这次活动是在贯彻中央两办文件精神和上海高院刚刚主办的“1+22”校院合作会议背景下举行的。6月2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的“院校合作启动会暨院校合作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座谈会”上,贾宇院长在讲话中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司法机关要承担起法治人才培养的共同责任。这个观点有两个重要依据,一是这个观点是建立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理解和阐释的基础之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入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二是今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这个《意见》提出“法治工作部门要加大对法学院校支持力度,积极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法治工作部门要加强实践资源、实践平台和实践机会供给,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相互融合”。
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两办文件精神,都强调了法治工作部门在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这是新时代对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新定位和重点强调的一个突出特点。完全不同于以往我们的观念和认识。过去,我们总以为法律人才培养的事,是法学院校的工作任务,法律实务部门只是用人单位,不参与法律人才的培养工作。为了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近年来党和国家有关部门不断采取一系列举措对法治人才培养、法治工作队伍、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进行重新安排部署。贾宇院长从司法机关的职能定位,明确阐释了司法机关应当与法学院校共同承担法治人才培养责任,并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坚持科学育人、强化共融共有,合力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二是坚持实践为先、加强资源共享,促进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良性互动;三是完善合作机制、推进协同创新,推动院校合作取得实效。我们今天的合作启动,就是积极贯彻落实上海法院全面启动院校合作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的一个具体体现。
二、要抓住这次合作机会,探索西部政法院校与东部发达地区司法机关合作的道路和模式。这次上海法院签约的合作院校,具有立足上海,放眼全国的特点,作为22所合作院校之一,西北政法大学与兄弟院校一道,共同参与了这个合作框架。和其他法学院校相比,西北政法大学有哪些优势和特色,有哪些需要拓展和提升的发展空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法院校的布局,是按照中央大一统前提下各地方均衡分布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中以北京、华东、西南、中南、西北“五院”的布局设立为突出代表,在学科专业特色、师生来源,特别是毕业生就业面向方面呈现出地域性特征。上海地处华东地区,高校云集、人口稠密、经济社会发达,华东政法在满足区域法治建设需要方面承担了主要功能,包括宝山区法院在内的上海各级法院,应当说华东政法大学的毕业生占有很大比例。与此相应,在全国的其他各大区,也同样呈现出这样的特色。西南地区,主要是西政的毕业生,在西北五省区,主要是西北政法的毕业生。
西北政法的办学目标、办学任务与组织构架与办学传统,总体上与“五院”的其他院校相类似。其特别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方面特色突出,这里面又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百年法治探索中形成的红色法治文化等丰富内容。学校溯源于1937年陕北公学,历经延安大学、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校、西安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等不同发展阶段。由于地缘因素,在法律史、陕甘宁边区法制史以及红色法治文化教育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也是学校的学科专业传统,学校向来重视法学基础学科。
二是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扎根祖国大地,面向现实需要,以法律实务为导向进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比如说,在全国各法学院校中,西北政法的反恐和国家安全领域应该说走在了前列。我们在2016年就成立了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而这时我们已经在国家安全领域有了十年的积累。这是我们在分析地缘因素、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基础上不断思考和总结提炼的结果。以新疆为支点,再拓展到成立义乌研究院,初步摸索出一套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机制,并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效。关于枫桥经验的研究总结和创新实践,有了二十多年的积累。也是全国最早大规模全面深入系统研究总结的一所政法院校。这个领域的已经有了汪世荣、余钊飞等一大批专业人员,是一个值得信赖的高水平研究团队,突出表现在学养深厚、学识专深;理论实际结合方面经验丰富,长期参与社会实践;还有扎实敬业的工作作风和务实的职业精神。
目前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2019年开始招收“社会治理法治问题研究”博士研究生,面向基层社会治理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这个项目还获得了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持续开展对“枫桥经验”的研究。以智库方式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研发和社会治理相关的培训课程、平台数据系统,为全国政法系统干部培训提供智力支持,受陕西省委组织部、政法委委托编写干部培训教材和案例选编。建设高效的行政团队,发挥校内外领导和专家的作用,积极扶持青年学者。
在以上所举的这些例子,都带有浓郁的西北政法的学科专业特色。特别是贾宇院长在学校工作期间不断实践和探索出来的。贾宇校长还提炼总结出站位高、内涵丰富的办学理念的十六字方针——“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成为学校事业发展的宝贵精神财富。
宝山区人民法院在工作创新方面打造了“枫桥经验在宝山,法官社区普法行”等知名普法品牌项目,获得了上海市一系列荣誉称号。最近上海法院召开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能动司法”推进会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动员会。我们期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通过院校双方共同努力深入推进这项工作。
合作要全方位、全覆盖、各领域。
合作要务实,正如贾宇院长要求的那样,我们不仅要签协议,更要在定方案、求进度、抓评估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合作进程互访评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院校合作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就合作进展进行阶段性总结和评估,助力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中国建设。
作为学校方面,我们要做好统筹协调,明确对口落实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富有成效的合作。
上海有宝山法院,西安有宝塔山走出来的西法大。愿我们今天的活动能够开拓出法院与法学院之间合作共建新模式,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新路子,祝愿我们的合作结出丰硕成果!
以上认识和体会,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再次感谢宝山区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对西北政法大学办学事业的支持和指导!
转自:“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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