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
2023/4/17 14:14:11 阅读:172 发布者:
根据《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和《吉林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调剂录取办法。
一、接收调剂生条件
1.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法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2.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接收调剂专业、名额及分数要求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缺额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专业课1 | 专业课2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1 | 365 | 55 | 55 | 90 | 90 |
三、调剂申请程序
申请调剂的考生请于4月7日12:00前提交《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申请表》须手写签字,扫描PDF文件发送到邮箱jlufxy@126.com,文件命名:“调剂+姓名+考生编号后6位”;纸版材料EMS邮寄至: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311室,于老师收,联系电话:0431-85168733;逾期未提交材料和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资格。法学院将于4月7日00点——中午12点开放调剂系统,逾期不予补报。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等因素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拟于4月11日进行线下复试工作,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四、其他事项
学院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出通知,申请调剂考生必须在限定时间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申报及确认录取,不按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3年4月6日
转自:“问津学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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