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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著作权法,坚持知识产权保护原则——重申CNKI全面保护期刊文献著作权的原则

2015/11/15 8:59:05 来源:《中国海洋大学学报(英文版)》官方网站 阅读:1864 发布者:

近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体现了我国著作权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反映了中国加入WTO之后,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与国际社会的进一步接轨。CNKI工程大规模实施知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在资源建设和信息传播、扩散的全过程中,涉及了大量的、复杂的、各个层面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几年来,在国家版权管理部门和法学界专家的指导下,在全国期刊界、博硕士培养单位、图书情报等广大用户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下,CNKI工程形成了一整套符合我国和国际著作权与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效措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最近,十大"CNKI数据库交换服务中心"在全国开放,CNKI数据库的应用面将大大拓宽。为了将CNKI数据库的著作权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做的更好,更加彻底地贯彻《著作权法》,有必要加强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并重申CNKI工程关于贯彻《著作权法》、全面保护出版物及其作者著作权和相关知识产权利益的有关办法和措施。

 

以网络和全文数据库的方式出版、复制、发行、传播在著作权保护范围内的作品,必须取得出版单位和作者等有关著作权人的授权,并获得国家有关出版管理部门的批准许可。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创办、清华大学主办、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编辑出版的连续电子出版物,期刊入编、入网资格均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核批准备案。中国期刊网和CNKI数据库,是由国务院新闻办批准上网的全文数据库。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CNKI数据库均依法取得期刊编辑部等出版单位及文献作者的授权。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与期刊出版单位签署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 入编协议》、《中国期刊网入网协议》等法律文件,均经过全国期刊代表会议反复讨论、法学界专家多次论证、国家版权局有关领导严格审核。鉴于期刊编辑部已经与作者之间存在著作权转让、专有出版权约定等多种著作权关系的现状,借鉴国际通行的著作权使用授权办法,参照《世界版权公约》,入编CNKI数据库的期刊出版单位分别采用了与作者签约、要约、公告明示等方式,取得了作者同意其将作者文章授权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CNKI数据库中使用的合法许可。

 

五年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与期刊编辑部签署各种版权协议总数达17600多份(项),支付著作权使用费1207.85万元。这种取得著作权使用授权的方式完全符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世界版权公约》以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建立了规范期刊出版者、文章作者、数据库开发者三方面权益关系的合法规则,保证了CNKI数据库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国家版权管理与著作权界领导和专家指出,CNKI期刊数据库的知识产权关系清楚,具有前瞻性;这一实践为《著作权法》的修订和有关法规的制定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典型范例,促进和推动了我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与繁荣。

 

但是,众所周知,电子产品在传播过程中对著作权的侵害会严重影响原出版单位、作者和电子出版者的利益,其中投资办刊的单位首当其冲。为此,CNKI工程在数据库发行领域内,参照国际通行法律和惯例,制定了一整套在数据库信息传播过程中保护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则,并在技术上给予了必要的保证。这些规则包括:用户签定使用数据库的授权协议,限定数据库使用范围与方式,禁止盗版、非法复制、超范围扩散、利用数据库文章非法出版、控制数据库价格等等。

 

几年来,CNKI数据库的广大用户,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这些规则,积极配合总发行者---清华同方光盘股份有限公司的版权保护工作,为CNKI数据库的发展创造了很好的社会环境。但是,也有的单位缺乏法律意识,不经任何授权,公然利用数据库内容进行商业活动。对此,我们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法律保护措施。我们希望广大用户单位,在本单位的读者中广泛宣传〈著作权法〉和CNKI数据库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使广大读者建立正确的法制观念,为我国知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国家信息化事业做出更多的贡献。同时,也希望广大用户和读者与我们一道,反对、制止一切不尊重或侵害著作权人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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